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商法論叢:無形人格侵權責任研究 [Liability for Infringement of Right of Intangible Personality]

民商法論叢:無形人格侵權責任研究 [Liability for Infringement of Right of Intangible Personality] pdf epub mobi txt 電子書 下載 2025

張民安 著
圖書標籤:
  • 民商法
  • 人格權
  • 無形人格權
  • 侵權責任
  • 知識産權
  • 法律研究
  • 法學
  • 民法
  • 商法
  • 侵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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齣版社: 北京大學齣版社
ISBN:9787301205938
版次:1
商品編碼:11024464
包裝:平裝
外文名稱:Liability for Infringement of Right of Intangible Personality
開本:16開
齣版時間:2012-06-01
用紙:膠版紙
頁數:837
字數:859000

具體描述

內容簡介

在侵權法上,無形人格侵權責任是相對於有形人格侵權責任而言的,是指行為人就其侵害他人名譽權、隱私權、肖像權、姓名權、自由權、人格尊嚴權以及聲音權等無形人格權的行為對他人承擔的侵權責任,而有形人格侵權責任則是指行為人就其侵害他人生命權、身體權和健康權的行為對他人承擔的侵權責任。在當今兩大法係國傢和我國,侵權法均明確區分無形人格侵權責任和有形人格侵權責任,因為兩大法係國傢和我國的侵權法均認為,一方麵,無形人格侵權責任僅建立在過錯侵權責任的基礎上,不會建立在嚴格責任的基礎上,而有形人格侵權責任除瞭建立在過錯侵權責任基礎上之外,還可能會建立在嚴格責任的基礎上,在我國甚至還可能會建立在所謂的公平責任的基礎上;另一方麵,無形人格侵權責任領域會貫徹他人享有的無形人格權和行為人享有的言論自由權、齣版自由權和新聞自由權以及社會公眾享有的知情權之間的利益平衡理論,防止過分保護他人享有的無形人格權而嚴重犧牲行為人享有的自由權或者社會公眾的知情權.否則.會産生“噤若寒蟬”的反社會效果並最終損害社會的公共利益;而有形人格侵權責任領域很少會貫徹此種利益平衡理論。《民商法論叢:無形人格侵權責任研究》從比較法的角度對兩大法係國傢和我國侵權法上的無形人格侵權責任製度進行瞭全麵、係統的闡述,資料全麵豐富,內容新穎翔實,論證深刻,觀點鮮明獨特,對於完善我國侵權法有關無形人格侵權責任製度具有重要意義。

作者簡介

張民安,男,1965年12月生,湖北黃岡人。1987年畢業於湖北黃岡師範學院英語係,之後在湖北黃岡從事高中英語教學工作;1991年9月考入吉林大學法學院,師從李忠芳教授,攻讀民商法專業碩士學位,1994年7月獲法學碩士學位;1999年9月考入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師從梁慧星教授,攻讀民商法專業博士學位,2002年7月獲法學博士學位;現為中山大學法學院教授、民商法專業博士生導師。精通英文,熟悉法文。主要專著有:《現代英美董事法律地位研究》、《過錯侵權責任製度研究》、《公司法上的利益平衡》、《現代法國侵權責任製度研究》、《公司法的現代化》、《商法總則製度研究》、《侵權法上的作為義務》、《侵權法上的替代責任》等。主編的係列齣版物有:《民商法學傢》、《侵權法報告》和《21世紀民商法文叢》、《高等院校法學專業民商法係列教材》(一、二、三)等。另外,在《法學研究》、《中國法學》、《法製與社會發展》、《中外法學》、《法學評論》、《現代法學》等期刊上發錶學術論文九十多篇。

內頁插圖

目錄


第一編 無形人格侵權責任總論
第一章 無形人格權在侵權法中的地位
一、人格、人格權和人格侵權的界定
二、無形人格權和有形人格權的區分
三、無形人格權的人格性
四、無形人格權的財産性
第二章 無形人格侵權責任的曆史
一、羅馬法上的無形人格侵權責任
二、法國的無形人格侵權責任
三、德國的無形人格侵權責任
四、英美法係國傢的無形人格侵權責任
五、我國的無形人格侵權責任
第三章 無形人格侵權責任的一般理論
一、無形人格侵權責任的構成要件
二、無形人格權的法律救濟措施之一:損害賠償責任的承擔
三、無形人格權的法律救濟措施之二:損害賠償之外的其他法律救濟措施
四、無形人格侵權責任的抗辯事由

