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於2024-11-28
《企業改製、破産與重整案件審判指導(增訂版)》在吸納各級法院審判經驗和研究成果的基礎上,結閤商事審判基本理論和最高人民法院公報案例、指導案例,依據全新的法律、法規、司法解釋與政策,分門彆類,全麵係統地總結瞭企業改製、破産與重整案件審判實踐中的裁判理念和法律適用問題。力求涵蓋企業改製、破産與重整領域常見的疑難、新型問題以及應對策略,突齣實用性、指導性、權威性,為讀者辦理企業改製、破産與重整相關法律事務提供參考與藉鑒。
本書此次修訂主要做瞭以下工作:
1.豐富案例
本次修訂再版,補充瞭2014年至2017年上半年,最高人民法院新公布的人民法院關於依法審理破産案件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典型案例,豐富和完善瞭本書的案例資源。
2.完善內容
針對2014年以來企業改製、破産與重整方麵法律法規的變動以及法律實務的發展,補充和更新瞭實務中的新問題、新觀點,使本書的內容更加全麵。例如,就實務中的執行轉破産問題增設專章探討破産與執行程序的銜接與轉換等相關內容;對企業兼並與改製、上市公司破産重整等有關內容進行瞭修改、完善和補充,等等。
3.更新規定
搜集瞭企業改製、破産與重整領域2014年至2017年上半年齣颱的相關法律、法規、司法解釋、規範性文件及各地新頒布的商事審判的有關地方性法規和文件修改和補充到相應內容中;在本書的附錄部分全麵收錄瞭最高人民法院新頒布的相關司法文件以及各省、直轄市的有關規定,供讀者查閱。
4.查漏補缺
本書一版中,有作者、讀者和編輯發現瞭部分問題,經過仔細核對與認真研究,對全書進行瞭係統地梳理,本著有錯必究的原則,對發現的問題進行瞭改正,重新統一瞭全書的標題級和體例,對錶述不夠準確或清晰的地方進行瞭修改和潤色。
目錄第一章企業兼並與改製001.企業齣售時,齣賣方隱瞞和遺漏債務的清償責任002.企業兼並産生的藉款債務之確認以及政府解除兼並之後相關擔保人的民事責任【案例指導】 中國東方資産管理公司武漢辦事處為與冶鋼集團有限公司、黃石市國有資産經營有限公司藉款擔保糾紛案003.吸收閤並情形下,被兼並的債務企業未依法注銷,兼並方與被兼並方應承擔連帶清償責任【案例指導】 重慶索特(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與忠縣農村信用閤作聯社等藉款閤同糾紛案004.《企業改製規定》第7條的適用與反嚮揭開公司麵紗製度【案例指導】 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撫順分行與撫順鋁業有限公司等藉款閤同糾紛案005.企業將其財産作為齣資與他人組建新公司,並取得相應股權,能否適用《企業改製規定》第7條的規定要求新設公司對原企業的債務承擔責任?006.改製企業侵犯職工權益,可否據此主張改製無效及原告的主體資格問題007.企業改製前的債務由改製後的企業承擔【公報案例】 東方公司南寜辦事處訴舞陽神公司等藉款擔保閤同糾紛案008.關於債務人藉企業公司製改造逃債的處理009.股東以其控股企業用以抵償其債務的財産投入其所屬的另一傢公司中進行增資擴股不是企業改製行為【案例指導】 樺林輪胎股份有限公司與金杯汽車股份有限公司等買賣閤同糾紛案010.股權分置改革中股改方案的閤法性判斷及流通股股東利益保護的問題【案例指導】 蘭州神駿物流有限公司與蘭州民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侵權糾紛案第二章破産申請與受理第一節破産原因011.破産原因與破産申請條件的差異及法律意義012.破産原因包括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並且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明顯缺乏清償能力013.判斷債務人是否存在破産原因必須對其自身清償能力進行獨立評估014.對“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的認定015.對“資産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的認定016.對“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認定017.閤夥企業喪失清償能力不以所有普通閤夥人均喪失清償能力為前提018.民辦學校破産宜以“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作為其破産標準第二節破産申請與舉證019.在參與分配階段由法院行使釋明權,督促未受償的債權人申請參與分配或提起破産申請020.企業職工、社保機構、稅務債權人、設置物權擔保的債權人是否有權申請企業破産021.破産和強製清算原因競閤時,債權人依法享有申請破産清算或強製清算的選擇權【案例指導】 中國國旅貿易有限責任公司與長江農業開發有限公司強製清算案022.債權人申請債務人破産時舉證責任的分配023.民辦學校破産申請的申請人確定024.民辦學校清算案件不宜適用重整、和解程序025.個人獨資企業進行破産清算,可參照適用《企業破産法》規定的破産清算程序第三節破産審查與受理026.人民法院裁定是否受理破産申請時的審查事項027.法院受理企業破産清算申請時對破産原因的審查028.法院不得以申請人未能提交全部證據材料為由不受理破産申請029.法院不能以職工安置等原因裁定不予受理破産申請030.債務人對債權人申請人是否享有債權提齣異議時法院應當依法對相關債權進行審查031.藉用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償還任務尚未落實的企業破産申請的受理問題032.破産聽證製度的適用及聽證會的程序033.債務人進入破産程序後,債權人不能就破産債權提起新的訴訟【案例指導】 中國長城資産管理公司長沙辦事處與成功控股集團有限公司、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湘泉集團有限公司代位權糾紛案034.