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版 精裝 上市公司並購重組法規匯編 上海證券交易所編 法律工具書 法律齣版社

正版 精裝 上市公司並購重組法規匯編 上海證券交易所編 法律工具書 法律齣版社 pdf epub mobi txt 電子書 下載 2025

圖書標籤:
  • 並購重組
  • 證券法
  • 資本市場
  • 法律工具書
  • 法規匯編
  • 上市公司
  • 精裝
  • 法律齣版社
  • 上海證券交易所
  • 法律
想要找書就要到 新城書站
立刻按 ctrl+D收藏本頁
你會得到大驚喜!!
店鋪: 法律齣版社官方旗艦店
齣版社: 法律齣版社
ISBN:9787519709679
商品編碼:16240672006
齣版時間:2017-08-01

具體描述



基本信息:


書名:上市公司並購重組法規匯編

書號:9787519709679

作者:上海證券交易所

定價:228元

齣版日期:2017年8月

齣版社:法律齣版社


本書特點: 


1.專業編纂、內容實用——本書由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監管一、二部承擔具體編輯工作,內容全麵、實用,是上市公司並購重組領域的重要參考資料。
2.奢華大氣、美觀典雅——本書內文采用高檔A4純質紙印刷,封麵采用精裝緞麵燙金工藝,各部分之間用高級銅版紙分隔以防破損,用料考究,美觀大方。
3.翻閱方便、增補靈活——本書采用活頁方式裝訂,便於讀者翻閱和隨時替換內容。官方提供免費電子版和收費增補服務,大大延長法規圖書的使用壽命。


內容簡介: 


近年來,上市公司的並購重組活動日趨活躍,但並購重組相關法規紛繁復雜,散見於各層級、各領域的規範性文件中,缺乏全麵係統的梳理匯編。為方便相關從業人員的學習使用,上海證券交易所對上市公司並購重組常用法律、規則進行瞭係統性的梳理和匯編,形成瞭本書。
全書收錄瞭法律、法規、部門規章、規範性文件、監管問答及滬深交易所自律性規則近200件,具體包括《公司法》、《證券法》、證監會頒布的部門規章及相關監管問答、滬深交易所的自律性規則和與並購重組相關的其他部門規定,內容既涵蓋證券監管領域有關並購重組的實體類、程序類、監管類、信息披露規範類等規則,也涉及反壟斷、國有資産、對外投資、外商投資、産業政策、土地房産、破産重整和稅務等與並購重組相關的各領域主要規則。


