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法院2013年度案例:人格權糾紛(含生命健康身體姓名肖像名譽權糾紛

中國法院2013年度案例:人格權糾紛(含生命健康身體姓名肖像名譽權糾紛 pdf epub mobi txt 電子書 下載 2025

國傢法官學院案例開發研究中心 編
圖書標籤:
  • 人格權
  • 名譽權
  • 肖像權
  • 姓名權
  • 生命權
  • 健康權
  • 法院案例
  • 法律案例
  • 民事案例
  • 2013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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齣版社: 中國法製齣版社
ISBN:9787509342107
版次:1
商品編碼:11237806
包裝:平裝
開本:16開
齣版時間:2013-05-01
用紙:膠版紙
頁數:215
字數:213000
正文語種:中文

具體描述

編輯推薦

  

  《中國法院2013年度案例:人格權糾紛(含生命健康身體姓名肖像名譽權糾紛》特點:
  1.作者
  國傢法官學院案例開發研究中心持續20年編輯瞭享譽海內外的《中國審判案例要覽》叢書,自2012年起推齣《中國法院年度案例》叢書,旨在探索編輯案例的新方法、新模式,以彌補當前各種案例書的不足。
  2.規模強大
  今年推齣15本,含傳統和新近的所有熱點糾紛,這些案例是從全國各地法院收集到的上一年度審結的近萬件典型案例中挑選齣來的,具有廣泛的選編基礎和較強的代錶性。
  3.內容獨特
  不再有繁雜的案情,高度提煉案情和裁判要旨,突齣爭議焦點問題。
  不再有冗長的分析,主審法官撰寫“法官後語”,展現裁判思路方法。
  《中國法院2013年度案例係列》包含分冊:1.婚姻傢庭與繼承糾紛;2.物權糾紛;3.土地糾紛;4.房屋買賣閤同糾紛;5.閤同糾紛;6.買賣閤同糾紛;7.藉款擔保糾紛;8.民間藉貸糾紛;9.侵權賠償糾紛;10.道路交通糾紛;11.雇員受害賠償糾紛(含幫工損害賠償糾紛);12.人格權糾紛(含生命、健康、身體、姓名、肖像、名譽權糾紛);13.勞動糾紛(含社會保險糾紛);14.公司糾紛;15.保險糾紛。

內容簡介

  

  《中國法院2013年度案例:人格權糾紛(含生命、健康、身體、姓名、肖像、名譽權糾紛)》所選案例均是國傢法官學院從各地2012年上報的有關人格權糾紛的典型案例中挑選齣來的精品案例,全麵涵蓋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姓名權糾紛、肖像權、名譽權糾紛等糾紛內容。案情凝練,並由主審法官精心撰寫裁判要旨與法官後語,可讀性、適用性強,能幫助讀者大限度地節約查找和閱讀案例的時間,獲得真正有用的信息,為法官、律師辦理相關案件以及案件當事人處理糾紛必備參考書。

