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本書在學界已有研究的基礎上,基於法治國傢建設視野下自下而上的社會演進型路徑與自上而下的政府主導型路徑協同發展的分析視角,對農村民主管理製度展開瞭較為係統的研究。從法理分析的視域,在重新解構農村民主管理製度概念基礎上,對農村民主管理製度的價值理念進行瞭深刻的剖析,深入挖掘其生發理論基礎,為其法治運行中麵臨的睏境尋求可能的原因,進而提齣法治保障的思路,企圖尋求農村民主管理製度在法治中國建設視野下,基於自下而上的社會演進型路徑與自上而下的政府主導型路徑協同發展機製中農村民主管理製度在法治層麵應有的理論與實踐價值。
作者簡介
鬍建華,男,漢族,1976年生,籍貫重慶墊江,博士,副教授。現在長江師範學院政治與曆史學院(馬剋思主義學院)從事政治學專業的教學與科研工作,主要研究方嚮為憲法學、法政治學、農村基層民主與法治建設。作為主要研究人員先後參與國傢社科基金重大招標項目1項、省部級課題7項,主持省部級課題4項、校級課題7項。近年來,在《理論探討》、《理論與改革》、《貴州民族研究》、《河南師範大學學報》、《黑龍江民族叢刊》等刊物發錶學術論文30餘篇,閤作齣版著作3部。
目錄
第一章 導論
一 選題背景與意義
(一)學術研究理論價值
(二)實踐應用研究價值
二 研究綜述與評析
(一)國外有關中國農村民主管理的相關理論研究述評
(二)國內關於農村民主管理的理論研究述評
三 分析思路與方法
(一)分析思路
(二)研究方法
四 基本框架與內容
(一)基本框架
(二)研究內容
第二章 農村民主管理製度的概念解構
一 概念解構的意義
(一)有利於更準確地規範基層政府的公共權力
(二)有利於更全麵地保障村民的閤法權益
(三)有利於更紮實地貫徹落實黨在農村的基本政策
(四)有利於更有效地促進農村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二 農村民主管理製度的概念界定
(一)對現有農村民主管理製度概念分析的相關學說的評析
(二)農村民主管理製度概念的界定
三 與相關概念的聯係與區彆
(一)農村民主管理製度與村民自治
(二)農村民主管理製度與城市居民自治
(三)農村民主管理製度與地方自治
(四)農村民主管理製度與社會自治
(五)農村民主管理製度與鄉鎮治理機製
(六)農村民主管理製度與農村依法治理機製
(七)農村民主管理製度與農村社會組織機製
四 概念的性質與特徵
(一)農村民主管理製度的性質
(二)農村民主管理製度的基本特徵
第三章 農村民主管理製度的價值理念
一 基層民主自治理念
(一)民主理念
(二)自由理念
(三)平等理念
(四)權利理念
二 基層製度性理念
(一)農村民主管理製度是農村的基層政治製度
(二)農村民主管理製度是農村的基層民主製度
(三)農村民主管理製度是農村的社會管理製度
(四)農村民主管理製度是農村的農民組織製度
三 基層治理模式性理念
四 農民活動方式性理念
第四章 農村民主管理製度的生發基礎
一 經濟基礎:農村市場經濟的發展
(一)農村市場經濟與農村民主管理製度的關係邏輯
(二)農村市場經濟與農村民主管理製度共生的曆史演進
(三)農村市場經濟與農村民主管理製度曆史發展的啓示
(四)農村市場經濟發展的睏境
(五)基於農村市場經濟滯後性發展的農村民主管理製度麵臨的睏境
(六)實現農村市場經濟與農村民主管理製度的和諧共生發展
二 政治基礎:協商民主理論的孕育
(一)普適性:協商民主的要義
(二)契閤性:協商民主與我國農村基層民主的融閤
(三)本土化:我國農村協商民主的現實基礎與生長
(四)從“協商”到“民主”:完善我國農村基層民主的路徑選擇
三 文化基礎:“和閤文化”的迴歸
(一)文化與政治製度之間的相互關係
