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推荐
杨庆球博士在本书里围绕着宗教哲学、中西文化比较、中西伦理比较等方面,进行理性的分析和反思。作者从基督教观点看中国文化,给读者带来启发:如何看待中国传统文化和近代西方文化以及宗教文化的关系,仍然是值得思考的重要课题。
内容简介
《中国文化新视域》要点如下:
起源篇 探讨了宋儒与基督教的宇宙论,发现中国的宇宙论比西方二元论科学观更契合基督教的观点。
工作篇 就儒家与基督教有关工作的道德承担,探讨了儒家工作的道德使命及基督教的工作观、工作意义、道德责任等。
政治篇 比较了孔子与路德的秩序观,发觉两者竟有十分相似之处。
伦理篇 比较了伊壁鸠鲁、康德和祁克果的伦理观,并以孟子作回应,认为他的良知贯穿了中国两千年的伦理学,是中国文化的核心。
救赎篇 主要比较儒家与道教的救赎观,有趣的是基督教的创造、救赎与道教的"肉身成道"有互相呼应的地方。
操练篇 透视了王阳明与路德的属灵/成圣的精神。在今日物化的社会,人们无不为口奔波,本篇的探讨,则着眼于心灵的释放。
灵魂篇 一致肯定了无论是儒家或基督教早期的教父,人生的价值都要在今世建立。死亡的生命只是人生的附篇:儒家的生命在于子孙延续,没有永生;基督徒死后不会转化成其他生存状态,而是只等候复活。鬼怪的事不应由人世转出来。
末世篇 从基督教的角度去探讨中国人对理想国的追求。
作者简介
杨庆球,香港出生及成长。早年毕业于香港中文大学哲学系,曾任中学教师及训导主任。1984年赴英进修,先后考获哲学硕士及哲学博士。曾在加拿大哥伦比亚大学维真学院及加拿大神学院任客座教授。1995年返港在建道神学院任教,1999年起在中国神学研究院担任中国文化研究中心主任、中国神学研究院期刊主编、神学科教授。著作超过十本书,数十篇学术文章。主要研究西方神学、中西方文化、宗教及政治思想比较。
目录
代序(冯达文)
代序:建造中国的教父神学--谈杨庆球博士及其著作(梁燕城)
自序
第一篇 起源篇
宋儒与基督教宇宙论的比较��
一、引言
二、近代西方哲学的二元世界观
三、《易传》与宋儒的宇宙论
四、西方近代宇宙论与基督教
五、结语
第二篇 工作篇
儒家与基督教有关工作的道德承担��
一、引言:由毒奶、毒债券说起
二、农、商在儒家的价值等位
三、儒家工作的道德使命
四、圣经的工作观
五、基督教神学重塑工作的意义
六、教宗通谕(Encyclical)与韦伯论工作的道德责任
七、结语
第三篇 政治篇
孔子与路德对政治秩序的看法��
一、引言
二、孔子与路德的秩序观
三、孔子与路德对政府权柄的看法
四、结语:孔子与路德的政教观评估
第四篇 伦理篇
幸福与自由︰中西伦理观比较��
一、引言
二、伊壁鸠鲁的自我快乐主义
三、康德的道德律令
四、孟子的无待(unconditional)良知
五、祁克果的绝对真理与宗教伦理
六、结语:中西哲学的人文主义伦理
第五篇 救赎篇
肉身成道:儒家与道教的救赎论��
一、引言
二、孔子的道与天命
三、孔子的救赎观
四、黄老的道及早期道教的道
五、成仙与成圣
六、修炼与长生
七、结语:肉身成道与道成肉身
第六篇 操练篇
王阳明与路德的属灵/成圣操练对现代人的启迪��
一、阳明的成圣操练
二、路德的属灵观与属灵操练
三、从路德与阳明看属灵操练
四、结语:律法与自由的平衡
第七篇 灵魂篇
今夜宿谁家?儒家与教父灵魂观的比较��
一、引言
二、周朝的“人死转化神鬼”论
三、汉以后的儒家鬼神论
四、朱子论鬼神
五、儒家鬼神论的意义
六、早期教父有关灵魂起源的探索
七、复活的意义
八、灵魂与鬼怪的活动
九、今夜宿谁家?克服死亡的恐惧
第八篇 末世篇
天上人间︰末世﹑千禧年及乌托邦的追寻��
一、千禧年、末世及乌托邦
二、文学的乌托邦思想
三、政治的千禧年渴求
四、洪秀全的地上天国
五、牟宗三的内圣外王
六、结论
精彩书摘
政治篇
孔子与路德对政治秩序的看法