目錄


第  一編法律
1.0.0.1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1998年12月29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錶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根據2004年8月28日第十屆全國
人民代錶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的決定》第  一次修正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錶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修訂根據2013年6月29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錶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等十二部法律的決定》第二次修正根據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錶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等五部法律的決定》第三次修正)
1.0.0.2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錶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根據1999年12月25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錶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決定》第  一次修正根據2004年8月28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錶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決定》第二次修正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錶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修訂根據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錶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等七部法律的決定》第三次修正)
第二編部門規章及其他規範性文件
2.1重大資産重組
2.1.1一般規定
2.1.1.1上市公司重大資産重組管理辦法
(2014年10月23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令第109號根據2016年9月8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令第127號《關於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資産重組管理辦法〉的決定》修訂)
2.1.1.2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
(2006年5月6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令第30號根據2008年10月9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令第57號《關於修改上市公司現金分紅若乾規定的決定》修正)
2.1.1.3創業闆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暫行辦法
(2014年5月14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令第100號)
2.1.1.4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
(2006年5月17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令第32號根據2015年12月30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令第122號《關於修改〈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的決定》修正)
2.1.1.5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實施細則
(2007年9月17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發行字〔2007〕302號根據2011年8月1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令第73號《關於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資産重組與配套融資相關規定的決定》第  一次修訂根據2017年2月15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2017〕5號《關於修改〈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實施細則〉的決定》第二次修訂)
2.1.1.6證券期貨法律適用意見第1號——《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第十二條“實際控製人沒有發生變更”的理解和適用
(2007年11月25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法律字〔2007〕15號)
2.1.1.7證券期貨法律適用意見第3號——《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第十二條發行人最近3年內主營業務沒有發生重大變化的適用意見
(2008年5月19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2008〕22號)
2.1.1.8證券期貨法律適用意見第4號——《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第六十二條及《上市公司重大資産重組管理辦法》第四十三條有關限製股份轉讓的適用意見
(2009年5月19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2009〕11號)
2.1.1.9證券期貨法律適用意見第5號——《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違規對外提供擔保且尚未解除”的理解和適用
(2009年7月9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2009〕16號)
2.1.1.10證券期貨法律適用意見第10號——《上市公司重大資産重組管理辦法》第三條有關擬購買資産存在資金占用問題的適用意見
(2011年1月17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2011〕4號)
2.1.1.11證券期貨法律適用意見第11號——《上市公司重大資産重組管理辦法》第十二條上市公司在12個月內連續購買、齣售同一或者相關資産的有關比例計算的適用意見
(2011年1月17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2011〕5號)
2.1.1.12證券期貨法律適用意見第12號——《上市公司重大資産重組管理辦法》第十四條、第四十四條的適用意見
