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條碼:9787511844569
圖書名稱:法律的語言
定價:68
作者:(美)梅林科夫
版彆:法律
齣版日期:2014-12-01
目錄
《法律語言學譯叢》第二輯前言 廖美珍
主編的話 廖美珍
中文版序言 勞倫斯·M.索蘭
序言 大衛·梅林科夫
第1部分 什麼是法律語言?
第1章 法律語言的擴展定義
第1節 法律語言包括什麼?
第2節 術語的選擇
第3節 官方語言:英語在英國的概況
第4節 官方語言:英語在美國的概況
第5節 官方語言:在伊利諾伊,它是美語嗎?
第6節 官方語言:變體
第7節 法律語言不是英語
第2章 法律語言的特徵
第8節 非同尋常的風格
第9節 經常使用常見詞的生僻意義
第10節 經常使用古英語和中古英語中曾經的常
用詞,但這些詞現在已經非常少見
第11節 經常使用拉丁詞語和短語
第12節 使用沒有被收入常用詞匯的古法語
第13節 使用行業術語
第14節 使用行話
第15節 經常使用正式用語
第16節 故意使用有靈活意義的詞語和錶達法
第17節 試圖達到錶達的極端準確性
第3章 法律語言的風格
第18節 風格無壟斷
第19節 冗餘拖遝
第20節 晦澀不明
第21節 誇張不實
第22節 單調乏味
第2部分 法律語言的曆史
第4章 曆史的範圍
第23節 寬度和窄度
第24節 英格蘭作為分界點
第5章 諾曼人之前
第25節 凱爾特人入侵
第26節 凱爾特語在羅馬占領中幸免
第27節 語言混閤模式
第28節 盎格魯—撒剋遜起源
第6章 諾曼徵服
第7章 法律與拉丁語
第8章 中古英語的一些特徵
第9章 法律法語的興起與衰落
第10章 現代英語的三百年
第11章 法律語言的美國
第3部分 法律語言的使用
第12章 給定的原因和真實的原因
第13章 法律語言更準確
第14章 更簡短
第15章 更易於理解
第16章 更持久
參考文獻(精選)
詞語索引
總索引
附錄 評論:法律及其語言
編輯推薦
★ 目前世界上齣版的、經典的、詳盡地探討英語法律語言(從法律語言的早期階段到十九世紀七十年代)的學術著作
★ 由本書開始瞭法律英語發展史上著名的“法律英語簡明運動”
內容簡介
《法律的語言》在法律語言研究史上具有重大意義:這是第一部係統、全麵而且具有相當深度地論述英美法律語言的鴻篇巨著;該書對法律的“簡明英語運動”起到瞭巨大的推動作用。該書對後來的法律語言研究影響巨大,屬於法律語言研究的奠基之作。
作者廣徵博引,以其淵博的拉丁文、法文和英文知識和犀利生動的文筆,明白曉暢的語言,勾勒瞭英語法律語言的特徵,追溯瞭英語法律語言在英國和美國的曆史起源、發展和嬗變,揭示瞭形成今日法律語言現狀的曆史原因。
本書是法律語言研究者、從業律師和法學工作者不能不看、不能不知曉的參考書,對法學界和法律語言學界(語言學界)都具有重要的意義。
作者簡介
大衛·梅林科夫
(David Mellinkoff)
(1915~1999年)是加利福尼亞大學洛杉磯分校法學院傑齣教授。在擔任教職之前,他是一個成功的律師。1965年開始在加利福尼亞大學洛杉磯分校執教,在該校執教33年(1965~1999年),退休時為榮譽教授,1999年12月31日去世。他機智,敏銳,知識淵博。
梅林科夫教授有影響的是他發起的“簡明英語運動”。他於1963年齣版的《法律的語言》一書,是他的代錶作。在該書中,他猛烈批評律師對所謂“法言法語”的辯護。除此之外,他另外齣版瞭兩本書:一本是《法律寫作:智慧之言與鬍說八道》(Legal Writing: Sense and Nonsense,1983),另一本是《梅林科夫美國法律用語詞典》(Mellinkoff’s Dictionary of American Legal Usage,1992)。無論是做律師,還是教書,他都體現瞭在他的著作中提倡的精神和思想。
梅林科夫教授智力超人,思想和精神超然卓立,具有極大的好奇心,從事律師職業的經驗豐富,這些都極大地影響瞭他所執教的學校和律師行業。他去世後,學校為瞭紀念大衛·梅林科夫
(David Mellinkoff)
(1915~1999年)是加利福尼亞大學洛杉磯分校法學院傑齣教授。在擔任教職之前,他是一個成功的律師。1965年開始在加利福尼亞大學洛杉磯分校執教,在該校執教33年(1965~1999年),退休時為榮譽教授,1999年12月31日去世。他機智,敏銳,知識淵博。
梅林科夫教授有影響的是他發起的“簡明英語運動”。他於1963年齣版的《法律的語言》一書,是他的代錶作。在該書中,他猛烈批評律師對所謂“法言法語”的辯護。除此之外,他另外齣版瞭兩本書:一本是《法律寫作:智慧之言與鬍說八道》(Legal Writing: Sense and Nonsense,1983),另一本是《梅林科夫美國法律用語詞典》(Mellinkoff’s Dictionary of American Legal Usage,1992)。無論是做律師,還是教書,他都體現瞭在他的著作中提倡的精神和思想。
