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歐洲貴族1400-1800》考察的是一個處於曆史上一段漫長而動蕩的時期的復雜群體——公元1400-1800時期的歐洲貴族。是一篇闡釋性的論著,目的是弄清在中世紀晚期“到法國大革命”期間的幾個世紀裏這一群體的最重要的變遷方式。
作者簡介
喬納森·德瓦爾德,紐約州立大學曆史學教授,是西方史學界目前研究近代早期歐洲貴族的權威學者之一。他在近代早期歐洲貴族的研究領域耕耘多年,先後發錶《一個地方貴族階層的形成:1499—1610年魯昂法院的法官們》、《1398—1789年的蓬一聖皮埃爾:近代早期法國的貴族領地、共同體和資本主義》、《貴族的經曆和近代文化的起源:1570—1715年的法國》、《歐洲貴族1400—1800))等論著。
目錄
序言
導言 歐洲貴族:一個曆史問題
第一章 性質與數量
種族和身份:生物學上的社會流動
流動的過程
數量
特權
受到抨擊的觀念:對貴族的批評
官僚貴族的興起
富貴族與窮貴族
貴族的城市化
新型紳士
第二章 財富、特權、遭遇變遷
財富的等級
土地與領主權
變遷的模式
産權的確立
莊園管理
鄉間宅第
其他形式的財富
報效國傢
消費支齣
第三章 貴族與政治
地域共同體
地域共同體與政治變遷
中央政府的革命:君主、官員、臣民
宮廷
理想與現實
反叛問題
絕對主義的妥協
第四章 生活與文化
文化革命?
文化庇護與文化創造
隱秘心理
傢族與自我
宗教問題
啓濛運動的影響
結語 走嚮新社會:法國大革命及其後
進一步閱讀的建議
索引
精彩書摘
正如貴族身份的遺傳基礎具有不確定性一樣,貴族的特權問題同樣會存在混淆之處。當然,在不同國傢貴族的特權會有極大的差異,這一差異通常可以在各國的政治環境中找到答案。一般而言,在國傢權力強大的地方,貴族享有的特殊地位要少得多,因為政府將貴族特權看做是對其權力的侵害。因此,除瞭一些值得注意的例外,在中央集權政府的不斷施壓之下,在整個近代早期,貴族特權日趨減少。然而,對貴族的存在而言,特權是十分重要的。它使得介於貴族和其他社會集團之間的隔閡成為顯而易見的東西,而且暗含著對貴族為社會所做貢獻的重要性的強調。因為,這是特權觀念的核心,它是對貴族及其祖先的服務的酬勞。
有些特權是基本的,幾乎普遍存在於歐洲各國。
其中有佩戴武器尤其是佩劍的權利,它錶明瞭貴族的傳統職能,即保護社會上的其他人;有特定的著裝樣式的權利,政府周期性地試圖限定昂貴的衣服和其他精緻的衣飾屬於高級身份的人專用。但是,這是一些復雜的、容易被破壞的特權。政府官員關心他們自己穿著高貴服裝的官方權利——無論其社會地位如何——要勝過保護貴族的權利;而且在任何情況下,對特權的侵犯都是常事。18世紀中葉,對特權的侵犯已變得如此普遍,以緻巴伐利亞政府不得不用武力強製實行禁止奢侈浪費的法令,而英國政府則在1604年以後完全放棄瞭這一企圖。關於職業的特權更加牢固。對一些政治和軍事職務,貴族有著獨占的權利,而且隨著時間的推移,這一壟斷變得更加具有絕對的趨勢。
到18世紀,在歐洲大部分地區,平民進入官僚集團和一些官僚機構變得更加睏難。其他職務也一樣,對教會中的重要職務,貴族享有日益全麵的壟斷權。大教堂牧師會——存在於歐洲的主教管區並擁有一大部分教會財産的牧師團體——日益成為留給貴族的專利,尤其是在德國。
其他特權在各國之間的變化可能更大。例如,這裏有一個關於貴族的特殊法律地位的問題。他們有關於財産繼承的特殊規定嗎?是的,在大多數地區,與封建法的相關規定保持一緻,這一規定要求,財産要完整地傳給一位繼承人,以便於讓他完成其采邑承受人被授予采邑而應承擔的職責。貴族能要求在特殊法庭接受審判嗎?同樣,通常說來他們能,而且他們通常能要求實行這一等級特有的懲罰形式;假如貴族被斬首的話,則平民被判處絞刑或更加羞辱的懲罰方式。同樣,這些區彆使社會地位在日常生活的圈子裏清晰可見,因而強化瞭它們的重要性。
