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贝尔文学奖大系:罗马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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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 蒙森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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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24-11-29

图书介绍


出版社: 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
ISBN:9787568204415
版次:1
商品编码:11718558
包装:精装
丛书名: 诺贝尔文学奖大系
开本:32开
出版时间:2015-07-01
用纸:胶版纸
页数: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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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描述

编辑推荐

  迄今为止仅有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历史学家
  20世纪伟大的历史写作艺术大师,具有理想主义倾向的优秀的文学作品
  他写出来的是一部激情澎湃的历史,读者可以从书中发现他们的所有悲伤和希望
  把驾驭浩瀚材料的能力与富有时代感的判断、精确的方法、充满活力的文风结合得天衣无缝

内容简介

  《罗马史》是蒙森经过30年的努力得以完成的史学巨著。渊博的学识和民主主义的信念,使他能以新的光辉烛照这个两千多年的古代社会。他热烈赞扬富于民主精神,奖掖科学、艺术的凯撒,而把庞掊只看作一个善于练兵的低级军官。在展示古罗马社会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和风俗习惯方面,这部巨著具有百科全书般的广度。作品文笔洗炼,叙事生动,富于戏剧性,人特形象鲜明,具有很高的文学价值。《罗马史》的巨大成就,为作者赢得极高声誉。

作者简介

特奥多尔·蒙森
Theodor Mommsen(1817-1903)

生于德国的石勒苏益格的加尔丁。父亲是新教牧师,母亲是教师。在家庭的影响下,蒙森自小便喜欢和熟悉古罗马史。1838年考入基尔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博士学位。1847年在莱比锡大学任法学教授,后因发表攻击俾斯麦的演说被解聘;之后在瑞士苏黎世大学、布雷斯劳大学、柏林大学辗转任教。
蒙森的主要成就是对古代罗马历史的研究,重要著述有:《意大利南方方言》(1850)、《罗马编年史》(1859)、《罗马铸币史》(1860)、《民法集》(1866—1870)、《罗马公法》(1888)、《罗马刑法》(1899)和《拉丁铭文大全》(16卷,1867-1959)。不过,他最重要的著作还是穷30年之力写作的《罗马史》。1902年,蒙森获得诺贝尔文学奖。


精彩书评

  尊著《罗马史》我拜读再三,你看,封皮都快要磨破了。
  ——铁血宰相 俾斯麦
  
  当代伟大的编史大师,这点在他的巨作《罗马史》中得到了淋漓尽致的展现。
  ——诺贝尔文学奖颁奖辞

目录

颁奖辞
致答辞
罗马史.1
第一卷.罗马的肇始.3
第一章.导 论.4
第四章.罗马的肇始.10
第五章 罗马的原始体制.20
第六章 非自由民与体制之改革.44
第七章 罗马在拉丁之霸权.54
第三卷 恺撒时代.65
第八章.庞培与恺撒的联合统治.66
第九章 联合统治者的决裂.100
第十章 内战:勃隆度辛、伊利尔塔、
法萨鲁斯和塔普苏斯 124
第十一章.旧共和国与新君主国 198
蒙森及其作品.297
蒙森获奖经过.309
蒙森作品年表.315



精彩书摘

第五章 罗马的原始体制
在任何生活情况下,不论是一夫多妻制,还是一妻多夫制,只要这种制度没有彻底根除母亲的明显地位,那么——父亲、母亲、儿子、女儿、家、不动产、仆人与动产,就是构成家庭的自然成分。由于世界上的各个民族在自己的文化形成之后,对待这些成分的态度、方法往往各不相同,有的认识深刻,有的认识极其肤浅,因而对其中的各个部分的保护程度也显出极大的差异来。而罗马人与其他任何一个民族都不同,罗马人不曾用道德观念或法律观念来涵盖家庭观念,而是用单纯而严厉的法律条文直接体现。
 