一、引言
基督徒秉承了两重身份:地上的国民及天上的子民。作为中国人,承担了四千年的文化,儒家思想虽然经历不少波折,但仍在中国文化思想中占有重要地位。另一方面,华人基督徒承接了更正教的传统,其中路德的思想更属于整个华人教会。路德与孔子在某一程度上对政治都抱保守的态度,换句话说,他们对掌权者采取肯定和合作的姿态。他们背后都共同维护社会的"秩序"。这点成为他们政治观的要点。路德因着他特殊的宗教经历而产生两个"两个国度"的理论,使他在处理人权及政权时不致产生混淆,路德深恶痛绝无理据的动乱,致使他不惜一切维护安定繁荣。不过,在宗教层面路德的立场是坚定的,宗教尊严不可侮辱,这是神圣的命令。
孔子从秩序的角度提出克己复礼、正名等观念。在肯定秩序的同时,顺理成章地肯定在位者的权力。当掌权者破坏了既定的秩序,人民只有消极的抗议,等待上天收拾残局。路德与孔子对不义政府同有消极的看法,也许这就是两者在历代政治中都支持政权的理由。
二、孔子与路德的秩序观
(一)中国古代的秩序观念
中国古代典籍之中,《书经》为官方文件的汇编,有明确的政治思想,其中对"秩序"有鲜明的概念。有一次,武王刚战胜纣王,探访旧臣箕子(时约公元前1121年),请教他有关治国的道理。他的问题主要是:由于天道隐而不现,治国之道有何根据?箕子向他展现了一个宇宙观。他指出舜治水时,未能按水的性向反而用堵塞的方法,结果治水不成;而禹则明白自然规律,把水疏导,洪水得治。由此禹得到了治国之道,完全在于配合自然律,按既有的自然秩序组织国家,是为洪范九畴。所谓九畴,就是五行、敬用五事、农用八政、协用五纪、建用皇极、义用三德、明用稽疑、验用庶征、向用五福、威用六极。 由五行水火木金土配合自然界的五种性质:水向下流(润下),火向上升(炎上),木可柔曲(曲直),金可变革(从革),土可耕作收成(稼穑)。 这些都是自然规律。若要国家得治,必须把宇宙的秩序应用在人事上,例如晨用八政(政府部门),有食、货、祀、司空(工务署)、司徒(教育署)、司寇(司法部)、宾、师(国防部),这八部彼此配合运作,使国事顺理成章。又例如协用五纪,即岁、月、日、星辰、历,以及建立皇权所用的方法,例如君主一方面以身作则,遵行敬用五事,即貌曰恭、言曰从、视曰明、听曰聪、思曰睿;另一方面作模范天子,用赏罚分明的方法,即五福六极颁布于民。五福是寿、富、康宁、攸好德、考终命,是赏的;六极是凶短折、疾、忧、贫、恶、弱,是罚的。
总之,九畴就是九种治国的范畴,使国家纳入一个秩序,有了既定秩序,国家自然大治。这种秩序观念在中国古代的政治思想十分重要。中国人所认识的天,就是一个有秩序的自然律,由宇宙以至于庶人,都在整个自然律运作下和谐并存。如果破坏了这秩序,一切灾害就会发生,周朝订立各种礼制,就是要建立一个秩序,配合宇宙自然规律。孔子极重视这个秩序,以致他认为秩序的崩溃就是春秋乱世的原因。
(二)中国古代"命"的意义
在周朝经典中,"命"常以两种意义出现:命指命令或命定。命令与意志活动有关,例如指上天出令时,即上天作为一位有位格的神命令人作某些事。在《尚书》和《诗经》中,常有"天命"的说法,天命包涵了人格天,有位格的神向人发比旨意,只要人遵守便合乎义。本来这是大多数民族共有的原始宗教信仰:义命相合。然而,中国古代的命具有特殊内容。由人格天而出的命并非上帝任意妄为的旨意,相反,乃是一自然秩序。因此,由命令义而来的命,其中的具体内容却是非人格意义的。这样,使中国古代的命有了进程,由人格意志的命令顺理成章地发展为自然意义的命定。《书经》中的《君奭篇》中说:
周公若曰:君奭,弗吊,天降丧于殷,殷既坠厥命。我有周既受,我不敢知曰,厥基永孚于休。若天棐枕,我亦不敢知曰,其终出于不祥……惟人。
