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宝”级的幻想文学作品《冰与火之歌》,为了回馈读者对冰火的喜爱,我们制作了1-5精美大套装,便于收藏与赠礼。
“冰与火之歌”系列小说是美国奇幻大师乔治?马丁16年精耕细作成就的文学经典。从1995年至今,《权力的游戏》、《列王的纷争》、《冰雨的风暴》、《群鸦的盛宴》和《魔龙的狂舞》陆续出版,引发了*性的追捧热潮。
2008年底,该系列图书销量接近一千万册,在*以三十多种语言翻译出版。由于HBO同名电视剧的推动,该系列图书仅今年二季度,在美国一地就卖出了400万册之多,长时间霸占了《纽约时报》*书排行榜前十位的多个位置。
冰与火之歌1(卷1):权力的游戏(上)
冰与火之歌2(卷1):权力的游戏(中)
冰与火之歌3(卷1):权力的游戏(下)
冰与火之歌4(卷2):列王的纷争(上)
冰与火之歌5(卷2):列王的纷争(中)
冰与火之歌6(卷2):列王的纷争(下)
冰与火之歌7(卷3):冰雨的风暴(上)
冰与火之歌8(卷3):冰雨的风暴(中)
冰与火之歌9(卷3):冰雨的风暴(下)
冰与火之歌10(卷4):群鸦的盛宴(上)
冰与火之歌11(卷4):群鸦的盛宴(中)
冰与火之歌12(卷4):群鸦的盛宴(下)
冰与火之歌13(卷5):魔龙的狂舞(上)
冰与火之歌14(卷5):魔龙的狂舞(中)
冰与火之歌15(卷5):魔龙的狂舞(下)
即使白灵用牙齿狠狠撕扯游骑兵的小腿,科林还是踏稳了脚步。但在那一瞬间,当他扭身时,露出了破绽。琼恩一剑递出,反手一撩。游骑兵向外让开,似乎这一击未起作用,但紧接着喉头浮现一连串朱红的泪滴,明亮鲜活,犹如红宝石的项链。*后血如泉涌,断掌科林倒了下去。
白灵的口鼻也在滴血,但长柄剑只锋尖有染,在*后的半寸。琼恩把冰原狼赶开,跪下来搂住兄弟。*后一丝光芒正从科林眼中褪去。“……锋利。”他说,伤残的手指举起又落下。他死了。
他知道,琼恩麻木地想,他知道他们会要求我做什么。他突然想起山姆威尔?塔利,想起葛兰和忧郁的艾迪,想起留守黑城堡的派普和陶德。难道我从此就要失去他们,正如我失去了兄弟布兰、瑞肯和罗柏?我到底是谁?我到底在做什么?
“扶他起来。”一双粗糙的手在拉他。琼恩没有抗拒。“有名字吗?”
耶哥蕊特替他回话:“他叫琼恩?雪诺,是临冬城艾德史塔克的血脉。”
芮温勒笑道:“呵呵,谁想到?断掌科林竟死在贵族老爷的杂种手里!”
“捅他,”叮当衫坚持。老鹰朝他飞去,停在骨盔上,刺耳地呐喊。
“他投降了,”耶哥蕊特提醒他们。
“是啊,还杀了自家兄弟来证明,”一名头戴生锈的铁半盔、相貌平庸的矮个野人说。
叮当衫骑近前来,骨甲响个不停。“那是狼做的下流勾当。断掌的死该算在我头上。”
“呵呵,我们都看到你跃跃欲试呢。”罗温勒嘲笑。
“他是个狼灵,”骸骨*说,“乌鸦!我不喜欢他。”
“倘若他真是狼灵,”耶哥蕊特说,“就能吓着我们吗?”其他人叫喊着表示同意。透过焦黄的头骨眼洞,叮当衫恶狠狠地瞪视琼恩,但*终不得不让步。好一帮自由民,琼恩心想。
他们在断掌科林倒下的地方用松针、灌木和断枝垒起柴堆,就地焚尸。有的木料还有绿意,所以燃起来和缓而多烟,片片黑羽,高升至明亮的晴空。叮当衫取走几片焦骨,其余人掷色子决定其他东西的归属。得到斗篷的是耶哥蕊特。
“我们回风声峡?”琼恩问她。他不知自己重新面对那片高山时会作何感想,也不知他的马能否坚持。
“不,”她说,“我们身后什么也没有了。”她望他的眼神带着一抹怜伤。“曼斯已率大队人马沿乳河南下,浩浩荡荡朝你的长城进发。”
刚啃完的这本《追忆似水年华》,说实话,过程有点像攀登一座没有明确标记的陡峭山峰,但一旦到达顶端,俯瞰下去的风景绝对值得你每一次喘息和汗水。普鲁斯特的笔触细腻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他不是在叙述一个故事,而是在构建一个感官的迷宫。每一个细微的触动,比如玛德莱娜蛋糕的香气引发的记忆洪流,都被他用水晶般精准的语言切割、分析、重组。我常常需要停下来,反复咀嚼他那些超长、结构极其复杂的句子,感觉每一次呼吸都得跟着他的逻辑走上好几圈才能找到出口。但妙就妙在,当你真正进入他的节奏后,你会发现自己也被带入了那种对“时间”和“自我”的永无止境的探究之中。这本书教会了我如何去“观察”生活,而不是仅仅“度过”生活。那些关于沙龙里的虚伪、爱情中的嫉妒与疏离,都写得入木三分,让你不得不承认,人类情感的幽微之处,原来可以被如此透彻地剖析。它更像是一本心灵的解剖报告,一本关于记忆如何构建我们存在的哲学巨著,而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小说。
