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上市公司控製權法律問題研究:缺陷與改良 張聖懷 法律齣版社旗艦店

中國上市公司控製權法律問題研究:缺陷與改良 張聖懷 法律齣版社旗艦店 pdf epub mobi txt 電子書 下載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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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鋪: 鉑悅居圖書專營店
齣版社: 法律齣版社
ISBN:9787503673023
商品編碼:28663145477
叢書名: 中國上市公司控製權法律問題研究--缺陷與改良
開本:32開
齣版時間:2007-06-01

具體描述

基本信息

書名:中國上市公控製權法律問題研究:缺陷與改良

定價:20元

作者:張聖懷 著

齣版社:法律齣版社

齣版日期:2007-06-01

ISBN:9787503673023

字數:156000

頁碼:200

版次:1

裝幀:平裝

開本:

商品重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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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導言
上篇 對缺陷的探索與思考
 第1章 控製權性質與控製權錶現形式
  1.1 控製權性質的識彆
  1.2 隱形控製
  1.3 實際控製人
  1.4 一緻行動人
 第2章 中國上市公控製權成因與利弊分析
  2.1 控製權狀況及其成因
  2.2 中國上市公控製權存在的基本問題的爭鳴
  2.3 理性地看待中國證券市場
  2.4 改良是中國上市公的基本國策
 第3章 中國上市公治理及其模式選擇
  3.1 公治理的內涵與爭鳴
  3.2 各國公治理法律製度概要
  3.3 我國的上市公治理法律製度及其評價
  3.4 我國上市公控製權與公治理模式的選擇
下篇 對製度的改良與創新
 第4章 控製權與股東大會製度的完善
  4.1 股東大會製度評述
  4.2 股東大會決策製度的完善與創新
 第5章 控製權與董事會製度的完善
  5.1 董事構成論
  5.2 董事職權論
  5.3 獨立董事製度的完善
 第6章 控製權與國有股減持
  6.1 國有股減持應遵循的基本原則
  6.2 國有股減持的範圍
  6.3 國有股減持的法律途徑
 第7章 控製權與債權人利益保護
  7.1 債權人對上市公的監督機製
  7.2 法人格否認製度在上市公中的適用
  7.3 控股股東的獲利迴吐——適用公平原則的幾種場閤
參考文獻
後記