(2016年9月9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2016〕18號)
2.1.1.13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1號——上市公司實施重大資産重組後存在未彌補虧損情形的監管要求
(2012年3月23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2012〕6號)
2.1.1.14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
(2012年12月19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2012〕44號)
2.1.1.15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3號——上市公司現金分紅
(2013年11月30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2013〕43號)
2.1.1.16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4號——上市公司實際控製人、股東、關聯方、收購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諾及履行
(2013年12月27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2013〕55號)
2.1.1.17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管指引第4號——股東人數超過200人的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行政許可有關問題的審核指引
(2013年12月26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2013〕54號)
2.1.1.18關於規範上市公司重大資産重組若乾問題的規定
(2008年4月16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2008〕14號根據2016年9月9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2016〕17號《關於修改〈關於規範上市公司重大資産重組若乾問題的規定〉的決定》修訂)
2.1.1.19關於規範境內上市公司所屬企業到境外上市有關問題的通知
(2004年7月21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發〔2004〕67號)
2.1.2關於重大資産重組相關常見問題解答
2.1.2.1關於上市公司重大資産重組前發生業績“變臉”或本次重組存在擬置齣資産情形的相關問題與解答
(2016年6月24日)
2.1.2.2關於上市公司業績補償承諾的相關問題與解答
(2016年6月17日)
2.1.2.3關於上市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産同時募集配套資金的相關問題與解答
(2016年6月17日)
2.1.2.4關於《上市公司重大資産重組管理辦法》第四十三條“經營性資産”的相關問答
(2016年4月29日)
2.1.2.5關於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有關財務性投資認定的問答
(2016年3月4日)
2.1.2.6關於並購重組業績補償相關問題與解答
(2016年1月15日)
2.1.2.7關於並購重組業績奬勵有關問題與解答
(2016年1月15日)
2.1.2.8關於重大資産重組中標的資産曾拆除VIE協議控製架構的信息披露要求的相關問題與解答
(2015年12月18日)
2.1.2.9關於上市不滿三年進行重大資産重組(構成藉殼)信息披露要求的相關問題與解答
(2015年12月4日)
2.1.2.10關於再融資募投項目達到重大資産重組標準時相關監管要求的問題與解答
(2015年11月27日)
2.1.2.11發行監管問答——關於引導規範上市公司融資行為的監管要求
(2017年2月17日)
2.1.2.12發行監管問答——關於首發企業中創業投資基金股東的鎖定期安排
(2017年6月2日)
2.1.2.13關於並購重組申報文件相關問題與解答
(2015年11月11日)
2.1.2.14上市公司監管法律法規常見問題與解答修訂匯編
(2015年9月18日)
2.1.3信息披露特彆規定
2.1.3.1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26號——上市公司重大資産重組(2014年修訂)
(2014年12月24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2014〕53號)
2.1.3.2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編報規則第4號——保險公司信息披露特彆規定
(2007年8月28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公司字〔2007〕139號)
2.1.3.3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編報規則第9號——淨資産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計算及披露(2010年修訂)
(2010年1月11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2010〕2號)
2.1.3.4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編報規則第11號——從事房地産開發業務的公司財務報錶附注特彆規定
(2001年2月6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發〔2001〕17號)
2.1.3.5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編報規則第14號——非標準無保留審計意見及其涉及事項的處理
(2001年12月22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發〔2001〕157號)
2.1.3.6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編報規則第26號——商業銀行信息披露特彆規定(2014年修訂)
(2014年1月6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2014〕3號)
2.1.3.7關於首發及再融資、重大資産重組攤薄即期迴報有關事項的指導意見
(2015年12月30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2015〕31號)
2.1.3.8關於規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關各方行為的通知
(2007年8月15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公司字〔2007〕128號)
2.1.3.9證監會調整上市公司再融資、並購重組涉及房地産業務監管政策
(2015年1月16日中國證監會新聞發布)
2.1.4程序性規定
2.1.4.1上市公司並購重組審核工作規程
(2016年3月25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上市公司監管部)
2.1.4.2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上市公司並購重組審核委員會工作規程(2014年修訂)
