内容简介
慈善是中华文化的优良传统,也是人类文明的共同价值。作为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慈善事业日益成为一种时尚的生活方式,在社会中发挥日益重要的作用。进入21世纪以来,中国慈善发展势头强劲,捐赠额和基金会数量屡创新高,公益行动、志愿者、非政府组织、微慈善、网络慈善……各种新生事物如雨后春草,正在改变中国社会的面貌。2008年,汶川地震和北京奥运会让我们真切感受到大爱中国的巨大能量。2015年,国务院出台《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2016年3月,《慈善法》审议通过,中国慈善事业驶上了快车道。由于种种原因,制度法规不健全、监督管理不到位、慈善活动不规范、慈善氛围不浓厚,影响了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2011年6月,“郭美美事件”引发的红十字会信任危机,迅速殃及整个慈善事业。一次恶性事件,竟然撼动百年红会基业,让其信誉跌到谷底,也折射出当前慈善发展的尴尬局面:一边是迅速增长的慈善组织数量与善款数额,一边是脆弱的资金链条和社会信任的缺失。
慈善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有赖于全社会慈善意识的增强和慈善文化的培育。***同志指出:“要广泛普及慈善文化、弘扬慈善精神、宣传慈善典型,激发社会各界参与慈善事业的热情,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心怀慈善、人人参与慈善的浓厚氛围,共同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应有贡献。”①在汲取传统精华、借鉴海外经验的基础上,结合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塑造具有时代性和民族性的慈善文化,是中国当前慈善公益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由之路。
友善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儒释道均强调慈善,各种典籍中相关记载更是汗牛充栋。《周易》说:“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道德经》说:“天道无亲、常与善人。”《论语》说:“仁者爱人。”“泛爱众,而亲仁,行有余力,则以学文。”佛教讲:“诸恶莫作,诸善奉行,自净其意,是诸佛教。”《太上感应篇》讲:“积德累功,慈心于物。”《了凡四训》提倡:“命自我立,福自己求。”这些不是空洞的说教,而是深深扎根于民众生活之中的主流价值。慈善文化是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内容。除关注慈善思想外,应该将目光更多投向慈善制度、组织及慈善家群体之中。
回顾历史,人们经常会陷入矛盾之中:对于先贤的嘉言懿行或制度典章如数家珍,赞誉有加;但对组织运作及具体实践则语焉不详,诸多贬斥。对于传统慈善,这一点体现的格外明显。中国*早的慈善组织是什么?各种社会保障政策施行情况如何?政府的恤政能否纳入慈善事业范畴?养济院、育婴堂、同善堂、清节堂都是哪些名堂?传统慈善对当下有何借鉴之处?这些问题,慈善实务界和学术界很多人都说不清楚。对于中国传统慈善,很长时间充斥着深深的偏见与误解。十多年前,《中国大百科全书》“慈善事业”词条,认为慈善“带有浓重的宗教和迷信,其目的是为了做好事求善报……它只是对少数人的一种暂时的、消极的救济……它的社会效果存有争议。”这种表述在很长时间代表了舆论与学界的流行看法。如果追溯会发现,这种观点晚清时期就很普遍了。120多年前,美国传教士明恩溥(ArthurHendersonSmith)在《中国人的气质》一书中将仁慈列为中国人的“美德”,又认为中国人“缺乏同情心”。他写道:“让现实的慈善活动变成一种本能,无论是否有确知的需求,都利用一切机会去做善事,这样的心理在中国人中间几乎是完全看不到的。这的确不能说是人类的进步。”“任何一个有脑子的中国人都会意识到,为减轻灾害所做的那些努力全都是徒劳无益的,无论是个人的善举还是政府的干预。”他不无自豪地提出,中国人应该学西方,“必须经历西方国家所经历过的那个过程,这个过程使仁慈成为生活中一个固有的组成部分”。
作者简介
