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法學(第三版)

民事訴訟法學(第三版) pdf epub mobi txt 電子書 下載 2025

董少謀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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齣版社: 法律齣版社
ISBN:9787519711580
版次:3
商品編碼:12167823
包裝:平裝
開本:16開
齣版時間:2017-08-01
用紙:膠版紙
頁數:600
字數:760000

具體描述

內容簡介

《民事訴訟法學(第三版)》以西北政法大學校級優秀課程“民事訴訟法學教學大綱”為依據,在內容上,吸收瞭近年來民事訴訟法學理論研究的成果,並對民事訴訟實踐經驗和民事司法改革的成果進行瞭梳理和總結。 全書用二十二章的篇幅係統地闡述瞭民事訴訟法學的相關理論,全書簡要而全麵。本書不但適用法學本科生係統學習民事訴訟法,也適用於法學研究生、法學研究者做進一步研習之用。

作者簡介

董少謀,教授、碩士生導師、西北政法大學民事司法改革研究所所長、民商法學院民事訴訟法教研室主任。主要社會兼職有:中國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中國行為法學會執行行為研究會常務理事、中國仲裁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中國仲裁法學研究會仲裁規則研究中心主任、陝西省法學會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會長、陝西省法學會仲裁法學研究會副會長、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專傢谘詢委員會委員、兼職律師、國內多傢仲裁機構仲裁員。主編或著有《民事訴訟法學》、《中國民事訴訟法學》、《民事強製執行法》、《港澳颱民事訴訟法論要》、《民事強製執行法論綱》等,曾先後在《中國法學》、《中國訴訟法判解》、《中國律師》、《東吳法學》、《西部法學》、《法學雜誌》等刊物上發錶民事訴訟法專業論文五十餘篇。主要研究方嚮為民事司法改革、民事訴訟基本理論、民事強製執行法。
趙旭東,教授、法學博士、碩士生導師、西北政法大學民商事糾紛解決機製研究所所長、民商法學院民事訴訟法教研室副主任、黨支部書記、民事訴訟法學碩士研究生導師組組長。主要社會兼職有:中國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陝西省法學會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副會長、陝西省法學會仲裁法學研究會副會長、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法學專傢特邀谘詢員、西安仲裁委員會仲裁員、陝西法智律師事務所兼職律師。著有《糾紛與糾紛解決原論》、《如何打破僵局》,主編或參編《民事訴訟法學》、《中國民事訴訟法學》、《港澳颱民事訴訟法論要》等多部教材,在《法學傢》、《法律科學》、《法學雜誌》等刊物上發錶論文三十餘篇,主要研究方嚮為民事訴訟基本理論與製度、民商事糾紛解決機製。
易萍,副教授、碩士、碩士生導師、西北政法大學民事司法改革研究所副所長,主要社會兼職有:中國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理事、陝西省法學會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曾在《法律科學》、《法商研究》等刊物上發錶論文二十餘篇;主編或參編《民事訴訟法學》、《中國民事訴訟法學》、《仲裁法》等多部教材。主要研究方嚮為民事訴訟法學、仲裁法。
李政,教授、法學博士、碩士生導師、西北政法大學民商法學院民事訴訟法教研室副主任、西北政法大學民商事糾紛解決機製研究所副所長。主要社會兼職有:中國民事訴訟法研究會理事、陝西省法學會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陝西省法學會仲裁法研究會常務理事、西安仲裁委仲裁員。主編或參編《民事訴訟法學》、《仲裁法學》、《民事證據法學》等多部教材。在《比較法研究》、《法律科學》、《法學雜誌》等刊物上發錶論文近三十篇。主要研究方嚮為民事訴訟法學、仲裁法學、法律職業倫理。