周公惜叹天命靡常,对于成败得失,人实在无法确知。原因在于天命并非来自上帝个人的心意。上帝颁布天命,并不保证人必成败。人只尽力持守天命,而天命的内容,就是自然法律,表现在百姓身上,如《皋陶谟》所言:"天聪明,自我民聪明;天明畏,看我民明威。" 天意由民意表达,再不是上帝的个人旨意,这种天命客观化过程,是中国上古民族思想的特色。《诗经》中有类似的记载:"维天之命,于穆不已,于乎不显,文王之德之纯,纯亦不已"。 天命既远且隐,幸好可以借人事彰显,文王的德行,彰显天命的庄严美丽。从这角度,天命并不神秘,借人事而客观化。当天命落在自然事物,天命就有了具体内容。这具体内容显呈为一种规范或秩序,就是天命的命定义,天命的命定义以自然条件为内容,并不涉及上帝的个人意志,只涉及客观的自然规律。例如《诗经》中《郑风o羔裘》:
羔裘如濡,洵直且侯。彼其之子,舍命不渝。
又如《召南o小星》:
肃肃宵征,夙夜在公,实命不同……
肃肃宵征,抱衾与裯,实命不犹……
舍命不渝,指丈夫身居要职,纵然遇生死之灾,仍能往命定的环境中不变。实命不同和实命不犹的命,按朱熹解释是指天所赋的理分,亦即命定了的客观环境。如果是客观环境,则并不涉及人格天的旨意,人的成败得失,并不涉及道德判断,而是一系列条件使然。换句话说,客观环境提供了秩序的规范,人能因应这规范的多少而导致成败,天命再不是个人意愿,无法可测,而是落在于客观环境,有理可循。
(三)孔子的秩序观念
中国古代的理想政治,与秩序有一定联系。孔子的政治理想在于重整周朝礼制的秩序。
颜渊问仁,子曰: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
孔子在这里指出,克己复礼就是仁,仁是大公无私的心,克己是去除私欲,复礼是循理。一个人能摒除私心,自然能遵守秩序。克己复礼的要点在于一个既有的秩序,是人人所当遵循,可惜人因自私自利而破坏这个秩序。仁是一种自觉心,不为私欲所蔽,义是自觉心的发用,有一种应分的力量去遵循秩序。孔子说:
天下有道,则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天下无道,则礼乐征伐自诸侯出。
原来孔子心目中的秩序就是周朝的礼制,礼乐征伐自天子出,正是周朝的政治秩序,能维持这种秩序,天下有道:不能维持,以下犯上、天下无道。怎样维持原有秩序?孔子引申出正名的观念,劳思光先生解释说:
一切秩序制度,基本上皆以决定权利义务为目的。在一社群中,权利之分划既明,即可建立一生活秩序;如专就政治秩序说,一切政治制度之主要作用亦只权分之划定。
孔子的政治观,基本上依从权分而来的秩序基础。这是他的正名理论:
齐景公问政于孔子,孔子对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
所谓君君,即作为君王的人,要符合君的定义。"君"要尽君的责任。孔子在这里并未论及定义的内容。当一个君王不尽责,或由他重新定义君王的责任,以致变成暴君,有谁可以纠正呢?但须注意,一旦君的定义确立,作为人君的,必须符合君的要求。这是对规范无条件的尊重,也是孔子重要的秩序观。然而这种秩序有其致命的弱点,如果有新的定义确定新的人君职责,对旧的人君来说便产生冲突,甚至混乱。不同的定义势必要求最高的统一,因此这种秩序观最后归于人格天,或是归于道德自觉心。
(四)路德的秩序观
路德的政治观点亦建基于他的秩序概念。路德的秩序基础来自上帝,他分别了恩典的律和自然律。恩典的律是因信基督而来,借信称义。自然的律是普遍法律,是一切人都遵守的社会秩序。
路德把社会的群体分作三种不同职分(station),他说:
上帝立了三种宗教制度及神圣秩序(ho1y orders):祭司职,婚姻阶层及世俗政府。
第一重职分:教会界(Ecclesiastica1 station),包括整个教会界,例如牧师、修士,也包括"社会基金"(community chest)的管理人,教堂管理执事及为教牧服务的人等:第二重职分:婚姻界(station of marriage),包括孩子父母及仆人,也包括寡妇、未婚者;第三重职分:世俗政府,包括皇侯、贵族、法官、公务员、市政官员、律师及他们的仆人。 这三重职分组成了社会,体现了一个社会的秩序(orders)。而三种职分中,以世俗政府来维持社会稳定繁荣。路德对世俗权柄十分肯定,他说:
