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吴玉章人文社会科学奖
第一届青年民事诉讼法学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
第二届全国法学教材与科研成果奖三等奖
这是一个私力救济的时代,这也是一个呼唤司法独立、公正、公信从而必须推动实质性司法改革的时代。在私力救济这一长期被传统理论研究所忽视的领域,《新民说 论私力救济》是具有开拓性的经典佳作!
私力救济长期以来被视为一种落后和不文明的现象,但实践中它依然盛行,是人们面对冲突的典型反应,其存在有一定的合理性。应认真对待私力救济,发挥其积极功能,限制并疏导其消极倾向,建构公力救济、私力救济、社会型救济良性互动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私力救济为传统理论研究所忽视,《新民说 论私力救济》是一项开拓性的工作。作者立足本土经验、运用跨学科方法,挑战了私力救济的流行观念,从全新视角论及公力救济、司法和法治问题,试图打通程序法与实体法、法学与社会科学的隔阂,探索一种迈向社会实践的法学。
徐昕,法学博士,知名法律学者,律师,北京理工大学博士生导师,司法高等研究所主任。曾任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重点学科诉讼法学司法制度方向学术带头人。
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社会学研究》等刊物发表论文若干,著有《迈向社会和谐的纠纷解决》(入选全国第二届“三个一百”原创出版工程)、《英国民事诉论与民事司法改革》等。
新浪微博粉丝逾2870万。
导论
一 追问
二 禁止私力救济:一个法律原则的反思
三理论脉络
四 结构安排
五 进路方法
第一章 无需法律的秩序——华南一个民间收债个案的调查
一 调查过程、方法和目的
二 地区背景
三 为什么收债?
四 纠纷类型、接受事务与当事人情况
五 收债的准备、行动与模式
六 事务终结及成本一收益
七 民间收债的政治经济学:初步的观察结论
第二章 私力救济的概念
一 私力救济的表达
二 私力救济的概念:观点与分歧
三 私力救济的界定与特征
四 私力救济的分类
第三章 为什么私力救济?
一 方法与框架
二 成本一收益比较
三 效率和机制比较
四 功能比较
五 市场观察
六 人性、文化、社会及其他解释
七 结论
第四章 为什么合作?
一 博弈论的理论框架
二 公力救济框架下的博弈
三 私力救济的博弈模型
四 合作之谜——一场威慑的表演
五 民间收债的权力运作技术
六 规范、规则与秩序
第五章 国家的态度——民间收债和私力救济的表达与实践
一 国家究竟禁止什么?
二 为什么禁而不止?
三 国家与社会的共谋:国家是否真的禁止民间收债?
四 民间收债人的配合:私力救济的边界与陈鸿强的行动战略
五 法院的态度
六 法律表达与实践的不一致——执法折扣
七 国家态度的一种社会学解释
八 法益衡量
第六章 私人执法
一 执法的经济分析
二 作为私人执法者的民间收债人
三 私人执法:阐释私力救济的另一种思路
四 私刑
五 私人在法律执行中的作用
第七章 私力救济与公力救济的交错
一 私力救济中的“公力”因素
二 公力救济中的“私力”因素
三 社会型救济:在公力救济与私力救济之间
四 公力救济的私人化
第八章 私力救济的现代建构——通过法律实现私力救济的社会控制
一 私力救济的正当性——以社会契约论为核心
二 私力救济正当性的限度
三 通过私力救济实现正义——兼论报应正义
四 通过法律实现私力救济的社会控制
结语 认真对待私力救济
参考文献
索引
后记
十年(修订版序)
十年前,在海南完成《论私力救济》书稿,十年后,再版亦在此修订。世纪大桥靠近海南大学的滩涂已填土建房,沧海桑田,原是十年间的一瞬间。
