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真告别》是出版史上的一个奇迹,上市仅6个月就销售600多万册,创下吉尼斯世界之zui;总销3000万册,获评“20世纪全球三大畅销小说”;荣获美国yamaxun评选「人生必读的 100 本书」。
安妮,一个独立的女孩,善良坚定,是爱情的虔信者。那个曝烈夏日闯入她生命的英国气质的男子身上,有她一生受困的真爱之谜。
詹妮弗,拥有睥睨一切的美貌,却无法摆脱家庭的阴影。从青春懵懂的欧洲到生活安稳的美国,再到她功成名就的法国,她渴望完美的家庭和婚姻,却一生流离。
尼丽,一个火焰一样的女孩,拥有璀璨的天赋和与娇小身形不相称的旺盛生命力。名利的焰火一次次绽放,她却坠入无尽循环的寂寞和空虚。
在纽约这个巨大繁荣的命运舞台上,三个初出茅庐、白纸一张的年轻女孩,在梦想与现实的碰撞中各自成长。她们惺惺相惜,经历幸福和误解,最终殊途同归。无所谓对错,所有人都为了自己的梦想和尊严在隐秘地拼搏。
原来我们用尽一生,只为和心中的纯真更晚一些告别。
本书曾被美国二十世纪福克斯搬上电影银幕,同年被美国著名作曲家约翰·威廉姆斯改编成爵士音乐剧,小说、电影、音乐剧,都大获成功。
“我无法相信这是虚构的故事,因为我确实见过这样的女孩,她们是如此性感、迷人和脆弱。”这就是本书风靡全球、多次出版、长盛不衰的原因。
杰奎琳·苏珊(Jacqueline Susann),一生富裕,荣宠一身,充满传奇色彩。
作为小说家,她是美国出版界的传奇人物。处女作《纯真告别》(Valley of the Dolls)于1966年出版,先后被翻译成30种语言,累计销售逾三千一百万册。她也是diyi位连续三部作品荣登《纽约时报》(New York Times)畅销书排行榜首位的作者。
作为流行传奇,她十八岁时只身闯荡纽约,获得“费城zui美小姐”的称号。演艺圈的生活给予苏珊源源不断的灵感,她以生动细腻的语言叙写了zui为精彩曲折的故事,每一个在跌宕动人的故事中追寻的人物身上似乎都有她灵魂深处的影子。
因此,我们邀您对号入座。痴迷投入也好,冷静观望也罢,且玩味这一场友情、爱情与梦想起落的人生大戏。
★ 《时代周刊》、《纽约客》、《纽约时报》、《人物》、《名利场》、美国国家公共电台、Bookpage一致推荐的「百年好书」!
★ 这是一本拿起来便无法放下的小说……充满魔力,精彩纷呈。杰奎琳·苏珊以她的惊人天赋和才华,璀璨的文字,迷人的故事,给世界一部伟大但并不完美,暴烈却依旧温柔的作品。----《华盛顿邮报》
★ 一部难以chaoyue的经典之作。她(作者)将一生放在故事里,倾尽所有的爱和热情。关于友谊和人生的隐秘和幸福,她已写尽,不会再有了。----《出版人周刊》
★我无法相信这是虚构的故事,因为我确实见过这样的女孩,她们是如此性感、迷人和脆弱。----海伦?格利?布朗(美国著名畅销书作家)
Anne 安 妮
—九四五年九月
她到的那天,气温高达华氏九十度。纽约像个大蒸笼——像一头愤怒的钢筋水泥怪兽,猝不及防地被一股反常的热浪袭倒了。但是她并不在乎这酷热,也不介意那个被称为时代广场的娱乐场里满是杂物。她只觉得纽约是世界上最令人激奋的城市。
职业介绍所里那个姑娘微笑着说:“啊,对你来说不成问题,尽管你没有工作经历。所有的好秘书都能找到报酬丰厚的清闲工作。不过,说句实话,亲爱的,如果我有你这副相貌,我就直接去找约翰·鲍厄斯或康诺弗了。”
“他们是谁?”安妮问。
“城里的顶级模特儿介绍所就是他们开的。我真想做一个模特儿啊,可惜我个子太矮,也不够骨感。而你正是他们想找的那种人啊。”
“我还是愿意在事务所里工作。”安妮说。
“好吧,但我觉得你真是太傻了。”她递给安妮几张纸,“给,这些都是很不错的线索,不过你还是先去找亨利·贝拉米吧。他是演艺界的一位大律师。他的秘书刚刚嫁给了约翰·沃尔什。”看到安妮毫无反应,那姑娘又说,“可别告诉我你从来没听说过约翰·沃尔什!他获得了三次奥斯卡奖,我刚从报纸上看到,他让息影的嘉宝再次出山,还准备执导她复出后的第一部电影呢。”
安妮用微笑向姑娘保证,她再也不会忘记约翰·沃尔什了。
“现在你熟悉一下情况和你将要遇到的人。”那个姑娘继续说,“贝拉米和贝娄——一家很有规模的事务所。他们跟各种各样的大客户打交道。还有迈娜,就是嫁给约翰·沃尔什的那个姑娘,她在长相方面根本不能跟你相比。你不费吹灰之力就能逮到一个活生生的。”
“一个活生生的什么?”