无可置疑,世俗权柄乃是上帝的创造和上帝的法令,对我们活在今生的人来说,它是一个必需有的职分和景况,而且我们不能缺少它。
由于路德肯定上帝是创造的主,而创造包涵了创造的秩序,创造与混乱是对立的,所以上帝创造的世界必须合乎秩序。维持世界秩序的权柄,交托了执政者,无论他们是否基督徒,他们都秉承了这权柄。纵然执政者是暴君,百姓仍然不应破坏这种社会秩序,"以恶报恶不是公义和正当的",因为"违反及破坏上帝的律例不是我们应做的事"。 "只有尊敬统治者,才可能有稳定的政府", 路德对政治的着眼点,往往从"秩序"方面出发,在"奥斯堡信条"第十六条论及公民政府,它是这样说的:
论到信徒与国家社会的关系,我们教会教导人:凡国家社会合法的制度都是上帝为着良好秩序而设立……
很明显,法制是上帝为了秩序而设立,所以维持既有秩序是一切法制的精神。
(五)路德的两个"两个国度观"
创造的秩序是所有人都应该遵守,但只有消极的意义,路德根据圣经而提出了"两个国度"的理论。然而,当我们认真阅读路德的政治思想,不难发现当中的混乱。例如两个国度:有时是平行的,好像属灵与属世,互相分别又互相限制;有时是敌对的,好像上帝的国与魔鬼的国度。研究路德政治思想的汤逊(Cargill Thompson)指出,在路德的思想中有两组观念贯穿着,一是两个国度(Two Kingdom)或管治(Regiments),即属灵的及属世的管治(Spiritual order and Temporal order),上帝借此管理这个世界;二是两个永恒敌对国度或势力:上帝的国与魔鬼的国(Kingdom of God and Kingdom of Devil)。 第一个观念并非对立,两者是平行的。上帝借属灵的管治把人带进救恩;属世的管治满足人肉身的需要。两者互相关连,表达了上帝对人不同层面的关怀:他是我们的救赎主也是我们的创造主。另一方面,这与路德的人观不可分,人是属灵的,自由的但同时人是属世的受时空限制的。但两者最终又是在上帝管治之下。所以路德对属世政府的权柄加以肯定,确定政府的权柄来自上帝。但他又反对教皇的两剑论,认为天主教把属灵与属世的权柄混淆。 第二组观念主要来自奥古斯丁,世上有两个敌对的集团:上帝的国与魔鬼的国。一个人可以同属第一组观念,即同时是属灵及属世,但他绝不可能同属是上帝国及魔鬼国度的人。
1.两个国度:属灵的政权和属世的政府
属灵的政权没有刀剑,却有上帝的话,人可借此为善和称义,所以人可借这义得着永生。属世的政权是借刀剑来运作,所以逼使那些不想为善和称义而得永生的人,被逼要在世俗政权之下行善。上帝借世俗政权的刀剑施行公义。他并不会给这些被逼行义的人永生,但无论如何,他希望人间能维持和平。
论到属灵的国度,是只属于上帝的子民,即真正相信基督的人,因此
基督徒不需要俗世刀剑和法律。如果全世界的人都是真基督徒,即真信徒,那么所有君王、贵族、刀剑和法律都用不着了。
这个国度以爱为主,并且路德深信,一个真正重生的人,他的行为必然超过法律的要求,基督是属灵国度的"王及主"。 他带来恩典和福音,使罪中的人,悔改称义,得享真自由。圣灵在各人心中动工,使他们甘心情愿忍受任何人所加的不公道,所以,在属灵的国度刀剑是无用的。属灵国度带出行为的积极意义,人不再因惧怕而遵守律法,人却因爱而甘心遵受律法。
对于不信基督的人,律法的消极意义就必须维持。世俗政权是上帝所委派。 目的是维持秩序,禁止恶人作恶。
没有政府或政府不受尊重的地方,就没有和平;没有和平就没有人能保障生命或任何东西…当然更谈不上教导上帝的话,儿女敬畏上帝。