家与一家之主
在罗马人的概念中,家庭的成员包括自由民(在父亲死后则完全独立自主了),他的妻子(教士们通过圣盐饼的仪式庄重严肃地宣布与他缔结婚盟,与他分享水与火),儿子与未婚的女儿,儿子的合法妻子,还有儿子的儿子以及他们各自的合法妻子,儿子的女儿,以及这些所有家庭成员所拥有的一切财产。但女儿的孩子则不在此范围内——若孩子为姻生,则属于夫家;若非姻生,则没有任何地位可言。
在罗马公民的认识中,神赐予自己的子女以及家庭成员安身的房子,那是毕生的目的与存在的意义。罗马人不会为个体的消亡感到过多的痛苦,因为那是自然的必然;但是他们认为一个家族若是毁灭则是巨大的罪恶。因此早期时段,社团会为没有子女的公民安排养子女,用以避免这种“巨大的罪恶”的发生。
罗马的家庭从最开始就强调各个成员之间的道德关系。可以做一家之主的人必定只是男子,但罗马并不否认女人在取得和拥有财产上的地位,家庭中,女儿和儿子一样拥有平等的继承权,母亲和孩子的继承权也是相同的。但是罗马的女人通常而且必须对家庭负责而并非对社会负责。家庭中她必须处于从属地位——女儿从属于她的父亲,妻子从属于她的丈夫,尚未婚嫁就失去父亲的女儿则从属于血缘最近的男性亲属。如果这个女性必须接受审判的时候,她的审判则由她所从属的男人进行,而不是国王。
但是女人在家庭中的从属地位并不代表她在家庭内是地位低下的。女人在家中是女主人,而不是女仆。罗马人的女人们不用碾谷和烹饪,因为这属于女仆的工作,就像男人们也不需要亲自去耕种一样,她们作为女主人的天职工作是督导女仆工作以及监管家务事。罗马人还很重视父母对子女所应尽到的义务。他们深切地体会到,为人父母者若是忽视子女或教坏子女,以至于在不利于子女的情况下浪费财产,此类行为便是恶行。
但是在罗马的法律中,家庭完全受着父亲的指导与管理。在他面前,妻子儿女毫无合法权利可言,就像是没有任何权利的奴隶和牲口一样。由于妻子是在她的自由意志之下与他缔结合法婚姻的,因此,罗马男子有权根据自己的自由意志选择要不要养她以及她为他生的孩子。但这并不是说罗马人漠视家庭。恰恰相反,罗马人认为成家和养育子女是公民不可逃避的义务。
在罗马,或许只有一胎三婴的情况下,社团才会在抚养子女这件事上向父亲提供帮助。罗马的宗教严禁弃婴行为,认为所有的儿子都不可抛弃,如果残疾的话另当别论。女儿则至少长女能够受到这种保护。从公共福利的角度来看,弃婴行为虽然不当,但是由于父亲是绝对而彻底的一家之主,因此并不能剥夺为父者的这个权力,而罗马人似乎也有意识地保留这种地位。父亲作为一家之主,不仅对家庭成员享有严厉的管理权限,还拥有可以实施惩罚的司法权,在必要时甚至可以取其性命甚至肢体。
儿子在成年之后,可以自立家室,或者按照罗马人的说法,是“喂养自己的牲口”——这些牲口也往往是来自于父亲的馈赠。但法律规定儿子所拥有的一切财产,不论是他自己劳力所得或外人赠送,哪怕是在他自己的家中,那些财产也只归他父亲所有。因此在他的父亲在世之时,儿子们便不能拥有自己的财产,也只有在父亲的允许之下,才能够转让或者赠送财产。这方面妻子、儿女和奴隶的权利是一样的,因为奴隶也会被主人获准成家,转让财产也需要得到主人的首肯。事实上,在罗马,父亲可以将自己的儿子或者奴隶送给他人,由于罗马有罗马人不能成为其他罗马人的奴隶的规定,因此如果是外国人购买罗马人的儿子,儿子可以成为他的奴隶,但是如果购买者是罗马人,那么儿子只用做奴隶的事而不成为名义上的奴隶。
父亲的权利虽然不受到限制,但是极度滥用这个权利的父亲和丈夫被认为会被宗教诅咒。除去抛弃婴儿之外,会受到诅咒的行为还包括卖掉妻子和已经成婚的孩子。出于这种对神的敬畏心,父亲、丈夫应先和妻子或其他的最近的血亲商量之后,才可以用家法处置妻子和子女。既然诅咒这类事情是由天上的诸神说了算,那么就不归凡人所管。因此这个步骤也并非是为了削弱他那由法律赋予的权利,也不是为了让在场的血亲评判他,而只是对他作为一家之主进行忠谏而已。
对于男性而言,这种家主的权利不仅没有限制,而且不受任何人管辖,而且在其有生之年,这权利就是不可毁坏的、永恒不变的。希腊和日耳曼的法律规定成年的儿子不论是在实际上还是在法律上,都已经脱离父亲的管辖而独立。但是在罗马,这一点上却不是这样的,为人父的权利并不会因为当事人的年老、疯癫,甚至是他自己的意志而解除,是伴随终身的权利。唯一的例外便是家中出嫁的女儿,她离开父亲的诸神的保护,离开父亲所在的家族,进入夫家的家族,并把自己托付给夫家的诸神,从此像是以前作为父亲的从属一般,成为丈夫的从属。
按照罗马法律,儿子想要从父亲手中获得自己的自由和权利,甚至比奴隶从主人手中获释还要困难。早期奴隶获释的手续容易简便,而儿子获得自由一事却到了很晚的时期才得以实现,而且手续非常复杂。奴隶若被买家买走后,就可以释放为自由人,而儿子若被购买者释放,归属权仍然回到他的生父那里去。由此可见,罗马人为夫为父的权利从本质上来讲,就是对财产的权利。
家主对于妻子、儿女的权利虽然在形式上与主人对待奴隶、牲口的权利类似,但是由于家主的权利仅仅存于家族之中,并且只有在他生前的这一段时间内,是暂时的,某种程度上讲,这是一种小团体内部权力的象征。因此不论在事实上还是在法律上,家属和置办的财产和产业还是有本质上的区别的。首先,与产业只为业主存在以及专制王国只为国王而存在不一样,妻子和儿女并不是仅仅为了家主而存在的;其次,他们是人而并非物品;其三,尽管他们是家主权利的施加对象,但是他们拥有潜在的未曾施展的权利。因为家主是为了维护家庭的团结而产生的统治代表。但在家主死后,儿子即成为家主,具有了之前他父亲所拥有的权利,包括对于家中的女人、小孩以及对财产的权利。但是奴隶的身份和地位是不会因为主人的死亡而有丝毫改变的。

