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推薦
適讀人群 :計算機領域從業人員、專利代理人、專利審查員 本書為計算機領域的從業人員進行相關專利申請提供瞭具有實操性的工作指南。
內容簡介
本書從深入介紹專利法律、實踐以及相關知識産權入手,對USPTO、JPO和EPO的特彆是以軟件或計算機為中心的專利申請流程及處理特點給予講解,並從商業方法、數據庫、圖形用戶界麵和數字版權管理等領域展開案例分析。本書為計算機領域的從業人員進行相關專利申請提供瞭具有實操行的工作指南。
作者簡介
丹尼爾·剋羅薩,在加入EPO成為一名審查員之前在法國學習,並且為Thomson工作到1987年。之後,他獲得瞭電子領域內各類技術經驗。他專攻異議程序,並通過瞭1998年的歐洲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
亞曆剋斯·加迪納,曾在英國阿伯丁大學學習工程學。1990年,在慕尼黑加入EPO。1997年,他轉入位於海牙的EPO分部,並且在那裏見證瞭商業方法申請的快速增長。在EPO,他開發瞭基於EPO所有互聯網站點的相關事務和審查員培訓方麵的新的工作方法和流程。2007年他迴到瞭位於慕尼黑的EPO分部。
福爾剋·吉姆薩,曾在德國慕尼黑大學學習計算機科學。2002年,他加入EPO成為一名審查員,並且從事商業方法和教育演示用具等領域的工作。
約爾格·馬切剋,物理學傢,畢業於奧地利維也納科技大學,並且獲得瞭英國布魯內爾大學的哲學博士學位。在從事製造業和半導體器件研究六年後,於1986年加入瞭EPO。他負責檢索和審查通過計算機實現的發明和商業方法,並擔任審查小組主任。
馮於迎,國傢知識産權局專利局通信發明審查部有綫通信一處資深專利審查員。
馮曉玲,任職於知識産權齣版社有限責任公司的具有20多年計算機行業經驗的高級工程師。
鬍嚮莉,國傢知識産權局專利局通信發明審查部無綫通信一處資深專利審查員。
目錄
第一部分
第1章 序言
1.1 專利和軟件的基礎知識
1.2 美國、日本、歐洲專利實踐概述
1.3 本書結構及案例教學法介紹
第二部分
第2章 商業方法
2.1 案例1:銷售方法
2.2 案例2:網絡銷售方法
2.3 案例3:自動化網絡銷售方法
2.4 案例4:電力生産管理中的自動化網絡銷售方法
第3章 管理方法
3.1 案例1:數據采集方法
3.2 案例2:為瞭建立協議而同化管理信息的方法
3.3 案例3:為瞭建立協議而同化管理信息的數據處理裝置
3.4 案例4:通過加密通信信道達成協議的方法
第4章 數字版權管理
4.1 案例1:數字內容推廣方法
4.2 案例2:由計算機實現的使用加密技術的內容推廣方法
4.3 案例3:客戶端-服務器數字版權管理係統
第5章 數據庫和數據庫管理係統
5.1 案例1:同時訪問一個數據庫
5.2 案例2:具有時間管理的同時數據庫訪問
5.3 案例3:具有自動時間管理的同時數據庫訪問
5.4 結論
第6章 計費和支付
6.1 案例1:基於第三方的計費和支付方法
6.2 案例2:無卡的計費和支付過程
6.3 案例3:基於計費和支付係統的彩色矩陣
第7章 圖形用戶界麵
7.1 案例1:拼寫檢查係統
7.2 案例2:動態拼寫檢查係統
7.3 案例3:混閤拼寫檢查係統
7.4 案例4:智能拼寫檢查係統
7.5 結論
第8章 模 擬
8.1 案例1:用於模擬飛行狀況的方法
8.2 案例2:計算機實現的飛機配置
8.3 案例3:計算機實現的飛行模擬機
8.4 案例4:特殊用途的直升飛機模擬機
8.5 案例5:特殊主題——非統一體
第9章 遊戲
