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推荐
适读人群 :大众读者 丈夫出轨、家庭暴力、流产致死,完全是一个女人悲剧婚姻的曲线。由此牵扯出一场两性地位的法律论战,可谓是关于责任与背叛的“世纪审判”。从各方代表对此事件的反应,可以一窥中国法律的“儒家化”进程,以及汉唐期间女性法律地位状况。
内容简介
北魏兰陵长公主在婚姻中遭遇丈夫出轨和家庭暴力,导致流产致死。这起“殴主伤胎案”在传统中国法律史上极具代表性,案情不仅涉及王公贵胄,也涉及平民百姓,内容牵涉性犯罪、婚姻暴力、连坐容隐等法律问题。为了形成判决,参与的法官们各自引经据典,说明自己的主张。从他们的共识和歧异之处,读者可以一窥中国法律“儒家化”进程,汉唐期间女性法律地位状况。本书通过分析一起法律案件,阐释了婚姻和家庭伦理是如何被纳入法律规范中的,儒家伦理法制化的过程是如何进行的,以及皇权是如何chao越法律影响判决结果的。
作者简介
李贞德,美国西雅图华盛顿大学历史学博士,现任“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研究员。曾兼任台湾大学、台湾清华大学历史研究所教授,主要研究汉唐之间妇女生活以及与之相关的法制史和医疗史问题。
目录
自序
楔子
悲剧发生了
不伦之恋——通奸的罪与罚
家丑不外扬——婚姻暴力与妇女地位
生为夫家人,死为夫家鬼——法律中女性的夫家认同
牝鸡司晨?女人当家!
余论
参考书目
图片出处
精彩书摘
《文明小史 公主之死:你所不知道的中国法律史》:
例如,在东汉末年对逃兵妻子严刑峻罚的规定下,就有一位官员借由分析婚礼程序,来拯救一名妇女的性命。当时一位姓白的女士,才嫁到夫家没几天,根本还没能和丈夫见面,却因为丈夫逃避兵役,而遭连坐逮捕。朝廷起初判她弃市,地方官卢毓看不过去,为她求情。卢毓提出两项礼法上的原则,来质疑朝廷的判决。第一,他指出,古典礼经规定,一个女人嫁到夫家之后,必须在五天之内“庙见”,也就是拜见夫家的祖庙,才算完成婚礼,成为夫家的媳妇。如果她在这五天之内去世,她的遗体必须运回娘家安葬,也就是说她还不算是夫家的人。第二,法律的精神向来主张重惩主犯而轻罚从犯,并且宁愿释放可疑之人,也不应错杀无辜。
显然,卢毓引用第一项原则,是在说明白女士的身份,还不能算是夫家的人;而他引用第二项原则,则是强调逃亡的新郎才是主犯,白女士是受到牵连,企图为她寻求较轻的处罚。卢毓认为女性是透过与丈夫见面行房,才有恩情可言,又要经过“庙见”仪式,才算成为媳妇。白女士活着没见过丈夫,倘若死了,也进不了夫家的祖庙。假使女性在这么悲痛的情况下都要处以弃市,那么真正的夫妻之间要连坐处罚到什么程度才算足够呢?他接着建议,如果白家真的已经接受聘礼,将女儿送到了夫家,朝廷可以将白女士处以徒刑,至于死刑,就太严重了。
在另外一个刘宋时代的案件中,一位官员则是以“三从之义”的原则,为一名妇女开罪。这名妇女已经守寡,却因亡夫的侄儿抢劫,害她和小孩遭到牵连逮捕。刘宋法律规定,抢劫犯的“期亲”需连坐充军。寡妇和亡夫的侄儿既然属于期亲关系,看来似乎活罪难逃。她的儿子,虽然和抢劫的堂兄弟只有大功九月的丧服义务,却因母子关系,也将被发配军中服役。尚书官员何承天得知此事,表示异议,提出两点质疑。
何承天的质疑如下。首先,法律规定抢劫犯的亲属连坐,并不包括大功之亲,因此他的堂兄弟应该不必受到牵连。其次,《仪礼》之类的古典礼经早就明白规定,女人有“三从之义”:在家从父,出嫁从夫,而夫死从子。倘若在抢劫之时,叔父尚在人间,那么期亲连坐,妻子随丈夫服刑,还说得过去。如今,抢案是发生在叔父去世之后,叔母“夫死从子”,既然抢劫犯的堂兄弟不必连坐,他们的母亲当然也不用受罚。何承天批评原先的主审官之所以会搞不清楚状况,正是因为没能分辨男女之别的缘故。
不论是透过婚礼程序的分析,或是借由夫妇伦常的讨论,从上面的案例中都可以知道,传统礼制认为:女性一旦结婚,就应改变家族认同。而针对连坐与容隐相关条文的辩论和修正,也让我们清楚看到,魏晋南北朝的法律正朝着儒家化的方向迈进:强调已婚妇女的夫家认同。《文明小史 公主之死:你所不知道的中国法律史》的重要人物,北魏尚书三公郎中崔纂,正是以这些前朝的案例为基础,在为张、陈两位兄长辩护的同时,也界定了刘辉殴主伤胎案的属性。正因为已婚妇女的家族认同已经从娘家转到夫家,她既不为娘家的人连坐,娘家的人也不该因她而受罚。同样道理,公主婚嫁产育,腹中怀的,不是皇室的成员,而是刘辉的骨肉。因此,张智寿和陈庆和既不必为出嫁的妹妹受难,刘辉所犯的也不是大逆之罪。
话虽如此,北魏朝廷却没有接受崔纂的论调。相反地,最后的判决明白地彰显了统治阶层内部关系紧绷的双方:一方是由游牧民族女性统治者所代表的皇权,另一方则是大多具有儒家教育背景的汉人或汉化官僚。
……
前言/序言