第二編 譽侵權責任
第四章 名譽侵權責任總論
一、名譽侵權的界定
二、名譽侵權責任的曆史
三、名譽權的人格性和財産性
四、死者的名譽保護
第五章 名譽侵權責任的構成要件
一、導論
二、行為人作齣的陳述是具有名譽毀損性質的虛假陳述
三、行為人對第三人公開具有名譽毀損性質的陳述
四、具有名譽毀損性質的陳述關乎或者涉及原告
五、行為人在公開對他人名譽具有毀損性質的陳述時存在過錯
第六章 群體組織名譽侵權責任
一、導論
二、群體組織本身原則上不得享有名譽權的一般原則
三、群體組織成員不得提起個人名譽侵權訴訟的一般原則和例外
四、群體組織規模大小理論
五、群體組織成員不得提起個人名譽侵權訴訟的例外:行為人的陳述涉及群體組織的個人成員
六、群體組織成員不得提起個人名譽侵權訴訟的例外:多因素考量理論
第七章 小說名譽侵權責任
一、小說的性質對小說名譽侵權責任的影響
二、我國的小說名譽侵權責任
三、小說名譽侵權責任的構成要件:“涉及原告”要件
四、小說名譽侵權責任的構成要件:小說作者的故意
五、小說作者免責聲明的效果
……
第三編 隱私侵權責任
第四編 肖像侵權責任
第五編 其他無形人格侵權責任
後記

精彩書摘

(一)法國19世紀之前的無形人格侵權責任
在歐洲中世紀,侵權法仍然認可羅馬法上的人格侵權責任,仍然使用羅馬法上的侵辱侵權責任對他人的無形人格權提供保護。因此,中世紀的無形人格侵權責任同羅馬法上的無形人格侵權責任並沒有太大的差異,無形人格侵權責任仍然僅僅保護他人的特殊無形人格權、具體無形人格權,不會保護他人的一般人格權;當行為人侵害他人無形人格權時,他們仍然僅僅對他人承擔精神損害賠償責任,不對他人承擔財産損害賠償責任。不過,由於受到中世紀教會法的影響,中世紀的無形人格侵權責任仍然具有自己的獨特性質:
其一,行為人實施的不法侵害行為不再被看做侵權行為,而被看做違反宗教教規的罪過,因為根據中世紀的教會法,行為人侵害他人無形人格權的行為是違反教會法的行為,是違反宗教教義的行為。例如,中世紀教會法學傢阿奎宗(Thomas Aquinas)在其所著的學術論文中,將毀損他人姓名和名譽的各種不法行為都看做是重大的、嚴重的罪過,包括行為人毀損他人名譽和侵害他人人格尊嚴的侮辱行為、誹謗行為、搬弄是非的行為、嘲笑行為、說他人壞話的行為等。Aquinas指齣,行為人對他人進行的侮辱行為是非常重大的、嚴重的罪過,同盜竊行為、搶劫行為沒有什麼兩樣。對於一個名譽良好的人而言,他們愛護自己的名譽一點也不比他們愛護自己的財産差。①
其二,中世紀的無形人格侵權責任更加強調侵害他人無形人格權所産生的侵權責任的懲罰性,認為責令行為人就其實施的不法侵害行為對受害人承擔侵權責任完全是為瞭懲罰行為人的罪過,而不是為瞭補償受害人遭受的損害,因為中世紀的教會法認可侵權責任的精神功能和安撫功能,強調通過侵權責任來懲罰行為人違反宗教教規的行為。②
……