李軍,教授、碩士、碩士生導師、西北政法大學民事司法改革研究所副所長、西北政法大學教師發展中心主任。主要社會兼職有:中國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理事、陝西省法學會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陝西省第十屆人大代錶、內務委員會委員、常務委員會委員,陝西省女法律工作者協會副秘書長。主編或參編《民事訴訟法學》、《中國民事訴訟法學》、《中國司法製度》等多部教材,發錶二十餘篇學術論文。主要研究方嚮為民事訴訟法學、中國司法製度。
韓紅俊,教授、法學博士、碩士生導師、西北政法大學民事司法改革研究所執行副所長。主要社會兼職有:中國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理事,陝西省法學會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秘書長、陝西省法學會仲裁法研究會常務理事。著有《民事訴訟程序理念和證據規則》,主編或參編《民事訴訟法學》、《中國民事訴訟法學》、《中國司法製度》、《仲裁法學》等多部教材,在《法律科學》等刊物上發錶論文三十餘篇。主要研究方嚮為民事訴訟法學、中國司法製度、仲裁法。
徐鞦菊,副教授、碩士生導師、西北政法大學民事司法改革研究所研究員,主要社會兼職有:中國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理事,陝西省法學會訴訟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主編或參編《民事訴訟法學》、《中國民事訴訟法學》、《仲裁法學》等多部教材,撰寫學術論文二十餘篇。主要研究方嚮為民事訴訟法、訴訟證據製度。
張西安,副教授、博士研究生、碩士生導師、西北政法大學公司糾紛法律對策研究所副所長。主要社會兼職有:陝西省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副會長、陝西省監察廳特邀監察員等。參編《利益衝突的解決機製》、《中國民事訴訟法》、《中國仲裁法學》等多部教材和專著,翻譯《俄羅斯民事訴訟法》,發錶論文三十餘篇,主要研究方嚮為民事訴訟法學、公司糾紛法律對策。
李紅,副教授、碩士生導師、西北政法大學民事司法改革研究所研究員。主要社會兼職有:中國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理事、陝西省法學會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著有《公證製度與實務理論研究》,編寫《公證法學》等多部教材,撰寫學術論文二十餘篇。主要研究方嚮為民事訴訟法學、公證法。
薛少峰,副教授、西北政法大學民事司法改革研究所研究員。主要社會兼職有:陝西省法學會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主編或參編《民事訴訟法學》、《中國民事訴訟法學》、《中國司法製度》、《仲裁法學》等多部教材,主要研究方嚮為民事訴訟法學、中國司法製度。
百曉鋒,副教授、法學博士、西北政法大學民事司法改革研究所副所長、民商事糾紛解決機製研究所副所長、中國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理事,在《清華法學》、《清華法治論衡》、《人民法院報》等刊物上發錶論文十篇,參編多部教材和專著。主要研究方嚮為民事訴訟法學、公證法。
謝鵬遠,副教授、法學博士、西北政法大學民事司法改革研究所副所長、中國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理事,發錶論文十篇,參編多部教材和專著。主要研究方嚮為民事訴訟法學、民事強製執行法。
劉海洋,講師,法學博士,主持“民事訴訟證據保全與摸索證明的協作關係”項目,參與中國法學會課題“民事訴訟中第三人利益保護體係構建研究”,在《學術界》、《湖南社會科學》、《河北法學》等刊物發錶論文十餘篇。主要研究方嚮為民事訴訟法學、證據法學、司法製度。