(2014年4月20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2014〕15號)
2.1.4.3上市公司並購重組專傢谘詢委員會工作規則
(2012年2月6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2012〕2號)
2.1.4.4上市公司重大資産重組申報工作指引
(2008年5月20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上市公司監管部)
2.1.4.5上市公司並購重組行政許可並聯審批工作方案
(2014年10月24日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傢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商務部)
2.1.4.6關於加強與上市公司重大資産重組相關股票異常交易監管的暫行規定
(2012年11月6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2012〕33號根據2016年9月9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2016〕16號《關於修改〈關於加強與上市公司重大資産重組相關股票異常交易監管的暫行規定〉的決定》修訂)
2.1.5其他
2.1.5.1上市公司並購重組財務顧問業務管理辦法
(2008年6月3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令第54號)
2.1.5.2關於鼓勵上市公司兼並重組、現金分紅及迴購股份的通知
(2015年8月31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財政部、國務院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發〔2015〕61號)
2.1.5.3國務院關於積極穩妥降低企業杠杆率的意見
(2016年9月22日國發〔2016〕54號)
2.1.5.4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優化企業兼並重組市場環境的意見
(2014年3月7日國發〔2014〕14號)
2.1.5.5國務院關於促進企業兼並重組的意見
(2010年8月28日國發〔2010〕27號)
2.1.5.6會計監管風險提示第7號——輕資産類公司收益法評估
(2017年6月5日)
2.2收購
2.2.0.1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
(2006年7月31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令第35號根據2008年8月27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令第56號《關於修改〈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第六十三條的決定》第  一次修訂根據2012年2月14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令第77號《關於修改〈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第六十二條及第六十三條的決定》第二次修訂根據2014年10月23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令第108號《關於修改〈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的決定》第三次修訂)
2.2.0.2證券期貨法律適用意見第7號——《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第六十二條有關上市公司嚴重財務睏難的適用意見
(2011年1月10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2011〕1號)
2.2.0.3證券期貨法律適用意見第8號——《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第六十二條、第六十三條有關要約豁免申請的條款發生競閤時的適用意見
(2011年1月17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2011〕2號)
2.2.0.4證券期貨法律適用意見第9號——《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第七十四條有關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收購完成時點認定的適用意見
(2011年1月17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2011〕3號)
2.2.0.5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乾規定
(2017年5月26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2017〕9號)
2.2.0.6上市公司迴購社會公眾股份管理辦法(試行)
(2005年6月16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發〔2005〕51號)
2.2.0.7關於上市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迴購股份的補充規定
(2008年10月9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2008〕39號)
2.2.0.8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15號——權益變動報告書(2014年修訂)
(2014年5月28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2014〕24號)
2.2.0.9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16號——上市公司收購報告書(2014年修訂)
(2014年5月28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2014〕25號)
2.2.0.10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17號——要約收購報告書(2014年修訂)
(2014年12月24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2014〕52號)
2.2.0.11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18號——被收購公司董事會報告書
(2006年8月4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公司字〔2006〕156號)
2.2.0.12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19號——豁免要約收購申請文件(2006年修訂)
(2006年8月4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公司字〔2006〕156號)
第三編證券交易所自律規則
3.1上海證券交易所自律規則
3.1.1一般規定
3.1.1.1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14年修訂)
(1998年1月實施2000年5月第  一次修訂2001年6月第二次修訂2002年2月第三次修訂2004年12月第四次修訂2006年5月第五次修訂2008年9月第六次修訂2012年7月第七次修訂2013年12月第八次修訂2014年10月第九次修訂)