十年,从青春到中年,从“和谐社会”到“中国梦”,世事更变,但有一样似乎未变:私力救济在实践中依然盛行,事实上,其广度、深度和烈度相比先前有过之而无不及。
沈阳小贩夏俊峰案、山东平度陈宝成案、苏州范木根案、南宁928强拆事件的枪声、上海法官集体嫖娼的引爆……仅2013年的重大影响性案件,就有许多涉及维权与私力救济的“时代主题”,肆意侵权、暴力执法与私力救济的循环已成为突出的社会现象。更多的暴力,更多的私力救济,或许源于自媒体兴起带来的更多的信息披露。但愿这只是错觉。
这是一个私力救济的时代,每一个案件每一位当事人都渴求实现公平正义,无论利用自身力量,抑或通过法律的正当程序。因此,这也是一个呼唤司法独立、公正、公信从而必须推动实质性司法改革的时代。
本人有关私力救济的文字刊发以来,这一论题开始受到关注,但对私力救济的误解也自然延伸到对私力救济研究的误解。有必要提及两种流行的误解。
一种有代表性的观点认为,《论私力救济》倡导通过私力救济解决纠纷,是对法治的“后现代主义”的解构。这很容易反驳,因为这种逻辑几乎如此简单:研究私力救济即为鼓励私力救济,这与探讨犯罪即为倡导犯罪的看法同样荒谬。也许他们并没有完整地阅读过我的作品。我对私力救济的种种问题有尖锐的批评,反复强调绝非为私力救济的正当性辩护,力图价值无涉。赞成与否是一回事,充分地认知研究清楚是另一回事,关键在于了解其运作机制,进而展开有关私力救济、公力救济、司法和法治诸问题的思考,探讨私人在法律实现中的作用。有些人并不关心我提出了什么,为什么提出,怎样论证,现实和理论意义如何,而只要一看到“私力救济”的标签,就想当然地把它与关于法治和秩序的“政治正确”的意识形态对立起来。
另一种偏见涉及学术方法,认为我剑走偏锋。选择边缘是一种学术策略,但私力救济的论题是为了“中心”的“边缘”,是对“法治”具有启示意义的“偏锋”。事实上,中心还是边缘,与判断者所处的位置相关,与看问题的视角相关,与对于问题的认知也相关。我的研究没有局限于私力救济本身,而是把私力救济作为一个观察视角——这恰恰是与传统思路相对,透视法治与社会的绝妙视角。
透过私力救济观察社会,正是我的目标所在。有社会,便有纠纷。纠纷解决直接关系到冲突的控制、民众权益的实现和社会秩序的稳定,展示了法从静态向动态、从书本向现实的转化,体现了法的实现及其社会效果,是对立法和司法制度的现实检验。可以说,纠纷解决机制是法治的核心环节,其合理配置对于权利保障、维护秩序至关重要。私力救济是人们面对冲突的典型反应,是纠纷解决的一种主要方式,即当事人认定权利遭受侵害,不通过国家机关和法定程序,而依靠自身或私人力量,实现权利。
透过私力救济这一被忽略的权利救济机制,可以从法治/国家的“反面”来观察社会,体谅人世,考察民情。透过私力救济的窗口,可以观察到一个个活生生的主体为权利而斗争的自发行动,或相互对决,或联合行动,或对抗权贵,或抵抗不法,或针对组织、政府、甚至他国;可以看到,人们依靠自己,以个人或其自然延伸的力量与困难作斗争,独立自主地化解纠纷,实现自我的正义,“将法律置于自己的掌握之中”。私力救济映射出一个国家的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和历史,就像一滴水折射出整个天空。《史记》有《游侠列传》,《汉书》因之,中国古代文化中,除包青天外,危急时刻的豪侠出手相救,也是伸张正义的重要渠道。透过私力救济的窗口,还能与众不同地切入各种理论和现实问题,揭示法治/国家“正面”视野下难以展示的图景,从比较的角度讨论司法、法治和社会问题,反思法律制度,揭示社会秩序的真相,提出社会治理和法治建设的思路。
《论私力救济》之后,我尝试进行拓展研究,形成部分成果,如私力救济的性质,私力救济考,司法决斗考,私力救济的神话之维,为权利而自杀——转型中国农民工的“以死抗争”,暴力与不信任——转型中国的医疗暴力研究,民事执行中的暴力抗法等。我曾汇编成书稿《私力救济与中国社会》,但基于对个人作品的严格要求,书稿最终未交付出版。另一项相关的写作计划,聚焦于暴力性私力救济,亦酝酿多年,但《法律与暴力》的出版尚无可预见的时间表。