目錄

第一編總論
第一章民事糾紛及多元解決途徑
第一節民事糾紛
第二節民事糾紛的解決途徑
第二章民事訴訟目的和價值論
第一節民事訴訟目的論
第二節程序價值論
第三章訴訟請求論
第一節訴權論
第二節訴訟標的論
第三節既判力論
第四節訴訟請求:訴的核心要素
第四章民事訴訟法的基本原則
第一節基本原則概述
第二節訴訟當事人平等原則
第三節辯論原則
第四節誠實信用原則
第五節處分原則
第六節檢察監督原則
第五章民事審判的基本製度
第一節閤議製度
第二節陪審製度
第三節迴避製度
第四節公開審判製度
第五節兩審終審製度
第六節審判委員會製度
第六章管轄
第一節管轄概述
第二節級彆管轄
第三節地域管轄
第四節職權管轄
第五節管轄權異議
第七章期間、送達
第一節期間
第二節送達
第八章保全和先予執行
第一節保全製度
第二節先予執行
第九章對妨害民事訴訟的強製措施
第一節強製措施概述
第二節妨害民事訴訟行為的構成和種類
第三節強製措施的種類和適用
第十章訴訟當事人
第一節當事人概述
第二節當事人能力與訴訟能力
第三節當事人的訴訟權利與義務
第四節當事人適格
第五節訴訟承擔人
第六節當事人的基本結構
第七節共同訴訟人
第八節訴訟代錶人
第九節訴訟中的第三人
第十一章訴訟代理人
第一節訴訟代理人概述
第二節法定訴訟代理人
第三節委托訴訟代理人
第十二章民事訴訟證明
第一節證據的概念及特徵
第二節證據的種類與分類
第三節證據規則
第四節訴訟證明的基本問題
第五節證明對象
第六節證明責任
第七節證明標準
第八節證明過程
第十三章法院調解
第一節法院調解概述
第二節法院調解的原則
第三節法院調解的程序
第四節法院調解的效力
第十四章民事裁判
第一節民事判決
第二節民事裁定
第三節民事決定
第二編通常訴訟程序
第十五章民事之訴
第一節訴的概念與特徵
第二節訴的要素
第三節訴的種類
第四節訴的閤並與分離
第五節反訴
第十六章普通程序
第一節普通程序的概念與特徵
第二節起訴與受理
第三節審理前的準備
第四節開庭審理
第五節特殊情況的處理
第六節民事公益訴訟
第十七章簡易程序
第一節簡易程序的概念和適用範圍
第二節簡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的確定和轉換
第三節簡易程序的適用
第四節簡易程序中的小額訴訟
第十八章第二審程序
第一節第二審程序概述
第二節上訴的提起和受理
第三節上訴案件的審理
第四節上訴案件的裁判
第三編非常救濟程序
第十九章再審程序
第一節再審程序概述
第二節再審的啓動
第三節再審案件的審理和裁判
第二十章案外第三人撤銷訴訟程序
第一節案外第三人的救濟製度
第二節案外第三人撤銷訴訟的要件
第三節案外第三人撤銷訴訟的適用程序
第四編非 訟 程 序
第二十一章特彆程序
第一節特彆程序的特徵和適用範圍
第二節選民資格案件
第三節宣告公民失蹤案件
第四節宣告公民死亡案件
第五節認定公民無行為能力或者限製行為能力的案件
第六節認定財産無主案件
第七節許可執行調解協議案件
第八節許可執行擔保物程序
第二十二章督促程序
第一節督促程序概述
第二節支付令的申請和審查
第三節對支付令的異議
第四節督促程序的終結
第二十三章公示催告程序
第一節公示催告程序概述
第二節公示催告申請的提起和受理
第三節公示催告案件的審理
第二十四章執行程序總論
第一節民事強製執行概述
第二節執行依據
第三節執行當事人
第四節執行標的
第五節執行管轄
第六節執行的實施
第七節執行競閤與參與分配
第八節執行救濟
第二十五章執行程序分論
第一節金錢請求權的執行
第二節物的交付請求權的執行
第三節對行為請求權的執行
第五編涉外民事訴訟程序
第二十六章涉外民事訴訟程序總論
第一節涉外民事訴訟概述
第二節涉外民事訴訟的一般原則
第二十七章涉外民事訴訟程序分論
第一節涉外民事訴訟的管轄
第二節涉外民事訴訟的送達和期間
第三節涉外仲裁
第四節司法協助

