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漂亮朋友”——凤凰男的飞黄腾达史
作者:
莫泊桑(1850—1893)法国作家。文学成就以短篇小说Z为突出,被称为“短篇小说之王”。擅长从平凡琐屑的事物中截取富有典型意义的片断,以小见大地概括出生活的真实。他的短篇小说侧重摹写人情世态,构思布局别具匠心,细节描写、人物语言和故事结尾均有独到之处。代表作《羊脂球》《一家人》《我的叔叔于勒》《米隆老爹》《两个朋友》《项链》,长篇小说:《一生》《漂亮朋友》《温泉》《皮埃尔和若望》《如死一般强》和《我们的心》。
译者:
张冠尧(1933—2002),北京大学法语系一级教授。1952年考入北京大学,1956年毕业后留校任教。主要译著有《狄德罗美学论文选》(合译),巴尔扎克的《高老头》《欧也妮·葛朗台》,司汤达的《红与黑》,《梅里美中短篇小说集》,莫泊桑的《漂亮朋友》等。
短篇小说之王。
——法郎士
乔治·杜洛华递给管账女人一枚五法郎的硬币,接过找回来的钱,走出了饭馆。
他自知长得漂亮,又有前士官的翩翩风度,便故意挺直腰板,以军人的熟练姿势卷了卷胡子,用他那美男子的目光,像撒网一样,迅速地环顾了一下在座的客人。
女客们都抬起头看着他。其中有三个年轻女工,一位年近半百、不修边幅的音乐女教师,身上的衣裙总是歪歪扭扭,帽子上也总积满尘土;还有两位和丈夫在一起的中产阶级妇女。她们都是这家廉价小饭馆的常客。
来到人行道,杜洛华停下脚步,暗自思量该干什么。那天是六月二十八日。他口袋里只剩下三个法郎零四十生丁。但这些钱得用到月底。就是说,只够吃两顿晚饭,没有午饭,或者两顿午饭,没有晚饭。两种做法,随他选择。他想,一顿午饭只需二十二个苏,而一顿晚饭却要三十个苏。如果只吃午饭,便可以节约一法郎二十生丁。换句话说,还可以吃两顿简简单单的香肠夹面包,外加在大街上喝两杯啤酒。而喝啤酒对他来说,是晚上最大的开销,也是最大的乐趣。想到这里,他迈步向洛雷特圣母院大街走去。
他拿出当年做轻骑兵时的架势,挺起胸膛,两腿微微分开,仿佛刚从马上下来似的,在挤满人群的街道上大踏步前进,粗暴地碰撞别人的肩膀,把挡路的行人推开。头上那顶已经相当残旧的礼帽歪戴着,鞋后跟在路面上敲得橐橐作响,俨然是一个平民打扮的漂亮的退伍军人。他神气十足,挑衅似的傲视着面前的一切:行人,屋宇,甚至整个城市。
他身上那套衣服只值六十法郎,虽然俗了点,但说真的,穿在他身上也颇有些气派。他身材高大,体格匀称,一头金栗色而稍带红棕的头发,两撇往上翘起的胡须仿佛紧贴在唇上,一双浅蓝色的眼睛,中间是小小的瞳孔。头发天生鬈曲,从头顶分缝儿。这种模样和打扮,十足像通俗小说里的坏蛋。
这是夏天的一个夜晚,一丝风也没有,巴黎像个蒸笼,人人汗流浃背,热得透不过气来。花岗石砌的阴沟口泛出阵阵恶臭。设在地下室里的厨房也从低矮的小窗口向大街喷出一股股泔水和残羹剩饭的馊味。
看门人穿着短袖汗衫,跨坐在藤椅上,在门洞里抽烟斗。行人都把帽子摘下来,拿在手里,有气无力地走着。
杜洛华走到大街上又踌躇起来,不知道该干什么。他真想到香榭丽舍大街和布洛涅森林的林荫道上去,那里树木葱茏,可以呼吸一下清凉的空气。但他心里同时也燃烧着一团欲火,总想有个意想不到的艳遇。
什么样的艳遇呢?连他自己也不清楚。三个月来,他日日夜夜都在盼望。有几次,凭着他漂亮的脸蛋和风流的举止,东偷西摸,倒也弄到过个把女人,但他总希望获得更多、更使人陶醉的爱情。