十年,是检验一部学术著作生命力的最小周期。稍感欣慰,这部耗费精力的心血之作,初版后受到同行认可,至今仍具市场需求。本书固然存在种种不足,对此我有自知之明。“漏断高城”,夜深无眠,“独自开门,满庭都是月”。
多年脱销,邀约重印,我一直没有改动,再版因此耽误下来。此番应广西师大出版社范新之约,也只做了文字性修改,推敲字句,更新注释和法条,略去部分注释和参考文献。也罢,保持原貌,接受更多的学术批评,并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
下一个十年,若还有机会再版,若积累了更多的阅历和思考,最重要的是,若还活着,或许可做更彻底的修订。
十年光阴,岁月无声。本书初版致谢和后记提到的一些朋友,有的变得敏感,有的已别人寰,更多的是事业有成、志得意满。当年刚上小学的儿子如今即将高中毕业,当年青春年华的爱人已生出白发,好在当年同处海岛的年迈的父母身体仍然康健。当年的致谢,不再重复。如今的感恩,又要加上一长串名字,但我只想提及@大案 公益(微信mycase)的三百多位志愿者。他们自发行动,不到一年就解答了近四千个法律咨询,开始承办法律援助案件,凝聚成一个充满正能量的公益法律人共同体。他们的首要目标是提升当事人自我解决纠纷的能力,印证了私人在法律实现中的重要作用,并阐明了一条关于法律、权利与正义的朴素真理:正义不会从天而降,法律须掌握在自己手里——不仅接近司法取决于私力的推动,而且很多时候可直接诉诸法律边界内的私力救济。
章太炎有言:“大独必群,群由独成。”法治社会的建成,有赖于每一个人在捍卫自己权利时的自觉和有力。
自助者天助,自保者法保。愿法治中国,岁月静好!
徐 昕
2014年1月30日 除夕 海口
后 记
本书从选题到修改定稿,大概经过了三年,当然期间还做了一些别的工作。资料收集和田野调查花了一年;断断续续写了几个月后,用半年时间“夜以继日”地完成了初稿;2003年6月“非典”过后通过答辩,被评为清华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此后在论文发表过程中修改书稿;一年后,集中了三个多月的时间全面修改。我虽已尽力,但这本书显然还有诸多缺陷,恳请读者批评指正。甚至,它尚未达到我所预期的目标,看来是我的目标过于宏大。
回顾这项研究,无法不令我感叹智识有限、学术艰辛和时光易逝。我也更深地理解,苏格拉底为什么承认自己只不过是一位无知的提问者,为什么会说出“我知道,我一无所知”这样的话。我担心,三年的努力过不了多久也许就会随风而逝烟消云散不留痕迹。
即便如此,我还是愿意选择这种劳作的生活。以学术为业,虽“充满劳绩”,却可“诗意地栖居在这片大地上”(荷尔德林语)。我喜欢这种简单而辛勤的生活。它有规律,何时起床何时阅读何时写作何时运动可自我安排,读什么写什么做什么想什么可依着自己的性子,何时获学位何时任教授何时成为“知识分子”可作预测,如果努力再努力点,或许还可提前再提前。它悠然自得,清新淡雅,有些类似于“采菊东篱下”的生活。在一个不经意的下午,敲开东坡湖畔幽静小楼107的人或许是你或许是其他几位志气相投之士,你我品茗听琴,指点江山,谈今论古,没有奢华没有做作没有渺小没有卑微没有浅薄没有压抑没有保留,自由的空气尽情张扬,窗外阳光明媚,蓝天白云海风,茶香淡淡清新自然。在这个喧嚣的世界中,我期望静坐而思,做些并非完全是功利驱动却也属社会需要之事。我之所求,虽为宁静轻松平缓飘逸,书之墨香文之坦然如涓涓溪流永不停息,然时而亦洪流奔腾激扬文字粪土当年万户侯。以学术为业,尽管是一个符合经济逻辑的选择,因为学术的重要性和知识分子的地位日益上升,但学术却是一个长线投资的品种,以学术为业,须有足够的学术天赋,以及为学术而付出的艰辛努力和长久等待。以学术为业,就我而言,主要源于兴趣与爱好。以学术为业,当反思自我反思学术反思社会,短暂的人生因而更充满“意义”。尽管在我看来,学术的“意义”更多来自于主观,但我也力图贴近社会贴近人生贴近良知,且以法学为业,也多少有助于中国法治建设的进步。