前言/序言

前言
——如何學習民事訴訟法
我國颱灣著名民法學者王澤鑒在其《法律思維與民法實例》“自序”中指齣,“法學乃實用之學,旨在處理實際問題”。民事訴訟法是一門專業性、實踐性很強的學科,在整個法學體係中占有舉足輕重的地位。有不少學者認為,民事訴訟法與民事實體法如同車之兩輪,缺一不可,共同構成民事法學。我國颱灣著名民事訴訟法學者邱聯恭教授在《口述民事訴訟法講義》中提齣,學習民事訴訟法學的基本學養與心態:一是要從民事訴訟法的功能看憲法上的訴訟權、自由權、財産權、平等權、生存權等權利如何實現;二是要留意實體法上的權利如何透過民事訴訟法來加以實現;三是要瞭解民事訴訟製度的目的是什麼;四是要留意民事訴訟法上各種各樣的基本要求;五是通過民事訴訟理論去影響民事審判。
理解和掌握民事訴訟法是每個法科學生係統掌握法學基礎知識必不可少的。民事訴訟法具有知識體係性強、條理清晰的特點,因此,應從四個方麵掌握其整個學科知識體係:
一、現行民事訴訟法的體係結構
就程序而言,可分兩大部分:審判程序和執行程序。
(一)審判程序
審判程序是確認民事權利義務關係的程序。審判程序依其所解決的民事案件的性質又分為兩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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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普通程序,是整個民事審判程序中最完整的一種程序,《民事訴訟法》對從當事人起訴到法院作齣判決的全過程都作瞭詳細的規定,集中展示瞭基本訴訟程序的全貌。因此,它在整個民事審判程序中起著通則的作用。也就是說,其他程序設有特彆規定的,也要適用普通程序。基於此,領會、掌握普通程序是打開民事審判程序的鑰匙。
(2)簡易程序,是專為解決簡單的民事糾紛而設置的一種節約訴訟成本的程序。這些糾紛往往是訴訟標的額比較小,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係明確,當事人間的爭議較小。
(3)上訴程序,也稱第二審程序。上訴程序的設置,一方麵可以督促一審法官認真履行職責,另一方麵也賦予瞭當事人更加充分地保護自己的閤法權益的機會。我國民事訴訟法確立的上訴程序,不是一審的簡單重復,而是一審程序的繼續和發展。
(4)再審程序(也稱審判監督程序),是對確有錯誤的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依法重新審理的一種“事後救濟”程序。一般而言,一國法治水平越高,司法越公正,司法權威性越高,所需要設置的司法救濟程序的層次就越少。再審程序是與我國的法治狀況相適應的,就目前而言,它是不可缺少的。
另外,在訴訟中常附隨有各種程序,如申請指定管轄、申請迴避、申請證據保全等,均是由訴訟程序所滋生的各種附隨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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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現行民事訴訟法中沒有使用“非訟程序”一語,僅有“特彆程序”一章。而“特彆程序”又不能包容訴訟程序之外的其他民事程序。因而,就有必要從理論上對特彆程序及其他訴訟程序之外的民事程序進行歸納,不至於産生邏輯上的混亂。而“非訟程序”一語是最確切的概括。(1)特彆程序。其一,選民資格案件:該類案件從性質上講,既不屬於製裁破壞選舉的刑事訴訟,也不屬於行政訴訟的範圍,更不屬於“民事”。之所以交給民事訴訟法,是立法政策選擇的結果。其二,宣告失蹤、宣告死亡案件:《民法通則》上有“宣告失蹤和宣告死亡”,實體法有瞭這個規定,程序法就要加以保障和付諸實踐。其三,認定公民無民事行為能力案件。其四,認定公民限製民事行為能力案件。其五,司法確認案件。其六,實現擔保物權案件。(2)督促程序。(3)公示催告程序。值得指齣的是,我國現行《民事訴訟法》中在特彆程序(第十五章)與督促程序(第十七章)及公示催告程序(第十八章)之間,夾雜著規定瞭一個審判監督程序(第十六章),從形式上講,似乎立法者有意認為審判監督程序也屬於非訟程序。但是,從對非訟程序的分析來看,審判監督程序在性質上根本不屬於非訟程序的範疇,而應是訴訟程序這個標題下的內容和組成部分。
(二)執行程序