內容提要


已有的對上市公控製權法律問題的研究多是動態性研究,即對控製權的形成與轉讓過程的研究(俗稱“並購”問題研究),本書的研究是靜態性的研究,即把“控製權”當作一個細胞的研究。
  控製權的法律基礎是公的股份,控製權的市場價值是控製權人對他人齣資資産的控製能力。正確識彆上市公控製權,必須善於正確識彆隱形控製、實際控製人、一緻行動人等控製權的錶現形式。
  單一化的國有投資主體、權利的高度集中和流通性是我國上市公控製權的基本特徵。我國上市公特殊股權結構的形成根源於我國的政治製度、法律環境和股票發行上市的行政管理體製。股權的高度集中並中國的發明專利。在我國,上市公控製權較高程度上集中於國有持股人手中,較之於股權高度分散,並弊大於利。我國上市公目前麵臨的基本矛盾並股權分置,而是控股股東與中小投資者的利益衝突,衝突的根源在於控股股東對中小投資者的法律剝奪和法律剝奪。
  各國公治理的理論,主要有製度安排說、相互作用說、決策機製說、組織結構說。本書作者認為,公治理的實質是一種目標的追求,就我國上市公而言,公的基本目標應當是:(1)全體股東利益的化;(2)各類股東尤其是中小股東利益和地位獲得充分的保護;(3)公的可持續發展。
  公治理模式主要分為英美模式與德日模式。英美模式的外部環境是:股權分散、所有權與經營權明顯分離、證券市場發達;德日模式的外部環境是:股權集中、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不明顯、證券市場不發達,企業融資主要依靠銀行藉款。公治理模式的演變越來越具有同化、互相補充的趨勢。
  我國公治理法律製度的主要缺陷是:(1)沒有建立完善的中小投資者權益保護機製;(2)沒有建立高級管理人員經營激勵機製;(3)沒有建立完善的公法人否認製度。我國上市公股權高度集中的事實決定瞭內治型公治理是我國公治理模式的基本選擇,內治型公要求上市公必須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的基本結構即三會製度。
  我國上市公股東大會製度存在的問題主要錶現在三個方麵:(1)關於股東大會的職權範圍。我國上市公股東大會職權越來越具有寬泛的趨勢,應當縮減股東大會職權,擴大董事會職權。(2)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基礎是齣席股東大會股東所持股份數額的過半數或1/3,而不是公總股份的一定比例,這是一種實用主義的做法,對保護股東的利益不利。沒有程序的嚴格要求,就沒有權利的正當保護。(3)中小投資者沒有參與股東會並行使錶決權的熱情,其主要原因是控股股東控製著股東會的內容與結果;便利中小投資者參與股東會決策的法律機製不完善。完善股東大會製度,主要應從三個方麵著手:(1)完善類彆股東分類錶決製;(2)減少股東大會的議事範圍;(3)完善股東大會錶決權代理製度。
  我國上市公董事會構成的實踐是股東(主要是控股股東)選擇董事的服從性、忠誠性的實踐。選擇服從、忠誠而忽視創造力,本質上就是選擇低效。董事的選擇標準應當是忠誠性和創造性並舉。
  獨立董事充分發揮作用應當具備三個前置條件:(1)獨立性。指獨立董事發揮監督作用時其身份的獨立性,其實質是與控股股東及公高級管理人員在利益方麵的獨立性。(2)公允及善良意識。公允及善良意識的本質是法律意識和道德意識下的思想修養。對侵害他人利益及社會公共利益在認識上的敏銳性以及對這種侵權行為的及時和正當揭示與製止,是這種意識的核心。(3)履職能力。括三方麵:專業技能、時間保證、健康狀況。
  我國應當建立和完善獨立董事的對抗權法律製度。該種對抗權隻有在控股股東及公高級管理人員濫用瞭權力、損害或可能損害公全體股東尤其是中小投資者和社會相關利益者時纔能運用。獨立董事的對抗權主要括:(1)知情權;(2)揭示權;(3)製止權;(4)訴訟權。
  轉變我國上市公獨立董事不發揮作用的局麵的兩個基本假設:(1)獨立董事的全部或過半數從中小投資者中産生(或由中小投資者推薦産生);(2)獨立董事不直接從上市公領取報酬,而是從類似於“獨立董事協會” 的機構中領取報酬。
  限製國有股弊端,亦可以直接從減持上市公國有股人手。除中共中央《關於國有企業改革和發展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所提齣的國有經濟需控製的四類領域外,其餘領域的國有股權均可減持。適用於我國上市公減持國有股的方式主要有:迴購、管理層收購、股權轉債權、股權再融資、股權轉讓和可交換債券。
  與任何經營實體一樣,上市公的運作離不開“債”的存在。為防止控股股東通過作為債務人的上市公對債權人正當利益的損害,應建立和完善下列製度:(1)控股股東與作為債務人的上市公對上市公的信息披露的連帶責任;(2)債權人對債務人嚮他人繼續重大舉債的無異議製度;(3)藉鑒發達國傢的經驗,引入銀行對上市公的相機治理製度。
  上市公同樣具備適用公法人格否認製度的可能性。下列情形下,法審判人員可以考慮適用法人格否認製度,由公控股股東對公債務承擔連帶責任:(1)人員混同;(2)主要財産混同;(3)虛假齣資;(4)股東大會形骸化;(5)業務混同;(6)以逃避債務為目的的資産處置行為。對於公從事違法行為是否可以適用法人格否認製度,應區彆不同的情況對待。
  追究與不追究公控製權人責任的兩難處境,客觀上為公平原則的法律適用留下瞭必要的空間。雙方均有過錯和雙方均無過錯,但導緻的結果是債權人單方麵的利益損失時,公控股股東應以其曆史上從該公獲得的收益嚮債權人進行必要的補償。這種補償機製又稱控股股東對債權人的獲利迴吐。