据说,博士论文往往是一个人的学术高峰。但就我而言,我自以为才刚刚迈入知识之门,也许是因为这项研究如此彻底地改变了我的视角、旨趣和方法。我最大的收获,莫过于“问题中心”的法学研究方法论的探索。今后的安排,我都大致会以三年为期,在本书概括的方法论的基础上,从事一部部“博士论文”的写作,发现问题,关注社会,思考中国,追求深刻,超越自我。三年是从事一项社会科学研究的必要时间,但耗费更多时间又会影响其他同样有趣和有意义的工作开展,尤其是对于我这样力图贴近社会、对“问题”足够敏感、对诸多领域和论题皆兴致盎然的年轻人。
关于方法论问题,书中有较多交代。在此我以民事诉讼法学为例,从方法具体运用的角度对法学选题和研究的方法作些归纳。方法论的运用属于技术层面的问题,这是一个理论联系实际、从抽象到具体、从一般到特殊的过程。这一过程无疑展现了研究者的个性;甚至可以说,有个性才有方法,无个性便无方法。曾有一位教授,每在研究生复试时出作文题一道,诸如“我的理想”,“我为什么要报考某某大学某某专业的研究生”。他预先设定了标准答案,列出十余个要点,批改作文时,在文中寻找“要点”,据此打分。惊讶之余,我也颇受启迪,并悟出了一个重要道理:人们通常以为一个问题包括十个要点,但我却只写第十一点。
张卫平先生曾以“矿藏与方法”之喻,分析过民事诉讼法学选题和研究的方法:
方法之一:发现和开采一个富矿,因为是富矿故而可长期不停地挖下去。比如,范愉研究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陈刚研究的“证明责任论”,就算是这样的矿藏。夏勇先生有关人权的研究亦然。
方法之二:发现一种采矿的方法,利用这种方法寻找矿藏。例如,张卫平先生从1995年开始就不断高唱和变奏着同一首主题歌——“民事诉讼模式转换”,以这一“采金石”“勘探”民事诉讼体制的结构,挖掘制度之间的紧张与矛盾,并试图从此角度全面重述中国的民事诉讼法学。基于“民事诉讼模式转换”和“当事人主义”的立场,他成功地解释了民事诉讼法学领域的各种理论与实务问题。王涌有关“私权的分析与建构”的研究亦属此类,可以预期,民法的分析方法论很可能成为他今后著述的主导性方法。
方法之三,我拥有“专利权”,即选择一块看来没有矿藏的荒地,运用各种方法发现矿藏。正如李四光先生挑战西方专家有关“中国贫油论”的断言,最终开采出中国的石油。“私力救济”就是这样一块完全为人忽视的矿藏,最初几乎所有人都认为此地空空如也,不过我终究探到了矿脉,而且是一个金矿。在我看来,开采矿藏并不是最终目的,方法本身也许更重要。因为有了方法,就可能在其他似乎贫瘠之地开采出资源,在看来并无关联的地域打通间隔,实现矿藏的整体开发。
我不由得想起了古代的一则笑话:一位财主叫长工为他打酒,长工向他要钱,他说:“要钱打酒算什么本事,没钱能打酒才是本事呢。”长工出门而去,半晌后回来,把酒瓶递给财主。财主发现酒瓶空空如也,大怒。长工道:“瓶中有酒能喝酒算什么本事,空着瓶能喝酒才是本事呢。”这一故事其实并非没有追问的余地——没钱难道就不能打酒吗?比方说,通过赊欠、劳务换取、请求赠与、酒瓶置换等方法都有可能达到目的。学术研究也应当这样,追求意料之外的独特视角。
本人兴趣广泛,不愿怡然自得地待在“民事诉讼法学”之岛上,而希望把民事诉讼和纠纷解决的理论与实践放在一个广阔的社会背景下来观察,试图打通民事诉讼法学与社会科学及人文学科之间的隔阂。私力救济正是这样一个涉及法学各领域、适合以跨学科方法来研究的课题。这一论题既可便利地接近社会实践,也容易联系许多社会科学理论和注入人文的意蕴,学术研究本身的趣味由此显露。私力救济映射着社会的结构,就像一滴水那样可以折射出整个天空。这正是展现独特视角的场合。尽管初看起来它与民事诉讼法学的关系不大,但实际上程序法的基本理论大多与这一问题相关。就像一位多情的诗人所吟唱的那样:轻轻地我走了,正如我轻轻地来……实际上,本书完全可以理解为,从河的对岸来观察公力救济、民事诉讼、司法以及法治。即便在更广阔的空间伸展枝叶,但在这里生根发芽成长,这是起点,是频频回首之处,是扬帆远航的港湾,是从事学术职业赖以生长的土壤。每个人都应当有自己的一片天地,我的研究兴趣虽然越走越远,但纠纷解决、司法制度和民事诉讼始终是我关注的核心。立足于诉讼法学的背景,着力于探索一种纠纷解决和民事诉讼的法理学,这大概是我不同于大多数法理学者之处;而与多数诉讼法学者相比,我又更乐意在无数未知的实践和知识领域跋涉。