執行程序是實現民事權利義務關係的程序。從世界範圍來看,民事執行程序在立法上有三種體例:(1)將執行程序列在《民事訴訟法》中作為獨立的一編,如德國、法國。(2)將民事執行程序作為獨立的法典來立法,或稱《民事執行法》,或稱《強製執行法》,如奧地利、比利時、我國的中華民國時期和現在的颱灣地區。日本1979年修訂民事訴訟法時,也將原來作為第六編的執行編從民事訴訟法中分齣來,與拍賣法閤並,單獨製定瞭《民事執行法》,共有198條。(3)將執行程序編入破産法中,如瑞士、土耳其。或將執行程序分彆編列於不同的法典中,如美國將執行程序的有關規定分彆列入公司重整、破産及衡平法中,意大利將執行程序編列於民法和民事訴訟法中。一般來說,從立法技術和實際效果看,前兩種立法體例較為科學,為較多國傢所采用。
我國在民事執行程序的立法上曆來將其作為民事訴訟法中的一編。試行民事訴訟法如此,現行民事訴訟法也如此。這與德、法等典型大陸法係國傢的做法一緻。
二、以訴訟請求為軸綫重新構建民事訴訟理論體係
據考察,“綜觀世界各國(地區)的民事訴訟立法情況,訴訟請求、訴訟目標、訴訟旨意、訴的聲明都是在起訴的構成條件中使用的;而訴訟標的(訴的標的)通常是作為一個理論上的概念在民事訴訟中使用的”。程春華:《論民事訴訟中訴訟標的與訴訟請求之關係》,載《法律適用》2013年第9期。我國訴訟標的和訴訟請求概念在理論和立法上含糊,使實務部門無所適從。
《民事訴訟法解釋》第247條規定,當事人就已經提起訴訟的事項在訴訟過程中或者裁判生效後再次起訴,同時符閤下列條件的,構成重復起訴:(1)後訴與前訴的當事人相同;(2)後訴與前訴的訴訟標的相同;(3)後訴與前訴的訴訟請求相同,或者後訴的訴訟請求實質上否定前訴裁判結果。該條款首次規定識彆和判斷重復訴訟的標準。在判斷重復訴訟上必須同時符閤上述三個要件,纔能構成重復訴訟,缺少當事人、訴訟標的或訴訟請求的任何一個要件,都不能構成重復訴訟。但在識彆重復訴訟上,應采遞進式方法,即首先判斷後訴與前訴的當事人是否相同,如後訴與前訴的當事人不相同,則不屬重復訴訟,如後訴與前訴的當事人相同,此時則要考量後訴與前訴的訴訟標的是否相同;如後訴與前訴的訴訟標的不相同,則不屬重復訴訟,如後訴與前訴的訴訟標的相同,也不能一概而論屬於重復訴訟,而要再結閤當事人的具體訴訟請求慎重考量分析;即使針對的是同一訴訟標的,當事人後訴與前訴的兩次起訴之具體訴訟請求相互不能涵蓋,也不屬於重復訴訟,即判斷後訴與前訴的訴訟請求是否相同,或者後訴的訴訟請求是否實質上要否定前訴裁判結果。也就是說,當滿足第一個要件後再考量第二個要件,當滿足第二個要件後再考量第三個要件。第三個訴訟請求要件,是最終的要件,也是最後的底綫。基於此,我們認為,民事訴訟應以訴訟請求為軸綫。
對於一審的審理範圍,民事訴訟法沒有直接規定。盡管訴狀的要素中有“訴訟請求”,但由於在訴的要素中,通說認為包括訴訟標的而非訴訟請求,故一審的審理範圍並不十分明確和確定。《民事訴訟法解釋》第225條規定,根據案件具體情況,庭前會議可以包括下列內容:(1)明確原告的訴訟請求和被告的答辯意見;(2)審查處理當事人增加、變更訴訟請求的申請和提齣的反訴,以及第三人提齣的與本案有關的訴訟請求……。《民事訴訟法解釋》第226條規定,人民法院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訴訟請求、答辯意見以及證據交換的情況,歸納爭議焦點,並就歸納的爭議焦點徵求當事人的意見。《民事訴訟法解釋》第232條規定,在案件受理後,法庭辯論結束前,原告增加訴訟請求,被告提齣反訴,第三人提齣與本案有關的訴訟請求,可以閤並審理的,人民法院應當閤並審理。故,一審的審理範圍也是訴訟請求。因對於二審的審理範圍,《民事訴訟法》第168條規定,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對上訴請求的有關事實和適用法律進行審查。《民事訴訟法解釋》第323條,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圍繞當事人的上訴請求進行審理。當事人沒有提齣請求的,不予審理,但一審判決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或者損害國傢利益、社會公共利益、他人閤法權益的除外。由此可見,二審原則上限製在一審訴訟請求和審理範圍內。
對於再審的審理範圍,《民事訴訟法》沒有專門規定。《民事訴訟法解釋》第405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再審案件應當圍繞再審請求進行。當事人的再審請求超齣原審訴訟請求的,不予審理;符閤另案訴訟條件的,告知當事人可以另行起訴。
三、依托民事實體法,但又要脫離民事實體法
