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檢監察工作常用法規全書(第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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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檢監察工作常用法規全書》編寫組編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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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廉政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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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鋪: 文軒網旗艦店
齣版社: 中國方正齣版社
ISBN:9787517404811
商品編碼:28604296946
齣版時間:2018-03-01

具體描述

作  者:《紀檢監察工作常用法規全書》編寫組 編 定  價:128 齣 版 社:中國方正齣版社 齣版日期:2018年03月01日 頁  數:1386 裝  幀:精裝 ISBN:9787517404811 上篇 綜閤法規
中國共産黨章程
(中國共産黨第十九次代錶大會部分修改,2017年10月24日通過)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屆人民代錶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1982年12月4日人民代錶大會公告公布施行根據1988年4月12
日第七屆人民代錶大會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
法修正案》、1993年3月29日第八屆人民代錶大會次會議
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1999年3月15日第九屆全
國人民代錶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
2004年3月14日第十屆人民代錶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的《中華
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和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屆人民代錶
大會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
(2018年3月20日第十三屆人民代錶大會次會議通過)
關於黨內政治生活的若乾準則
(1980年2月29日中國共産黨第十一屆中央委員會第五次全體會議通過)
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乾準則
(2016年10月27日中國共産黨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六次全體會議通過).
中國共産黨廉潔自律準則
(2015年10月18日)
部分目錄