前言/序言



好的,以下是一本不包含《民商法論叢:無形人格侵權責任研究》內容的圖書簡介: --- 圖書名稱:《環境法學前沿:氣候變化背景下的法律規製與治理》 作者:[作者姓名,例如:李明、王芳] 齣版社:[齣版社名稱,例如:法學前沿齣版社] ISBN:[ISBN號,例如:978-7-12345-678-9] 定價:[定價,例如:88.00元] --- 內容簡介 全球氣候變化已成為人類社會麵臨的最嚴峻挑戰之一,其對自然生態係統、社會經濟結構乃至國際政治格局都産生瞭深遠影響。本著作《環境法學前沿:氣候變化背景下的法律規製與治理》聚焦於這一時代性課題,深入剖析瞭氣候變化背景下環境法學所麵臨的理論重構與實踐創新。本書旨在提供一個全麵、係統的法律分析框架,以應對氣候變化帶來的復雜法律問題,並探索構建更具韌性和可持續性的法律治理體係。 全書共分為六個主要部分,結構嚴謹,邏輯清晰,力求在理論深度與實務指導性之間取得平衡。 第一部分:氣候變化法律規製的理論基礎與國際視野 本部分首先梳理瞭環境法學在應對氣候變化挑戰中的核心地位與理論演進。探討瞭傳統環境法律製度在麵對氣候變化這一“集閤風險”時的局限性,並引入瞭“代際公平”、“風險社會”等關鍵概念,以構建應對氣候變化的法律價值體係。重點分析瞭《聯閤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UNFCCC)及其《巴黎協定》的法律約束力與國內實施機製。書中詳細解讀瞭國際氣候治理的法律框架,包括減緩(Mitigation)、適應(Adaptation)和損失與損害(Loss and Damage)三大支柱的法律內涵,並對主要國際氣候訴訟案例進行瞭比較分析,揭示瞭國際法與國內法之間的互動關係及衝突點。 第二部分:溫室氣體減排的法律機製 減排是應對氣候變化的核心任務。本部分係統闡述瞭各國和地區在實現溫室氣體減排目標方麵所采取的法律工具。這包括碳排放交易體係(ETS)的法律基礎、監管模式和市場效率評估。本書深入探討瞭碳稅、可再生能源配額製以及能效標準的法律效力與閤規性要求。特彆值得一提的是,本書對“碳中和”和“淨零排放”目標的法律約束力進行瞭細緻研究,探討瞭如何通過立法確保這些長期目標的實現,並分析瞭在不同司法轄區內,企業和政府在減排責任劃分上的法律爭議。 第三部分:氣候適應與韌性建設的法律保障 氣候變化的影響已在眼前,法律必須為社會適應提供堅實保障。本部分聚焦於氣候適應的法律策略,包括:水資源管理、海岸帶保護、農業氣候韌性以及城市防洪規劃等領域的法律調整。書中詳細分析瞭氣候風險信息披露製度的法律要求,探討瞭保險、金融工具在氣候風險轉移中的作用,並研究瞭針對極端天氣事件的緊急狀態立法與災後恢復重建的法律程序。此外,本書還關注瞭氣候變化對弱勢群體(如沿海社區、原住民)的差異化影響,並探討瞭通過法律保障其適應權益的路徑。 第四部分:氣候正義與環境侵權責任的重構 氣候變化帶來的損害往往具有長期性、纍積性和跨區域性,這對傳統的侵權責任法構成瞭巨大挑戰。本部分是本書的亮點之一,它探討瞭“氣候訴訟”的法律前沿。研究內容包括:針對主要排放企業的“疏忽”和“共同侵權”責任認定、訴訟主體資格的擴大適用,以及如何在缺乏直接因果關係的情況下,構建氣候損害賠償的法律基礎。本書還深入探討瞭“氣候正義”的內涵,即如何在法律上平衡發達國傢與發展中國傢的減排義務和曆史責任,並討論瞭代際間的責任承擔問題。 第五部分:能源轉型與低碳經濟的法律引導 能源結構轉型是實現深度脫碳的關鍵。本部分分析瞭法律在推動可再生能源(如太陽能、風能)發展中的激勵與規範作用,包括土地利用許可、並網消納政策的法律保障。同時,本書也關注瞭化石能源的有序退齣機製,探討瞭“擱淺資産”(Stranded Assets)相關的法律風險與補償機製。在産業政策層麵,本書研究瞭綠色金融、可持續發展報告(ESG披露)等新興法律工具對市場行為的引導作用及其法律效力。 第六部分:治理體係的創新與未來展望 在全球治理體係麵臨重塑的背景下,本部分著眼於未來。探討瞭跨部門、跨層級的氣候治理機製的法律構建,包括中央與地方政府在氣候行動中的權責劃分。書中還引入瞭基於科技的監管創新,如利用大數據和人工智能進行環境監測與執法,並討論瞭這些技術應用所涉及的數據主權和隱私保護問題。最後,本書對未來十年氣候法治的發展趨勢進行瞭前瞻性預測,強調瞭法律在引導技術變革、促進社會共識形成中的關鍵作用。 本書特色: 1. 前沿性與係統性兼備: 緊跟國際氣候治理的最新動態和國內立法的最新進展,理論分析深入,覆蓋麵廣。 2. 跨學科融閤: 深度融閤瞭環境法學、國際法、侵權法、經濟法等多個法律分支的理論,並結閤瞭氣候科學與經濟學視角。 3. 問題導嚮明確: 針對氣候變化帶來的“減緩”、“適應”、“正義”等核心難題,提供瞭具體的法律分析和規製思路。 4. 豐富的案例支撐: 引用瞭大量具有指導意義的國內外氣候訴訟案例和政策實踐,增強瞭可操作性。 本書適閤環境法、民商法、國際法、行政法等領域的學者、研究生、律師、政府環境管理人員及關注氣候治理的法律專業人士閱讀參考。它不僅是理解氣候變化法律規製的權威參考,更是推動我國乃至全球環境法治進步的重要思想資源。 ---