1�庇Ω媒艚粑�繞民事實體法。脫離民事實體法研究民事訴訟法是沒有齣路的。民事訴訟法學的獨立價值並非指能夠脫離民事實體法而進行研究,民事訴訟法作為保障實現民事權利的法律,應與規定民事實體權利的民法緊密結閤。離開民事實體法而研究民事訴訟法,將導緻民事訴訟理論無法對民事訴訟活動起到指導作用,對許多訴訟現象無法作齣與民事實體法相一緻的解釋。民事訴訟是實體法與程序法共同作用的“場”。隻有把民事實體法知識掌握好,纔可能對民事訴訟法的製度和程序規定很好地把握和運用。從民事訴訟法及相關的司法解釋來看,其所涉及的主要的法律部門有:民法、閤同法、物權法、婚姻法、收養法、繼承法、知識産權法、擔保法等。例如,舉證責任倒置的規定要結閤《民法通則》對特彆侵權行為的規定條款、侵權行為的規則來學習、掌握和運用。比如,在原告起訴主張侵權損害賠償的案件中,就要去看《民法通則》第106條規定的要件(違法行為、損害事實、因果關係、主觀過錯四要件)是否具備。當法官下判決時,須先看民法規定的責任構成要件是什麼,也就是說,法官要依據民事實體法規定下判。而作齣判決的過程(包括證據調查、法庭辯論),實際上就是要查明侵權損害賠償的四要件事實存在與否,這就是審理。
2�鄙笈諧縧虻牡ヒ恍雜朧堤宸ü嬤貧韻蟮畝嘌�性。民法有總則、債、物權、親屬、繼承等,這些規製的對象相互之間並不完全發生關聯性,有些是獨立規定的(如《閤同法》、《物權法》、《侵權責任法》、《繼承法》、《婚姻法》等)。因此學習民事實體法可以一部分一部分地學習,即用積纍的辦法去獲得知識。但是,民事訴訟法規製的對象是單一的審判程序(執行程序如上所述,應從民事訴訟法中獨立齣來),不能隻學習一部分規定,要作整體的瞭解。如一個案件首先是誰與誰發生糾紛(即誰是當事人)、在哪個法院訴訟(即管轄法院)、什麼糾紛(涉及訴訟標的)、有什麼證據(即證據製度)等等,所有這些在一個案件中都必須涉及,如果隻瞭解管轄規定,沒有辦法處理一個案件,這是學習民事訴訟法與民事實體法非常不同的地方。
3�泵袷濾咚洗�理的對象事實是動態的和不明確的,而民事實體法研究的對象事實是靜態的和明確的。比如,侵權損害賠償案件,民事實體法研究的對象事實是有無損害賠償義務、有無過錯,如具備四要件則必須賠償等。而民事訴訟處理的對象事實是誰是確定的當事人、究竟發生在什麼地方、有無損害事實、有無過錯等,都是動態和不明確的,須要通過審理去查明。訴訟的過程從某種意義上講,是發現真實的過程,即通過審理將“不明確”的事實明確固定下來,至於適用民事實體法則是一個很簡單的問題。
四、理論與立法及司法解釋相結閤
1�痹諮�習研究民事訴訟法時,要對民事訴訟基本理論進行宏觀的分析。民事訴訟的基本理論,是兩大法係國傢和地區迄今為止揭示、掌握民事訴訟活動內在規律的認識結晶與係統總結,它是我們藉以科學指導民事訴訟立法、理性評判民事訴訟實踐的基礎。因此,就民事訴訟理論的學習研究而言,其意義也就在於全麵掌握最新、通說、司法所采的基本理論。同時,要適時摒棄過時學說,特彆是由於民事訴訟理論相對難懂,而且在許多問題上眾說紛紜,尚無定論,更要區分主流和非主流學說。
2�倍躍嚀逯貧冉�行建構。要熟悉《民事訴訟法》條文,將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訴訟法解釋》、《證據規定》等司法解釋融入《民事訴訟法》的條文中進行學習。《民事訴訟法》是基本法,而司法解釋是根據司法實踐的需要,由最高人民法院對民事訴訟法中未規定的內容或者規定過於籠統、不易操作的內容進行的細化,因此,必須確立一種觀念,即立足於民事訴訟法,結閤司法解釋中的相關規定,而不能將民事訴訟法及司法解釋看作各自獨立的法律文件。這樣,不僅可以集中而係統地掌握關於某一具體訴訟程序製度的全部法律規定,不會使關於該具體程序製度的相關規定被肢解,而且還可以在綜閤掌握及分析法律規定的情況下,理解該具體程序製度的內涵,以便於在理解的前提下融會貫通掌握民事訴訟法中的重要製度。
3�奔憂渴導�,注重理論聯係實際。由於民事訴訟法是一門專業性、實踐性很強的學科,因此,我們在啃書本的時候,應該注意一下司法實踐活動。例如,到法院去進行民事審判的旁聽,瞭解司法實踐中的具體審判程序,不但能夠提升我們的學習興趣,同時也能加強我們對書本知識的掌握。再如,我們可以在課餘時進行一些組織模擬法庭的活動,通過模擬法庭的審判,也能夠加強我們對審判程序的掌握。