政治特權同樣歧異多變。在歐洲大部分地區,貴族有權齣席代錶會議即人們熟知的等級會議,重要的是,這給瞭他們在政治事務上的重要發言權。在許多地區,所有的貴族,無論多麼貧窮,都能參與行使這種政治權力。像諸多其他權力一樣,這些代錶會議的權力在整個歐洲也有很大不同。在一些地區,政府在徵稅之前必須得到它們的批準;在其他地區,它們起的作用隻是在政府的決定上加蓋橡皮圖章。然而,在它們存在的地方,它們提供瞭有益於那些能控製它們的人的重要機會,路易十四統治下的法國朗格多剋省的等級會議,提供瞭一個特彆明顯的例子。法國王權已經大大破壞瞭等級會議的實際政治自主權,但它通常在有關稅收之類的問題上尋求與等級代錶們的一緻,而且它通過嚮個體成員提供可靠的物質利益的方法做到瞭這一點。因此,國王通過讓貴族參與有利的財政工作,使他們捲入瞭它的政治事務,例如擔任稅收承包人。得到這些利益的不是所有的貴族,而是那些在這個等級內地位顯要的貴族。以同樣的方式,國王令人費解地取悅、迎閤布列塔尼等級會議的成員,以保證他們支持其財政目標。
對多數貴族來說,最重要的是有關稅收的特權,貴族們要求免於國傢最沉重的勒索。國傢間的差異在這裏也是重要的。在英國,不存在貴族的免稅權,事實上,英國鄉紳和貴族繳納的稅收在比例上可能要高於其他英國人。在其他地區,如德國的部分地區和法國南部,是財産而不是人享有特權:被劃歸貴族的財産(在大多數情況下,因為人們相信它們是被作為軍事服役的酬勞而授封的),無論誰擁有它們,在通常情況下都是不納稅的,可是,即使貴族也必須為他們從平民手中得到的財産納稅。但在16世紀的西班牙、法國北部、瑞典和德國大部分地區,作為貴族是可以免除最繁重的財政負擔的。
然而,即使是免稅權也不能將貴族同所有其他社會集團清楚地區彆開,因為財政特權並不是他們獨占的禁區。在法國,有一大批人享有同樣的基本收入免稅權。這些人包括王室官員和大城市中的大多數居民,準確地說,在地位上最接近貴族的那些集團。更重要的是,約在1650年以後,免稅權趨於削弱,從而在貴族與其他社會集團的關係上導緻瞭深刻的變化。在西班牙,從17世紀中葉起,政府日益轉嚮嚮所有階層公平徵收間接稅,這使貴族收入稅的豁免權逐漸減弱瞭意義;同一時期,西班牙政府還在其北意大利統治區減少瞭財政特權。在法國,最重要的變化發生在1695年,這一年路易十四嚮貴族徵收一種收入稅。這種稅在下個世紀作瞭不同的修改,也從未像大多數村民繳納的稅那樣沉重,但它仍然成為日漸加重的負擔。在普魯士,18世紀初嚮貴族徵收瞭一種形式溫和的稅,在薩伏依公國,從1731年開始,貴族被要求和其他居民一樣交納同一種稅。這一變化激起的令人傷心的抗議,錶明瞭它的象徵意義,也錶明瞭它的經濟意義:“今後什麼會是不可侵犯的、牢不可破的”,一個貴族抱怨道,“今天那些通過幾個世紀的占有鞏固起來的權利……現在被一個新的製度破壞瞭?”在哈布斯堡王朝的領地盧森堡,貴族們在1771年喪失瞭全部財政特權。由此看來,對多數行政官員來說,貴族的財政特權似乎是一種過時的陋習而不是正常的權利。
……
前言/序言
本書考察的是一個處於自身曆史上一段漫長而動蕩的時期的復雜群體。像所有的史書一樣,要認清這種復雜與動蕩的意義,就要做齣取捨;本書確定瞭一些目標,同時也捨棄瞭一些目標。我在這本書裏並未對近代早期貴族進行全麵研究,沒有概述近代早期國傢賦予貴族的權限廣泛的立法機構,也沒有係統敘述他們參與的重要事件;實際上,鑒於他們在近代早期生活中的優勢地位,這樣的敘述大體上相當於重述這個時期的政治史。許多對貴族的生動描述,許多對我們的情感而言屬於“另類”的內容,也未納入本書的考察範圍。在這本書中,幾乎沒有任何關於盔甲、比武大會、盾形紋章、華麗的錶演、騎士之愛的描述;決鬥和比武也隻是簡短地齣現。
我在此奉獻的是一篇闡釋性的論著,而不是全麵的評述、敘述或生動的細節,我的目的是弄清在中世紀晚期“到法國大革命”期間的幾個世紀裏這一群體的最重要的變遷方式。讀者會在書中讀到重要事件和驚人的事實,我希望這其中多數顯得生動形象,但是,事件和事實主要用於說明我的闡釋,它們本身並不是目的。那些需要更加係統地縱覽事件、立法和騎士習俗的讀者,可以求助於一些優秀的研究成果。
顯然,書中這種闡釋具有風險,因為沒有一個史學傢能駕馭關於整個西歐和中歐貴族的曆史文獻。當然,我不主張,甚至也沒有試圖將這一分析嚮東延伸到波蘭、俄羅斯和巴爾乾各國。然而,冒這些風險似乎也值得,因為,史學傢們對歐洲貴族的認識近年來發生瞭重大變化。長期存在的真理坍塌瞭,並由此産生瞭重新評價貴族及其變遷方式的需要。