用戶評價

評分

《民商法論叢:無形人格侵權責任研究》,這個書名本身就散發著一種嚴肅的學識氣息,如同在浩瀚的法律海洋中,為“無形人格”這一新興領域點亮瞭一盞明燈。我們都知道,民商法是調整社會經濟關係中最基礎也最廣泛的法律部門,而“人格權”作為民法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內涵也在不斷地被時代所豐富和拓展。特彆是隨著互聯網技術的飛速發展,各種新型的侵權行為層齣不窮,它們往往圍繞著人的精神、聲譽、隱私、肖像等難以量化的“無形”方麵展開,給傳統的法律體係帶來瞭不小的挑戰。這本書名明確地指齣,它將聚焦於“侵權責任”的研究,這意味著它會深入探討在這些新型侵權行為發生時,法律應如何界定責任主體、如何認定侵權行為、以及如何製定閤理的救濟措施和賠償標準。我猜想,書中會涉及大量關於網絡侵權、信息泄露、名譽損害等具體案例的分析,並可能提齣具有前瞻性的理論觀點,以指導未來的立法和司法實踐。對於所有關注社會進步和個人權益保護的人來說,這本書的書名本身就足以激發深入探究的興趣,它承諾瞭一場關於法律如何適應時代變遷、守護個體尊嚴的深刻討論。

評分

這本書的書名《民商法論叢:無形人格侵權責任研究》讓我聯想到瞭一場深入的理論辯論。民商法作為調整平等主體之間財産關係和人身關係的法律部門,其發展往往伴隨著社會經濟結構的變遷和價值觀念的演進。而“無形人格侵權”這一概念,恰恰是這種時代變遷下催生的新法律命題。它不再局限於對有形財産的侵害,而是將目光投嚮瞭更難以捕捉、卻又深刻影響個體生存尊嚴和生活品質的精神領域。想象一下,那些隱藏在網絡背後,通過匿名賬戶肆意誹謗、散布謠言的行為,那些利用科技手段窺探他人隱私、侵犯他人肖像權的行為,它們帶來的傷害往往是隱蔽而持久的。這本書的書名暗示著,它將以一種嚴謹的、論證性的方式,對這些新齣現的侵權行為進行深入的法律分析。它可能會追溯人格權在中國法下的發展脈絡,對比域外相關立法和判例,並在此基礎上提齣獨到的學術見解。對於希望理解法律如何應對新興社會問題,以及如何界定和保護“看不見”卻至關重要的人格權益的讀者來說,這本書無疑具有極高的閱讀價值,它提供瞭一個思考的維度,讓我們能夠更全麵地審視法律在維護個體尊嚴方麵的作用。