刑法總則研究(第四版) 作者: 李明德 齣版社: 法律齣版社 齣版時間: 2023年10月 定價: 128.00 元 --- 內容簡介: 《刑法總則研究(第四版)》是刑法學界具有深遠影響的經典著作之一,由國內刑法學泰鬥李明德教授曆經數年潛心修訂、集大成之作。本書立足於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時代背景,全麵而深入地考察瞭現代刑法總則的理論基礎、基本原則、核心製度及其在司法實踐中的最新發展與前沿爭論。 本版相較於前三版,進行瞭全麵、係統且極具前瞻性的修訂與增補。修訂工作緊密圍繞近年來中國刑法學界和實務界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特彆是吸收瞭最新的立法動態、司法解釋的重大調整以及刑法理論的前沿思潮。全書共分十六章,脈絡清晰,論證嚴密,旨在為讀者構建一個堅實、係統的刑法總則知識體係,並引導其深入思考刑法的價值取嚮與未來走嚮。 第一部分:刑法基礎理論的重構與深化(緒論與基本原則) 本書開篇即對刑法的基本概念、曆史沿革及其在國傢法體係中的地位進行瞭細緻梳理。重點在於對刑法的機能理論進行現代性闡釋,尤其是在迴應社會治理現代化需求背景下,如何平衡刑法的謙抑性與有效性。 一、 刑法基本原則的現代詮釋: 本版對刑法基本原則的論述進行瞭深刻拓展。例如,在罪責刑相適應原則的探討中,不僅重申瞭古典的比例性要求,更結閤瞭當代刑罰學對“實質公平”的追求,細緻分析瞭不同犯罪類型、不同犯罪人主體狀況下,如何實現刑罰裁量上的個體化與規範化的統一。對於刑法的謙抑性原則,新增專章論述瞭其在應對非刑事實體法領域(如行政處罰、民事責任)的邊界界定,強調瞭“刑法保留原則”在數字時代麵臨的新挑戰與新對策。 二、 犯罪構成理論的深化: 犯罪構成理論是刑法總則的核心。本書對犯罪構成要件要素的分析采用瞭更為精細化的結構主義視角。 行為與不作為: 詳細辨析瞭“保證人義務”的理論來源與實踐認定標準,特彆是針對網絡空間中新型的“信息控製義務”與“風險防止義務”進行瞭深入的理論構建。 因果關係: 在傳統條件說、等價因果說的基礎上,重點引入並批判性吸收瞭“相當因果說”在具體案例中的應用局限性,提齣瞭一套更具操作性的“規範風險控製”視角的因果判斷模型。 主觀方麵(故意與過失): 對“認識錯誤”和“希望錯誤”的區分進行瞭更具穿透力的分析。特彆關注瞭過於自信的過失與間接故意之間的灰色地帶,結閤最高法院近年的相關判例,提供瞭清晰的司法指引。 第二部分:責任製度與主體理論的革新(可責性與主體) 本部分是本書體係構建的難點與亮點所在,全麵迴應瞭現代刑法對主體責任的精細化要求。 三、 違法性與責任的界限: 對違法性的探討,側重於對“正當防衛”的限縮與擴張。針對當前實踐中較為突齣的“防衛過當”認定睏境,本書結閤修法趨勢,詳細分析瞭“不法侵害緊迫性”與“防衛限度”的衡量標準,並引入瞭“自助行為”的閤理邊界研究。 四、 責任理論的當代轉型: 本版將責任論的探討提升到前所未有的深度。 責任能力: 詳細分析瞭精神障礙者刑事責任認定的最新司法標準,探討瞭“限製責任能力”的價值基礎。同時,新增瞭對“受害人特定因素”對責任能力影響的探討,突破瞭傳統認知模型。 禁止期待可能性: 針對“期待可能性”這一阻卻責任事由,本書不僅闡述瞭其理論地位,更深入分析瞭在特定社會壓力、組織脅迫等情境下,如何科學界定“不可期待”的邊界,避免對弱勢群體責任的過度苛責。 第三部分:未完成行為、共同犯罪與刑罰體係(特殊問題與延伸) 本書的後半部分聚焦於刑法總則中的重要體係結構,特彆是對於復雜犯罪形態和刑罰適用的基礎性問題。 五、 未完成形態的精微區分: 對犯罪預備、未遂的區分,本書著重於從“著手”時間點的判斷標準進行技術性細化,特彆是對間接故意犯罪中“著手”認定的難點進行瞭梳理。對於犯罪中止,強調瞭其在鼓勵犯罪人自我糾正中的積極價值,並細化瞭“自動中止”與“情節減輕事由下的中止”之間的界限。 六、 共同犯罪理論的係統整閤: 本書對共同犯罪的體係進行瞭重構,摒棄瞭單純的“教唆犯”或“幫助犯”的機械歸類,轉而采用基於“犯罪意思聯絡”與“實行行為支配”的現代共同犯罪理論。特彆關注瞭犯罪集團的認定標準,結閤反腐敗和黑社會犯罪的司法實踐,提齣瞭更具針對性的判斷指標。對於傳授犯罪方法罪,也融入瞭新的學術見解。 七、 刑罰的目的與適用: 在刑罰總則部分,本書不僅重申瞭“預防”與“報應”的平衡,更深入研究瞭量刑製度改革對總則條款的牽動作用。重點探討瞭數罪並罰和纍犯製度在新的刑罰執行體係下麵臨的挑戰,並對“宣告緩刑”的製度基礎進行瞭深刻的反思。 總結與推薦 《刑法總則研究(第四版)》不僅是一部嚴謹的學術專著,更是一本緊密結閤司法實踐的工具書。其理論深度、體係完整性與前瞻性,使其成為: 1. 法學院學生深入理解刑法學脈絡的必備教材。 2. 青年法官、檢察官及律師解決疑難復雜案件,提升法律思維的權威參考。 3. 刑法學研究人員把握學科前沿,進行創新性研究的重要基石。 本書以紮實的法理基礎為支撐,以敏銳的時代洞察力為引領,展現瞭當代中國刑法學研究的最高水準。閱讀本書,即是與當代刑法學最前沿的思考同步。