“男人……没准儿还能成为丈夫呢。”那个姑娘又看了看安妮的申请表,“对了,你说你是从哪儿来的?是美国国内吧?”
安妮笑了:“劳伦斯维尔。就在科德角半岛前端,从波士顿乘火车大约一小时就能到。如果我想找一个丈夫,我完全可以留在那里。在劳伦斯维尔,每个人都是一毕业就结婚的。我愿意先工作一段时间。”
“你居然舍得离开那样一个地方?在这儿每个人都忙着找丈夫。包括我!也许你可以写一封推荐信,把我送到那个劳伦斯维尔去呢。”
“你的意思是你只想找个人嫁掉?”安妮感到很好奇。
“不是随便找个人,是找一个能给我一件漂亮的海狸皮大衣、一个钟点女工,并且让我每天睡到中午才起床的人。而我认识的那些家伙,不仅想让我继续工作,还希望我一边手忙脚乱地烧饭弄菜,一边像穿着长睡衣的卡洛尔·兰迪斯那样妩媚多姿。”看到安妮大笑,那个姑娘又说,“好吧,你会明白的。等到你跟城里的几个多情男子打交道后,我打赌你会赶紧搭上最快的列车逃回劳伦斯维尔去。可别忘了半路停下来把我也捎上啊。”
她永远不会再回劳伦斯维尔!她不是简单地离开劳伦斯维尔——她是逃出来的,逃脱与劳伦斯维尔某个正派小伙子的婚姻,逃脱劳伦斯维尔的那种安分守己、循规蹈矩的生活。她母亲一辈子过的就是这种循规蹈矩的生活。她外婆也是。在同一幢循规蹈矩的大房子里。在新英格兰,一个体面的家庭世世代代都生活在那样一幢房子里,住在里面的人,情感也是循规蹈矩的,被压抑在所谓的“礼仪”吱嘎作响的铁铠甲之下,几近窒息。
(“安妮,淑女从来不大声地笑。”“安妮,淑女从来不在大庭广众之下掉眼泪。”“可是这不是大庭广众,妈妈,我是在厨房里,在你面前哭。”“淑女只能偷偷地掉眼泪。你不是个小孩子了,安妮,你十二岁了,艾米姨妈也在厨房里呢。去,到你自己的房间去。”)
不知怎的,劳伦斯维尔的影响竟然追着她到了拉德克利夫。哦,那里的姑娘大声说笑,痛痛快快地掉眼泪,叽叽喳喳地聊天,尽情享受着人生的“快乐”和“忧愁”。可是她们从来不邀请她进入她们的世界,似乎她身上带着一个大招牌,上面写着:“避开。我是冷漠内敛的新英格兰人。”她越来越退缩进书本里,她在书里发现一个不断重复的模式:似乎她接触到的每一位作家最终都逃离了他出生的那座城市。海明威经常在欧洲、古巴和比米尼岛三地轮流居住。才华横溢但精神备受困扰的菲茨杰拉德,也跑到国外去生活。就连脸膛红润、身体粗壮的辛克莱·刘易斯也在欧洲找到了浪漫和激情。
她要逃离劳伦斯维尔!就是这么简单。她在大学高年级做出决定,并且在复活节放假期间向她的母亲和艾米姨妈宣布了这个决定。
“妈妈……艾米姨妈……等我念完大学,我要去纽约。”
“那地方太糟糕了,不适合度假。”
“我打算在那里生活。”
“这件事你跟威利·亨德森商量过吗?”