我生性不愿在热闹的场所合唱壮丽的曲调,而喜欢孤独地漫步,故选择私力救济这一边缘的荒草地独自开垦,尽管如今它也引起了人们的关注。为法治建设做贡献,参与国家的立法活动,如此宏大的事业好在有规模壮大的法律人队伍去承担。而我,宁愿选择独行静思,也许能为法治建设添砖加瓦,但愿,而不强求。
行文至此,稍稍轻松,随意翻翻闲书,碰巧读到歌德的《游子夜歌》,很合现在的心情,以此作为“学术?个性?方法”主题的本后记之结尾:
群峰
一片沉寂,
树梢
微风敛迹,
林中
栖鸟缄默。
稍待 你也安息。
徐 昕
2004年10月
《新民说:论私力救济》这本书,确实让我耳目一新。我之前对“私力救济”的理解,基本上是从现代法律的视角出发,将其视为一种需要被严格限制甚至禁止的行为。但这本书,让我看到了它的历史维度和文化维度。作者以一种非常宏大的叙事,勾勒出了私力救济在人类社会不同发展阶段的角色和演变。我印象非常深刻的是,书中对不同文明中“复仇”、“赔偿”与“和解”等概念的辨析。它让我意识到,人类社会在追求公正和秩序的过程中,所探索出的方式是如此多样化。比如,一些东方文化中强调的“礼”和“义”,是如何在私力救济中发挥作用的;而西方文化中,个人权利意识的觉醒,又如何塑造了不同形式的私力救济。而且,作者并非仅仅停留在理论层面,他大量引用了具体的历史案例,从古代的氏族争端,到中世纪的私人战争,再到近现代的民间调解,这些生动的例子,让抽象的法律概念变得鲜活起来。这本书让我看到了,即使在国家公权力尚未完善的时代,人类社会也并未陷入完全的混乱。那些根植于社群、根植于人与人之间关系的“不成文规则”,在很大程度上维持了社会的稳定。读完这本书,我对“法律”的理解不再仅仅局限于国家权力,而是看到了它与人类最原始的生存需求、与社会最基本的互助需求之间的深刻联系。它让我对人类社会自我组织和自我治理的智慧,有了全新的认识。
评分《新民说:论私力救济》这本书,实在是让我大开眼界。我一直以为“私力救济”这个词听起来就有点“不入流”,似乎是法律不健全时的无奈之举,甚至是违法乱纪的代名词。但这本书彻底颠覆了我的认知。作者非常巧妙地将历史的长河铺陈开来,从古至今,从不同文明的视角,细致入微地分析了私力救济的演变轨迹。我记得其中有一段描述,关于古罗马时期,在早期法律不完善的情况下,人们如何通过“自力”来追讨债务、保护财产,甚至是通过一种类似“私人执法”的机制来维持社会秩序。这让我意识到,我们现在所认为的“合法”和“非法”,很大程度上是历史和社会演进的结果,并非亘古不变的真理。书中有大量的篇幅探讨了不同文化中私力救济的共性与差异,比如东方文化中那种强调宗族、社区责任的私力救济模式,与西方那种更侧重个人权利的模式,是如何在各自的土壤中生根发芽的。这种跨文化的比较分析,极大地拓宽了我的视野,让我看到了人类社会在面对共同问题时,所展现出的多样化的智慧。而且,作者在论述过程中,并非仅仅停留在描述层面,而是深入分析了这些私力救济行为背后的社会结构、经济基础和伦理观念。这让我觉得,这本书不仅仅是一本法律学术著作,更像是一部社会学和人类学的研究报告。我强烈推荐那些对社会发展、法律起源以及人类行为模式感兴趣的读者来阅读这本书,它会让你对“秩序”这个概念产生全新的理解。
