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什家族里第一个获得高级政治职位的人是小布什的祖父普雷斯科特·布什。普雷斯科特有着标准的贵族形象:个子高挑,是一个运动天才,举止细心得体。他就是人们期望在参议院的大理石门廊里看到的那种棒小伙。在耶鲁读书期间,他擅长高尔夫球、网球和棒球,进过耶鲁大学的“威芬普夫空前四重唱”合唱团,并加入了该校最排外的秘密组织“骷髅会”。1921年,普雷斯科特迎娶沃克之女多萝西,5年后他加盟W.A.哈里曼银行——该银行后来被并入布朗兄弟哈里曼银行。
评分保罗·利科关于诠释学的重要文集
评分多年后,马尔克斯常会说起他年轻时那几个著名的故事。比如他少年时在阁楼上,初读到卡夫卡《变形记》那著名开头“一天早晨,格里高尔.萨姆沙从不安的睡梦中醒来,发现自己躺在床上变成了一只巨大的甲虫”时,曾经大呼“原来如此!”——他发现,隔着大西洋的卡夫卡先生,与他马尔克斯自家外祖母,在叙述手法上有类似之处:无论讲什么故事,都一副“天塌下来也要咬定不放的冷静”;比如,而立之年,他去墨西哥,白天在移民局没完没了的排队,然后初次读到胡安·卢尔福的《佩德罗·巴勒莫》,点燃了他之前业已疲倦的灵感;比如,他写作《没有人写信的上校》时,住在一个没有暖气的旅馆,冻得瑟瑟发抖;比如,《百年孤独》要往出版社寄时,他甚至没有邮票钱…… 但谈到《枯枝败叶》,他说得最多的,却是年少时在哥伦比亚那段职业岁月:那时候,他还是记者,白天街上溜,晚上去个妓女出没的大车店,把皮包抵押在柜上,就找床躺下睡觉。 那个做抵押的皮包里,唯一的东西,就是《枯枝败叶》的手稿。 那时的马尔克斯还年轻。这是他的第一部正经小说,就像是他第一个女朋友。他曾说,写这部小说时,搭进了一切他所会的技巧。你可以理解为:他对这部小说的投入,就像他小说里那些痴心汉子对初恋的投入一样,不计后果,倾泻其中,仿佛第二天世界就要毁灭似的。1973年,马尔克斯45岁,说《枯枝败叶》是他最喜欢的小说,“那是我最真诚、最自然的小说。” 听上去,就像是对初恋的态度一样。 比如,若你读过《百年孤独》,你会记住马贡多镇。 若你读过《霍乱时期的爱情》,你会记住小说开头,看到那个孤僻外来者自杀后,乌尔比诺医生收葬了他的情节。 若你读过《疯狂时期的大海》和《巨翅老人》,你会记住马尔克斯最爱用的题材:一个宁静小镇被外来的商业文化侵入,变得繁荣而杂乱。 若你读过《没有人给他写信的上校》,你会记住那个主角:那个孤独执拗、参加过内战、保守派、永远在等待抚恤金的老上校。 若你读过《普通的一天》,你会记住那个拒绝出诊、抽屉里藏枪的医生。 若你读过《石砊鸟之夜》,你一定会记住这种奇怪的、会让人盲目的鸟。你也一定会记得,马尔克斯推崇福克纳和海明威,然后是卡夫卡和卢尔福。 于是你翻开《枯枝败叶》。你看到了什么?孩子、母亲和外祖父,分别以第一人称进行叙述——这不是福克纳惯用的技法吗?故事发生在马贡多镇;一个拒绝出诊、与外界隔绝的医生死了;孤独执拗的老上校正在企图收葬他,并斥责整个镇子的冷漠与恶意;孩子一无所知,只在琢磨死亡;母亲沉静的回忆;最后,孩子看见收葬完成,会说: “石砊鸟要叫起来了。”
评分——安东尼·吉登斯,《泰晤士报文学增刊》
评分普雷斯科特爷爷
评分乔治三世时期,伟大的英国政治史家刘易斯·纳米尔(Lewis Namier)爵士曾评论道:“是家族而非个人创造了英国的历史——尤其是英国的议会史。”美国的政治史也可以说是这样创造的,在乔治一世(George Ⅰ)和乔治二世(George Ⅱ)时期更是如此。要介绍在过去一代人的时间里共和主义发生的激进转变——从贵族主义变成民粹主义、从东北部转向西南部、从实用性到意识形态化——由共和主义当今首屈一指的布什家族入手,是再合适不过了。
评分书不错,就是品相不好,顶端有泡了水的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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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很好很好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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