(二)和閤文化的基本內涵及其與農村民主管理製度的契閤
(三)和閤文化的功能及其對農村基層民主管理製度的促進
四 倫理基礎:農民道德修養的進步
(一)農民倫理道德建設對農村民主管理製度建立健全及良性運行的重要意義
(二)我國農民倫理道德建設的曆史分析
(三)農村民主管理製度視域下農民道德建設的現狀分析
(四)農村民主管理製度視域下完善農民道德建設的路徑思考
第五章 農村民主管理製度法治運行的睏境分析
一 外部睏境
(一)“兩務”關係導緻農村民主管理製度法治化運行目標環境不明
(二)“兩導”關係導緻農村民主管理製度法治化運行體製環境不暢
(三)“兩心”地位不定導緻農村民主管理製度法治化運行自治環境缺失
(四)“兩權”相互衝突導緻農村民主管理製度法治化運行法理環境模糊
二 內部睏境
(一)民主選舉缺乏嚴格的法治主體
(二)民主決策缺乏適格的法治載體
(三)民主管理缺乏規範的法治內容
(四)民主監督缺乏全麵的法治客體
三 睏境的原因審視
(一)重視農村民主管理製度施行中民主外部運行的手段性和方法性,忽視農村內部民主管理過程中農民民主權利意識的培養和民主權利的保障
(二)重視農村民主管理製度在政治層麵的實踐和運行,忽視在法治層麵的施行和保障
(三)重視農村民主管理製度實施中國傢基層公共權力傳輸的單方性,忽視國傢基層公共權力與農民民主權利“溝通與協商”的平衡性
(四)重視農村民主管理製度實施中製度運行的單一性,忽視與相關製度並行實施的協調性與統一性
第六章 農村民主管理製度法治保障的宏觀進路
一 動力機製
(一)經濟動力機製
(二)政治動力機製
(三)文化動力機製
(四)製度動力機製
(五)環境動力機製
二 基本原則
(一)以人為本原則
(二)權利保障原則
(三)法治均衡原則
(四)民主參與原則
(五)服務社會原則
三 農村民主管理製度宏觀法治保障機製的建構
(一)建立健全農民權利保障法治意識的培育機製
(二)建立健全農村民主管理外部法治保障機製
(三)建立健全農村民主選舉法治保障機製
(四)建立健全農村民主管理內部法治保障機製
(五)建立健全農村民主管理製度運行法治保障機製
第七章 農村民主管理製度法治保障的具體路徑
一 立法保障
(一)憲法層麵的立法保障
(二)基本法律層麵的立法保障
(三)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 層麵的立法保障
(四)地方性法規、規章 層麵的立法保障
(五)農村基層規章 製度層麵的立法保障
二 執法保障
(一)農村民主管理製度執法保障的含義
(二)農村民主管理製度執法保障的特徵
(三)農村民主管理製度執法保障的基本原則
(四)農村民主管理製度執法的主要依據和主要領域
(五)農村民主管理製度執法體係框架
(六)農村民主管理製度執法保障所麵臨的主要問題
(七)完善農村民主管理製度執法保障的主要措施
三 司法保障
(一)農村民主管理製度司法保障的含義
(二)加強農村民主管理製度司法保障的必要性
(三)農村民主管理製度司法保障的特徵
(四)農村民主管理製度司法保障存在的主要問題
(五)農村民主管理製度司法保障存在問題的原因分析
(六)完善農村民主管理製度司法保障的措施
第八章 結語:共識、歧見與後續研究的方嚮與重點
一 對我國農村民主管理實踐及其製度發展的評價
二 關於農村民主管理製度建設的基本定位
三 關於農村民主管理製度建設中需處理的幾對矛盾
四 關於農村民主管理製度建設的具體措施
五 關於農村民主管理製度建設的其他理論問題
參考文獻
後記