目錄

一、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糾紛
(一)未成年人人身損害
1.施工方未做好安全防範措施,留守兒童溺水身亡該由誰擔責
——張正春、崔興萍訴李自寶人身損害賠償案
2.連帶責任中,部分責任人與受害人之和解行為的效力及其對連帶責任的影響
——柳某訴北京市八一中學等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案
3.學校安全保障義務的範圍
——汪某訴北京市海澱區溫泉學區等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案
4.未成年人校園傷害賠償案件如何確定賠償責任
——崔某訴周口店中心小學等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案
5.校外學生傷害事故中學校過錯的認定及法律適用
——岑玉良等訴環江縣第一中學生命權案
6.未成年人海邊遊泳溺水死亡的賠償責任應由誰承擔
——劉聰敏等訴廈門市集美區建設局等生命權案
7.學校作為教育管理機構,對發生在校園內的傷害事件是否應承擔責任及責任比例
——李某訴孫某等身體權案
(二)未盡安全保障義務的損害賠償
8.安全保障義務的認定與適用範圍
——孫秀銀等訴北京市京密管理處等生命權案
9.如何判斷旅行社是否盡到安全保障義務
——李培芳等訴安徽夕陽紅旅行社有限公司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案
lO.住宿從業者安全保障義務的閤理限度範圍
——楊靜訴劉靜、張喜海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案
11.樹木“傷”人侵權案件的責任承擔-
——陳登會、吳玉平訴廈門市忠侖公園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案
12.如何界定軌道公司承擔安全保障義務的空間範圍
——黃景智等訴重慶市軌道交通(集團)有限公司生命權案
13.幼兒墜樓摔傷,賓館是否應承擔違反安全保障義務的侵權責任
——馬某訴汪國選健康權案
14.待拆遷房屋的安全保障義務
——廖桂芳訴成都市錦江區人民政府成龍路辦事處生命權案
15.醫院對就診人承擔安全保障義務的範圍
——華瑩等訴東方醫院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案
16.公共場所的管理人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是否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白鐵男訴新民市園林管理處生命權案
(三)同飲、同遊者的義務
17.酒後打賭遊泳造成死亡,當事人各自過錯如何認定
——張惠英等訴高秀芳等生命權案
18.共同飲酒人的酒後照顧義務
——謝菁等訴中央財經大學等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案
19.醉駕墜河溺亡,同飲者應否擔責
——翁潔等訴景怡等生命權案
20.同飲者一人死亡,其他同飲者是否應承擔責任
——柴淑梅等訴王玉華等生命權案
21.受害人墜樓身亡,同飲者及房東是否應承擔賠償責任
——葉傢培等訴連明新、陳惠春生命權案
22.好意搭乘發生交通事故後的責任承擔
——崔國榮訴遲貴彪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案
23.自助遊中因自然災害等意外事件造成人身損害時,組織者、同行驢
友及景區經營管理者是否應承擔責任
——吳大敏訴譚靜等人身損害賠償案
(四)共同侵權
24.鞭炮傷人的責任承擔
——李大壯訴劉榮彬、於寶生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案
25.共同侵權中一行為人已賠償受害人各項損失,受害人能否再嚮其他侵權人索賠
——劉金柱訴王曉琪等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案
26.多人分彆實施侵權行為,應如何承擔民事責任
——劉義信訴周波、張國剛人身損害賠償案
27.單方賠償協議在共同侵權案件中是否産生免除共同侵權人相應賠償傷額的效力
——劉建廣訴李明遠、李文浩身體權案
28.數人擊打蜂窩令他人被蟄傷緻死是否構成共同危險行為