黄永昌,1982年生,湖北麻城人,2010年毕业于华中师范大学,获历史学博士学位。现供职于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副教授,人文学院副院长,湖北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中心武当文化研究与传播中心副主任。主要研究武当文化、慈善文化,先后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湖北省社会科学基金在内的课题10余项。著有《传统慈善组织与社会发展:以明清湖北为中心》,在《史学月刊》《近代史学刊》等发表论文30余篇。
目录
绪论
第一章 何以生江南:清代义葬的渊源与背景
第一节 传统义葬思想与实践
第二节 清代江南的环境与社会
第三节 礼俗之间:清代江南的丧葬弊俗
第四节 江南的丧葬问题与社会应对
第二章 时空脉络:清代江南义葬的发展轨迹
第一节 清代江南义葬阶段特征
第二节 苏南义葬的发展
第三节 浙西义葬的发展
第四节 江南乡镇义葬发展
第三章 清代江南义葬的形态功能
第一节 捐设义冢与保墓护茔
第二节 整顿停棺不葬与施棺助葬善举
第三节 尸骸问题与掩骼埋黹善举
第四节 善后之政:灾荒与战乱中的义葬
第五节 安抚羁旅:客寓商旅的义葬善举
第四章 善的体系:传统慈善事业的诸面向
第一节 义葬的思想文化根源
第二节 清代江南善人群体与慈善网络
第三节 善举与政教:义葬的政治文化内涵
第四节 清代慈善发展的困境与应对
第五章 国家与社会:明清社会变迁中的义葬善举
第一节 明清社会变迁与儒家困境
第二节 从义葬看明清国家与社会
第三节 慈善与法律之间:以尸场报验善举为中心
第四节 清代江南义葬的社会效应
参考文献
精彩书摘
《清代江南义葬与地方社会》:
四 常州府
顺治初,因明制,常州共辖五县。雍正二年(1724),析武进置阳湖,无锡置金匮,宜兴置荆溪。一府之中,有3处两县同城者,全国仅苏常两地。此后,常州政区相对稳定。共领8县即武进、阳湖、无锡、金匮、江阴、宜兴、荆溪、靖江。其中,靖江县在江北,与江阴隔江相望,今属泰州。该地虽属吴语区,经济文化与江南差异较大,相关史料也较缺乏,此处从略。
明清以来,常州社会经济繁荣,文教水平与苏松不遑多让,在慈善方面也很发达。常州是善会善堂的发源地,东林党人钱一本(字启新)、顾宪成(号泾阳)、高攀龙(世称景逸)、刘元珍(号本孺)等在武进、无锡等地创办同善会,是传统慈善的标志性事件。万历三十二年(1604)十月,顾宪成会同顾允成、高攀龙、安希范、刘元珍、钱一本、薛敷教、叶茂才(“东林八君子”)等人,在老家无锡发起东林大会,制定了《东林会约》,叱咤风雨的“东林党”登上历史舞台。东林党不仅在政治上和思想上扮演重要角色,也直接主导了同善会的创建和经营。康熙《常州府志》记载:“同善会之举始自明,武进钱启新,无锡顾泾阳、高景逸、刘本儒诸先生踵行之者,岁岁不绝。而丁彦超、堵濂生两先生复为除夕一会,亦本此意行之。”①
明清易代,常州慈善发展经历较长沉寂期。康乾时期,常州府出现多处善会善堂,多是育婴堂、养济院等,义葬类相对较少。最早的当推宜兴乐善堂,由邑人曹亮武倡捐施棺多年,康熙二十一年(1682)改为育婴堂。②自乾隆中期到道光时期近百年间,常州慈善发展迅猛。从地域上看,府城武进、阳湖的善会善堂达60余处,义葬相关者40余处,嘉道时期形成了以武进存仁堂、阳湖同仁堂为核心的,遍及城乡的“报验网络”,专办各地报验收埋水陆路毙浮尸事宜,武进乡镇善堂就多达30余处。宜兴、荆溪地方有各类堂局多达70处以上,义葬类数十处,广泛分布于城乡间。这在江南都是不多见的。江阴、无锡与金匮三县则相对逊色,但为数亦不少。乾隆三十一年(1766),武进乡绅张百龄集资在怀南乡创建怀仁堂,主办贫民棺殓、义塾等,这是常州最早的义葬类善堂。最具指标意义的无疑是武进存仁堂。该堂创办于乾隆四十一年(1776),开始时依然是以赈济无告为主,此后逐渐兼办施棺、报验等义葬善举。①嘉庆六年(1801),绅士刘煊等主持创建了阳湖同仁堂;每年集捐制棺,收埋路尸及施给贫民不能殓埋者。存仁堂和同仁堂成立后,迅速成为当地善堂的核心,为城乡竞相效仿。如乾隆四十五年(1780),刘宪等在奔牛镇创办安西乡同仁堂,办理施送棺木。
嘉道时期是常州义葬发展的一个高潮时期。嘉庆二年(1797),无锡人秦震钧等在金匮城隍庙东倡建同仁堂,举办施药、施棺、施棉胎事务,另附栖流所三处,义冢九处。②由于水陆路毙浮尸无亲属认领者,往往累及地主地邻,该堂还规定,无论浮尸路毙有无伤痕,均由善堂报验殓埋,不传地主地邻。这就是有名的“锡金成例”③。嘉庆十二年(1807),新阳天区三图尚书里创办敦善堂,收埋暴露、报验路毙兼施衣药棺木。嘉庆十六年(1811),武进、阳湖官绅赵翼、刘弼全等,主张仿照锡金成例,办理报验,武进地方以存仁堂为总局,阳湖以同仁堂为总局,由两知县给发盖印联单,交堂董报验,通详院司立案。臬宪每年发给堂董护照,载明有伤报验、无伤由堂董验明殓埋。其中存仁堂由堂董刘弼全负责,同仁堂归堂董张利贞、董敏善负责。由于经费不敷,两堂只举办近城五里以内报验事务,不及远乡。推行几年后,效果显著。
