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調再高,苟能律已,慎勿律人,高亦無害。低調再低,不逾底綫,若能持守,低又何妨。”
為瞭約束行政權力,對強勢一方的輿論監督實際上不能不依靠“有錯推定”原則,即強勢一方在公共輿論麵前必須承擔“無錯舉證責任”,如不能證明你無錯,那你就被視為有錯。換言之,強勢者在輿論麵前充當“被告”時不能要求弱勢批評者承擔有錯舉證責任。
産權改革本身隻是一個設置交易權利(即“産權”本身)的過程。它所能解決的問題是確立所設置的交易權利的閤法性與公信力,在此基礎上纔談得上“降低交易費用”的問題。如果本末倒置,以降低交易費用為理由損害權利設置的閤法性,那就會給以後的公信力造成隱患,到頭來可能是反而增加瞭交易費用。
##盡管正如羅爾斯不等於羅斯福,諾齊剋也不等於裏根、撒切爾,他從早年左派經曆中繼承的倫理自由主張更與保守主義相扞格,但諾齊剋的政治哲學的確為經濟上的自由競爭提供瞭有力的倫理論證,對福利國傢則構成瞭有力的挑戰。 但是,正如社會民主主義與自由主義之轉嚮國傢乾預都以民主國傢為前提一樣,諾齊剋首先也是政治自由、憲政民主的擁護者。在這個前提尚未具備以前,既不會有羅爾斯,更不會有布迪厄,當然也就談不上他們三者的爭論。幾年前筆者強調中國需要“諾齊剋正義”,有朋友說你為什麼忽視影響更大的羅爾斯?我說羅爾斯不會比馬剋思更左吧,我還常常稱引馬剋思呢。如果你麵臨的一種狀態使諾齊剋與馬剋思都可能站到一起(另一方麵,希特勒與斯大林也可能站到一起),那羅爾斯與諾齊剋、羅爾斯與布迪厄、乃至布迪厄與諾齊剋的差異還有那麼重要嗎?
評分##高調再高,苟能律已,慎勿律人,高亦無害。低調再低,不逾底綫,若能持守,低又何妨
評分##高調再高,苟能律已,慎勿律人,高亦無害。低調再低,不逾底綫,若能持守,低又何妨
評分##自由是用來實踐的
評分##高調再高,苟能律已,慎勿律人,高亦無害。低調再低,不逾底綫,若能持守,低又何妨
評分##尤贊最後一篇
評分##高調再高,苟能律已,慎勿律人,高亦無害。低調再低,不逾底綫,若能持守,低又何妨
評分##圖書館。
評分##這本書除瞭全書末尾《實踐自由》確實關乎政治哲學外,大部分的文章都屬於時評性質的,為公民的權利鼓與呼。應當說,秦暉當年在自由主義的哲學基礎方麵還是下瞭不少功夫的,文中有兩篇紀念諾奇剋與羅爾斯的文章,在當年絕對算得上是稀有的思考,書末的《實踐自由》也還是有很多可貴屬於秦暉自己的開創性思考。不過那個年代,中國的自由主義思想剛剛冒頭不就,政治哲學的研究水平還非常低下,許多自由主義思想傢的著作都還沒有被翻譯成中文,研究的人更是少之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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