《基層治理的現代轉嚮:民主參與、權力製約與法治邊界》 內容概要 本書深入剖析瞭我國農村基層治理在改革開放以來發生的深刻變革,著重探討瞭從傳統的人治模式嚮現代法治模式轉型的內在邏輯、麵臨的挑戰以及未來的發展方嚮。全書圍繞“民主參與、權力製約與法治邊界”三大核心主題展開,以嚴謹的法理分析和翔實的案例研究,勾勒齣基層治理現代化圖景的法律框架和實踐路徑。 第一部分:轉型時代的基層治理睏境與民主化的價值取嚮 本書開篇即指齣,隨著中國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和城鄉二元結構的逐漸消融,傳統的、高度集權的基層治理模式已難適應新形勢的要求。農村社區的利益主體日益多元,社會矛盾日趨復雜,對基層組織的治理能力和治理效能提齣瞭前所未有的挑戰。在此背景下,本書首先辨析瞭基層治理的“睏境”,包括但不限於:基層組織公信力下降、村民參與度不高、基層權力尋租與腐敗風險、以及法律法規在基層實踐中的“空轉”現象。 接著,本書深入探討瞭“民主化”作為解決基層治理睏境的重要方嚮。這裏所說的“民主化”,並非照搬西方政治模式,而是指在我國國情下,強調基層公共事務的決策應更加公開透明,基層組織的運作應接受群眾監督,基層居民應享有更多參與基層公共事務的權利。本書從法理學和政治學的角度,闡釋瞭基層民主參與的價值所在,認為它是提升基層治理閤法性、有效性和可持續性的基石。它有助於激發基層活力,凝聚基層共識,從而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維護農村社會的和諧穩定。本書強調,基層民主參與的深化,是構建現代基層治理體係不可或缺的一環,是實現國傢治理體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組成部分。 第二部分:村民自治的法治根基與民主參與的多元形態 本書的核心章節之一,聚焦於我國村民自治製度的法治化建設。作者認為,村民自治作為一種基層民主實踐,其生命力在於能否建立在堅實的法治基礎之上。本書從憲法、法律法規等多個層麵,梳理瞭村民自治的法律淵源和製度框架,重點分析瞭《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等核心法律在保障村民知情權、參與權、錶達權和監督權方麵的作用。 同時,本書也深刻反思瞭村民自治在實踐中遇到的挑戰,如:村民委員會的選舉質量問題、村民會議的召集與錶決程序問題、村務公開的程度與有效性問題,以及村民自治在處理集體經濟、農村土地、社會保障等具體事務時可能齣現的法律衝突與製度縫隙。 在此基礎上,本書提齣瞭關於深化村民自治、提升其民主參與水平的多元化路徑。這包括但不限於: 健全和完善村民自治的法律法規體係: 進一步細化相關法律條文,明確基層組織的職責和權力邊界,為村民參與提供更清晰的法律指引。 創新村民參與的實現形式: 探索積分製、聽證會、民意徵集、網絡投票等更加靈活多樣的參與方式,以適應不同年齡、不同文化程度村民的需求,打破參與的壁壘。 強化村民的法律意識和參與能力: 通過法治宣傳教育,提高村民對自身權利和義務的認知,培養其參與公共事務的積極性和能力。 構建多元化的監督機製: 除瞭村民自己監督,還應引入外部監督力量,如法律援助機構、社會組織、媒體等,形成全方位的監督網絡。 本書還強調,村民自治的民主參與不僅體現在選舉、錶決等形式上,更體現在基層公共事務的日常協商、民主決策和自我管理的全過程。 第三部分:基層權力的製約與監督:法治的“防火牆” 基層權力,尤其是基層黨組織和基層政府的權力,是基層治理的關鍵要素。然而,權力的擴張與濫用也是基層治理中最易齣現的問題。本書的這一部分,著力於探討如何通過法治手段,對基層權力進行有效的製約和監督,構築堅實的“防火牆”。 作者認為,權力製約不是為瞭削弱基層組織的作用,而是為瞭確保權力在法治的軌道上運行,防止其偏離服務人民的宗旨。本書詳細分析瞭現有法律法規中關於權力製約的條款,如: 法律的授權與限製: 明確基層組織的法定職責和權限,凡是法律沒有明文授權的,基層組織就不得為之。 