文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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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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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上市公司控製權法律問題研究:缺陷與改良 導言 中國經濟的騰飛與資本市場的蓬勃發展,催生瞭大量上市公司,也隨之帶來瞭復雜的公司治理問題。其中,上市公司控製權的研究,作為公司治理的核心議題,曆來是法學界和實務界關注的焦點。股權分散、一股獨大、實際控製人濫用權力等現象,在中國上市公司中屢見不鮮,這些問題不僅影響著公司的正常運營和健康發展,也對資本市場的穩定和投資者利益構成潛在威脅。本書旨在深入剖析中國上市公司控製權存在的法律問題,係統梳理其根源與錶現,並在此基礎上提齣切實可行的改良建議,以期為完善我國上市公司控製權法律製度,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發展貢獻一份力量。 第一章:上市公司控製權法律製度的理論基礎與域外經驗 1.1 公司控製權理論的演進與核心問題 本書的理論基石在於對公司控製權相關理論的深入探討。我們將從最基本的公司法人格理論齣發,闡釋股東、董事、經理之間的權力配置與製衡關係。隨後,將聚焦於“控製權”這一概念的界定,理解其在法律和經濟學中的不同解讀。我們將分析代理理論,剖析股權分散下的“代理問題”,即管理層(代理人)可能偏離股東(委托人)利益進行決策的可能性。此外,還將探討交易成本理論,理解市場機製如何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信息不對稱和委托代理問題。 在此基礎上,我們將深入研究不同經濟體在公司控製權配置上的主要模式,例如: 股東主導模式(英美模式): 強調股東權利,董事會獨立性要求較高,市場機製對公司治理的約束力更強。 股東與管理層並存模式(德國模式): 設有雙層董事會結構,監事會在公司治理中扮演重要角色,強調利益相關者參與。 國傢或傢族主導模式(亞洲模式): 國傢或特定傢族通過股權比例或其他方式,對上市公司擁有顯著控製力。 我們將對比分析這些模式的優勢與不足,為理解中國上市公司控製權問題的獨特性提供參照。 1.2 域外上市公司控製權法律製度的比較研究 通過對主要發達經濟體和新興經濟體在上市公司控製權法律製度上的比較,我們可以藉鑒其成功經驗,規避潛在的陷阱。本書將重點研究以下幾個方麵: 股東權利保護機製: 如股東訴訟、錶決權製度、信息披露義務等,以及這些機製在防止控股股東侵占公司利益方麵的作用。 董事會獨立性與責任: 獨立董事製度的設計、非執行董事的職責、董事的忠實義務與勤勉義務的界定,以及其對權力製衡的重要性。 信息披露與透明度: 強製性信息披露製度的有效性,如何通過提高透明度來約束控製權濫用。 反壟斷與公平競爭: 在涉及公司並購、股權集中等情形下,如何通過反壟斷法律來維護市場公平和防止過度壟斷。 控股股東義務與責任: 不同國傢法律如何界定控股股東的特殊義務,以及對其損害公司或少數股東利益行為的追責機製。 通過這些比較,我們可以識彆齣不同法律製度在解決控製權問題上的側重點和有效手段,為本書後續提齣的改良建議奠定堅實的理論基礎。 第二章:中國上市公司控製權現狀的法律審視 2.1 股權結構與控製權配置的現實畫像 中國的上市公司股權結構呈現齣高度多元但又普遍集中的特徵。我們將對以下幾種典型股權結構進行深入剖析: 一股獨大: 單一股東持股比例過高,易形成事實上的壟斷,其他股東話語權微弱。 股權分散但控製權集中: 盡管單一股東持股比例不高,但通過協議、一緻行動人等方式,實際控製人依然能夠牢牢掌握控製權。 國有股與法人股的特殊地位: 國有股的特殊性如何影響控製權配置,法人股的流通與一股多強的潛在風險。 一緻行動人規則的實踐睏境: 如何認定和規製一緻行動人,以及其在規避信息披露義務、鞏固控製權方麵的作用。 2.2 控股股東與實際控製人權利的邊界模糊 在現有法律框架下,控股股東和實際控製人的權利邊界常常模糊不清,這為權力濫用提供瞭空間。本書將重點關注以下問題: 關聯交易的規製睏境: 如何界定和審查不公平的關聯交易,以及控股股東利用關聯交易掏空上市公司資産的風險。 信息披露的“選擇性”與“遲滯性”: 控股股東如何利用其信息優勢,進行選擇性披露或延遲披露,誤導市場和投資者。 提案權與錶決權的濫用: 控股股東如何利用其在股東大會上的絕對優勢,通過不公平的提案和錶決,損害其他股東的閤法權益。 “一股兩票”等特殊錶決權製度的效用評估: 對這些製度在平衡控製權與股東權利方麵的實際效果進行評估。 2.3 少數股東權利保護的法律挑戰 在控製權高度集中的上市公司中,少數股東的權利保護顯得尤為薄弱。我們將探討以下挑戰: 知情權難以實現: 少數股東獲取公司經營信息的渠道有限,難以有效監督控股股東。 參與決策的障礙: 少數股東在股東大會上難以發揮實質性作用,其意見容易被忽視。 訴訟成本與法律救濟的睏境: 少數股東提起訴訟的成本高昂,勝訴率低,法律救濟途徑不暢。 “欺壓”行為的界定與追責: 如何界定控股股東對少數股東的“欺壓”行為,以及如何完善相關法律責任。 第三章:上市公司控製權法律問題成因的深層分析 3.1 法律製度本身的缺陷與不足 法律條文的模糊性與可操作性差: 一些法律規定過於原則化,缺乏具體的實施細則,導緻實踐中難以執行。 監管機製的滯後性與有效性不足: 證監會等監管機構在事前防範、事中乾預和事後追責方麵的能力有待提升。 法律責任的威懾力不足: 對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罰力度不夠,難以形成有效的法律威懾。 法律適用的選擇性與隨意性: 在執法過程中,可能存在選擇性執法的問題,導緻法律的公平性受到質疑。 3.2 市場環境與治理文化的影響 信息不對稱的根深蒂固: 市場信息的不透明,為控製權濫用提供瞭溫床。 短期逐利導嚮: 部分上市公司和投資者過於追求短期利益,忽視瞭長遠的公司治理和價值創造。 “關係”文化的影響: 在某些情況下,裙帶關係和非市場化因素可能扭麯正常的公司治理。 投資者結構的單一性: 機構投資者力量相對薄弱,難以有效製衡控股股東。 3.3 經濟發展階段的特殊性 快速發展帶來的轉型陣痛: 在經濟高速發展的背景下,公司治理體係的完善往往滯後於市場擴張。 股權分置改革遺留問題: 股權分置改革雖然解決瞭部分問題,但其曆史遺留影響仍然存在。 國有企業改革的復雜性: 國有企業控製權問題的特殊性,如何在保障國有資産保值增值的同時,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第四章:上市公司控製權法律製度的改良路徑 4.1 完善法律法規體係,增強法律的可操作性 細化股東權利保護規定: 明確股東的知情權、質詢權、召集股東大會權等,並提供更便捷的行使途徑。 強化董事會獨立性與責任: 進一步規範獨立董事的選聘、履職和考核,確保其獨立判斷能力。 健全關聯交易審查機製: 提高關聯交易的透明度,引入獨立第三方評估,並對不公平關聯交易設置更嚴厲的處罰。 完善信息披露製度: 細化重大信息披露的標準,縮短披露時限,並加大對虛假披露、誤導性披露的懲處力度。 明確實際控製人的法律責任: 進一步界定實際控製人的法律地位,並追究其濫用控製權的行為。 引入“揭竿行動”(Shareholder Activism)的法律支持: 為積極股東提供更便利的法律工具,鼓勵其參與公司治理。 4.2 強化監管職能,提升監管的有效性 加強事前審核與事中監控: 提高對公司上市申請、重大資産重組的審核力度,加強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日常監控。 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罰力度: 提高罰款金額、引入市場禁入製度,提高違法成本,形成有效震懾。 完善監管問責機製: 確保監管機構在麵對上市公司控製權問題時,能夠及時、有效地采取監管措施。 促進信息共享與跨部門協作: 加強與公安、司法等部門的閤作,形成監管閤力。 4.3 培育健康的市場環境與治理文化 提升投資者教育水平: 引導投資者理性投資,增強其維權意識和能力。 鼓勵機構投資者發揮作用: 完善機構投資者參與公司治理的機製,鼓勵其積極行使投票權和監督權。 推動建立長期價值導嚮的考核機製: 引導上市公司關注長期發展,而非短期業績。 倡導誠信透明的公司治理文化: 通過行業協會、媒體宣傳等方式,提升全社會對公司治理重要性的認識。 4.4 藉鑒國際經驗,探索創新機製 引入或完善纍積投票製度: 鼓勵少數股東選齣代錶,參與董事會決策。 探索“代錶訴訟”製度: 允許股東代錶公司提起訴訟,追究董事、高管的責任。 研究“毒丸計劃”等反收購機製的適用性: 在特定情況下,審慎引入,以應對惡意收購,保護公司長期利益。 結論 中國上市公司控製權法律問題研究是一個復雜而緊迫的課題。本書通過對理論基礎、現實狀況、成因分析以及改良路徑的係統梳理,力求為理解和解決這一問題提供一套較為完整的思路。完善上市公司控製權法律製度,並非一蹴而就,需要法律、監管、市場與文化等多方麵的協同努力。本書的研究成果,旨在為立法者、監管者、市場參與者以及學術研究者提供有價值的參考,共同推動中國資本市場的健康、可持續發展,更好地保護廣大投資者的閤法權益。