——濛章陸等訴蘇甲等人身損害賠償案
(五)其他
29.侵權糾紛中因果關係如何認定
——邢月茹訴包立峰等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案
30.共同違法者間過失侵權的免責適用
——薑昊訴張茂源等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案
31.提供勞務者在勞務過程中傷害接受勞務者的責任承擔
——魏廣富訴井山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案
32.已享受工傷待遇的受害人能否繼續獲得民事賠償以及應該采取何種模式對其進行救濟
——顧雷飛訴朗奧(啓東)自動化設備有限公司一般人格權案
33.房屋使用者明知房屋部分地方有危險,使用中受傷之損害後果應當由誰擔責
——楊學敏訴華鎣市溪口煤礦有限責任公司健康權案
34.壯漢與他人發生糾紛數日後主要因自身疾病導緻死亡,對方是否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孫某等訴王勇剛等人身損害賠償案
35.在違法電魚時被狩獵者誤傷能否得到賠償,是否減輕侵害人的民事責任
——陳仁富訴李喜福健康權案
36.未成年人侵權糾紛中,被監護人與監護人的法律訴訟地位
——張國林訴王方閤等生命權、健康權案
37.就侵權賠償達成和解協議後賠償權利人又基於同一損害事實提起侵權損害賠償之訴的,一般不應支持其訴訟請求
——吳風亭訴李衛忠身體權、健康權案
38.司法鑒定書在審判實踐中的司法認定
——郭偉訴王正運身體權案
39.司法鑒定對法院裁判的影響力
——薑運昌訴管序英人身損害賠償案
40.傷情鑒定在具體案件審理中的應用
——趙誌偉訴一鬆科技有限公司健康權案
41.分階段起訴的如何計算訴訟時效
——鄭慶華、鄭某訴廣州統一企業有限公司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案
42.在打乒乓球過程中被乒乓球擊傷眼睛是否可以請求對方承擔賠償責任
——鍾官全訴馬天祜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案

二、姓名權糾紛
43.未經同意在書中引用及評論他人觀點、使用他人姓名的行為是否侵犯他人姓名權
——南懷瑾訴中央編譯齣版社姓名權、名譽權案
44.盜名網簽中自然人姓名權與名譽權的保護
——石蘭訴北京中大恒基房地産經紀有限公司等姓名權、名譽權案
45.盜用他人身份資料領取身份證構成姓名權侵權
——周巧莢訴官超玲、羅淑英姓名權案

三、肖像權糾紛
46.肖像權侵權的構成要件及其免責事由
——陳世名訴廣東科技報社肖像權案
47.人身權侵權獲益賠償的責任確定
——張燕訴中國人民解放軍空軍航空醫學研究所附屬醫院肖像權、名譽權案

四、名譽權糾紛
48.侵害名譽權糾紛中“為公眾所知”範圍的界定
——鬍孟君訴張立兵等名譽權案
49.侵犯法人名譽權的司法認定
——長沙某某飼料公司訴黃某某名譽權案
50.媒體誤用他人照片報道犯罪事實侵犯名譽權
——羅亞平訴山西日報報業集團名譽權案
51.原告的名譽權是否因兩被告發錶文章而受到侵害
——南寜市興寜區三禾公益服務社訴楊連慶、龐蔚玲名譽權案
52.專業人士在未經鑒定的情況下,以推測性語言在公開媒體上發錶具有明顯否定性評價傾嚮性的言論,構成侵權
——明發集團南京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訴韓常龍名譽權案
53.新聞報道反映的問題基本真實,沒有侮辱他人人格內容的,不應認定為侵害他人名譽權
——楊锡莉等訴上海文廣新聞傳媒集團侵犯名譽權案
54.網絡服務者對網絡用戶行為應承擔何種限度的審查義務
——戰一訴北京創融投資顧問有限公司人格權案
55.在網絡中歪麯事實,以文字謾罵他人,是否構成名譽權侵權,是否應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
——葉榕訴楊信名譽權案
56.微博言論自由與侵犯商譽行為的邊界
——北京金山安全軟件有限公司訴周鴻禕侵犯名譽權案
57.鄰裏之間因矛盾産生的謾罵行為是否構成侵權
——程蓉芬等訴王琴妹等名譽權案
58.被告打橫幅、倒泥沙的行為是否侵害瞭原告的名譽權
——曹壽文訴曹漢文名譽權案
59.民航承運人基於安全事由對乘客拒載,是否侵犯人格尊嚴
——範後軍訴廈門航空有限公司、中國旅行社總社中旅大廈售票處人格權案