他口袋虽空,但血液沸腾。遇到在街上徘徊的女人就欲火如焚。她们在街角低声问他:“到我家来吗?漂亮小伙子。”他不敢跟她们走,因为没有钱,再说,他还等着另一种东西,另一种不那么庸俗的吻。
可是,他又喜欢妓女溷集的地方,她们常去的舞厅和咖啡馆,她们经常出没的街道。他爱和她们接触、谈话、亲昵地用“你”来互相称呼,爱闻她们身上浓烈的香水味,爱接近她们,因为她们到底是女人,能给人以爱情的女人。他不像那些良家子弟天生就看不起妓女。
他拐了个弯,跟随被热浪冲击着的人流,向玛德莱娜教堂走去。路旁宽敞的咖啡馆里坐满了人,桌子和椅子一直摆到人行道。咖啡馆前面灯火辉煌,映照着如云的顾客。他们围坐在小圆桌或小方桌前,桌上的玻璃杯里盛着红、黄、绿、棕等各种颜色的饮料。大肚瓶里闪动着圆柱形的、透明的大冰块,冰镇着晶莹的凉水。
杜洛华放慢了脚步,感到喉咙发干,想喝点什么。
夏夜这种因天热而引起的口渴使他实在难熬。想到清凉饮料喝进嘴里时的舒服感,不禁悠然神往。但如果今晚他喝两杯啤酒,那第二天的晚饭就吹了,而月底挨饿的滋味他是领略过的。
他心想:“我一定要熬到十点,然后到‘美洲人咖啡馆’喝一杯。唉,真他妈的渴!”他眼睛盯着那些坐在桌子旁喝酒的客人,那些能够开怀畅饮的客人,慢慢地走着,装出一副骄傲而快活的样子,经过一个又一个咖啡馆。他只消对喝酒的人看上一眼,便可以根据他们的面貌和衣着,估计出他身上大概带着多少钱。他看着看着,心里突然对这些坐在那里悠闲自得的人产生一股无名的怒火。如果搜他们的口袋,一定能找到黄澄澄的金币,白花花的银币和铜板。每人平均至少有两个路易。咖啡馆里大约有一百人。两个路易乘一百就是四千法郎!想到这里,他一面潇洒地摇晃着身体,一面喃喃地低声咒骂:“一群蠢猪!”如果能在街角的暗处抓住其中一个,天啊,他一定能够像在大规模演习的日子里对待农民的鸡鸭那样,毫不犹豫地扭断他的脖颈。
于是,他又回忆起在非洲当兵的那两年,想起在南方小据点里绑架阿拉伯人,索取赎金的情形。想起有一次偷偷跑出去抢劫,杀死了乌莱德·阿拉纳部落的三个男人,而他和伙伴们却抢到了二十只母鸡,两头绵羊,一些金子,另外还获得了足够乐上六个月的笑料。想到这里,杜洛华唇上掠过了一丝残忍而快活的微笑。
这次暴行的凶手始终没有找到,实际上也根本没怎么找过,因为阿拉伯人似乎已经被公认是士兵们天然的猎物。
但在巴黎,就是另一回事了,不能挎着战刀,持着手枪,肆无忌惮地从容行劫而不受法律的制裁。此时此刻,他感到自己内心还保留着征服地无法无天的士官的全部本能。当然,他非常留恋在沙漠里度过的那两年时光。真遗憾没留在那里!事情就是这样,他本希望回来会更好一些。可现在!……唉,是呀!现在可倒好!
他用舌头舔了舔上颚,发出一声低微的响声,觉得上颚又干又涩。
精疲力竭的人群懒洋洋地在他身旁流过。他暗想:“这群畜生!这些混账东西的背心口袋里肯定都有钱。”他不断用肩膀碰撞周围的行人,嘴里吹着快乐的小调。被他碰撞的几位绅士回过头来不满地嘟囔,几位妇女则骂了一声:“简直是头野兽!”
他走过滑稽剧院,在“美洲人咖啡馆”前面停了下来,心中思忖是否现在就喝那杯啤酒,因为他渴得实在难受。他站在马路上,委决不下,抬头看了看剧院那几个发亮的大钟。刚九点一刻。他很了解自己,只要满满一杯啤酒端到面前,他马上会一口气喝完。喝完又怎么办?十一点以前这段时间怎样打发?