3.1.1.2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
(2017年5月27日上證發〔2017〕24號)
3.1.1.3上市公司重大資産重組信息披露及停復牌業務指引
(2015年1月8日上證發〔2015〕5號)
3.1.1.4上市公司籌劃重大事項停復牌業務指引
(2016年5月27日上證發〔2016〕19號)
3.1.1.5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組上市媒體說明會指引
(2016年7月1日上證發〔2016〕27號)
3.1.1.6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關聯交易實施指引
(2011年3月4日上證公字〔2011〕5號)
3.1.1.7上市公司重大資産重組信息披露工作備忘錄——第二號上市公司重大資産重組財務顧問業務指引(試行)
(2008年5月20日)
3.1.1.8上市公司重大資産重組信息披露工作備忘錄——第六號上市公司現金選擇權業務指引(試行)
(2012年8月3日)
3.1.1.9上海證券交易所關於並購重組反饋意見信息披露相關事項的通知
(2015年1月8日上證發〔2015〕4號)
3.1.2行業信息披露指引
3.1.2.1上市公司行業信息披露指引第  一號——一般規定
(2015年9月11日上證發〔2015〕75號)
3.1.2.2上市公司行業信息披露指引第二號——房地産
(上證發〔2015〕75號)
3.1.2.3上市公司行業信息披露指引第三號——煤炭
(上證發〔2015〕75號)
3.1.2.4上市公司行業信息披露指引第四號——電力
(上證發〔2015〕75號)
3.1.2.5上市公司行業信息披露指引第五號——零售
(上證發〔2015〕75號)
3.1.2.6上市公司行業信息披露指引第六號——汽車製造
(上證發〔2015〕75號)
3.1.2.7上市公司行業信息披露指引第七號——醫藥製造
(上證發〔2015〕75號)
3.1.2.8上市公司行業信息披露指引第八號——石油和天然氣開采
(2015年12月11日上證發〔2015〕96號)
3.1.2.9上市公司行業信息披露指引第九號——鋼鐵
(上證發〔2015〕96號)
3.1.2.10上市公司行業信息披露指引第十號——建築
(上證發〔2015〕96號)
3.1.2.11上市公司行業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一號——光伏
(上證發〔2015〕96號)
3.1.2.12上市公司行業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二號——服裝
(上證發〔2015〕96號)
3.1.2.13上市公司行業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三號——新聞齣版
(上證發〔2015〕96號)
3.1.2.14上市公司行業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四號——酒製造
(2016年12月2日上證發〔2016〕73號)
3.1.2.15上市公司行業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五號——廣播電視傳輸服務
(上證發〔2016〕73號)
3.1.2.16上市公司行業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六號——環保服務
(上證發〔2016〕73號)
3.1.2.17上市公司行業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七號——水的生産與供應
(上證發〔2016〕73號)
3.1.2.18上市公司行業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號——化工
(上證發〔2016〕73號)
3.1.2.19上市公司行業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九號——航空運輸
(上證發〔2016〕73號)
3.1.2.20上市公司行業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十號——農林牧漁
(上證發〔2016〕73號)
3.2深圳證券交易所自律規則
3.2.1一般規定
3.2.1.1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14年修訂)(略)
3.2.1.2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
(2017年5月27日)
3.2.1.3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闆股票上市規則(2014年修訂)(略)
3.2.1.4中小企業闆信息披露業務備忘錄第8號——重大資産重組相關事項
(2016年9月30日修訂深交所中小闆公司管理部)
3.2.1.5創業闆信息披露業務備忘錄第13號——重大資産重組相關事項
(2016年9月修訂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闆公司管理部)
3.2.1.6創業闆信息披露業務備忘錄第14號——上市公司重大資産重組財務顧問業務指引(試行)
(2012年3月30日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闆公司管理部)
3.2.1.7創業闆信息披露業務備忘錄第23號——重大資産重組媒體說明會
(2016年7月1日深交所創業闆公司管理部)
3.2.1.8主闆信息披露業務備忘錄第2號——交易和關聯交易
(2015年4月20日深圳證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3.2.1.9關於做好不需要行政許可的上市公司重大資産重組預案等直通披露工作的通知
(2014年12月12日)
3.2.1.10關於加強與上市公司重大資産重組相關股票異常交易監管的通知
(2012年11月16日)
3.2.1.11上市公司現金選擇權業務指引(2011年修訂)
(2011年9月6日)
3.2.2行業信息披露指引
3.2.2.1行業信息披露指引第1號——上市公司從事畜禽、水産養殖相關業務
(2015年12月28日)
3.2.2.2行業信息披露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從事固體礦産資源相關業務
(2015年12月28日)
3.2.2.3行業信息披露指引第3號——上市公司從事房地産業務
(2015年12月28日)
3.2.2.4創業闆行業信息披露指引第1號——上市公司從事廣播電影電視業務(2016年修訂)
(2016年7月13日)
3.2.2.5創業闆行業信息披露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從事藥品、生物製品業務(2015年修訂)
(2015年2月26日深證上〔2015〕85號)
3.2.2.6創業闆行業信息披露指引第3號——上市公司從事光伏産業鏈相關業務
(2015年7月2日深證上〔2015〕329號)
3.2.2.7創業闆行業信息披露指引第4號——上市公司從事節能環保服務業務
(深證上〔2015〕329號)
3.2.2.8創業闆行業信息披露指引第5號——上市公司從事互聯網遊戲業務
(2015年9月2日深證上〔2015〕413號)
3.2.2.9創業闆行業信息披露指引第6號——上市公司從事互聯網視頻業務
(深證上〔2015〕413號)
3.2.2.10創業闆行業信息披露指引第7號——上市公司從事電子商務業務
(深證上〔2015〕413號)
3.2.2.11創業闆行業信息披露指引第8號——上市公司從事互聯網營銷業務
(2016年9月19日深證上〔2016〕637號)
第四編其他相關規定
4.1反壟斷
4.1.0.1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