用戶評價

評分

這本書讓我對民事訴訟法的理解,從“點”擴展到瞭“麵”,並且還能看到“綫”。一開始,我隻是想瞭解一些基礎的法律知識,比如怎麼打官司。但隨著閱讀的深入,我發現這本書不僅僅是羅列瞭各種法律條文和程序,更是構建瞭一個完整的民事訴訟法律體係。它不僅講解瞭不同法律條文之間的內在邏輯關係,還分析瞭民事訴訟法與其他法律部門(如民法、證據法)的聯係和區彆。通過對體係的梳理,我能更深刻地理解為什麼會有這些規定,以及這些規定在整個法律體係中扮演的角色。書中還會涉及到一些程序法和實體法的交叉點,比如在講到訴訟時效時,它會明確指齣這屬於實體法範疇,但其起算和中斷卻與訴訟程序密切相關。這種全局性的視角,讓我的知識結構更加完整,也更容易在實際問題中找到解決的思路。這本書就像一張詳盡的地圖,幫助我在民事訴訟法的廣闊天地中,清晰地認識到各個地方的位置和聯係。

評分

這本書雖然書名是《民事訴訟法學(第三版)》,但讀起來卻不像一本枯燥的教科書。我最喜歡的部分是它在講解理論知識時,總是能穿插生動的案例分析。這些案例並非憑空捏造,而是從現實生活中精心挑選,有的來自最高人民法院的典型案例,有的則是法院在審判實踐中遇到的疑難雜癥。通過對這些案例的剖析,我能更直觀地理解抽象的法律條文是如何在實踐中發揮作用的,以及不同條文之間的內在聯係。例如,在講到管轄權異議時,書中不僅僅羅列瞭相關法條,還列舉瞭幾個因為管轄權問題引發的復雜訴訟,分析瞭法院是如何根據當事人的住所、閤同履行地、侵權行為地等多種因素來確定管轄權的。這種“以案說法”的方式,極大地降低瞭學習門檻,讓我這個非法律專業齣身的讀者也能津津有味地讀下去,並且能夠舉一反三,思考如何在實際生活中運用這些法律知識保護自己的權益。書中對證據規則的講解也同樣精彩,通過一個個真實或模擬的案例,讓我深刻體會到“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的重要性,以及在訴訟過程中如何收集、固定和運用證據。

評分

我買這本書主要是想瞭解一下在打官司的時候,流程是怎樣的,需要注意哪些細節。這本書在這方麵真的給瞭我很大的幫助。它按照民事訴訟的基本流程,從起訴、立案、送達、證據交換、開庭審理,到判決、執行,一步步地詳細講解。每個環節都寫得很清楚,比如起訴需要準備哪些材料,如何填寫起訴狀,被告在哪裏,法院會如何送達法律文書,以及在庭審過程中,雙方應該如何陳述事實、提交證據,法官又會如何問詢和主持庭審。我尤其覺得實用的是關於證據的部分,書中不僅講瞭哪些證據有效,還提示瞭在收集證據時可能遇到的睏難和如何剋服。例如,它提到有些證據需要公證或認證,有些證據需要通過法院來調查取證。這些細節對於普通人來說,是非常寶貴的經驗。讀完之後,我對整個民事訴訟的過程有瞭清晰的認識,不再是茫然無措,心裏也踏實瞭不少。

評分

不得不說,作為一本法律專業書籍,它在語言錶達上做到瞭“雅俗共賞”。雖然主題是嚴肅的法律學科,但作者的文筆非常流暢,避免瞭晦澀難懂的術語堆砌,而是用通俗易懂的語言進行闡述。即便是一些非常專業的概念,比如“訴訟時效”、“除斥期間”、“舉證責任分配”等,書中都會通過生動的類比或者圖示來輔助說明,讓讀者能夠快速理解其含義和適用。我平時閱讀的法律書籍,很多都讓我感覺像在啃一本天書,但這本書則完全不同,讀起來有種循序漸進、豁然開朗的感覺。更值得稱贊的是,它在講解法律條文時,總是會結閤最新的司法實踐和學理解釋,確保內容的前沿性和權威性。這對於我們這些想要跟上時代步伐,瞭解最新法律動態的讀者來說,意義重大。它讓學習民事訴訟法不再是一件枯燥乏味的任務,而是一次充滿樂趣的探索過程。

評分

這本《民事訴訟法學(第三版)》給我的整體感覺是,它在學術深度和實踐指導性之間找到瞭一個絕佳的平衡點。雖然我不是法律專業人士,但在閱讀過程中,我能感受到作者深厚的理論功底,對民事訴訟法體係的梳理非常清晰,邏輯嚴謹,論證充分。但更難得的是,它並沒有止步於理論層麵,而是緊密結閤瞭最新的司法解釋和相關立法精神,將這些前沿的理論成果以一種易於理解的方式呈現齣來。我尤其欣賞書中對一些爭議性問題所持的分析視角,它會列舉不同的觀點,並深入分析各自的閤理性和局限性,引導讀者進行批判性思考,而不是簡單地給齣結論。比如,在講到當事人行使訴訟權利的限製時,書中就詳細探討瞭濫用訴訟權利的行為及其法律後果,並引用瞭大量案例來佐證。這種深入淺齣的講解方式,讓我在理解法律條文的同時,也能對其背後的法理和政策考量有更深刻的認識。對於想要深入瞭解民事訴訟法,又希望理論與實踐相結閤的讀者來說,這本書無疑是極佳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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