評分

從書名《民商法論叢:無形人格侵權責任研究》來看,這本著作的視角非常精準地抓住瞭當代社會法律保護的薄弱環節。我們生活在一個信息碎片化、傳播速度極快的時代,個人在網絡空間的言論、行為,以及他人的目光,都可能無意或有意地觸碰到“無形人格”的邊界。例如,社交媒體上的匿名評論、網絡論壇上的惡意攻擊、甚至是無處不在的監控攝像頭,都可能引發關於隱私權、名譽權、肖像權等一係列人格權益的爭議。這本書的書名錶明,它將聚焦於“侵權責任”這一核心問題,這意味著它不會止步於理論的探討,而是會深入分析在無形人格受到侵害時,受害人應如何獲得法律救濟,侵權人又需要承擔何種責任。我猜測書中會詳細闡述侵權的構成要件,如行為、損害、因果關係以及過錯等,並可能對不同類型的無形人格侵權行為(如名譽侵權、隱私侵權、肖像權侵權等)進行分類論述,並針對每種類型提齣具體的責任認定和賠償方案。對於希望瞭解如何利用法律武器保護自身權益,或者需要處理相關法律糾紛的讀者,這本書會提供非常實用的理論指導和實踐參考。

評分

這本書名,直擊當下社會痛點:《民商法論叢:無形人格侵權責任研究》。在數字經濟浪潮席捲而來的今天,虛擬與現實的界限日益模糊,個人信息、名譽、隱私等“無形人格”的光輝,正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戰。我想到那些充斥網絡的誹謗、侮辱,那些未經授權的個人信息買賣,以及那些被隨意挪用的肖像,這些行為雖然看不見摸不著,但它們對個體造成的傷害,卻常常比物質損失更加深重。這本書的書名預示著它將深入剖析這些新形態的侵權行為,並聚焦於“責任”這個法律的核心命題。它可能會係統梳理中國法下關於人格權保護的條文,並結閤近年來大量湧現的司法實踐,對無形人格侵權的構成、歸責原則、損害賠償等問題進行深入的理論建構和實證研究。對於那些長期關注社會發展與法律進步的人來說,這本書無疑是一次深入思考的機會。它不僅關乎法律條文的解釋,更關乎我們在快速變化的社會中,如何守護每個人的尊嚴與自由,如何構建一個更加公正、人性化的法治環境,這本書的名字本身就充滿瞭吸引力,讓人期待其內容能夠帶來深刻的啓發。

評分

這本書的書名,乍一聽就充滿瞭學術的嚴謹和對前沿問題的探索。民商法,這個領域本身就如同一個龐大的體係,承載著社會經濟活動中最基礎也是最核心的規則。而“無形人格侵權責任研究”,更是直接觸及瞭當下社會飛速發展,信息爆炸,以及人與人之間互動方式日新月異帶來的新挑戰。在這樣一個時代,我們的精神世界、個人名譽、隱私、肖像等等這些難以量化卻又至關重要的人格權益,正麵臨著前所未有的威脅。這本書的齣現,無疑是為我們提供瞭一個深入剖析這些復雜問題的理論框架和實踐指南。我期待它能夠係統地梳理無形人格侵權的各種錶現形式,例如網絡謠言的傳播、個人信息的非法獲取與泄露、未經授權的肖像使用等等,並在此基礎上,深入探討侵權構成要件、責任主體、損害賠償等關鍵法律問題。對於從事民商法研究的學者、律師,乃至對個人權益保護高度關注的普通讀者而言,這本書都將是一份寶貴的財富。它不僅能幫助我們更清晰地認識到無形人格權益的脆弱性,更能啓發我們思考如何構建更完善的法律保護機製,以適應新時代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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