變遷本身的問題在這一重新闡釋的過程中占有主要地位。直到最近,史學傢們仍舊圍繞危機和轉變的觀念來構建他們對近代早期貴族史的認識。保守主義史傢們把這一時期視為曾經緊密結閤的“貴族社會”衰落的標誌,這個社會是通過令人尊敬的首領和粗野的侍從間的契約而建立的,它幾乎沒有受到市場算計的影響。馬剋思主義的曆史寫作采納的思路驚人的相似。經濟變遷(據論證)必然重構社會統治集團:在近代早期,這意味著商人、工廠主和具有商業頭腦的地主的興起,他們能夠對範圍日益擴大的市場經濟做齣適時的反應。而第三個集團,即按照韋伯社會學傳統寫作的史學傢們,盡管角度略有不同,同樣強調轉變:這些史學傢說的是,從普遍存在於自荷馬時代到約1600年間的“野蠻、無知和缺乏自律”(這是這一觀點的最重要代錶人物使用的詞)到近代生活要求的比較自律的變革。這一“文明的進程”部分源於新經濟的需要,部分源於近代國傢的發展,部分源於新型的宗教與文化。所有這些都要求人們抑製其無政府主義的衝動,如果他們想保住職權與地位的話。在保守主義者看來——馬剋思主義者和韋伯派學者也如此——統治階級必須在一定意義上成熟起來,必須近代化,以應對近代復雜的生産組織和統治機構。
對貴族史的新探索必須從這一事實齣發:“危機”和“轉變”現在顯然不適於作為描述貴族在這些年裏的經曆的術語。專傢們發現,在歐洲的許多地區,貴族是一個復原力驚人的集團,這個集團在錶麵上轟轟烈烈的社會變遷中保住瞭財富和權力。本書強調他們生活中更加重要的延續。平民嚮貴族階層的流動在中世紀晚期是常事,當時的人們也意識到瞭這一點。
這個集團的經濟行為早就具有瞭高度理性的品質,在某種程度上與資本主義企業傢的品質難以區分。甚至對貴族的批評也有著悠久的曆史:可能從未存在過貴族代錶歐洲社會中一種沒有異議的觀念的時期。
這些方麵的延續並不意味著貴族的處境在近代早期沒有任何變化。相反,貴族對權力和財富的持續控製,需要不斷的調整,而且時常是驚人的調整。因此,本書的主要任務是:區分齣貴族的哪些情況發生瞭變化,哪些情況經久不變。我認為,這種區分在許多方麵揭示瞭驚人的事實。本書試圖展示:變化和延續在一個統治集團的生活中相結閤的齣人意料的方式。
如果延續的問題成為本書的結構要點,那麼,我一開始就要對書中隨處可見的另三個觀點加以清楚的闡明。
首先,我認為,在全歐洲的貴族經曆中存在著基本的相似性,至少在德國東部和波希米亞是這樣。相似是有限度的。不同的社會擁有數量不等的貴族,授予他們不同的特權。然而,整個歐洲的貴族麵對相似的經濟、政治和文化問題,他們應對這些問題的方式也基本相似。在這一研究範圍內,這種相似隻能通過列舉相同的事例來展示(而不是證明),這些事例來自西歐和中歐的不同地區。讀者會發現,這些例子中有相當數量來自法國。在一定程度上,這一失衡反映瞭我本人對法國的學術興趣,但它也反映瞭近代早期曆史的重要現實。在那些貴族受到格外關注的社會中,法國並不僅僅是其中的一個。法國是歐洲最大的國傢,它提供瞭其他國傢效仿的一係列範式,其內容涉及政治和文化。我認為,呈獻在此的這一比較,在某些方麵錶明瞭這一模仿過程的力量;在其他方麵,這一比較錶明瞭整個歐洲共同經曆的經濟和文化潮流的程度。
第二個觀點涉及本書探討的變遷的起點,即中世紀晚期的社會。我認為,史學傢們誤解瞭近代早期的一些變化,因為他們傾嚮於把中世紀晚期歐洲視為一個傳統社會,一個由荷馬時代的野蠻和對往昔的崇敬共同統治的社會。如果我們注意到近代早期曆史的其他方麵,這一時期的變遷問題就會有不同的錶現。中世紀晚期社會絕不是如此穩定,以至於使其成員把往昔的習俗看做目前適用的指南;貴族也不是一個牢不可破的集團,以至他們視自己為無可非議的統治精英。我們不能把近代早期看做是貴族的“近代化”時期,因為,就許多方麵而言,他們早在1400年就已經是“近代”的瞭。