債權人對人員下落不明或者財産狀況不清的債務人的破産申請受理後如何審理035.民辦學校破産的受理與清算程序【案例指導】 深圳市寶安區教育局與華茂學校、建華職院破産清算糾紛案036.破産案件的審理期限037.破産程序具有對民事執行程序的優先性038.對未依法裁定是否受理的審判監督程序第四節訴訟費用的交納039.破産案件債務人另案起訴追索財産及對外債權預交的案件受理費不能由債務人的財産隨時清償040.法院不得以申請人未預交訴訟費為由不受理或駁迴破産申請041.依法可以準許破産案件債務人緩交訴訟費用042.破産案件債務人“減半交納”的案件受理費可嚮人民法院申請緩交043.破産申請受理前債務人涉訴案件訴訟費用的司法救助問題044.債權錶登記異議案件訴訟費用的司法救助問題045.破産案件債務人申請財産保全的司法救助問題046.破産案件訴訟費用交納期限問題第三章破産管理人第一節管理人的任職資格與選任047.破産管理人的法律地位048.破産管理人在破産派生訴訟中的訴訟地位049.破産管理人應具備的基本素質和職業技能050.破産管理人任職的積極資格與消極資格051.自然人擔任管理人的情形僅限於事實清楚、債權債務關係簡單、債務人財産相對集中的企業破産案件052.編製破産管理人名冊應考慮的因素053.法院指定管理人時應考量其承擔責任的能力054.法院指定管理人時,管理人的具體産生方式055.法院應采用適當方式指定管理人,對於重大疑難案件,可以通過競爭的方式擇優確定管理人056.重大復雜案件可以依法妥當指定有政府部門人員參加的清算組為管理人057.完善破産管理人的選任製度的對策第二節破産管理人的職責058.破産管理人的主要職責059.破産案件受理時管理人接管債務人的財産060.債務人的有關人員拒不移交相關資料,法院可對其采取必要的強製措施061.管理人有權決定是否繼續履行債務人尚未履行完畢的閤同062.管理人對破産財産的變價和分配要充分考慮債權人的意見063.管理人聘用工作人員及其費用確定第三節對破産管理人的管理與監督064.應構建獨立的管理人強製職業責任保險065.設立跨專業領域的獨立管理人行業協會對破産管理人進行自治管理066.加強對管理人的培訓,設置專門的管理人執業資格考試與考核製度067.破産管理人的更換068.設立破産管理人離任審計製度,強化對管理人的管理和監督069.破産管理人的分類、分級管理070.法院、債權人會議、債權人委員會對管理人的多元監督071.完善破産管理人監督機製的思路第四節破産管理人的報酬072.在管理人報酬問題上,債權人會議擁有知情權、協商權和異議權,人民法院擁有決定權073.確定破産管理人報酬的方法包括按時間計酬法和按標的額計酬法074.破産管理人報酬方案的確定075.“無産可破”案件管理人報酬之解決對策第五節破産管理人的責任承擔076.破産管理人民事責任的理論基礎077.破産管理人民事責任的法律依據078.管理人的民事責任是管理人因職務行為而承擔的責任079.管理人民事責任之責任對象080.管理人民事責任的責任形式081.管理人民事責任糾紛案件應由受理破産案件的法院管轄082.要求管理人承擔民事損害賠償責任的訴訟時效083.管理人承擔民事責任的性質是侵權責任084.管理人承擔民事責任的歸責原則應采納過錯責任說085.管理人承擔民事責任的構成要件086.權利受到管理人侵害的債權人、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嚮管理人主張承擔責任087.管理人為清算組時的民事責任承擔088.管理人聘用的工作人員的責任承擔須分情況處理089.管理人民事責任豁免的三種情形090.完善破産管理人責任承擔的具體對策第四章破産財産、破産費用和共益債務第一節破産財産091.債務人財産的界定092.債務人財産與破産財産093.法院受理破産申請後,基於破産財産的個彆清償行為無效【案例指導】 煙颱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煙颱金屬材料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欠款糾紛案094.破産撤銷權的行使095.債務人破産後,債權人撤銷權和管理人撤銷權的銜接適用096.破産程序中對本無擔保的債務提供財産擔保的撤銷097.破産程序中對債務人設定動産質權和留置權的質物和留置物的處理098.對破産企業簽訂的未履行的租賃閤同的處理099.債務人對外享有債權的訴訟時效100.破産程序啓動後,對於債權人基於債務人財産提起的有關訴訟的處理101.破産程序中權利人取迴權的行使102.買賣閤同標的物所有權轉移前,一方當事人破産的,閤同如何處理103.齣賣人對在運途中標的物的取迴權的行使104.對個彆清償執行行為的撤銷問題105.債務人在危機期內個彆清償行為的撤銷106.破産程序中取迴權的行使107.破産抵銷權的行使第二節破産費用和共益債務108.債權人申請財産下落不明的債務人破産,法院可以要求債權人墊付一定破産費用109.債務人占有的他人財産被違法轉讓給第三人的,相關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的行使110.權利人代償性取迴權的行使第五章債權申報及債權人會議111.有財産擔保的債權人必須申報債權纔能參加破産程序112.保證人可通過申報債權預先行使追償權113.債權人同時參加破産程序與起訴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的處理114.第三方提供物的擔保比照保證人申報債權行使追償權115.債權申報中債權錶的製作及審查116.違約金條款對破産解約的拘束力117.破産解約産生的補償性違約金申報破産債權的處理原則118.債權人會議的關鍵性職權不可授權債權人委員會行使正版現貨 2018企業改製、破産與重整案件審判指導6 增訂版 最高人民法院商事審判指導叢書 下載 mobi epub pdf txt 電子書 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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