五、一般人格權糾紛
60.不當使用個人信息侵犯公民閤法權益的認定
——王柏明訴上海中原物業顧問有限公司一般人格權案
61.在確定遺體和骨灰安葬事宜時應首先尊重死者遺願,故應查明其生前明示或者可得而知的意思
——於康明等訴於康林人格權案







精彩書摘

前言/序言

  序
  《中國法院年度案例》叢書,是國傢法官學院於2012年開始編輯齣版的一套大型案例叢書,以後每年初定期齣版,由國傢法官學院案例開發研究中心具體承擔編輯工作。此前,該中心已經堅持20年不輟連續編輯齣版瞭《中國審判案例要覽》叢書,凡80捲,分中文版和英文版在海內外發行,頗有口碑,享有贊譽。現在該中心又編輯齣版《中國法院年度案例》叢書,旨在探索編輯案例的新方法、新模式,以彌補當前各種案例書的不足。該叢書2012年首次齣版以後,受到讀者的廣泛好評,並迅速售罄,國傢法官學院案例開發研究中心及時編撰推齣《中國法院2013年度案例》係列。
  總的說來,當前市麵的案例叢書大多“不好讀”,存在篇幅長、無效信息多、案例情節雜、缺乏深加工等不足。《中國法院年度案例》叢書試圖把案例書籍變得“好讀有用”,故在編輯中堅持以下方法:一是高度提煉案例內容,控製案例篇幅,每個案例基本在3000字以內;二是突齣爭議焦點,削除無效信息,盡可能在有限篇幅內為讀者提供有效、有益的信息;三是注重對案件裁判文書的再加工,大多數案例由案件的主審法官撰寫“法官後語”,高度提煉、總結案例的指導價值。
  同時,本叢書還有以下特色:一是信息量大。國傢法官學院案例開發研究中心平均每年從全國各地法院收集到的上一年度審結的典型案例超過10000件,《中國法院年度案例》有廣泛的選編基礎,可提供給讀者新近發生的全國各地的代錶性案例。二是方便檢索。為節約讀者選取案例的時間,叢書分捲細化,每捲下還將案例分類編排,每個案例用一句話概括焦點問題作為主標題,讓讀者一目瞭然,迅速發現需要的案例。
  總之,編輯《中國法院年度案例》就是為瞭讓案例類書籍簡便、易用,這既是本叢書的特點,也是編輯齣版這套叢書的理由。當然,案例作者和編輯在編寫過程中也不能一步到位實現最初的編寫願望,可能會存在各種不足,甚至錯誤,歡迎讀者批評指正,我們願意承擔責任,並不斷改進。
  在信息社會,流行快餐文化,紙質類媒介往往輸給數字化媒介。在此情景下,中國法製齣版社全力支持《中國法院年度案例》的齣版,給瞭作者和編輯們巨大的鼓勵。我們在此謹錶謝忱,並希望通過共同努力,逐步完善,做得更好,真正探索齣一條編輯案例書籍的新路,更好地服務於學習、研究法律的讀者,服務於社會,服務於國傢的法治建設。
  ……
  施工方未做好安全防範措施,留守兒童溺水身亡該由誰擔責
  ——張正春、崔興萍訴李自寶人身損害賠償案
  【案件基本信息】
  1�輩門惺樽趾�
  雲南省昆明市嵩明縣人民法院(2011)嵩民初字第718號民事判決書
  2�卑贛桑喝鬆硭鷙ε獬ゾ婪�
  3�鋇筆氯�
  原告:張正春、崔興萍
  被告:李自寶
  【基本案情】被告李自寶在原告居住的村子旁邊承包土地實施取土工程,在取土過程中形成瞭低窪的土坑,在雨季因下雨積水形成深約1��8米左右的水塘。2011年9月9日下午,正值教師節學校放假,兩原告七歲的兒子張某到村子旁邊玩耍,不慎掉入被告取土形成的水塘中溺水身亡。事發後,原告要求被告賠償死亡補償金、安葬費、誤工費等共計148205元。雙方所屬小街鎮大橋村村委會和小街鎮司法所組織雙方進行調解,由於雙方意見分歧較大未能達成協議。
  另查明,涉案挖土場長期無人看管,土坑的具體位置是靠人走車行的路邊。
  【案件焦點】原、被告雙方是否均應承擔責任,如應承擔,雙方各應承擔責任的比例如何確定。
  【法院裁判要旨】嵩明縣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我國法律規定,侵害他人身體造成受害人死亡的,應當賠償醫療費、喪葬費、死亡賠償金、被扶養人生活費等費用;在公共場所、道旁或者道路上挖坑,沒有設置明顯標誌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損害的,施工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管理人不能證明盡到管理職責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本案中,被告李自寶在原告傢村子邊實施取土工程,形成較深的水塘後,作為承包人及管理人未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及警示標誌,導緻兩原告的兒子張某玩耍時不慎掉入水塘中溺水身亡,被告李自寶存在一定過錯,對原告之子的死亡後果應該承擔一定責任。原告張正春、崔興萍作為張某的監護人,對未成年的孩子未盡到積極的監護責任,放任孩子到不安全的環境中去玩耍,原告存在主要過錯,對損害的後果應該承擔主要責任。訴訟中,原告主張的死亡賠償金79040元(每年3952元×20年)、喪葬費17165元,符閤法律規定,本院予以認定;原告主張的誤工費、車旅費、食宿費等無相關證據證實,本院不予支持;原告主張的精神撫慰金,本院酌情認定5000元。以上費用閤計101205元人民幣,由雙方當事人在其過錯責任範圍內承擔。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一十九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九十一條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乾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第十八條之規定,判決如下:
  一、由被告李自寶於本判決生效後15日內賠償原告張正春、崔興萍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精神撫慰金共計101205元的40%,閤計人民幣40482元;
  二、駁迴原告張正春、崔興萍的其他訴訟請求。
  宣判後,雙方均未提齣上訴,現判決已經生效。
  【法官後語】本案是因施工方未設置明顯標誌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留守兒童溺水身亡引發的案件。留守兒童在這個名稱,代錶著一個脆弱的群體,一種酸楚的生活狀態。當他們最需要父母擁抱的時候,父母卻為瞭生活,遠離傢鄉,一年到頭隻能見上一兩次麵。父母的外齣,使留守兒童無法得到細緻的照料與關懷,麵臨著成長風險和安全隱患。事實上,近些年來,由於疏於監護,安全教育缺位等問題嚴重,留守兒童的安全事故居高不下。很多時候,由於缺乏父母的有效監管,在突發事件發生時,留守兒童成為最容易受傷害的群體。年幼無知,又缺乏父母的監護,這些孩子往往不能意識到自身行為的危險性,以至於釀成大禍。輕者,可能承受病痛煎熬或皮肉之苦;重者,可能導緻傷殘;最嚴重的,則是失去生命。
  本案中,施工方一味追求經濟利益最大化,但未對施工場地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及警示標誌,也為事故的發生埋下瞭安全隱患。根據我國法律規定,被告李自寶作為承包人及管理人,在原告傢村子邊實施取土工程,形成較深的水塘後未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及警示標誌,導緻兩原告的兒子張某玩耍時不慎掉入水塘中溺水身亡,被告李自寶存在一定過錯,對原告之子的死亡後果應該承擔一定責任。同時,原告張正春、崔興萍作為張某的監護人,對未成年的孩子未盡到積極的監護責任,放任孩子到不安全的環境中去玩耍,對損害的後果存在主要過錯,應該承擔主要責任。本案中原告方雖然得到瞭一定的補償,但失去的生命是無法用金錢買迴的;施工方雖然對自己的過錯承擔瞭賠償責任,但對原告方所造成的傷害是無法挽迴的。為減少此類案件的發生,我們應該從根本上解決留守兒童的安全問題,加強施工方安全措施等方麵的管理。
  編寫人:雲南省昆明市嵩明縣人民法院楊勁鬆




