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馬遜最早起步於通過郵購來經營圖書業務。但貝佐斯卻不滿足於僅做一名書商,他希望締造亞馬遜萬貨商店的神話——能提供海量的貨源,並以超低的價格提供最具吸引力的便捷服務。為瞭實現這一諾言,他發展瞭一種企業文化,這種文化蘊含著執著的雄心與難以破解 的秘訣。亞馬遜的這 一文化現在依舊在發揚光大。
布拉德·斯通非常幸運地得到采訪亞馬遜的前任和現任高管、員工以及貝佐斯本人、傢人的機會,使我們第一次有機會深入地領略真實的貝佐斯和亞馬遜。《一網打盡》將會充分展示公司成長過程中的關鍵時刻,揭示齣亞馬遜如何成為第一傢在互聯網上下如此大賭注並獲得成功的公司,它又是永久改變瞭全球人類傳統的購物習慣和閱讀方式。
對於另一本關於亞馬遜的書籍《一鍵下單》,作者布拉德·斯通作齣如下解釋:《一鍵下單》是亞馬遜1.0時代,本書是2.0時代,更關注新的發展過程,如kindle和雲計算。
##亞馬遜是傢偉大企業,可是作者混亂的邏輯和無知的翻譯毀瞭閱讀體驗。
評分##作者的寫作手法偶爾帶點劇情感,很詳實。閱讀中,也深深感受到在實際工作中所體驗到這傢公司的文化和價值觀,至今認同。Bezos 放眼未來的思維是值得所有人學習的。他和喬布斯的故事告訴我們,想變成科技富二代,不能靠生父,要靠養父。
評分##亞馬遜的早期發展曆史相對彆的科技巨頭來說,似乎缺乏一點點戲劇性。但是從這本書裏麵,可以看到Bezos從一開始就具備許多優秀創業者天生特點。但是這本書的翻譯實在是太差太差瞭,比如說Put more chips into the pot 居然被翻譯成"往罐子裏麵放進去更多的薯片”?薯片你馬呢……
評分##jeff bezos和steve jobs、elon musk這三人的性格中有非常相似的地方,比如都很aggressive,很mean,在對待員工甚至是創業早期的老員工(or閤夥人)時都非常不近人情,隨時都會fire掉在他看來沒有價值的人;但同時,又都非常追求極緻追求高效。作為一個企業傢,這是一種必備的素質?(相比而言,google的企業文化和兩位創始人larry page 和sergey brin顯得很nice)。以及,原來bezos的爸媽是amazon的早期天使投資人,94年給投瞭10萬美金。這讓我想起ackman當年HBS畢業後創辦的第一個投資公司,也是找未來嶽母投資的,大概也是94年左右,不過他未來嶽母投瞭1m。
評分##讀完這本書後,刪除自己在豆瓣小組的迴復時,無意看到自己迴復一個豆友,他說一直很好奇亞馬遜是怎麼賺錢的,我迴瞭一句當然是賣書啊,多麼明顯,當時他嗆瞭我一句,我還很不滿,現在想想那時候真是天真幼稚無知…可是還自以為是…網絡上那些噴子可能就處於我那個狀態吧。看瞭這本書後對亞馬遜的感覺怪怪的,捨友在京東工作,公司對員工也是摳門得不行…
評分##貝佐斯是一個行事低調的魔鬼
評分##除瞭貝佐斯的卓見與超強大執行力,全書不斷重復三件事:勤奮工作、超時工作、動腦工作。
評分##翻譯像坨屎,還不如看原文快
評分##覺得Bezos真乃神人,獨斷專行卻天賦異稟,不畏失敗並始終充滿熱情。作者筆下的亞馬遜就是Bezos的亞馬遜,他用個人的纔能和天賦推齣瞭這樣一個龐然大物。亞馬遜的故事是從90年代開始的互聯網的故事,零售業的故事更是今後以雲為基礎的新世界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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