评分咳,说起来,我前阵子碰上了《唐吉诃德》,这本书简直是史诗级的体验,厚得像块砖头,但内容却是轻盈得能飞起来。塞万提斯真是个天才,他把“理想主义”和“现实主义”这两种看似水火不容的东西,玩出了花。我特别欣赏他那种层层嵌套的叙事结构,故事里的人在读关于唐吉诃德的故事,这本身就构成了一种有趣的元小说(meta-fiction)效果。老骑士的疯癫,固然让人捧腹大笑——风车在他眼里就是巨人,旅店就是城堡,这种错位感是永恒的喜剧来源。然而,随着故事的推进,你会发现他的“疯”里藏着一种比清醒世界更纯粹的“真”。他坚持骑士精神,对抗世界的平庸和犬儒,这种悲壮的坚持,让人笑中带泪。桑丘潘的接地气和主人的浪漫主义形成完美的互补,他们的对话简直是人类哲学思辨的缩影。这本书的魅力在于,它让你在哈哈大笑之后,不得不思考自己是不是也曾为了一个美好的、可能永远无法实现的“风车”而战斗过。
评分天呐,最近读完的这本《百年孤独》,简直让人醍醐灌顶,感觉灵魂都被马尔克斯的文字洗礼了一遍。它不是那种一眼就能看透的小说,你需要沉下心来,像剥洋葱一样一层一层地揭开马孔多家族的百年兴衰史。最让我震撼的是那种魔幻现实主义的手法,死亡、爱情、战争,这些宏大的主题被包裹在一桩桩看似荒诞却又无比真实的家庭琐事里。比如,那个总是预言家一样的角色,他的话语仿佛带着宿命的重量,让你在笑过之后感到一种深刻的无力感。我尤其喜欢他对时间流逝的描绘,那种循环往复、似乎一切都在重演的宿命感,让人不禁思考人生的意义和徒劳。书里充满了各种奇特的意象,像奥雷里亚诺上校打仗,最后却只能在小小的作坊里铸造金鱼,这种强烈的反差,比任何直白的控诉都更有力量。读完之后,我常常会合上书,凝视窗外,感觉周遭的一切都笼罩着一层淡淡的、带着热带湿气的迷雾,仿佛我刚刚才从那个充满香蕉、瘟疫和爱情的村庄里走出来。这本书需要耐心,但回报是巨大的,它会彻底改变你对“小说”这个概念的理解。
评分我最近读的《局外人》,那股清冷、疏离的气质简直能把人冻住。加缪的文字风格实在是太干净利落了,没有一丝多余的感情渲染,像一把冰冷的解剖刀,直接插进了人性的核心。默尔索这个角色,他的“不在乎”,他的诚实到了近乎残酷的程度,让我感到一种极大的不适,但这种不适恰恰是作者想达到的目的。他对待母亲的死亡、对待爱情、对待谋杀的反应,都打破了社会既定的情感范式。整本书读下来,感觉就像在看一部极简主义的黑白电影,场景简单,对白稀少,但每一个镜头都充满了象征意义。特别是最后他在监狱里对判决的接受,那种对荒谬世界的坦然,读起来让人脊背发凉。这本书真正让人思考的是,我们日常生活中那些被我们视为“理所当然”的情感和道德准则,在宇宙的尺度下,究竟有多少是真正必要的?它不像那些情感充沛的小说那样给你慰藉,它提供的,是一种直面虚无的勇气,非常犀利,非常震撼。
评分我最近沉浸在那本描写二战后欧洲的《铁皮鼓》里,简直像被一辆失控的锡皮鼓敲击着神经!君特·格拉斯的笔法狂野、肆意,充满了生命力,那种东普鲁士的泥土气息和波兰小城的压抑感扑面而来。奥斯卡,那个拒绝成长的侏儒,他那永不停止的鼓声,简直是那个时代痛苦和抗议的交响乐。我爱死他那种近乎于恶意的观察视角了,通过一个“局外人”的眼睛去看成人世界的荒谬、纳粹的兴起和道德的沦丧,比任何严肃的历史叙事都要来得痛彻心扉。书里那些粗粝的、甚至有些恶心的细节描写,比如他如何用水晶打破玻璃,如何与各种形形色色的人周旋,都展现出一种强烈的反叛精神。它不是那种温文尔雅的文学,它更像一头野兽在咆哮,充满了黑色幽默和对权力体制毫不留情的嘲讽。读完感觉整个人都被这种原始的、不加修饰的生命力充盈了,非常过瘾,是那种需要一口气读完,才能感受其完整冲击力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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