中國法律實踐精要:2013年度閤同法及物權法典型案例評析 本書聚焦於2013年度中國法院在閤同法和物權法領域審理並具有指導意義的典型案例,旨在為法律實務工作者、法學研究人員以及對商事活動和財産關係感興趣的社會各界人士提供一份全麵、深入的實證分析報告。 2013年,是中國法律體係,尤其是在市場經濟活動規範和財産權益保護方麵,持續深化改革和司法實踐不斷成熟的關鍵一年。隨著《中華人民共和國閤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在審判實踐中應用的日益精細化,大量的疑難復雜案件湧現,這些案例不僅檢驗瞭法律條文的適應性,更展現瞭人民法院在麵對新型商業模式、復雜交易結構以及財産權利衝突時的裁判思路和價值取嚮。 本書摒棄瞭對特定權利(如人格權)的探討,完全聚焦於規範經濟往來和財産歸屬的核心法律領域——閤同法與物權法。全書結構嚴謹,內容翔實,力求通過對真實案例的解剖,提煉齣具有普遍指導意義的裁判規則和法律適用指引。 第一部分:閤同法律關係的確立與履行(側重閤同法) 本部分深入剖析瞭2013年度閤同法領域最具代錶性的判例,涵蓋瞭閤同成立、效力、履行、變更與解除等各個環節的司法前沿動態。 一、閤同的訂立與效力認定 本部分詳細梳理瞭涉及要約、承諾、要約的撤迴與撤銷等關鍵環節的案例。重點分析瞭在電子閤同、格式條款以及商業談判過程中,如何界定“意思錶示到達”的時間點,以及在要約與要約邀請的區分上,法院所采用的審慎標準。 格式條款的效力控製: 選取瞭涉及金融服務、電信業務、房屋租賃等多個領域的典型案例,探討瞭提供方如何履行“提示和說明義務”,以及免責條款和限製權利條款在司法實踐中被認定為無效的具體情形。對於“顯失公平”的認定,本書提供瞭多維度的分析框架。 無效閤同與可撤銷閤同的界限: 集中討論瞭因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製性規定而導緻閤同無效的邊界,以及在意思錶示不真實(如重大誤解、欺詐)情形下,撤銷權的行使期限與效力溯及力的裁判要點。 二、閤同的履行與抗辯權 閤同的履行階段是糾紛的集中爆發點。本部分側重於分析違約責任的認定與承擔,特彆是針對新型閤同履行中齣現的各種抗辯權的運用。 同時履行抗辯權與不安抗辯權: 詳細解析瞭在涉及多個對價給付義務的復雜閤同中,如何準確判斷給付義務的“對等性”以適用同時履行抗辯權。對於不安抗辯權的啓動條件,特彆是“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喪失或可能喪失履行能力”的認定標準,本書引用瞭涉及公司高負債、資産轉移等具體案情進行深入剖析。 情勢變更原則的適用: 選取瞭2013年度受宏觀經濟環境波動影響較大的案例,探討瞭法院在適用情勢變更原則時,對“不能預見”、“顯失公平”的嚴格審查標準,強調瞭該原則的補充性和審慎性。 三、違約責任的承擔與救濟 本部分聚焦於當閤同目的無法達成或履行不當時,如何進行有效的救濟和責任分配。 損失賠償範圍的界定: 詳盡分析瞭可預見性規則(閤同法第一百一十二條)在司法實踐中的具體運用,區分瞭可得利益損失與信賴利益損失的舉證責任與計算方法。對於懲罰性違約金的審查,也給齣瞭法院在自由裁量權範圍內的判斷依據。 定金製度的適用: 對定金的交付、抵扣、返還及不當得利問題進行瞭專項梳理,明確瞭定金罰則的適用前提和與違約金條款的競閤關係。 --- 第二部分:財産關係的界定與保護(側重物權法) 本部分聚焦於《物權法》實施後,物權變動、用益物權、擔保物權等核心製度在2013年審判實踐中的具體適用和爭議焦點。 一、物權法定原則與物權變動 物權法定原則是物權法的基石。本部分通過案例分析,探討瞭人民法院在審查非典型用益物權或新型擔保物權設立時,如何堅守法定原則,以及不動産和動産物權變動的公示、登記製度的法律效力。 善意取得製度的適用: 集中分析瞭動産善意取得中對“受讓人受讓該動産時不知該動産的物權有瑕疵”的判斷標準,特彆是涉及二手市場交易、委托銷售等復雜情形下的審查要點。 二、不動産物權中的相鄰關係與共有 不動産的特殊性決定瞭其糾紛的復雜性。本部分重點梳理瞭2013年度在相鄰權、共有物分割等方麵具有指導意義的判例。 不動産相鄰關係的處理: 詳細分析瞭采光權、通風權、排水和通行等方麵的糾紛處理。重點考察瞭在城市高密度開發背景下,如何平衡不動産權利人的利益與社會公共利益,特彆是對“必要閤理限製”的司法裁量。 區分所有權與共同共有: 針對傢庭財産、閤夥企業財産等共同所有權形態,闡述瞭在物權法框架下,法院如何區分共同共有與按份共有,尤其在涉及登記在一方名下,但實際由多人齣資或使用的共有情形下的權屬認定。 三、擔保物權的核心實踐問題 2013年是金融風險暴露與資産處置加速的一年,抵押權和質押權的司法實踐成為研究熱點。 動産抵押的公示效力: 鑒於當時動産抵押登記係統尚未完全成熟,本書重點分析瞭涉及應收賬款抵押、存貨抵押等新型動産抵押中,如何通過占有、閤同留置等方式實現對抗第三人的效力,以及登記與未登記的法律後果差異。 抵押權的優先順位與流押禁止: 詳盡解析瞭多重抵押的順序確定規則,特彆關注瞭在同一不動産上,抵押權、租賃權(優先權)與查封之間的衝突解決機製。對於《物權法》禁止流押的規定,本書分析瞭實務中以“摺價購買”等形式變相實現流押的閤同條款如何被司法審查和規製。 結論 本書通過對2013年度閤同法與物權法典型案例的精選與深入剖析,展現瞭中國司法機關在維護市場交易秩序和保障財産權益方麵的最新司法智慧。它不僅是對當年法律實踐的梳理,更是對未來相關法律領域裁判趨勢的有效預測,是研習中國商事和財産法實踐不可或缺的參考資料。全書語言專業、邏輯清晰,嚴格遵循法律條文與司法解釋,確保瞭內容的高度嚴謹性和實踐指導價值。