评分《新民说:论私力救济》这本书,是一次让人深思的智识旅程。我原以为“私力救济”仅仅是法律不发达时期的权宜之计,甚至是违法行为的代名词。然而,这本书彻底颠覆了我的固有认知。作者以极其广阔的历史视野和深厚的学术功底,为我展现了私力救济在人类社会发展进程中的重要作用。它并非是对法律的破坏,而是在法律缺席或失效时,人们维护自身权利、维持社会秩序的一种必要补充。书中对不同文化、不同时代的私力救济模式进行了细致的梳理和比较。我尤其被作者对“氏族互助”、“乡邻调解”等早期社会秩序构建方式的描述所吸引。这些并非由国家强加的规则,而是源于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依赖和共同利益,它们构成了社会最基础的稳定基石。而且,作者并没有停留在现象描述,而是深入挖掘了这些私力救济行为背后的社会经济基础、伦理观念以及心理动因。它让我理解,为什么在某些历史时期,那些“私下”的解决方式反而比官方的法律更能获得民众的认同和遵循。读这本书,我仿佛置身于一条历史的长河中,看到了人类社会从原始的自我保护,到复杂的社会契约,再到现代法律体系的形成,这一漫长而曲折的演变过程。它让我对“秩序”的形成和维持,有了更深刻、更辩证的理解,也对人类社会智慧的韧性和创造力,充满了敬意。
评分《新民说:论私力救济》这本书,给我的感觉就像是在一本厚重的历史文献里,发现了一扇通往人们内心深处世界的大门。我一直对人类社会最根本的驱动力感到好奇,尤其是那些在没有法律约束时,人们会如何行动。这本书恰恰触及了这一点。它没有宏大叙事,而是将目光聚焦在个体和社群层面,去审视那些在法律出现之前,或者法律力量薄弱时,人们是如何“自救”的。我印象特别深刻的是作者对“复仇”与“救济”之间界限的探讨。在很多原始社会,复仇往往是维护自身权利的唯一方式,但随着社会的发展,这种赤裸裸的复仇如何逐渐演变成更有序的、更侧重补偿和恢复的“私力救济”,书中给出了非常详尽的分析。它让我看到,人类社会并非一开始就懂得“法律”,而是通过不断试错、不断协商,慢慢摸索出能够维持基本秩序的方式。书中列举了大量不同地域、不同民族的案例,从欧洲的氏族社会到中国的古代乡村,再到一些非洲部落的习俗,作者都一一进行了梳理和比较。这种全球性的视野,让我体会到,虽然文化背景不同,但人类在面对相似问题时,总能找到一些共通的解决之道。这本书不仅仅是关于法律条文的解释,它更多的是一种关于人类社会如何自我组织、如何处理冲突的哲学思考。它让我意识到,我们现在所拥有的法律体系,是无数代人智慧和实践的结晶,而私力救济,则是这条漫长道路上不可或缺的一环,它承载着人们最原始的对公平的渴望。
评分《新民说:论私力救济》这本书,我真的得好好说道说道。拿到手的那一刻,就被它沉甸甸的分量和封面设计吸引了。我一直对法律的起源和发展抱有浓厚的兴趣,尤其是那种“法外之法”,也就是人们在面对侵害时,如何依靠自身力量去寻求救济的那些话题。这本书恰恰就触及了最根本的层面。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它对于“私力救济”的定义和历史演变,作者并非简单地将其归类为“不法”,而是深入挖掘了其在不同社会阶段、不同文化背景下的合理性与必要性。它不像某些教科书那样枯燥乏味,而是通过大量的案例,甚至是带有一定戏剧性的历史故事,生动地展现了这些“自力救济”行为的逻辑。比如,书中提到的那种在陌生之地,当国家公权力鞭长莫及的情况下,人们如何通过家族、社群的力量来维护自身权益,甚至形成一种不成文的规则。这种解读让我对人类社会早期的秩序构建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它挑战了我一些先入为主的观念,让我开始思考,我们现在习以为常的法律体系,其根基究竟是什么?是不是真的能完全取代人类最初的自我保护本能?读这本书的过程,就像是在进行一次思想上的考古,一点点剥离现代法律的外衣,去探寻那层最原始的、关于公正与权利的渴望。我尤其赞赏作者在论证过程中展现出的严谨性,每一处引用的史料、每一条分析的逻辑,都经得起推敲。这让我觉得,这不仅仅是一本关于法律的书,更是一部关于人类社会如何从混沌走向秩序的哲学思考。