用戶評價

評分

一直以來,中國上市公司控製權的問題都像一個盤根錯節的巨大迷宮,讓人既好奇又感到一絲無力。讀過不少相關的文章和評論,但總覺得散亂,缺乏一個係統性的梳理和深入的剖析。這次偶然看到這本書的標題,瞬間就吸引瞭我。“缺陷與改良”這幾個字,精準地抓住瞭問題的核心。我非常期待這本書能夠從法律的視角,為我們揭開控製權背後的那些隱秘角落,特彆是那些容易被忽視卻又至關重要的法律漏洞。 我知道,在中國經濟高速發展的過程中,上市公司數量爆炸式增長,資本市場日趨活躍,但伴隨而來的,是股權結構的復雜化,以及由此引發的各種控製權爭議。這些爭議不僅僅是商業上的較量,更與法律緊密相連。很多時候,我們看到的是一些令人瞠目結舌的案例,但背後往往是法律製度設計上的滯後或執行上的偏差。這本書能否為我們厘清這些法律脈絡?能否幫助讀者理解,在看似尋常的股權變動背後,隱藏著怎樣的法律玄機?我特彆關注作者是否能用清晰易懂的語言,將深奧的法律理論轉化為具體的案例分析,讓我們這些非法律專業背景的讀者也能有所收獲。

評分

從一名普通讀者的角度,我對中國上市公司控製權問題一直抱有濃厚的興趣。這個話題不僅關乎企業的命運,也與我們作為股東的權益息息相關。在日常生活中,我們經常聽到關於公司控製權爭奪的新聞,但對於背後的法律邏輯,卻常常感到模糊不清。這本書的書名“中國上市公司控製權法律問題研究:缺陷與改良”,直接點齣瞭核心議題,讓我覺得它能夠係統性地解答我心中的許多疑問。 我特彆想知道,書中是如何梳理和分析現行法律中存在的“缺陷”的?例如,在股權分散的情況下,如何界定和保護控股股東的閤法權益,又如何防止控股股東濫用權力?對於中小股東而言,他們的權益又如何在法律上得到更充分的保障?而“改良”的部分,是否會涉及到一些具體的法律修訂建議,或者對現有法律條文進行更閤理的解釋?我期待這本書能夠提供一些清晰的思路,幫助我們理解如何在法律框架下,構建更加穩健、公平的上市公司控製權體係。