家与族
即使家主死亡也不会使紧密结合的家族分崩离析。虽然家主死亡后,后裔能够独立,但是他们仍然是这个家族的一部分,并没有完全分离出去。这个原理是解决许多事情所参照的蓝本,例如继承人要怎么安排,其他的家庭关系又该怎么处理,包括家族内寡妇与未嫁女儿的地位安排,等等。
早期的罗马人认为,女子不拥有管辖他人及管辖自己的能力,因此在一家的家主去世之后,女子的管理权利,说得文雅一些便是这个女子的“监护权”移交给家族中的全体男性近亲所有。儿子成为母亲的监护人,兄弟成为姊妹的监护人。换言之,除非家中的所有男性全部死亡,否则这种从属关系从家族成立起就不会改变。
罗马人的家与族,分别为“Agnati”和“Gentiles”,它们间的区别产生是由于时间的推移,家族亲属间的关系会逐渐随家族的开枝散叶而逐渐变得没有那么紧密了,日益疏离之后,原始的一体性辨别不出来。“家”即有清楚谱系者,由共同的祖先代代传递下来的;而“族”则指的是共同祖先传下,却不能由族谱确定他们的辈分、亲疏关系。在罗马的名字中,这个情况表现得很清楚,当他们说“马尔库斯”、“马尔库斯之子”、“马尔库斯之孙”时,我们知道他们是在按照族谱追溯,直到不能追溯的时候,则称作“马尔库斯之后代”,这是同一祖先留给后代的共同的名字。