用戶評價

評分

我最近偶然接觸到瞭《中國法院2013年度案例》係列,並且對其中的“人格權糾紛”捲尤其感興趣。拿到這本書後,我被其內容之豐富和案例之典型深深吸引。作為一名非法律專業的普通讀者,我一直認為,瞭解真實發生的法律事件,是理解法律條文和司法運作的最直接有效的方式。而這本書,恰好提供瞭這樣一個絕佳的機會。它以2013年度的司法實踐為基點,聚焦於生命健康、身體、姓名、肖像、名譽權等一係列與我們每個人息息相關的人格權糾紛。我迫不及待地想要通過這些案例,去窺探法院在處理這些復雜問題時是如何考量事實、如何適用法律、如何進行裁量的。我希望從中學習到如何更有效地保護自身的閤法權益,同時也能更深刻地理解司法公正的意義和價值。這本書的編纂,不僅僅是對過去一年司法成果的總結,更是一次關於人格尊嚴與法律保障的深刻探討。它讓我看到瞭法律在現實生活中的具體應用,以及它如何試圖在復雜的社會關係中,為個體提供一份堅實的後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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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套《中國法院2013年度案例》係列,我尤其關注其中的“人格權糾紛”捲。拿到手後,粗略翻閱,便被其內容的深度和廣度所震撼。它不僅僅是簡單羅列判例,更像是一部詳實的中國法治進程縮影,尤其是近些年來備受關注的人格權保護領域。我一直認為,一個國傢對公民基本權利的保障程度,是衡量其文明進步的重要標尺。而人格權,作為個體尊嚴最直接的體現,其價值不言而喻。這本書收錄的2013年度案例,無疑為我們提供瞭一個觀察當時中國在這一領域司法實踐的窗口。我特彆期待能夠從中看到,法院是如何在復雜的社會現實中,平衡個人利益與公共利益,如何理解和適用法律條文,來處理諸如生命健康、身體自由、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等一係列具體而又至關重要的問題。我相信,通過對這些真實案例的深入研究,我不僅能提升對相關法律知識的理解,更能對社會現象和人文關懷有更深刻的認識。這本書的齣版,對於法律專業人士、政策製定者、以及每一個關心自身權利的普通公民來說,都具有極高的參考價值。它如同一麵鏡子,摺射齣司法體係在保護個體尊嚴方麵所付齣的努力和麵臨的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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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本《中國法院2013年度案例:人格權糾紛》簡直是我的“寶藏”。我一直以來都對人格權這個概念抱有濃厚的興趣,認為它代錶瞭最核心的個人尊嚴和自由。而這本書,就像是一扇窗戶,讓我得以一窺2013年中國法院在處理這些重要糾紛時的真實圖景。我尤其喜歡它所收錄的案例,涵蓋瞭生命健康、身體、姓名、肖像、名譽權等方方麵麵,都是現實生活中非常容易遇到的問題。通過閱讀這些案例,我不僅能瞭解到具體的法律條文是如何被解釋和應用的,更能體會到法官們在判決時所麵臨的各種考量,比如如何平衡個人自由與公共利益,如何在復雜的證據麵前做齣公正的判斷。我喜歡這本書的一點是,它沒有枯燥的理論說教,而是用一個個鮮活的、真實的案例來展現法律的生命力。我覺得,對於普通人來說,瞭解自己的人格權受到哪些法律的保護,以及在權益受到侵害時該如何尋求法律救濟,是非常重要的。這本書給瞭我這樣的機會,讓我對法律有瞭更具體、更直觀的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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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一名長期關注社會法律動態的觀察者,我一直在尋找能夠係統性地梳理年度司法實踐的權威資料。《中國法院2013年度案例:人格權糾紛》這本書的齣現,無疑讓我眼前一亮。我特意選讀瞭其中的“人格權糾紛”部分,因為我深切感受到,在當代社會,對個體尊嚴和基本權利的保護,已經成為衡量一個國傢法治進步與否的關鍵指標。生命健康、身體自由、姓名、肖像、名譽權等,這些都是構成一個完整、獨立人格的基礎。這本書所收錄的2013年度相關案例,對我來說,就像是一份詳細的“診斷報告”,能夠讓我們清晰地看到,在那個特定年份,中國法院在處理這些復雜而敏感的人格權糾紛時,所麵臨的挑戰、所采取的策略以及所取得的進展。我期待通過閱讀這些鮮活的案例,能夠深入理解法律條文在司法實踐中的具體落地情況,感受法官們在具體案件中如何運用智慧和法律原則,去維護公民的閤法權益,去平衡各方之間的利益衝突。這本書不僅是法律從業者的案頭必備,對於任何一個渴望瞭解中國法治現狀、關心個體權利保障的讀者而言,都具有不可替代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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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在閱讀《中國法院2013年度案例:人格權糾紛》這本厚重的著作,其嚴謹的編纂風格和豐富的案例內容,著實令我眼前一亮。作為一名對法律理論與實踐都抱有濃厚興趣的普通讀者,我一直渴望能有一個平颱,能夠係統性地瞭解我國在特定年度的司法動態。而這本案例集,恰恰滿足瞭我的這一需求。特彆是“人格權糾紛”這個專題,更是我關注的焦點。我深知,隨著社會的發展和人們意識的提高,人格權的重要性日益凸顯,相關的法律爭議也層齣不窮。這本書所收錄的2013年度案例,匯集瞭生命健康、身體、姓名、肖像、名譽等多個重要方麵,無疑為我們提供瞭一個極為寶貴的學習材料。我迫不及待地想要深入其中,去探究每一個判決背後所蘊含的法律邏輯、事實認定以及價值取嚮。我希望通過這些真實案例,能夠更直觀地理解法律是如何被應用到解決現實生活中的具體糾紛,以及法院在處理這些涉及個人尊嚴和基本權利的問題時,是如何進行權衡和裁斷的。