“没有,干吗要跟他商量?”
“可是,你们俩从十六岁起就在一起,大家都断定——”
“就是这个问题。在劳伦斯维尔,一切都被大家断定了。”
“安妮,你的声音太高了,”母亲心平气和地说,“威利·亨德森是个很不错的小伙子。我跟他的爸爸妈妈一起上过学。”
“可是我不爱他,妈妈。”
“男人都是不能爱的。”这句话是艾米姨妈说的。
“你不爱爸爸吗,妈妈?”这不是一个问句,简直是一种谴责。
“我当然爱他。”母亲的声音变得恼火了,“艾米姨妈的意思是……咳……男人是不一样的。他们考虑问题、做事情的方式都跟女人不一样。就拿你父亲来说吧,他是一个很难让人理解的男人。他情绪冲动,喜欢喝酒。如果他娶了另外一个女人,结局可能会很悲惨呢。”
“我从来没看见爸爸喝酒。”安妮维护父亲。
“当然没有。有禁酒令呢,而且我从来不让家里有一滴酒。我没让他的坏习惯站住脚,就把它给消灭了。哦,起初他许多方面是很野蛮的——你知道的,他的奶奶是法国人。”
“拉丁人总是有点儿疯疯癫癫。”艾米姨妈赞同道。
“爸爸一点儿也不疯癫!”安妮突然希望能够多了解父亲一点儿。似乎是很久以前……那天,他身子一晃,仆倒在地,就在这间厨房里。她当时十二岁。父亲一句话也没说,只是悄无声息地瘫倒在地板上,悄无声息地死去了,甚至没等医生赶来。
这本《纯真告别》的文字有一种奇特的魔力,它不像那些华丽辞藻堆砌的作品,反而像一位老朋友在耳边低语,娓娓道来那些被我们遗忘的、关于成长的琐碎而又刻骨铭心的瞬间。初读之下,我被那种细腻入微的观察力所震撼,作者对人物内心世界的描摹简直是抽丝剥茧,精准得让人心颤。那些关于友谊的裂痕、初恋的懵懂,乃至面对家庭变故时的无助与挣扎,都以一种近乎白描的手法呈现出来,没有过度的渲染,却有着直击人心的力量。我仿佛能闻到故事里夏日午后的尘土味,感受到主人公在放学路上追逐夕阳的急切。特别是其中关于“选择”的探讨,它没有给出标准答案,而是将所有可能性摊开来,让我们自己去感受每条岔路口上光影的变化。这本书的节奏把握得非常好,时而舒缓如潺潺溪流,时而又陡然加速,像突如其来的暴雨,让人措手不及,却又酣畅淋漓。读完后,我久久不能平复,它不是那种读完就丢在一边的快餐读物,而是会沉淀下来,在你未来的某个清晨或黄昏,不经意间又浮现出某个场景,让你重新体会到那种复杂而又纯粹的情感。
评分这是一部非常有“质感”的作品。这里的质感,指的是文字触感上的细腻和情绪重量上的扎实。它没有迎合当下流行的叙事节奏,反而保持着一种古典的、缓慢的沉思步调,这反而让我更容易沉浸其中,仿佛被作者施加了一种温柔的禁锢,让人不忍心加快阅读速度。书中对于“失去”的讨论,不是聚焦于被剥夺的对象,而是着重于“失去”这个行为本身对个体意识的重塑。角色们并非因为某件惊天动地的大事而改变,而是被一系列看似无关紧要的日常消磨殆尽,最终完成了向“成熟”的转化。我发现自己对书中某个配角的命运产生了极大的共情,那个角色的挣扎与妥协,比主角的光芒更让我动容,这足见作者对群像塑造的功力。整本书读下来,我感受到的是一种深刻的“共鸣感”,而不是被强行灌输的“感动”。它教会我的,是接纳生命中的不完美和无可挽回,并将这份接纳本身,视为一种新的开始。它不是一本充满希望的书,但它是一本充满“力量”的书,那种力量来源于对真相的直视。