他走了过去,心想:“我一直走到玛德莱娜教堂,然后慢慢踱回来。”
到了歌剧院广场拐角的地方,一个胖胖的年轻人和他擦肩而过。这个人的面孔隐约像在什么地方见过。
……
这本书的语言风格,初读时会觉得有些晦涩,甚至带着一种古典的、疏离的美感。它不像现代流行的白话文那样直白易懂,而是充满了隐喻、双关和精致的句式结构。我最初需要放慢速度,甚至需要查阅一些生僻的词汇和典故,但这绝对是值得的。一旦适应了这种“节奏”,你会发现文字本身就像在跳一支慢三步的舞,每一个停顿、每一个转折都充满了音乐感。作者对于意象的运用简直是鬼斧神工,比如反复出现的“雾气”、“旧照片”、“破碎的镜子”等等,这些意象并非简单的装饰,而是贯穿始终的象征符号,它们以不同的面貌出现在不同的章节,暗示着人物关系的疏离、记忆的不可靠,以及某种宿命论的底色。我尝试着去分析那些对话,发现很多关键信息并非直接说出,而是隐藏在语气的细微变化和未尽之言中,这极大地提升了阅读的智力挑战性。对于喜欢钻研文本肌理的读者来说,这本书简直是一个宝藏,每一次重读都会发现新的层次,就像在剥开一个又一个精美的洋葱皮。
评分这部书,初拿到手,那种沉甸甸的质感就让人心生欢喜。装帧设计走的是一种典雅的路线,米黄色的纸张散发着淡淡的书卷气,即便是随手翻阅,也能感受到设计者对阅读体验的尊重。我特别欣赏它在细节上的处理,比如字体选择的考究,既保证了阅读的舒适度,又透着一股老派的韵味。 故事的开篇,场景的铺陈极其细腻,仿佛能闻到空气中弥漫着的某种特定的气味,感受到那种特定的光线。作者的笔触非常老练,他没有急于抛出核心冲突,而是耐心地描摹人物的日常,那些看似琐碎的对话和动作,却像是一层层剥开洋葱,让你逐渐探入人物内心的幽微之处。尤其是对环境的描写,简直是一绝,那座城市的气候、街巷的格局,都成了故事本身的一部分,带着一种独特的、挥之不去的魔力。读到中期,情节开始加速,但即便是在高潮部分,作者的叙事节奏也保持着一种泰然自若的姿态,绝不草率。这种掌控力,让读者在跟随人物经历波折时,依然能保持一种抽离的、审视的视角,思考隐藏在表象之下的社会结构和人性挣扎。我花了很长时间才从那种沉浸感中抽离出来,合上书本后,那种余韵久久不散,仿佛自己也成了那个故事里的旁观者,见证了一段无可挽回的命运。
评分这本书的优点,在于它成功地构建了一个极具“在场感”的世界。这不是那种宏大叙事下被过度简化的背景,而是充满烟火气和生活细节的真实存在。作者对特定时代背景下的人情世故、社会潜规则的捕捉,达到了令人惊叹的精准度。例如,对当时社交礼仪的细致描摹,对阶层之间微妙的权力游戏的刻画,都显示出作者深厚的社会观察功底。阅读过程中,我常常有种错觉,仿佛自己不是在看一个虚构的故事,而是在翻阅一本被小心保管的私人日记,里面记录着那些早已逝去的、带着特定时代烙印的生活片段。这种真实感,使得人物的悲剧性更具穿透力。它没有故作高深地去阐述哲理,而是通过对具体人、具体事的描绘,让哲理自然而然地渗透出来。它成功地做到了“寓深刻于寻常”,让读者在不知不觉中,被拉入到一个可以感同身受的境地,去思考那些关于成长、背叛与救赎的永恒命题。这绝对是一部值得收藏和反复品读的佳作。
评分我是在一个连绵阴雨的周末,蜷缩在沙发里,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书。老实说,它带给我的情感体验是复杂且多维的,绝非简单的“开心”或“悲伤”可以概括。这本书探讨的核心议题,是关于“身份的构建与崩塌”——一个人如何被外界的期待所塑形,又如何在现实的重压下,看着自己精心维护的“面具”一点点瓦解。作者没有给我们提供一个清晰的道德标尺,而是让我们置身于那个环境中,去感受人物在道德灰色地带挣扎时的那种窒息感。书中有一段关于“沉默”的描写,寥寥数语,却精准地捕捉了人际关系中,那些因为不愿或不能言说而累积成的巨大鸿沟,那种“近在咫尺,远在天涯”的孤独感,让我不寒而栗。读到结局时,我感到一种巨大的释然与悲悯交织的情绪,它没有提供一个皆大欢喜的收尾,而是留下了一个开放式的、需要读者自己去填补空白的尾声。这并非敷衍,而是对现实复杂性的诚实交代,让人在合上书后,仍需消化良久。
评分说实话,我对这种篇幅适中的小说一直抱有很高的期待,因为太长容易拖沓,太短则意犹未尽。这本书恰好找到了一个绝妙的平衡点。它的叙事结构非常精妙,采用了多线叙事,但不同于一些作品中线索交织后变得混乱不堪,这里的每一个支线都像是精心打磨的宝石,虽然独立存在,却又互相映照,共同构筑了一个宏大的主题。我尤其欣赏作者对“时间”处理的手法。他时不时地运用闪回和预叙,像是在给读者展示一幅挂毯的不同纹理,让你在阅读当下事件的同时,也能洞悉其历史的渊源和未来的走向。这要求读者必须保持高度的专注力,任何一个疏忽都可能让你错过一个关键的暗示。在人物刻画上,没有绝对的好人或坏人,每个人都有其不可告人的动机和无可奈何的软肋。我常常在阅读时停下来,对着某个角色的选择进行反思,设想自己处于那样的境地会如何抉择。这种“代入感”并非来自于廉价的情感共鸣,而是源于作者对人类普遍弱点和复杂性的深刻洞察。这本书与其说是在讲述一个故事,不如说是在进行一场深入的心理学实验,让人读完后,对“选择”二字有了更沉重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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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莫泊桑的杰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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