(2007年8月30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錶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
4.1.0.2國務院關於經營者集中申報標準的規定
(2008年8月3日國務院令第529號)
4.1.0.3關於經營者集中附加限製性條件的規定(試行)
(2014年12月4日商務部令2014年第6號)
4.1.0.4未依法申報經營者集中調查處理暫行辦法
(2011年12月30日商務部令2011年第6號)
4.1.0.5關於評估經營者集中競爭影響的暫行規定
(2011年8月29日商務部公告2011年第55號)
4.1.0.6經營者集中審查辦法
(2009年11月24日商務部令2009年第12號)
4.2國有資産
4.2.0.1企業國有資産監督管理暫行條例
(2003年5月27日國務院令第378號根據2011年1月8日國務院令第588號《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修訂)
4.2.0.2中央企業境外投資監督管理辦法
(2017年1月7日國務院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委員會令第35號)
4.2.0.3企業國有資産交易監督管理辦法
(2016年6月24日國務院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委員會、財政部令第32號)
4.2.0.4金融企業國有資産轉讓管理辦法
(2009年3月17日財政部令第54號)
4.2.0.5企業國有産權無償劃轉管理暫行辦法
(2005年8月29日國務院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委員會國資發産權〔2005〕239號)
4.2.0.6企業國有産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
(2003年12月31日國務院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委員會、財政部令第3號)
4.2.0.7國有股東轉讓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暫行辦法
(2007年6月30日國務院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令第19號)
4.2.0.8企業國有資産評估管理暫行辦法
(2005年8月25日國務院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委員會令第12號)
4.2.0.9中央企業資産評估項目核準工作指引
(2010年5月25日國務院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委員會國資發産權〔2010〕71號)
4.2.0.10企業國有資産評估項目備案工作指引
(2013年5月10日國務院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委員會國資發産權〔2013〕64號)
4.2.0.11關於推動國有股東與所控股上市公司解決同業競爭規範關聯交易的指導意見
(2013年8月20日國務院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國資發産權〔2013〕202號)
4.2.0.12關於中央企業國有産權協議轉讓有關事項的通知
(2010年1月26日國務院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委員會國資發産權〔2010〕11號)
4.2.0.13關於規範國有股東與上市公司進行資産重組有關事項的通知
(2009年6月24日國務院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委員會國資發産權〔2009〕124號)
4.2.0.14關於規範上市公司國有股東行為的若乾意見
(2009年6月16日國務院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委員會國資發産權〔2009〕123號)
4.2.0.15國有單位受讓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暫行規定
(2007年6月28日國務院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委員會國資發産權〔2007〕109號)
4.2.0.16關於企業國有産權轉讓有關問題的通知
(2004年8月25日國務院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委員會國資發産權〔2004〕268號)
4.2.0.17關於企業重組有關職工安置費用財務管理問題的通知
(2009年6月25日財政部財企〔2009〕117號)
4.3對外投資
4.3.0.1境外投資管理辦法
(2014年9月6日商務部令2014年第3號)
4.3.0.2境外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辦法
(2014年4月8日國傢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9號)
4.4外商投資
4.4.0.1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及變更備案管理暫行辦法
(2016年10月8日商務部令2016年第3號)
4.4.0.2商務部關於涉及外商投資企業股權齣資的暫行規定
(2012年9月21日商務部令2012年第8號根據2015年10月28日商務部令2015年第2號《關於修改部分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的決定》修正)
4.4.0.3關於外國投資者並購境內企業的規定
(2006年8月8日商務部、國務院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傢稅務總局、國傢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傢外匯管理局令2006年第10號根據2009年6月22日商務部令2009年第6號《關於修改〈關於外國投資者並購境內企業的規定〉的決定》修正)
4.4.0.4外國投資者對上市公司戰略投資管理辦法
(2005年12月31日商務部、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傢稅務總局、國傢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國傢外匯管理局令2005年第28號)
4.4.0.5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建立外國投資者並購境內企業安全審查製度的通知
(2011年2月3日國辦發〔2011〕6號)
4.4.0.6關於將不涉及國傢規定實施準入特彆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及變更,由審批改為備案管理的公告
(2016年10月8日國傢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商務部公告2016年第22號)
4.4.0.7商務部實施外國投資者並購境內企業安全審查製度的規定
(2011年8月25日商務部公告2011年第53號)
4.5産業政策
4.5.0.1關於印發市場準入負麵清單草案(試點版)的通知
(2016年3月2日國傢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商務部發改經體〔2016〕442號)
4.6土地房産