本書的第三個主題是將貴族在近代早期經曆的最重要的變遷納入一個整體的描述。我認為,通過逐漸清除其階層中最貧弱的成員,貴族在近代早期的變遷中生存瞭下來。中世紀晚期有大量窮貴族,社會為他們提供瞭體麵的位置,通常是充當富裕貴族的扈從,與其分享戰爭經曆和文化。在近代早期,富貴族和窮貴族的這一集閤體發生瞭分裂。要過上當時人認為符閤貴族身份的生活,金錢變得愈益必要。正是通過他們的存在,窮貴族已成為這一社會階層內部矛盾的象徵。如今,他們成瞭無法忍受的嘲笑的對象,而且,由於無法維持其地位,他們愈益被全部逐齣這個階層。因此,在近代早期,貴族數量下降,但其平均富裕程度卻有瞭提高。這是因為,窮睏日益阻礙瞭獲得成就和娛樂的途徑,如今它們成瞭生活於貴族階層的需要。
對這一進程的一種描述是:貴族在近代早期成為一個緊密聚閤的社會階級。這樣的程式化描述不符閤馬剋思主義對社會階級的解釋,因為,隨著時代的進步,貴族與生産資料的關係變得更加多樣化而不是更加趨同。中世紀晚期貴族的絕大部分收入來自土地所有權;他們的17、18世紀後人擁有廣泛的投資,有些人則完全放棄瞭土地占有權。然而,按照對階級含義的不太準確的理解,我們能夠熟練地說齣階級的形成過程。在主要方麵,隨著近代早期的曆史演進,歐洲貴族相互間變得更加相似。他們在收入和生活方式上的差異減少瞭,他們開始共享更多的經曆和期望。
最後我要說的是,任何以同情心去分析一個統治集團的企圖,都有被誤解為為其恢復名譽或贊同該統治集團的風險。對歐洲貴族——它對我們自身文化的影響仍舊很強——研究而言,對(本書這類)強調這一集團在文化和選擇上的復雜性的研究而言,這個風險特彆大。從書中可以明顯看齣,我也把貴族看做一個凶暴的、剝削成性的統治集團,它的強盛高度依賴於對其他人的高壓統治。至少就我們絕大多數人認為的閤適的標準而言,近代早期的貴族社會並未提供最好的統治。但是,對這樣一本書來說,譴責這個集團的缺點,顯得尤為不當,它限製瞭我們對這一集團的思想及行為的內在邏輯的認識能力。更糟的是,它縱容瞭對我們這個社會的優點的沾沾自喜。我們有自己的優點,然而就這項研究所考察的社會不平等和權力而論,它們也許是最渺小的。
最初是威廉·貝剋建議我寫作此書,而且自那以後,他既給予我鼓勵,又提齣詳細的批評意見。我也感激他的同事——叢書的編輯們——的建議和修改。
查爾斯·斯廷格爾以其特有的細心、洞察力和謙和閱讀瞭全部手稿。我從布法羅的紐約州立大學社會學係主任和普林斯頓高級研究所得到的資料支持,極大地有助於這一項目;在那個田園詩般的環境裏居住的一年,讓我反思並深化瞭書中的許多觀點。
我最感激的是莉婭娜·瓦迪,她給這個項目帶來瞭鼓勵、批評和知識。她嚮我介紹瞭本書討論的許多問題和材料,提齣不同的解釋並且改正瞭錯誤。盡管我們在一些特殊問題上有分歧,但從一開始這就是一個閤作項目——因此這也是一種愉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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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魯梅爾常常在自己位於流社會區梅斐爾的傢裏興辦優雅的宴會派對,他也成為許多大貴族、攝政王們的親密夥伴,自然,他也就擁有瞭時尚話語權。當一個公爵夫人冒犯他時,他錶達瞭對於甚至是最高級貴族的權力意識:“她會為此而遭到懲罰。”“我要把她逐齣上流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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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書,京東的物流還是不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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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貴族史知道細讀,好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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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與威爾士王子混得這樣好還一屁股債,這是布魯梅爾不如中國太子黨的地方,甚至還不如官商。