這本書的價值,不僅在於它提供瞭大量的法律信息,更在於它能夠引發我們對公平正義、權利保障等 fundamental 問題的深入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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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一嚮被稱為“清水衙門”的教育聖地——校園變得越來越汙濁瞭,連小學生在學校就要經受“廉政文化進校園”之類的社會考驗,心得體會《廉文讀書心得體會——讓我們都昂首地活著吧》(http://www.unjs.com)。這是社會的進步,還是社會的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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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的說來,當前市麵的案例叢書大多“不好讀”,存在篇幅長、無效信息多、案例情節雜、缺乏深加工等不足。《中國法院年度案例》叢書試圖把案例書籍變得“好讀有用”,故在編輯中堅持以下方法:一是高度提煉案例內容,控製案例篇幅,每個案例基本在3000字以內;二是突齣爭議焦點,削除無效信息,盡可能在有限篇幅內為讀者提供有效、有益的信息;三是注重對案件裁判文書的再加工,大多數案例由案件的主審法官撰寫“法官後語”,高度提煉、總結案例的指導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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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書心得書,陶冶瞭我的性情;書,豐富瞭我的知識;書,開闊瞭我的視野;書,給予瞭我人生的啓迪。以書相伴,人生就會有大不同。生活可以清貧,但不可以無書。博覽全書的人,往往知識豐富,能集眾傢之所長於其身,因此能使人喜歡讀書,將使他終身受益。 \N\N雖然我們都知道要多讀書,讀好書。可仍然有一些人沒有養成良好的讀書習慣,究其原因,那是因為他們沒有對讀書産生興趣,興趣纔是最好的老 \N\N讀書不僅可以讓孩子獲取廣泛的知識,陶冶情操,還能使孩子得到放鬆休閑,緩解焦慮,調節情緒,與孩子一起讀書,既能留齣一些時間與孩子共處,又能要求自己也養成讀書的習慣,一舉兩得。 \N\N經常讀書的人會思考,知道怎麼纔能想齣辦法。他們智商比較高,能夠把無序而紛亂的世界理齣頭緒,抓住根本和要害,從而提齣解決問題的方法。經常讀書的人不會亂說話,言必有據,每一個結論會通過閤理的推導得齣,而不會人雲亦雲、信口雌黃。 \N\N讀書的最終目的當然是為瞭提高對人性的認識,鍛煉心胸,逐步訓練感受幸福的能力,培養自信心,形成實踐能力。有道是“腹有詩書氣自華”,因此,養成閱讀習慣將受用終生。閱讀習慣是在心靈深處裝瞭一部發動機,一個人養成瞭讀書的習慣,一輩子不寂寞。養不成讀書的習慣,一輩子不知所措愛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愛是不自誇,不張狂,不做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的惡,不喜歡不義,隻喜歡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愛是永不止息,讀書心得——讀《淡定的人生不寂寞》有感。但是愛情是什麼呢,有人問過我你認為愛情真的存在嗎?我的迴答是信則有不信則無,在生活中,經常能聽到“神鬼妖魔”的傳說,說到神會崇敬,說到鬼怪會懼怕,或許有人見到過,但我沒有,也不是很希望見到。愛情不也是一樣嗎,說到愛情都會憧憬,或許有人擁有過,但我沒有。看完這本書後纔明白,成熟的感情都需要付齣時間去等待它的果實,愛情也一樣,但我們一直欠缺耐心。不要束縛,不要纏繞,不要占有,不要渴望從對方的身上挖掘到意義,那是注定要落空的東西。有誰會用十年的時間去等一個遠行的人?有些愛情因為太急於要得到它的功利,無法被證明,於是顯得單薄。愛,要經的起平淡的流年。但人的感情也是有底綫的,與其苦苦等待不可能有的結果,還不如放棄。放棄也是一種愛!因為愛他,所以離開他。很感人的一句話。有些感情如此直接喝殘酷,容不下任何迂迴麯摺的溫暖。帶著溫暖的心情離開,要比蒼白的真相要好。\N  幸福沒有一種特定的模式,隻能是一種相對的概念。對於大眾而言,覺不會有事先安排的道路,更不會有上天賜予的幸福。所有幸福的産生,皆源於人們的不懈追求的價值的不斷實現。鼓起生命的風帆,勇敢地迎接命運的挑戰。對我來說幸福很簡單,早起時伸個懶腰,刷牙時看到潔白的牙齒,上班的路上能及時趕上公交,到公司時看到同事們,晚飯時吃到大塊的肉,一個人時耳朵裏能有音樂的聲音,洗澡時能有足夠多的熱水,睡覺時有暖和的被子,心得體會《讀書心得——讀《淡定的人生不寂寞》有感》\N  古龍曾經說過:真正的寂寞是一種深入骨髓的空虛,一種令你發狂的空虛。縱然在歡呼聲中,你也會感到內心的空虛、惆悵和沮喪。曾經有一段時間,手機隻是當做鍾錶來用,走在大街上,會感覺過往的車輛人群都那麼的讓人煩躁,食堂的嘈雜更是難以忍受,音樂在耳邊也顯得刺耳,不想與任何人聯係,常常會在噩夢中驚醒,動不瞭,黎明過後纔慢慢睡去。這就是我感受到的寂寞。原來大可不必這樣,如果在工作學習中不得誌,不要悲觀迷惘,靜下心來好好審視和反思自己,積極樂觀麵對挑戰;如果被愛情拋棄,不用悲傷更不要怨恨,守住一顆淡定而寜靜的心,重新麵對生活,珍惜身邊的人,你會覺得生活依然還是那樣美好。\N  如果你因為錯過瞭太陽而哭泣,那麼你也要錯過群星瞭,人生就是一個學習的過程,隻有在體會過失去的痛苦以後纔知道珍惜,但以前的永不再來,這就是成長的代價。堅守自己心中的本真,不去過多地考量彆人的錯誤,不要在乞求他人對自己的理解中消耗過多的時間和精力,要從被動地適應他人中解脫齣來,否則你就是在用彆人的錯誤來懲罰自己,最後被傷害的或者失去的是自己而不是彆人。一根手指指嚮彆人的同時,會有三根手指是指嚮自己的,這就提醒我們:要平靜下來,多反省自己,觀照內心,寜靜以緻遠。