9.1 案例1:多玩傢遊戲
9.2 案例2:用於多玩傢遊戲的設備
9.3 案例3:手持式遊戲設備
9.4 案例4:基於RFID的多玩傢遊戲係統
第10章 電子學習
10.1 案例1:交互式電子學習工具
10.2 案例2:基於互聯網的交互式學習係統
10.3 案例3:計算機輔助教學係統
10.4 案例4:交互式教育地球儀係統
10.5 特定主題——公開不充分
第11章 醫學信息學
11.1 案例1:基於計算機實現的用於管理醫學治療的方法
11.2 案例2:計算機實現的醫學初診
11.3 案例3:支持醫學診斷的計算機化的方法
11.4 案例4:計算機控製的外科手術
11.5 結論
第12章 數學方法
12.1 案例1:用於定義圖錶點的數學方法
12.2 案例2:用於處理視頻信號的數學方法
12.3 結論
第三部分
第13章 判例法
13.1 第1章:序言,一般判例法
13.2 第2章:商業方法
13.3 第3章:管理方法
13.4 第4章:數字版權管理
13.5 第5章:數據庫和數據庫管理係統
13.6 第6章:計費和支付
13.7 第7章:圖形用戶界麵
13.8 第8章:模擬
13.9 第9章:遊戲
13.10 第10章:電子學習
13.11 第11章:醫學信息學
13.12 第12章:數學方法
第14章 結論和下一步設想
詞錶
圖索引
譯者後記
精彩書摘
《適用於計算機領域從業人員的專利法實例:計算機實現的發明的保護方法》:
1886年《伯尼爾公約》首次建立瞭主權國傢之間的版權認可。在《伯尼爾公約》下,創作性作品的版權不必聲明或宣布,可以將其理解為在這種作品創作完成時自動生效。一旦一個作品寫入或記錄到某些物理介質上,其作者就自動獲得瞭該作品的所有版權。
實用新型用於保護一項發明創造,在某些方麵與專利類似。實用新型更常用於商業生命比較短或者與技術上不太復雜的創新相關的發明。獲得實用新型的過程比專利短且更簡單。獲得實用新型的要求通常沒有專利那麼嚴格,在許多國傢,僅需滿足“新穎性”要求,而並不審查“創造性”或“顯而易見性”的要求。實用新型保護的最長期限通常比專利短。
工業設計可以定義為“由産品本身和/或其裝飾物的特徵所産生的産品整體或部分的外觀,具體而言,所述特徵包括綫條、輪廓、顔色、形狀、紋理和/或材料”。因此,GUI的外觀和感覺可能作為外觀設計而受到保護。歐洲外觀設計指令(1998年10月13日歐洲議會和理事會的指令98/71/EC)協調瞭在歐洲共同體(EC)成員國注冊外觀設計保護的要求。歐洲外觀設計指令第10條規定,外觀設計應當以5年為單位進行保護,從其申請日起,最長持續25年。
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或拓撲圖可以通過特殊的知識産權保護。集成電路應用的産品種類繁多,從移動電話到手錶、汽車和計算機。創造一個解決生産設備的所有相關問題的新設計圖通常是非常昂貴的。這些巨額的成本就是布圖設計為什麼需要特殊保護形式的主要原因。《有關集成電路的知識産權公約》於1989年在WIPO的主持下通過。盡管該公約從未生效,但是它的主要實質性規定仍然通過參考的方式納入1994年通過的《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産權協議》(TRIPS)中。
……
前言/序言
原版前言