1816年,為瞭躲避債務,布魯梅爾逃離英國,在法國西北部城市卡昂擔任英國領事,但很快這個職位被廢除瞭。1840年,現代男性服裝之交,花花公子布魯梅爾在身無分文、精神恍惚中死於異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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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考察的是一個處於自身曆史上一段漫長而動蕩的時期的復雜群體。像所有的史書一樣,要認清這種復雜與動蕩的意義,就要做齣取捨;本書確定瞭一些目標,同時也捨棄瞭一些目標。我在這本書裏並未對近代早期貴族進行全麵研究,①沒有概述近代早期國傢賦予貴族的權限廣泛的立法機構,也沒有係統敘述他們參與的重要事件;實際上,鑒於他們在近代早期生活中的優勢地位,這樣的敘述大體上相當於重述這個時期的政治史。許多對貴族的生動描述,許多對我們的情感而言屬於“另類”的內容,也未納入本書的考察範圍。在這本書中,幾乎沒有任何關於盔甲、比武大會、盾形紋章、華麗的錶演、騎士之愛的描述;決鬥和比武也隻是簡短地齣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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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布魯梅爾在這些方麵引領著時尚:他的著裝建議是簡潔。他譴責當時成為貴族優雅的標誌性的元素——撲粉的假發、綬帶、顔色精緻的用外國原料做的織品、精緻的香水。他倡導的是平紋藍色上衣(香奈爾起傢時做衣服就是從一堆滯銷的平紋布開始的)、淺黃色的褲子和黑色靴子,加上潔白的襯衣、領飾。他與他的粉絲們都認為個人的優雅是建立在服裝裁剪和布料質地的基礎之上。喬納森·德瓦爾德在書中評論道:“20世紀世一位令人尊敬的作傢確實把布魯梅爾描繪成現代男性服裝之父,在這個意義上,他的改革直接導緻瞭19世紀商業服裝的齣現,成為同文藝復興以來就流行的種種時尚的決定性分裂。”事實上我們今天的男裝時尚還是在布魯梅爾的影響之下。這讓人想起王爾德,但王爾德的影響力似乎沒這樣大。這位“令人尊敬的作傢”是誰呢?為何不直接說齣他的名字?我後來查到,他是比爾博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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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魯梅爾高大而英俊,可以說是一錶堂堂,不過他早年曾因騎馬而摔摺瞭鼻梁。16歲那一年,他父親去逝,留給他超過2萬英鎊的遺産。無人管教,他很快就成瞭有名的花花公子,擔任過威爾士王子所在軍團的軍官。托威爾士王子之福,布魯梅爾於1798年離開軍隊轉而從事藝術方麵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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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魯梅爾成功地贏得瞭“花花公子”的稱號,牛津詞典將dandy(花花公子)一詞定義為“一個過度關注時尚和潮流外觀的人”,它的同意詞beau被用來指男朋友或男性崇拜者,與布魯梅爾的名字聯係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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