內容簡介

紀檢監察工作常用法規全書編寫組著的這本《紀檢監察工作常用法規全書(第5版)(精)》從體例上分為綜閤法規、實體法規、程序法規三篇,以性質相同、內容相近作為目錄分類的標準;同一目錄下先編排黨紀條規後編排政紀法規,同類法規以頒布時間的先後順序排列。上篇“綜閤法規”收錄瞭《中國共産黨章程》《中國共産黨黨員權利保障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等反腐倡廉基礎法規。中篇“實體法規”按違紀行為性質,分為組織製度、人事製度、監督製度、廉潔自律、財經紀律、保密紀律、懲戒紀律及刑事法律等類彆。下篇“程序法規”按照黨紀程序、政紀程序分類,包含瞭紀檢監察信訪、案件檢查、案件審理等各階段的常用程序性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傢監察法》 一、 製定背景與重要意義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傢監察法》(以下簡稱《監察法》)的頒布,標誌著我國國傢監察體製改革邁齣瞭具有裏程碑意義的一步。2018年3月,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錶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瞭《監察法》,這為構建集中統一、權威高效的國傢監察體係奠定瞭堅實的法律基礎。 在此之前,我國的反腐敗工作主要依靠黨紀和政紀,以及刑事訴訟法的規定。然而,現有的法律框架在整閤反腐敗資源、明確監察職責、規範監察行為等方麵存在一些不足。黨中央深刻認識到,深化國傢監察體製改革,整閤反腐敗力量,是推進全麵從嚴治黨、鞏固黨執政基礎、實現國傢治理體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必然要求。《監察法》的製定,正是順應這一改革趨勢,迴應人民群眾對反腐敗鬥爭的期盼,迴應黨和國傢對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的戰略部署。 《監察法》的製定,對於: 1. 構建集中統一的國傢監察體係:明確瞭國傢監察委員會及其地方各級監察委員會的法律地位、職責權限和工作機製,實現瞭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監察全覆蓋,強化瞭黨對反腐敗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2. 規範監察行為,保障公民閤法權益:《監察法》明確規定瞭監察機關的調查權限、調查措施以及對監察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監督製約機製,強調瞭依法調查、保障被調查人閤法權益的原則,防止權力濫用。 3. 提升反腐敗工作法治化水平:將黨中央關於反腐敗鬥爭的重大決策部署上升為法律,使反腐敗鬥爭的開展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提高瞭反腐敗工作的製度化、規範化、法治化水平。 4. 推進國傢治理體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通過建立健全以國傢監察為主導的權力監督體係,有效遏製腐敗,淨化政治生態,為國傢經濟社會發展營造良好環境,是推進國傢治理體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舉措。 二、 主要內容概述 《監察法》共七章六十七條,內容涵蓋瞭國傢監察的基本原則、監察機關的設置與職責、監察範圍、監察權限、監察程序、監督與問責等方麵。 1. 總則:明確瞭國傢監察的性質、宗旨、基本原則、監察機關的性質和任務,規定瞭監察全覆蓋的原則,以及監察機關與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公安機關、司法行政機關之間的職責關係。 2. 監察機關及其職責:規定瞭國傢監察委員會、地方各級監察委員會的産生、組成、職責,明確瞭監察委員會在國傢機構體係中的地位,以及監察機關對公職人員涉嫌貪汙賄賂、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權力尋租、受賄、行賄、挪用侵占、貪汙等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進行調查的職責。 3. 監察對象:界定瞭監察機關的監察對象,包括各級人民代錶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選舉、決定、任命、批準的乾部;各級人民政府、監察委員會、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各級政協、民主黨派和工商聯的機關及其公務人員;法律規定行使公權力的國有的和由國傢齣資的國有企業的領導人員;國有資本控股、參股公司的國傢齣資形成的股權代錶;國傢機關委托從事公務的人員;其他依照法律規定應當接受監察的人員。 4. 監察權限與措施:詳細規定瞭監察機關在調查過程中可以采取的措施,包括詢問、訊問、查詢、凍結、搜查、調取、查封、扣押、勘驗、鑒定、檢查、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指定居所監視居住、逮捕等。同時,也強調瞭這些權限的行使必須依法進行,並受到嚴格的監督。 5. 監察程序:規定瞭監察機關辦理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案件的程序,包括綫索管理、立案調查、案件移送、審理、信息公開等環節。特彆強調瞭證據的收集、固定、運用,以及保障被調查人閤法權益的程序性規定。 6. 對監察機關和監察人員的監督:規定瞭對監察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監督機製,包括上級監察機關對下級監察機關的監督,同級人大及其常委會對監察機關的監督,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明確瞭監察人員必須遵守的紀律要求,以及違紀違法行為的法律責任。 7. 法律責任:規定瞭違反《監察法》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包括對妨礙監察工作的行為,以及監察人員違紀違法行為的處罰。 三、 核心亮點與創新之處 《監察法》在製度設計上體現瞭多項重要的創新和亮點: 1. 監察全覆蓋:將監察範圍從過去的“重點在乾部”擴展到“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實現瞭監察的全麵性、普遍性,填補瞭過去反腐敗法律製度中的空白和盲區。 2. 集中統一領導:設立國傢監察委員會,作為國傢的最高監察機關,統一領導地方各級監察委員會的工作。這種集中統一的領導體製,有利於整閤反腐敗資源,形成反腐敗閤力。 3. 反腐敗力量整閤:將原有的行政監察、預防腐敗和檢察機關查處貪汙賄賂、失職瀆職等職務犯罪的職責整閤到監察委員會,實現瞭反腐敗力量的融閤,避免瞭部門之間的推諉扯皮。 4. 強化證據意識和程序意識:《監察法》在調查權限和程序方麵,充分吸收瞭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強調依法調查、依程序辦案,保障證據的閤法性、真實性和完整性,提升瞭反腐敗工作的專業性和規範性。 5. 健全監督製約機製:《監察法》不僅賦予監察機關強大的調查權,同時也注重對其權力的製約。通過人大監督、政協民主監督、社會輿論監督、派駐監督等多種形式,確保監察機關依法用權、公正用權。 6. “四項談話”製度的完善:在保留原有談話、訊問的基礎上,增加瞭“質詢”和“詢問”等形式,進一步豐富瞭監察機關的調查手段,提高瞭調查效率。 7. 留置措施的引入:《監察法》規定瞭“留置”這一重要的調查措施,取代瞭原有的“兩規兩指”等措施,使調查的閤法性、規範性得到進一步提升,同時保障被留置人員的閤法權益。 四、 學習與實踐意義 深入學習和貫徹《監察法》,對於每一位公民,尤其是公職人員,都具有重要的意義。 對於公職人員而言:《監察法》明確瞭公職人員的法律義務和行為規範,是約束公職人員權力、抵製腐敗的重要法律依據。每一位公職人員都應認真學習《監察法》,增強法治意識,築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道德防綫,自覺接受監察機關的監督。 對於社會公眾而言:《監察法》的實施,有助於提升國傢治理能力,淨化政治生態,保障人民群眾的閤法權益,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重要法律保障。瞭解《監察法》的內容,有助於公民更好地理解國傢反腐敗鬥爭的形勢和要求,並依法維護自身權益。 對於紀檢監察工作者而言:《監察法》是其履行職責的根本遵循,是開展工作的基本法規。準確理解和把握《監察法》的條文規定,是依法依紀依法的開展監督執紀執法工作的前提。 《監察法》的頒布與實施,是中國反腐敗鬥爭進入新時代、邁上新徵程的重要標誌。它為構建集中統一、權威高效的國傢監察體係,推進全麵從嚴治黨,鞏固和發展反腐敗鬥爭壓倒性勝利,提供瞭堅實的法治保障。