家与族的依从者
除去家、族之外,还有另一部分人,被称为“依从者”。依从者并非像字面意思那样指的是从自己家搬到别人家暂住的居民,实际上所代表的是不属于任何居住区但是却在一个居住区内生活的,自由的权利受到该居住区保护的自由民。这个范畴还包括从主人那里获释、重获实际自由的奴隶以及避难者。
第一,依从者与本地居民之间的关系并不像主人与客人,或者主人和奴隶之间的关系一样,因为他们之间的关系并没有法律的制约;第二,虽然在实际的相处过程中由于习惯使然以及互相间都心照不宣,使得看上去依从者的自由度比较大,但是事实上,依从者仍然是不自由的。依从者和家中的奴隶一样,主要是依靠主人——也就是真正的“自由民”的意识行动,和奴隶阶层一起构成了仆役阶级。按照原始的法律,自由民有权利,或者说有一部分权利,在必要的情况下重新将依从者划进奴隶中去,甚至对其执行死刑。但是由于“实际”的原因,家主对于依从者具有更大的保护责任,而不能像对待奴隶那样随意行使主人的权利。
经过好几代人的时间之后,依从者实际所拥有的自由必定已经很接近所谓法律上的自由。当初的解放者和被解放者已经去世了很长时间,如果还有家主仍然向依从者要求统治权就显得大不敬了。因此在这之后,就出现了一类虽然依存却拥有自由的人,他们既不是家属,也不是奴隶。

罗马社团
罗马的这些家族是整个罗马国家所能够建立起来的基础,无论在构成的主要成员和形式上都是这样。罗米利、伏尔丁尼、法比等家族,就是罗马社团的主要起源,最开始的领域也是这些家族的土地所联合起来的。凡属于这几个家族的成员,则都是罗马的自由民。在这个范畴内,按照常规手续缔结的婚姻被承认为真正的罗马婚姻,由此姻生的子女自出生就享受自由民的权利,若非此种合法姻亲所生,或者干脆的非姻亲者,就被排除在罗马社团之外。