\N  人的心理是非常復雜的,寂寞、悲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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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學校領導作為教師的一份子,同樣存在著腐敗,甚至在不知不覺中引領著教師們腐敗。學校領導不能帶領學校整體發展,而隻照顧幾個重點學科,就是一種腐敗;一天忙不完的會議,不能引領師生身心健康發展,同樣也是腐敗;除瞭幫助教師造假應付檢查就是被動地承接上級部署,不能創性地開展教育活動,更是一種腐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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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貨及物流超快,第二天到貨迴頭查瞭一下,我是從2010年3月開始網絡購書的,算起來快5年瞭。師傅是我的女友“好夢”,她是個樣樣時尚都能搞懂的70後女子,若乾年前我看她拿瞭一摞書在付款,纔知道還有這等方便之事:網上選書,書到付款。於是趕緊迴傢登錄京東書城,挑選,下單。果然,很快書就送到瞭。從那時起到現在,我不知在京東下瞭多少訂單,四五十次應該有瞭吧,因為我早已是VIP鑽石用戶啦。好瞭,廢話不多說。書不錯 我是說給懂得專業的人聽得 畢竟是小範圍交流 挺好,粘閤部分不是太好,紙質還是不錯的,質量好,封裝還可以。雖然價格比在書店看到的便宜瞭很多,質量有預期的好,書挺好!之前老師說要買 但是是自願的沒買 等到後來說要背 找瞭很多傢書店網上書店都沒有 就上京東看看 沒想到被找到瞭 好瞭,我現在來說說這本書的觀感吧,一個人重要的是找到自己的腔調,不論說話還是寫字。腔調一旦確立,就好比打架有瞭塊趁手的闆磚,怎麼使怎麼順手,怎麼拍怎麼有勁,順帶著身體姿態也揮灑自如,打架簡直成瞭舞蹈,兼有瞭美感和韻味。要論到寫字,腔調甚至先於主題,它是一個人特有的形式,或者工具;不這麼說,不這麼寫,就會彆扭;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腔調有時候就是“器”,有時候又是“事”,對一篇文章或者一本書來說,器就是事,事就是器。這本書,的確是用他特有的腔調錶達瞭對“腔調”本身的贊美。|據瞭解,京東為顧客提供操作規範的逆嚮物流以及上門取件、代收貨款等專業服務。已經開通全國360個大中城市的配送業務,近1000傢配送站,並開通瞭自提點,社區閤作、校園閤作、便利店閤作等形式,可以滿足諸多商傢以及消費者個性化的配送需求。為瞭全麵滿足客戶的配送需求,京東商城打造瞭萬人的專業服務團隊,擁有四通八達的運輸網絡、遍布全國的網點覆蓋,以及日趨完善的信息係統平颱。所以京東的物流我是比較放心的。好瞭,現在給大傢介紹兩本好書:《婚姻是女人一輩子的事》簡介:最實用剩女齣嫁實戰手冊、婚女幸福寶典;婚姻不是最終歸宿,幸福的婚姻纔是真正的目的;內地首席勵誌作傢陸琪 首部情感勵誌力作;研究男女情感問題數年,陸琪首本情感婚姻勵誌作品。作者作為懷揣女權主義的男人,毫無保留地剖析男人的弱點,告訴女人應該如何分辨男人的愛情,如何掌控男人,如何獲得婚姻的幸福。事實上,男人和女人是兩種完全不同的動物,用女人的思考方式,永遠也瞭解不透男人。所以陸琪以男性背叛者的角度,深刻地挖掘男人最深層的情感態度和婚姻方式,讓女人能夠有的放矢、知己知彼,不再成為情感掌控的弱者。二、《正能量(實踐版)》——將“正能量”真正實踐應用的第一本書!心理自助全球第一品牌書!銷量突破600萬冊!“世界級的演講傢和激勵大師”韋恩·戴爾,為我們帶來瞭這本世界級的心理學巨作!他在韋恩州立大學獲得過教育谘詢博士學位,曾任紐約聖約翰大學教授,是自我實現領域的國際知名作傢和演講傢。他齣版過28本暢銷書,製作瞭許多廣播節目和電視錄像,而且在數韆個電視和廣播節目中做過嘉賓訪談。本書躋身《紐約時報》暢銷書榜數十周之久,在全球取得瞭極高的贊譽,曾激勵數百萬人走上追逐幸福之途。《正能量(實踐版)》——內容最實用、案例最詳實,10周改善你的人生!這本書是作者聯閤數十位科學傢、心理學傢,耗費十餘年心力的研究結晶。通過一係列行之有效的方法,以幫助所有身處人生低榖、長期焦慮、沮喪、消沉、自我懷疑的人,過上幸福喜樂的生活。每一章都像一次心理谘詢,詳細論述瞭各種自我挫敗行為,分析我們之所以不愉快、消極應對生活的原因,把人們日常生活中所暴露的性格缺陷(如自暴自棄、崇拜、依賴)和不良情緒(如悔恨、憂慮、抱怨、憤怒)逐條分析,揭開你最想知道的心理學真相,每章結尾都提供瞭簡易的方法,使得你即刻改變惡行,擁抱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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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京東買書有一年瞭,買瞭許多書。京東的書是正版的好書。而且實惠。我這一年來學到瞭許的東西。思想有提升瞭。這是讀書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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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滿意,五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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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學校領導作為教師的一份子,同樣存在著腐敗,甚至在不知不覺中引領著教師們腐敗。學校領導不能帶領學校整體發展,而隻照顧幾個重點學科,就是一種腐敗;一天忙不完的會議,不能引領師生身心健康發展,同樣也是腐敗;除瞭幫助教師造假應付檢查就是被動地承接上級部署,不能創性地開展教育活動,更是一種腐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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