世俗政府防止暴乱,间接也保障了基督徒的权力,使上帝的话可以自由宣讲。这个称为属世的国度,其实也是上帝的旨意和命令,上帝创造世界,把他的理性秩序注入了整个宇宙。 从这观点看,可以把属灵与属世的国度两者的权限划分:上帝立了两个国度,属灵的国度属基督的作为,施行拯救和成圣;属世的国度属于上帝的作为,维持创造的秩序。属灵的国度并不独立分离,也在创造秩序之内。所以上帝的作为并不一定在属灵的国度内,例如刀剑刑罚,但属灵的国度却不能藐视属世的国度,要顺服属世国度的统治。 属灵国度虽然有上帝的话治理,理论上基督徒应比非基督徒有更好的行为,何以不用福音统治所有的人?路德解释,由于基督徒人数少,很难要求所有人对福音有共识,推行起来便相当困难 ,所以两个国度彼此划分,但又要共同存在。总括而言,基督徒不须要俗世的刀剑和法律,但为求全人类安定繁荣,甘心顺服世俗政权。最理想的政府是全部由基督徒组成,但现实不可能,所以属灵国度甘心住在属世国度之内。犹有甚者,当属灵的国度发生争执,属世的国度可以处理纷争,路德说得很明白:
例如在一个教区,一个城市或封国里,天主徒和路德宗徒,基于某些信仰问题,互相指摘,或在讲坛上互说对方的不是,而双方都说自己有根据,那应当怎么办呢?……执政者要居中调解。
路德信任世俗掌权者有能力调解宗教纠纷,例如康士坦丁皇帝所作的。世俗权柄能审判宗教纷争,要点仍在维持秩序,因为"神学见解不同……会引起分裂、混乱、憎恨和妒忌,甚至会波及社会上的秩序的。" 但世俗权柄凭什么标准来审断宗教,如果单从政治考虑来判断,则尼西亚大会中几乎让亚流大胜,这是十分危险的。若说要从教义真理审断,则世俗权柄并不具备这方面的知识,所以单以维持秩序的原则而把宗教判断权交与世俗政府,是不智的。
汤逊正是从这方面批判路德,他指出路德的两个国度论其实有混淆的地方,当路德保障教会不受世俗权柄干扰时,他强调属灵国度的自主性。两个国度互相分离,不相干涉。但当他面对教皇的势力而求助世俗政府时,他又容让世俗政府审断宗教。同样,当路德限制教牧干预世俗政府的施政,他却容许他们有对抗一切罪恶的责任,包括干预统治者的过份权力,指导执法者善待人民。路德不单消极对抗世俗政府的滥权,更积极引导政府行仁政。 最后,如果世俗政府对抗上帝,路德便根据圣经:"顺从神不顺从人是应该的,"发起流血革命。
路德划分两个国度或两个政府时,他心中反对两者对立或分离,乃主张两者彼此互补,缺一不可。正如卢斯(Bernhard Lohse)评说:没有属灵国度(教会),世俗政府便欠缺施行公义的圣灵;没有世俗政府,坏人便无处不在。 基督既然容许彼得带剑,意味世俗权柄有存在必要,路德甚至视世俗权柄是"神圣工作"。 也许路德看两个国度都从属于上帝,所以有重迭或混淆的地方是无可厚非。
2.两个国度:上帝国度与魔鬼国度
这两个国度贯穿路德整个神学思想。上帝与魔鬼相争:公义抗衡邪恶,光明与黑暗不两立等。这种相争是终末论的, 奥连在《胜利的基督》已有详述,路德把罪恶看成具体的势力,人在世上所经历的罪不是抽象的概念,例如善的缺乏。上帝借着第一组观念,即属灵与属世的国度,把人从魔鬼的国度拯救出来。上帝的话引导人进入真理,离开魔道,世上政府的剑刑罚魔鬼国度的恶人。由于不少人伏在魔鬼权势之下,造成社会不安和邪恶,所以世俗政府必须有能力防止罪恶。魔鬼国度具体的表现就是世界,亦即堕落了的人,他们随时有可能作乱。但汤逊提醒我们不要把"作恶的人"具体代成某一族群或某一国家,因为路德的正义邪恶之争是有末世的向度。他把这种斗争看成是一生之久,甚至延续到主再来的日子。
……
前言/序言
代序
我对基督教没有研究,杨庆球博士让我为本书作序,甚为惶恐。然而,庆球为至诚君子,对其所托不可以推却。倒不如就把领受这一任务作为一个学习的机缘,藉此得以增进对基督教的了解与认知。由是心理负担尽释,欣然答允。
读毕全书,果然获益匪浅。看得出,庆球博士本书的立论宗旨,在于寻找基督教与中国文化在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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