評分

作為一名長期關注中國資本市場動態的投資者,我深刻體會到公司治理結構尤其是控製權穩定對於企業發展的重要性。那些被內部紛爭拖纍、股價長期低迷的公司,往往都存在控製權上的隱患。我一直想找一本能夠係統性闡述上市公司控製權法律問題的書籍,但市麵上很多同類書籍要麼過於理論化,要麼隻關注某一方麵。這本《中國上市公司控製權法律問題研究:缺陷與改良》的書名,讓我眼前一亮。它不僅指齣瞭研究的方嚮,更預示著作者有著深刻的洞察力,能夠從“缺陷”齣發,進而探討“改良”的路徑。 我特彆好奇,這本書在剖析“缺陷”時,是否會涉及到一些具體的法律條文、司法解釋,以及它們在實踐中可能存在的模糊之處或適用睏境?例如,關於一緻行動人的界定,關於大股東的潛在利益輸送,關於獨立董事的職責履行等,這些都是控製權糾紛中頻發的熱點。更重要的是,書中提齣的“改良”建議,是否具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能否為立法者、監管者以及上市公司本身提供切實可行的參考?我希望這本書能夠提供一些超越現有法律框架的思考,為中國資本市場的健康發展貢獻智慧。

評分

這本書的書名,讓我聯想到近年來在中國資本市場頻頻齣現的各種控製權相關事件。作為一名對公司治理和法律製度感興趣的讀者,我一直試圖尋找一本能夠係統梳理這些問題,並提齣建設性意見的著作。這本書的標題,恰恰精準地擊中瞭我的興趣點。“缺陷與改良”的錶述,暗示著作者不僅會剖析現有法律製度下存在的問題,還會進一步探索解決之道,這讓我對這本書的深度和實用性充滿瞭期待。 我希望書中能夠對那些構成“缺陷”的具體法律規定或司法實踐進行深入的剖析,例如,在涉及關聯交易、同業競爭、信息披露等方麵,是否存在一些容易被利用來轉移控製權或損害其他股東利益的漏洞?此外,對於“改良”的建議,我希望能夠看到一些切實可行、具有可操作性的方案。這些方案是僅僅停留在理論層麵,還是能夠對我國資本市場的法律製度設計和監管實踐提供有益的參考?例如,在引入新的公司治理機製、完善股東權利保護製度等方麵,作者是否會提齣一些具有創新性的思路?

評分

我一直對上市公司控製權這個話題充滿興趣,因為它直接關係到公司的決策效率、股東權益的保護以及資本市場的公平與公正。閱讀相關的研究報告和新聞報道,我常常感到問題的復雜性和多麵性。這次看到這本書的名字,感覺像是找到瞭一把能夠撥開迷霧的鑰匙。書名中“缺陷與改良”的錶述,讓我對作者的視角充滿瞭期待。這意味著這本書不僅僅是對現狀的描述,更包含著對未來的思考和對解決之道的研究。 我比較關心的是,作者是如何界定“控製權”這個概念的?在中國的法律體係下,哪些主體被認為是實際控製人?他們的權力邊界又在哪裏?在現實中,很多控製權問題往往隱藏在復雜的股權結構和各種協議之下,不容易被直接揭示。這本書能否幫助我們識彆這些隱藏的風險?另外,在探討“改良”方麵,作者是否會深入分析不同法律製度模式(例如英美法係和大陸法係)在解決控製權問題上的優劣,並結閤中國國情提齣具有藉鑒意義的改革建議?我希望能在這本書中看到一些具體、有深度的法律分析,而不是泛泛而談的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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