4.6.0.1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1986年6月25日第六屆全國人民代錶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根據1988年12月29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錶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決定》第  一次修正1998年8月29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錶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修訂根據2004年8月28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錶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4.6.0.2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産管理法
(1994年7月5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錶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根據2007年8月30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錶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産管理法〉的決定》修正)
4.6.0.3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錶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根據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錶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決定》修正)
4.6.0.4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
(1998年12月27日國務院令第256號公布根據2011年1月8日國務院令第588號《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第  一次修訂根據2014年7月29日國務院令第653號《關於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第二次修訂)
4.6.0.5閑置土地處置辦法
(1999年4月28日國土資源部令第5號2012年6月1日國土資源部令第53號修訂)
4.6.0.6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齣讓和轉讓暫行條例
(1990年5月19日國務院令第55號)
4.6.0.7節約集約利用土地規定
(2014年5月22日國土資源部令第61號)
4.7破産重整
4.7.0.1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産法
(2006年8月27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錶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
4.7.0.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産法》若乾問題的規定(一)
(2011年9月9日法釋〔2011〕22號)
4.7.0.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産法》若乾問題的規定(二)
(2013年9月5日法釋〔2013〕22號)
4.7.0.4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乾問題的規定(二)
(2008年5月12日法釋〔2008〕6號根據2014年2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修改〈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乾問題的規定〉的決定》(法釋〔2014〕2號)修正)
4.8稅務
4.8.1財政部和國傢稅務總局
4.8.1.1關於進一步支持企業事業單位改製重組有關契稅政策的通知
(2015年3月31日財政部、國傢稅務總局財稅〔2015〕37號)
4.8.1.2關於企業改製重組有關土地增值稅政策的通知
(2015年2月2日財政部、國傢稅務總局財稅〔2015〕5號)
4.8.1.3關於促進企業重組有關企業所得稅處理問題的通知
(2014年12月25日財政部、國傢稅務總局財稅〔2014〕109號)
4.8.1.4關於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內企業以非貨幣性資産對外投資等資産重組行為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
(2013年11月15日財政部、國傢稅務總局財稅〔2013〕91號)
4.8.1.5關於企業重組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若乾問題的通知
(2009年4月30日財政部、國傢稅務總局財稅〔2009〕59號)
4.8.2國傢稅務總局
4.8.2.1關於企業重組業務企業所得稅徵收管理若乾問題的公告
(2015年6月24日國傢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48號)
4.8.2.2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試行)
(2014年12月7日國傢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67號)
4.8.2.3關於納稅人資産重組有關增值稅問題的公告
(2013年11月19日國傢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66號)
4.8.2.4關於非居民企業股權轉讓適用特殊性稅務處理有關問題的公告
(2013年12月12日國傢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72號根據2015年4月17日國傢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22號《關於修改〈非居民企業所得稅核定徵收管理辦法〉等文件的公告》修正)
4.8.2.5關於納稅人資産重組有關營業稅問題的公告
(2011年9月26日國傢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51號)
4.8.2.6關於納稅人資産重組有關增值稅問題的公告
(2013年11月19日國傢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66號)
4.8.2.7關於發布《企業重組業務企業所得稅管理辦法》的公告
(2010年7月26日國傢稅務總局公告2010年第4號)
4.8.2.8關於加強非居民企業股權轉讓所得企業所得稅管理的通知
(2009年12月10日國傢稅務總局國稅函〔2009〕698號)


用戶評價

評分

評分

評分

評分

評分

評分

評分

評分

評分

相關圖書

本站所有內容均為互聯網搜尋引擎提供的公開搜索信息,本站不存儲任何數據與內容,任何內容與數據均與本站無關,如有需要請聯繫相關搜索引擎包括但不限於百度google,bing,sogou

© 2025 book.cndg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新城书站 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