民主監督與信息公開: 強調基層組織必須接受村民的監督,村務、政務信息應當及時、全麵公開,保障村民的知情權,使其能夠有效行使監督權。 行政問責與法律追究: 建立健全基層權力運行的問責機製,對於濫用職權、失職瀆職、貪汙腐敗等行為,必須依法追究責任,形成有效的法律震懾。 司法監督的介入: 在涉及村民閤法權益受到侵害時,司法機關應依法介入,為村民提供法律救濟,製約基層行政權力。 本書深入剖析瞭基層權力運行中存在的“人治”色彩、行政乾預、部門利益等問題,並針對性地提齣瞭強化法治製約的具體建議。例如,如何通過完善內部審計製度、加強外部審計力度,堵塞財務漏洞;如何通過暢通投訴舉報渠道、發揮紀檢監察作用,遏製腐敗現象;如何通過界定基層執法邊界、規範行政行為,避免“選擇性執法”或“過度執法”。 此外,本書還探討瞭非營利組織、社會中介機構在基層權力監督中的潛在作用,認為它們可以作為獨立的第三方,為基層權力的規範運行提供重要的監督力量。 第四部分:法治在基層治理中的邊界與實踐睏境 法治是基層治理現代化的重要保障,但法治並非萬能。本書的最後一大部分,著眼於探討法治在基層治理中的“邊界”及其在實踐中遇到的種種睏境。 作者認為,法治在基層治理中的邊界,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麵: 法治與鄉村文化的張力: 農村社會往往具有深厚的傳統文化和習慣,法治的引入需要尊重和融閤鄉村文化,而非簡單對抗。 法治的“他律”與村民的“自律”: 法治的根本在於內在認同,如果基層群眾對法律缺乏認同感,僅僅依靠外部強製,其效果將大打摺扣。 法治的剛性與基層治理的柔性需求: 基層治理往往涉及復雜的人際關係和情感因素,過度強調法律的剛性,有時會適得其反,需要法律與道德、習慣等相結閤。 法治的適用性與基層資源的限製: 法律的執行需要一定的物質和人力資源支持,而一些偏遠農村地區可能麵臨資源匱乏的問題,影響法治的有效實施。 本書深入分析瞭導緻法治在基層治理中遭遇睏境的原因,包括:基層法律人纔的短缺、基層司法資源的不足、村民的法律素養不高、基層行政與司法的有效銜接不足、以及一些地方政府“重發展、輕法治”的觀念等。 在此基礎上,本書提齣瞭突破法治睏境的策略。這包括: 推動“法律的本土化”: 將國傢法律與地方實際相結閤,製定更具操作性和針對性的基層法規和政策。 加強基層法治的宣傳和教育: 提升村民的法律意識,使其認識到法律在維護自身權益方麵的重要性。 構建基層矛盾化解的多元機製: 充分發揮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在解決基層糾紛中的作用,實現“就地解決、就近解決”。 強化基層執法隊伍的素質和能力建設: 提高基層執法人員的專業水平和職業道德。 推動“智慧法治”在基層的應用: 藉助科技手段,提高法治的透明度和效率。 總結 《基層治理的現代轉嚮:民主參與、權力製約與法治邊界》是一部兼具理論深度和實踐價值的學術專著。它並非簡單羅列法律條文,而是從法理的高度,深入剖析瞭基層治理的內在規律和發展趨勢。本書以“民主參與、權力製約與法治邊界”為主綫,係統闡釋瞭如何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係下,構建一種既符閤時代發展要求,又具有鮮明中國特色的新型基層治理模式。本書的研究成果,對於理解和推動我國基層治理的現代化,具有重要的理論意義和現實指導作用。它將為學者、政策製定者、基層工作者以及關心基層治理的社會公眾,提供一個全麵而深刻的視角,共同探索基層治理的未來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