评分坦白说,一开始拿到《新民说:论私力救济》这本书,我的心情是有些忐忑的。毕竟“私力救济”听起来总带着点江湖恩怨的味道,我担心它会充斥着一些暴力、不公的描述,或者是一些晦涩难懂的法律条文。但当我翻开第一页,就被作者的叙事风格深深吸引了。他没有一开始就抛出枯燥的理论,而是以一种引人入胜的方式,讲述了一些历史故事,勾勒出在国家公权力尚未完善的年代,人们是如何在日常生活中解决纠纷,维护自身权利的。我尤其被书中关于一些早期社会契约和习俗的描写所打动。例如,作者讲述了在一些游牧民族或边远地区,当地居民如何依靠约定俗成的规矩,通过“和解”或者“赔偿”的方式来处理盗窃、伤害等事件,从而避免无休止的血仇。这种“自发性秩序”的形成,让我对人类社会治理的智慧有了新的认识。它并非总是自上而下的强制,也可能源于基层民众的相互约束和自我管理。书中还探讨了私力救济在现代社会某些边缘地带的遗留和变异,比如一些民间调解、行业自律,甚至是一些在特定群体中存在的“不成文规则”,作者都尝试去解读其背后的逻辑,以及它们与主流法律体系之间微妙的互动关系。读这本书,我感觉自己像是在参与一场跨越时空的对话,与那些古人、那些不同文化中的人们,一起探讨关于公平、正义和权利的本质。它让我开始反思,我们现在过于依赖的公力救济,是否真的能够完全覆盖所有社会需求?是否在某些时候,那些“私下”的解决方式,反而更能体现人情和现实?
评分《新民说:论私力救济》这本书,让我对“法”的理解,上升到了一个全新的维度。一直以来,我总以为“法”就是国家制定的那些冰冷的条文,而“私力救济”就是对这些条文的逾越。然而,作者通过其深入浅出的论述,让我看到,“法”的起源和演变,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复杂和悠久。这本书让我理解了,在国家公权力尚未充分建立的漫长历史时期,人们是如何依靠自身的力量和社群的互助来解决纠纷,维护权益的。我印象特别深刻的是,书中对“习惯法”和“民间调解”的详细阐述。它让我们看到,在很多社会形态下,并非没有规则,而是存在着一套由民众自发遵守的、不成文的社会契约。例如,在一些古代的商业纠纷中,可能并不是依靠朝廷的判决,而是依靠行会的规章,或者市场的“老规矩”来解决。这种“基层治理”的力量,其背后所蕴含的社会凝聚力和信任机制,是现代社会常常忽视的。作者在书中也对“惩罚”与“补偿”的界定,以及私力救济如何在两者之间寻求平衡,进行了深刻的探讨。它让我思考,惩罚的目的是什么?仅仅是威慑,还是修复被破坏的社会关系?补偿的意义又在哪里?是仅仅为了填补物质损失,还是为了平复情感创伤?读这本书,我感觉自己不再是那个仅仅仰望星空般的法律概念的旁观者,而是深入到了人类社会最朴素、最真实的生活肌理之中,去理解那些关于生存、关于公正最本源的诉求。
评分《新民说:论私力救济》这本书,让我真正领略到了“历史的厚重感”和“人类智慧的多样性”。在我接触这本书之前,我对“私力救济”的理解非常有限,觉得它就是一种落后、甚至野蛮的自我保护方式。但是,作者用大量翔实的史料和严密的逻辑,为我打开了一个全新的视角。他带领我穿越回遥远的过去,去观察那些在国家法律体系尚未建立或不健全的时代,人们是如何通过各种“私下”的手段来解决冲突,维护自身权益的。我印象深刻的是,书中对不同文化背景下私力救济模式的比较分析。比如,作者会详细阐述在一些氏族社会,个人权利如何与家族利益紧密相连,以及这种集体性的私力救济是如何运作的;也会对比在一些商品经济萌芽的时期,个体之间的债务纠纷是如何通过“信用担保”或“第三方仲裁”等方式得到解决的。这种跨文化的、纵贯时期的梳理,让我看到,人类在面对“公正”和“秩序”这两个永恒主题时,所展现出的无限创造力。而且,作者并非只是简单地罗列史实,他更关注的是这些私力救济行为背后的“正当性”和“合理性”。他会深入分析,为什么在某些历史时期,这些“非官方”的解决方式反而能够得到普遍的认可和遵循?它们是如何与当时的社会结构、经济形态和价值观念相契合的?这本书让我深刻地认识到,法律并非是凭空产生的,而是深深植根于人类的社会生活之中,是人类在漫长历史进程中不断探索、不断试错的产物。它让我对我们现在所拥有的法律体系,有了更加深刻的敬畏之心,同时也对那些被历史淹没的智慧,充满了好奇和探索的欲望。