前言/序言

颁奖辞 瑞典学院常任秘书 C·D·威尔逊
在诺贝尔章程的第二段中有详细的表述:“文学”除了包含纯粹的文学以外,“还应当包括能够在形式、题材和主题上彰显文学意义的其他作品”。根据这个规定,只要哲学家、宗教题材作家、历史学家和科学工作者的作品形式具有非常出色的艺术特征,作品的内容具有重大的意义,那么他们就有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资格。
今年瑞典学院需要在众多出色的竞选者中进行选择,最终将诺贝尔文学奖授予由18位普鲁士皇家科学院院士共同推选的特奥多尔·蒙森。
在蒙森70岁生日之际,柴格迈斯特将他已经出版的所有书目进行整理,共包括920篇优秀文章。蒙森最主要的成果之一是编著了《拉丁铭文集》。虽然这项工作得到许多博学的学者协助,但仍是一项艰巨的使命,就像海格力斯所完成的“不可能完成的”伟绩一样。在书集所包含的15卷书中,他不仅要在每卷书里都撰写关于历史英雄的文章,还要担任整部著作的主编工作——这也是体现他出色才能的地方。蒙森是文学界中当之无愧的标志性人物。他在罗马法学、铭文学、钱币学以及罗马编年史和通史方面都有独特的见解。即便总是对他心存偏见的批判家也承认,在谈到伊阿庇吉亚的碑铭,阿庇乌斯·西库斯的残片,以及迦太基的农业时,蒙森都是这些领域的权威。受过教育的大众一般是通过《罗马史》(1854—1885)一书了解他的。正是这部意义深远的著作使他获得了瑞典学院颁发的诺贝尔文学奖。
《罗马史》问世于1854年,迄今为止,第四卷仍未出版,但在1885年《罗马史》的第五卷抢先出版了。蒙森在该卷中详细地描写了罗马帝国各省的状况,由于罗马帝国时期与现代社会时间间隔较小,因此其中的很多描写可用于比照现代社会,这也使得《罗马史》能够对照诺贝尔规章中指明的情况,给大家提供了评估该著作的标准。蒙森的这一著作已被译成多种文字,该著作不仅在行文风格上灵活生动,而且在学术方面具有很高的价值。蒙森把大量的数据与其敏锐的判别力、缜密的分析方法、灵活的文笔相结合,并以艺术表现手法赋予文章生命。他懂得怎么将真理从冗杂的历史资料中提炼出来,蒙森渊博的学识、杰出的组织才能、非凡敏锐的直觉,丰富的想象力,以及能够把苦心钻研所得的成果以一幅生动的画面展示出来的能力一样令人钦佩。他的直觉和创造力冲破了历史学家和诗人之间的阻碍。在《罗马史》第五卷中他说,“想象力不只是诗歌的来源,也是历史的源泉”。的确,二者极为相似。就像兰克的超然的客观主义令人想起歌德的理智冷静,而英国将麦考莱以诗人的身份安葬在威斯敏斯特教堂的诗人之角也是非常正确的决定。
蒙森用粗略的笔法描写出罗马人的性情,并展现出罗马人遵守国家命令与儿子遵守父辈命令的关联性。他以卓越的手法绘制了一幅罗马帝国发展过程的伟大画卷。他描述了罗马如何从一个人数不多的小民族发展成为统领世界的强大帝国;罗马发展的过程中,旧体制是怎样无法满足新的要求;“古罗马公民大会”的权力怎样逐步形同虚设,进而成为政客实现自身目的的工具;元老院是怎样从起初全心全意关注民生,而在完成政治任务之后却无法满足国家新的需求,以及那些没有爱国精神的资产阶级怎样在政治投机中滥用权力,自由农民的消亡又是怎样给共和国带来灾祸性的后果。
蒙森还证明了执政官的频频替换如何影响了战事,最终导致罗马人延长了军官服役的期限,那些将军们是怎样逐渐独立的。同时由于旧制度无法满足帝国的实际需要,恺撒主义怎样因为罗马帝国缺乏可以与其发展相匹配的制度而成为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以及专制主义怎样带来比寡头政治更少的阻碍。作为一名历史学家,蒙森的眼里容不进一粒沙子,他看破一切虚假,就像将糠皮分离出麦子一样。蒙森以理性睿智的头脑研究历史,从感性的历史资料中发现真理,蒙森的目光十分敏锐,擅长区别实际与幻想,就如同他崇拜的恺撒大帝。
许多批判家曾对蒙森的这部《罗马史》表达过异议,这些批评家的观点也不是毫无道理的。他们认为蒙森的天赋有时会使他在判别事物时受主观情感的控制,从而影响他判断的公正性,尤其是在他评价那些支持必将消失的自由而反对恺撒的人,以及在艰难时期不忠诚于派系的墙头草。还有人质疑蒙森对违反法令天才的欣赏,他认为在历史中并没有叛国罪一说,因为革命者都是具有长远眼光的政治家。但有必要说明的是,蒙森从不主张暴力,而是称赞为国家最高目标效劳的那种气魄。他曾表达过他坚定的信仰:“欣赏被凶恶的力量所破坏的事或物,就是违背了历史精神。”还有一些评论家指责蒙森,说他曾偶尔用不是很恰当的现代术语来描述古代的史实。可是这种手法并非蒙森幻想所得,而应归功于他的博古通今。这种手法不仅丰富了文章的描写,也给文章加入了新鲜感。
不过,我们要说一下,蒙森并不是历史唯物主义者。他崇拜波利比乌斯,但也批判他,这是由于他无视人的品德力量以及过于机械化的世界观。关于格拉古这位鼓舞人心的革命者,蒙森以为,统治阶层和被统治阶层必须具有相同的道德原则,不然任何国家都是修建于流沙之上的。对他而言,稳定的家庭便是国家的根基。另外,他还对罗马的奴隶制度表达了强烈的不满。在对罗马史的研究中,蒙森看到一个仍有生机的民族怎样在灾祸面前变得愈加刚强,正如波斯人在卫城点燃的大火带来了雅典的自由,高卢人在罗马烧起的大火亦致使今天意大利的团结。
