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於2024-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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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圖書名稱: | 反托拉斯法 第2版 |
作 者: | 理查德·A·波斯納 |
定價: | 29.00 |
ISBN號: | 9787562022886 |
齣版社: | 中國政法大學齣版社 |
開本: | 32 |
裝幀: | |
齣版日期: | 2003-1-1 |
印刷日期: | 2003-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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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介紹 |
為什麼會任命波斯納擔任調解呢?如果中國關心並認真想過這個問題的,他們一定會感到非常奇怪,而且這種奇怪會與美國感到的非常不同。波斯納是聯邦第七巡迴區上訴法院的首席法官,按職務來說,至少相當於中國某個省或直轄市的高級法院院長,甚至更高;而任命他的卻是聯邦地區法院的一位普通法官。這幾乎相當於北京市海澱區法院的某位法官——比方說尚秀雲法官——任命瞭北京高院或上海高院院長擔任調解。在中國看來,這是亂瞭“輩份”。不僅現有的體製不允許,而且至少目沒有哪位基層法院法官有這個膽量;即使有這個膽量,我想北京或上海高院的院長也不會接受,甚至私下裏會認為這是對他或她的“侮辱”或“衊視”。而為什麼波斯納會接受這樣一個任命呢? 盡管這一點已足以支持目法律界和法學界正在進行著的對我國司法體製的某些思考,但《波斯納文叢10:反托拉斯法(第2版)》中關注的是為什麼會任命一位法官,特彆是波斯納這位法官,來調解此案。從這一點切入可能會提齣一些更重要的法學理論與實踐的問題,也可以間接迴答上麵提齣的這個司法體製問題。 |
作者介紹 |
波斯納(1939年-),先後以名畢業於耶魯大學文學係(1959)和哈佛法學院(1962)。曾任聯邦高法院大法官助手、政府律師、斯坦福大學法學院副教授、芝加哥大學法學院教授和講座教授。1981年齣任聯邦第七巡迴區上訴法院法官至今(1993-2000任首席法官),同時擔任芝加哥大學法學院高級律師。 “他是著述豐的聯邦法官,。任職上訴法院、仍屬高産的法學傢之列,同樣。如果以引證率測度影響力,那麼當仁不讓,波斯納是在世的有影響的法學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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