用戶評價

評分

說實話,我是一個對細節非常較真的人,很多法規條文的措辭差異往往決定瞭最終處理的力度和閤法性。這本書在對條文進行引述時,除瞭原文的準確性外,還對一些關鍵詞匯進行瞭細緻的解讀和比較,這對於我們撰寫調查報告、起草處分決定等法律文書時,起到瞭定海神針的作用。我記得有一次,我們對一個量刑情節的認定拿不準,翻閱舊版資料時總是模棱兩可。在新版中,書中專門對該情節的多個曆史版本及其當前適用的法律精神進行瞭對比分析,結閤最新的司法解釋,給齣瞭明確的判斷方嚮。這種深度解讀遠超齣瞭簡單法規匯編的範疇,它是在教你“如何思考”一個法律問題,而不僅僅是告訴你“答案是什麼”。這種潛移默化的熏陶,對於提升整個團隊的法律素養,有著長遠的積極影響。

評分

初次翻閱這本書時,我注意到它的編排邏輯非常貼閤紀檢監察工作流的實際脈絡。它不是簡單地按照法規齣颱的時間順序排列,而是根據主題和應用場景進行瞭科學的劃分。比如,從“主體責任與監督體係”到“問題綫索處置程序”,再到“案件審理與處分決定”,層層遞進,非常清晰。這種結構設計使得我們在處理一個具體案件時,能夠迅速定位到所需的法律依據和操作流程,避免瞭在浩瀚的法規文本中迷失方嚮。我特彆喜歡它在每個重要章節後麵附帶的“實務要點提示”,這些提示往往是濃縮瞭資深專傢多年經驗的精華,往往能點醒我們這些在具體執行層麵遇到睏難的人。以前處理一些程序性問題時,常常因為細節把握不準而反復修改,自從有瞭這本書,很多容易齣錯的環節都被提前規避瞭。它真正做到瞭“理論指導實踐”,讓晦澀的法律條文變得生動、可操作,是提升業務能力不可或缺的幫手。

評分

從一個日常使用者、而非專業法學傢的角度來看,這本書最讓人感到貼心的地方,在於它在復雜的法規體係中搭建瞭一座座“立體的橋梁”。紀檢監察領域法規體係龐大且更新迭代快,普通工作人員很容易被“法海”淹沒。這本書通過其精妙的章節劃分和內容組織,有效地降低瞭學習和使用的門檻。它不僅僅是一本法規的集閤,更像是一個被精心結構化的知識庫。例如,它將不同層級的法規(黨內法規、國傢法律、地方法規)在同一問題下進行交叉引用和對比,使得我們能清晰地看到一個問題在不同法律位階下的要求和銜接關係。這種宏觀視野和微觀操作的完美結閤,讓這本書成為瞭我工作桌上“最貴重”的擺件,沒有之一。它保證瞭我們工作的每一步都走在閤規和正確的軌道上,極大地提升瞭執紀執法的權威性和公信力。

評分

作為一名長期在一綫工作的紀檢監察人員,我最看重的是一本工具書的“鮮活性”和“前瞻性”。這次更新的第五版在這方麵做得尤為齣色。它不僅收錄瞭近年來齣颱的一係列重要的黨內法規和國傢監察法規,更難能可貴的是,它對一些交叉領域、新興領域的監管要求也做瞭整閤。比如,在涉及大數據運用、金融領域腐敗等前沿問題時,這本書能夠提供相對最新的、具有指導意義的法規指引,這對於我們應對新型腐敗和隱形腐敗的挑戰是至關重要的。我個人覺得,它在解釋一些交叉管轄權的問題時,區分得非常精妙,避免瞭“越位”或“缺位”的尷尬局麵。而且,排版上的改進也值得稱贊,字體大小適中,索引做得非常詳盡,需要查找特定條款時,一秒鍾就能找到,這在分秒必爭的工作環境中,價值無可估量。

評分

這本《紀檢監察工作常用法規全書(第5版)》的目錄結構簡直是為實戰量身打造的,我拿到手後第一個感覺就是“厚重”,但這種厚重感不是那種讓人望而卻步的學術堆砌,而是沉甸甸的實操價值。特彆是對於我們這種基層紀檢乾部來說,手裏握著這樣一本工具書,心裏就踏實多瞭。我最欣賞的是它對新修訂法規的及時跟進和精準收錄,很多最新的條款和解釋都被整閤得非常到位,這對於我們在日常工作中處理復雜問題時,避免齣現“法規盲區”至關重要。比如說,關於乾部選拔任用中的監督規定,它不是簡單地羅列條文,而是配有大量針對性的案例分析和條文注釋,讓人能立刻理解“這個規定在具體操作中該怎麼用”。以前查閱資料得翻好幾本不同的文件匯編,現在基本上一本就能搞定,極大地提高瞭工作效率。書中對一些容易混淆的法律概念,比如“從重”與“從嚴”的界限,也做瞭非常細緻的辨析,為我們統一尺度、規範執法提供瞭堅實的依據。總的來說,這本書更像是一位隨身的、經驗豐富的“老前輩”,隨時都能提供最權威的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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