……
前言/序言
慈善是中华文化的优良传统,也是人类文明的共同价值。作为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慈善事业日益成为一种时尚的生活方式,在社会中发挥日益重要的作用。进入21世纪以来,中国慈善发展势头强劲,捐赠额和基金会数量屡创新高,公益行动、志愿者、非政府组织、微慈善、网络慈善……各种新生事物如雨后春草,正在改变中国社会的面貌。2008年,汶川地震和北京奥运会让我们真切感受到大爱中国的巨大能量。2015年,国务院出台《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2016年3月,《慈善法》审议通过,中国慈善事业驶上了快车道。由于种种原因,制度法规不健全、监督管理不到位、慈善活动不规范、慈善氛围不浓厚,影响了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2011年6月,“郭美美事件”引发的红十字会信任危机,迅速殃及整个慈善事业。一次恶性事件,竟然撼动百年红会基业,让其信誉跌到谷底,也折射出当前慈善发展的尴尬局面:一边是迅速增长的慈善组织数量与善款数额,一边是脆弱的资金链条和社会信任的缺失。
慈善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有赖于全社会慈善意识的增强和慈善文化的培育。领导人同志指出:“要广泛普及慈善文化、弘扬慈善精神、宣传慈善典型,激发社会各界参与慈善事业的热情,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心怀慈善、人人参与慈善的浓厚氛围,共同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应有贡献。”①在汲取传统精华、借鉴海外经验的基础上,结合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塑造具有时代性和民族性的慈善文化,是中国当前慈善公益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由之路。
友善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儒释道均强调慈善,各种典籍中相关记载更是汗牛充栋。《周易》说:“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道德经》说:“天道无亲、常与善人。”《论语》说:“仁者爱人。”“泛爱众,而亲仁,行有余力,则以学文。”佛教讲:“诸恶莫作,诸善奉行,自净其意,是诸佛教。”《太上感应篇》讲:“积德累功,慈心于物。”《了凡四训》提倡:“命自我立,福自己求。”这些不是空洞的说教,而是深深扎根于民众生活之中的主流价值。慈善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内容。除关注慈善思想外,应该将目光更多投向慈善制度、组织及慈善家群体之中。
回顾历史,人们经常会陷入矛盾之中:对于先贤的嘉言懿行或制度典章如数家珍,赞誉有加;但对组织运作及具体实践则语焉不详,诸多贬斥。对于传统慈善,这一点体现的格外明显。中国最早的慈善组织是什么?各种社会保障政策施行情况如何?政府的恤政能否纳入慈善事业范畴?养济院、育婴堂、同善堂、清节堂都是哪些名堂?传统慈善对当下有何借鉴之处?这些问题,慈善实务界和学术界很多人都说不清楚。对于中国传统慈善,很长时间充斥着深深的偏见与误解。十多年前,《中国大百科全书》“慈善事业”词条,认为慈善“带有浓重的宗教和迷信,其目的是为了做好事求善报……它只是对少数人的一种暂时的、消极的救济……它的社会效果存有争议。”这种表述在很长时间代表了舆论与学界的流行看法。如果追溯会发现,这种观点晚清时期就很普遍了。120多年前,美国传教士明恩溥(ArthurHendersonSmith)在《中国人的气质》一书中将仁慈列为中国人的“美德”,又认为中国人“缺乏同情心”。他写道:“让现实的慈善活动变成一种本能,无论是否有确知的需求,都利用一切机会去做善事,这样的心理在中国人中间几乎是完全看不到的。这的确不能说是人类的进步。”“任何一个有脑子的中国人都会意识到,为减轻灾害所做的那些努力全都是徒劳无益的,无论是个人的善举还是政府的干预。”他不无自豪地提出,中国人应该学西方,“必须经历西方国家所经历过的那个过程,这个过程使仁慈成为生活中一个固有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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