“你不是学者吗?为什么一直不出书?”每当我为修改论文而焦头烂额,或因文思泉涌而眉飞色舞,或正突发奇想而强迫家人听我大放厥词的时候,母亲就会如此问。终于,在辜负学者名分多年之后,我要出版第一本书了。
这本小书,写的是公元六世纪时一位鲜卑公主的故事:她的爱、恨与婚姻。她因妒忌而施暴,又因驸马外遇而受暴;结婚十年好不容易怀孕,却在丈夫的践踏下流产、伤逝。有人怪她自作自受,有人为她打抱不平,有人以三从四德的伦理定位她的角色,有人以姊妹情谊的心思为她伸张正义。他们都诉诸法律,但影响法律的因素太多,不是人人都掌握得了。一千五百年前的事了,为什么兰陵长公主的死,宛如历历在目?
十年前在西雅图第一次讲述这个悲剧时,Rachel以她所熟知的女性主义理论对我当头棒喝,十年后当我整理心绪努力铺陈这类人生故事时,她却抱着温情主义的胸怀侧耳倾听。学术生涯中若少了这些姊妹,将会多么乏味啊!说到这儿,就不能不感谢台大妇女研究室的伙伴们!这些年来正式或非正式的分享和论辩,帮助我将身为女人所观察和感受到的种种,一次又一次地以学术的角度分析并且呈现出来。林维红老师、张珏老师、汉仪、嘉苓,还有许多在那“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的研究中心进进出出的师友,谢谢你们!
学术生涯过久了,大概会变得像呼吸一样自然吧?不仅是穿着谈吐,有时连走路也会有一种“学风”?最重要的,是整个思维模式、写作习惯都“学院化”了。那么,从事研究的人,应该如何参与历史知识的推广和普及呢?感谢杜老师的倡议,使我得以厕身这一套文明丛书的出版计划。杜老师对传统家族的研究,为我开了一扇窗,直接影响这本书的架构,是不能不纪念的。然而,人生变数何其多!在诸事纷扰的日子里,若不是富士的敦促、建民的鼓励,这本小书恐怕无法如期完成。整日奔忙于史语所这样的学术殿堂中,论学共事的同仁竟也成了分担苦难的挚友,谁能预料得到呢?谁还要求更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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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便宜入,和别人一起买的,可以慢慢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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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书的封面很有意思,一套一起买的,装帧很漂亮,内容暂时没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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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看过电子版,买本来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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裸脊,小开本,看起来很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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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收藏的一套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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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系列的里比较好看的一本,4分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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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不错的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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