评分这本书读起来,就像是经历了一场漫长而又有些疲惫的旅行,旅途的终点不是一个明确的地理坐标,而是一种心境的重塑。它的语言风格自成一派,既有老派文学的韵味,又不失现代语感的灵动。我发现自己常常会停下来,反复咀嚼某一个句子,它们似乎蕴含着超越文本本身的哲理,像是一种对生命本质的轻声诘问。书中对“失落”的描绘尤为深刻,那种不是突如其来的巨大打击,而是日复一日、缓慢侵蚀殆尽的空虚感,被刻画得入木三分。我甚至能从字里行间感受到作者对笔下人物的爱怜,那是一种理解而非审判的慈悲。不同于那些直抒胸臆的作品,这本书更倾向于“留白”,把解释和感悟的空间交还给了读者。我猜想,不同年龄、不同经历的读者,在阅读时捕捉到的重点会截然不同。对我而言,它更像是一面镜子,照出了我那些不愿提及的、关于妥协与坚持的拉锯战。整本书读下来,虽然情绪基调偏向沉静,但绝不压抑,反而有一种历经风霜后的澄澈。
评分我向来对那些刻意煽情的故事敬而远之,但《纯真告别》却以一种近乎冷静的克制,达到了极高的情感穿透力。它的厉害之处在于,它没有刻意去解释“为什么”会发生这些事,而是专注于呈现“如何”去承受和度过。书中的人物关系错综复杂,但作者总能巧妙地用一两句对话或一个眼神的交汇,点明人物之间那些心照不宣的疏离或依赖。我欣赏这种叙事上的“不打扰”,它给予了角色足够的尊严去完成他们的命运轨迹。整本书的结构像是一张精心编织的网,每一条线索看似独立,最终却都指向了那个核心的主题——成长的代价。我尤其着迷于作者对于时间流逝的感知,那种时间的非线性流动感,让人觉得过去、现在和未来都在同一个时刻发生着作用。如果非要用一个比喻,这本书就像是一部老电影的胶片,光影斑驳,偶有跳帧,但每一帧都记录了生命中不可复制的重量。它不是那种让人看完拍案叫绝的作品,而是需要你安静下来,在夜深人静时,与其进行一场对话的书。
评分坦白说,拿到这本书时,我原本是抱着一丝怀疑的态度的,毕竟“纯真”与“告别”这两个词组合在一起,太容易落入俗套,写成矫揉造作的青春疼痛文学。然而,这本书彻底颠覆了我的预设。它的叙事视角非常独特,时而跳跃,时而又紧密地贴合着角色的感知,仿佛作者本身就是一个精通时间跳跃的旁观者。最让我欣赏的是,作者拒绝将角色塑造成完美或彻底的失败者,他们都是有缺陷的,会犯错,会因为恐惧而逃避,正是这种真实感,让故事拥有了坚实的土壤。书中对环境的描写也极其出色,城市角落里那些被遗忘的旧物、雨水打湿的柏油路面、老旧唱片机发出的嘶嘶声,都成为了烘托人物心境的绝佳背景板。它没有宏大的叙事主题,聚焦的永远是那些“小而美”的瞬间,但正是这些细小的涟漪,汇聚成了足以淹没一切的洪流。我尤其喜欢其中关于“记忆碎片”的处理方式,它们不是按时间顺序排列的,而是如同打捞上来的古董,带着各自的锈迹和故事,需要读者自己去拼凑完整的面貌。这是一部需要耐心去品味的文字,急躁的读者可能会错过许多隐藏在字里行间的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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