评分《新民说:论私力救济》这本书,给我最大的震撼,在于它让我重新审视了“秩序”的来源。我一直以为,秩序是国家、是法律强加给我们的。但是,读完这本书,我才意识到,秩序的萌芽,其实可以追溯到人类最原始的自我保护本能和社群互助需求。作者没有从抽象的理论出发,而是以一种非常“接地气”的方式,通过大量的历史案例,生动地展现了“私力救济”在不同社会阶段扮演的角色。我特别喜欢书中对“报复”与“救济”之间界限模糊地带的探讨。在早期社会,很多时候,对侵害的“回应”就是“报复”,但随着社会的演进,这种报复逐渐被更具“补偿性”和“和解性”的私力救济所取代。书中描绘的那些通过“赎金”、“赔偿”来化解仇恨的场景,让我看到了人类社会在追求和平与稳定的过程中,所付出的巨大努力。它让我理解,即使在没有现代法律条文的情况下,人们也能够通过约定俗成的规则、通过社群内部的共识,来维持一种相对稳定的秩序。书中对不同地区、不同民族的私力救济方式的比较,更是让我大开眼界。从欧洲的“血亲复仇”到中国的“乡约”、“族规”,再到一些东方文化中强调的“礼”与“义”,作者都进行了深入的剖析。这让我看到,虽然形式各异,但其背后都蕴含着对公正、对公平的朴素追求。读这本书,感觉就像是在与历史对话,去理解那些被现代法律所掩盖的、却又无比重要的社会运行逻辑。
评分《新民说:论私力救济》这本书,对我来说,与其说是一本学术著作,不如说是一次深刻的自我认知之旅。我一直以为“私力救济”是现代法治社会的“反面教材”,是需要极力避免的混乱和暴力。然而,这本书让我看到了完全不同的一面。作者从历史的纵深处出发,讲述了在国家公权力尚未介入的漫长岁月中,人们是如何依靠自身力量和社群互助来解决纠纷、维护权利的。我尤其被书中对于“习惯法”和“社群自治”的描述所打动。它让我们看到,在许多社会形态下,并非完全没有规则,而是存在着一套不成文的、由民众自发遵守的社会契约。例如,在一些古代的商业活动中,当发生货物纠纷时,可能并不是依靠朝廷的律法,而是依靠行会的规章,或者市场的“老规矩”来解决。这种“基层治理”的力量,其背后所蕴含的社会凝聚力和信任机制,是现代社会常常忽视的。书中对于“惩罚”与“补偿”的界定,以及私力救济如何在两者之间寻求平衡,也给了我很多启发。它让我思考,惩罚的目的是什么?仅仅是威慑,还是修复被破坏的社会关系?补偿的意义又在哪里?是仅仅为了填补物质损失,还是为了平复情感创伤?作者以非常细腻的笔触,展现了这些古老的智慧,并且尝试将其与现代法律的理念进行对话。读这本书,我感觉自己不再是那个仅仅仰望星空般的法律概念的旁观者,而是深入到了人类社会最朴素、最真实的生活肌理之中,去理解那些关于生存、关于公正最本源的诉求。
评分在读完,作者以边缘看中心,虽然从民事法视角切入,但隐约中已经展露出对公共治理思路的反思,在当时是具有前瞻性的!
评分是正品,书很整洁。正在研读中。
评分正版的图书,还是非常好的,活动入手。
评分在读完,作者以边缘看中心,虽然从民事法视角切入,但隐约中已经展露出对公共治理思路的反思,在当时是具有前瞻性的!
评分好…………………………
评分是正品,书很整洁。正在研读中。
评分在看,书还可以。印刷的不错。。
评分徐昕老师经典之作,私力救济,如何救济,值得大家读一读
评分包装完整,书页整洁,还没开始看,是不错的。
本站所有内容均为互联网搜索引擎提供的公开搜索信息,本站不存储任何数据与内容,任何内容与数据均与本站无关,如有需要请联系相关搜索引擎包括但不限于百度,google,bing,sogou 等
© 2025 book.cndg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新城书站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