蒙森博学,健谈,长于讽刺,他对罗马的政治、外交以及宗教、文学、法令、金融和风俗习惯等方面都有过生动的描写。蒙森对历史事件的描写是十分精彩的,只要是读过《罗马史》的读者,都无法忘掉他对特拉西美努斯湖、卡奈战争、阿累利亚战争及法萨鲁斯战争的描写。他对人物的刻画也非常生动,他以锋利、细腻的笔触刻画出许多形象,例如富有“政治煽动性”的盖阿斯·葛拉丘,将处在生命行将结束时的马略描写为“精神混乱无法自拔,众人为躲避晕眩而跳入深渊”。特别是苏拉,蒙森对他进行了精彩绝伦的描写,还有尤利乌斯·恺撒,这是蒙森心中的罗马英雄,以及汉尼拔和大西庇阿——扎马战役的胜利者,更不必提那些他几笔刻画就熠熠生辉的次要人物了。
对于这些描写,历史学家特莱支克说过,《罗马史》是19世纪最出色的历史巨著,蒙森笔下的恺撒和汉尼拔一定会在每个青年和士兵的心中燃起激情。
蒙森身上汇集了许多才能。他学识渊博,能够清醒地剖析原始数据,但他在判别事物时又饱含激情。蒙森以他扎实的知识储备,详细地描写了罗马政府内部组织和复杂的经济状况。另外,他对战争场景和人物个性的描写也是活灵活现的。蒙森也许可以算是一位艺术家,因为他的《罗马史》可以称得上是一部艺术巨著。诺贝尔在遗言中肯定了纯文学是人类文明的高尚之花,而蒙森是其最优秀的代表之一。在把《罗马史》第一卷交给出版商时,蒙森说:“这项工作绝非易事。”在他取得博士学位50周年之际,他又激动地说学习是无穷尽的。可是在他已完工的著作中看不出任何工作的艰苦,这正体现了所有优秀艺术著作的内在品质。读者像踏在坚实的土地上,完全不担心拍岸的浪花会溅湿衣裳。这部非凡的著作就好像金属铸成一样,巍然矗立于我们眼前。
在剑桥的就职演说中,阿克顿勋爵称蒙森为当代最优秀的作家之一,由此看来,蒙森理应得到一项文学上的重要奖项。最新的德语版《罗马史》刚刚发行,内容没有任何改变,但这部书仍然具有鲜活的生命力。这是一部标志性的著作,或许它没有大理石的美感,但却像铜器那样坚固耐久。在蒙森的著作中,历史学者和诗人的手法都随处可见。的确,他年轻时就写过诗,1843年出版的《三个兄弟的诗集》即可证明。若不是境遇使然,他有可能成为缪斯的追随者。用他的话讲:“写诗和做文章,并不是所有的蓓蕾都会开出花朵。”作为一个历史学家,蒙森是特奥多尔·施托姆的好友,是默里克的崇拜者,就算已到晚年,他还翻译过意大利诗人卡尔杜齐和加可萨的诗文。
艺术家与科学家常常在精神上保持青春活力。蒙森既是一位学者又是一名艺术家,85岁的他在著作中仍然有着年轻人的热情和精力。即便到了1895年,蒙森仍为普鲁士科学院的学报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诺贝尔文学奖的奖章上面刻了一位在倾听缪斯教导的年轻人。蒙森虽然年老,但他有着与青年一样炽热的心。读过《罗马史》的人几乎没有人不知道缪斯女神当中的历史女神克莱奥。年轻时,古代历史的代表人物曾经激起过我们的热血,在多年之后我们重读历史时,仍然能够感受到这些人物的魅力,这便是与无穷的艺术相结合的文学的魅力。
基于以上理由,今天我们在埃里克·古斯塔夫·盖耶尔国王统领下的国家向特奥多尔·蒙森表达我们崇高的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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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此套诺贝尔文学大奖系列书籍,不错,买来收藏。厚厚的两本;纸张、字体、包装都满意!收到的书籍得以保护得完好,没有碰撞,赞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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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套诺贝尔文学奖大系:罗马史),内容很好,制作精良,赶上活动,价廉物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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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的作品总是很有营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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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的一套诺奖书,值得收藏和阅读。感谢出版社,感谢京东。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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凑单买的,书的内容不作评价,好评给京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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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看过比较好的史书了。。不亏能获诺贝尔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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