筆者四人在EPO工作,其中三位是專利審查員,一位是專利審查小組主任。專利審查員評估那些可能會授予發明人專利權的申請。專利是賦予其持有者權利的一個法律頭銜,以阻止第三方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將發明用於商業用途。通過檢索各種信息,包括現有的以及申請人的首次申請提交日之前能夠被看到的信息,審查員尤其要檢查的是:相對於現有技術,發明是新的,並且不僅僅是顯而易見的改變。在專利的世界裏,審查員在檢索工作中獲得的這些信息被統稱為“現有技術”。專利審查員工作在技術的前沿,每天都要處理最新的和最具挑戰性的技術創新。筆者將呈現一份典型的專利審查員式的最具思想性的綜述。雖然筆者意欲給齣一般性的建議,但是帶有某些EPO程序化的傾嚮是不可避免的。
本書潛在的想法首先産生於筆者中的兩位參與撰寫一篇文章的時候。在該文章中,筆者藉助於具體案例闡明瞭一件申請中有多少技術信息不得不被公開,其目的是描述一項進而值得對其創造性進行詳細審查的技術貢獻。這篇文章引來瞭社會廣泛的熱情和無數的評論,並鼓勵作者深入展開此項行動。從那以後,筆者屢次被請求考慮將範圍擴展到其他感興趣的特定領域。為瞭提齣一份更加全麵的處理此項主題的方案,在其中一位與目前的齣版商接洽後,筆者開始收集信息和參與討論,以期“做一件正確的工作”,創作一部更加完整的匯編,定期給齣片段性的介紹。
作為一個名副其實的歐洲機構,EPO審查員的國籍遍布歐洲各地,分彆來自蘇格蘭、盧森堡、法國(或西班牙)和奧地利,因此,真正稱得上是“歐洲的”。EPO和它的公務員們已經創建瞭一種多元的文化,多元體現在既包含組織文化又滲透到所有員工的日常生活中。這甚至就其本身來說也是非同尋常的,然而——2009年1月1日,歐洲專利組織在慶祝瞭它的三十歲生日之後很短的日子裏就又迎來瞭“前南斯拉夫馬其頓共和國”成為其第35個成員國。最初的幾十年十分引人注目。伴隨著創始者們謙卑的期望,歐洲專利局受理的申請數量穩步增長,即使在瘋狂的睡夢中,他們也絕不會猜到目前的這個數字。在創立的最初幾年裏,EPO一年大約處理10000件申請,這已經被認為是一種成功。而2007年一年,EPO接收到的申請就超過瞭210000件。
歐洲專利製度成功的一個根本原因似乎為在其支持下授予的專利權帶來的極高的經濟價值。這從一開始就成為人們為獲得專利而遵守《歐洲專利公約》(EPC)的一個極其強大的動力。筆者在日常工作中必須處理各種專利申請,其中一些描述瞭真正齣色的創新,而其中也有相當高的比例不會被授予專利權,因為它們沒有展示齣滿足我們專利法要求的所有重要特徵。在許多情況下,隻要重視一些基本的考慮因素,這種糟糕的狀況就可以被避免。這尤其適用於計算機實現的發明。
筆者四人纍計在一起大約有70年的專利行業經驗,從學術背景來看,有物理學傢、電子工程師和計算機科學工作者。筆者很高興為這本書發掘自己的知識財富。目前筆者共同的專業興趣就集中在計算機實現的發明(CII)領域。這也包括經常被稱作“商業方法”的申請,因為它們是典型的基於計算機實現的發明。
本書基於筆者在EPO的工作經驗,並藉助於一些在歐洲非常普遍的擴展性方法編寫而成。在歐洲,專利法或多或少正變得和諧統一。各國法院和歐洲專利局上訴委員會在依據《歐洲專利公約》處理被審查案件時,試圖根據同樣的價值觀來解釋法律,對確實存在分歧的地方,他們趨嚮於相對次要的重點事項,而不是根本性的差異。
本書是一個引導審查員思考的手冊。盡管各國的專利法有所不同,但專利審查員的理論依據在全球範圍內是近似的。因此,很大程度上本書中先進的原理對其他國傢的專利製度也適用,並且經常為美國和日本的專利製度所參考。
適用於計算機領域從業人員的專利法實例:計算機實現的發明的保護方法 下載 mobi epub pdf txt 電子書 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