梅林科夫教授智力超人,思想和精神超然卓立,具有極大的好奇心,從事律師職業的經驗豐富,這些都極大地影響瞭他所執教的學校和律師行業。他去世後,學校為瞭紀念他,專門開設瞭“梅林科夫講座”(David Meilinkoff Lecture),旨在弘揚他的精神,延續他的工作和事業,發現和培養新的人纔。
他齣生在賓夕法尼亞的麥基斯波特(McKeesport),在加利福尼亞的貝弗利山(Beverly Hills)長大並完成中學學業。他先後畢業於斯坦福大學和哈佛大學法學院。第二次世界大戰中,他在陸軍服役,擔任戰地炮兵上尉。擔任律師期間,他經常被邀請擔任軍事法庭的被告辯護律師,而且屢屢使被告無罪釋放。梅林可夫晚年曾經迴憶說,他的上司對法庭的無罪判決如此憤怒,以緻對他抱怨說:“上尉,你好像沒有明白,如果這些人無罪的話,他們就不會上軍事法庭的。”戰後,他在貝弗利山從事律師執業,非常成功。他很早就發現,“法律寄生在令人費解的話語上”。他開始調查背後的原因,尋找答案,結果發現“沒有一本書全麵迴答瞭這個問題”。於是,他關掉律師事務所,賣掉房子,搬到馬林縣(Marin County)的森林裏,全力以赴地寫書。七年之後,他齣版瞭經典著作《法律的語言》(人們由此記住瞭他)。這是一本無可挑剔的具有曆史意義的學術著作,其顯著特徵就是猛烈地、無情地批判律師對專業技術法律語言的由來已久的辯護(認為這樣法律語言纔準確)。這本書語言犀利,生動活潑,方法樸實,影響瞭無數的法學傢和律師。在標誌性的前言中,大衛宣言:“法律語言(其他語言亦然)要有價值,就不僅隻是錶達思想,還要承載思想。如果以交際作為目的,簡明原則要求律師使用的語言要與普通語言一緻,除非有標新立異的理由。”
《法律的語言》一書發起瞭法律寫作的簡明運動。後來他不斷接受邀請,要求他繼續推進這個運動。於是,他就相同的主題,又寫作瞭兩本同樣非常通俗易懂但精彩的書:《法律寫作:智慧之言與鬍說八道》和《梅林科夫美國法律用語詞典》)。在此期間,他還擠時間寫作瞭《律師的良心》(The Conscience of a Lawyer,1973)。這是一本對法律倫理進行深入思考的迷人著作。他還在法律評論、律師雜誌等一些刊物上發錶文章。
1965年,他放棄律師執業,成為加利福尼亞大學洛杉磯分校全職教授。無論是當教授教書,還是當學者,他都體現瞭在自己的書中提倡的原則。用他的一個同事的話說:“讀他的書,如同見證思想和媒體的完美結閤,結果,讀者獲得的不僅是思想的啓示,又是快樂。”
還有一位同事這樣說:“他從不讓人感覺枯燥,自己也從未感覺枯燥,他的生活充滿活力,總是有無窮的好奇心,熱情洋溢。無論何時,見到他,總像喝一杯質量上乘的法國香檳:醇香四溢,精神上令人陶醉。”
盡管他評價自己的著作和彆人的著作標準極其苛刻,但他作為同事卻總是熱情大方。他和他的妻子露絲(一位國際知名的藝術史傢,許多暢銷烹飪書的知名作者)在校內外擁有許多朋友。他們在傢裏舉行的宴會令人難忘,不僅因為食物一流,而且邀請來的客人背景豐富,令人著迷。
大衛給法學院帶來的不僅是資深審判律師的實際經驗,一位偉大的教師的獻身精神和熱情,還有一位一流學者和作傢的遠見卓識,仔細慎密,以及敏銳的分析力。他是真正的獨立精神的代錶。他知道他崇拜(認可)什麼,鄙視什麼。他一點也不在乎他的觀點會與一般主流觀點背道而馳。雖然與人論辯氣勢奪人,但他總是以詼諧的幽默來減輕他的犀利言辭。他曾經反對法學院決定用“法學博士”(Juris Doctor)稱號替代“法律學士”(Bachelor of Laws),明知寡不敵眾,他還是激問他的同事,為什麼放棄律師的榮譽頭銜,而追求博士頭銜?“你將在黃頁中如何找到自己的位置?”(他諷刺地說)“我們有各種各樣的博士:按摩技士和接骨醫生,手足病醫生,獸醫,等等,難道律師要與他們平起平坐嗎?大衛熱愛法律,但是他的愛是堅韌固執的,他意識到法律語言中(法律用法和司法意見書)根深蒂固的荒謬之處。他一生大部分時間緻力於讓法律成為公正和正義的僕人,我們因此而受益。藉用約翰·多斯·帕索斯對托斯丹·凡勃倫的評價說:對大衛好的紀念深深銘刻在他的作品裏:那些閃光的犀利的思想的棱柱。大衛·梅林科夫
(David Mellinkoff)
(1915~1999年)是加利福尼亞大學洛杉磯分校法學院傑齣教授。在擔任教職之前,他是一個成功的律師。1965年開始在加利福尼亞大學洛杉磯分校執教,在該校執教33年(1965~1999年),退休時為榮譽教授,1999年12月31日去世。他機智,敏銳,知識淵博。
梅林科夫教授有影響的是他發起的“簡明英語運動”。他於1963年齣版的《法律的語言》一書,是他的代錶作。在該書中,他猛烈批評律師對所謂“法言法語”的辯護。除此之外,他另外齣版瞭兩本書:一本是《法律寫作:智慧之言與鬍說八道》(Legal Writing: Sense and Nonsense,1983),另一本是《梅林科夫美國法律用語詞典》(Mellinkoff’s Dictionary of American Legal Usage,1992)。無論是做律師,還是教書,他都體現瞭在他的著作中提倡的精神和思想。
梅林科夫教授智力超人,思想和精神超然卓立,具有極大的好奇心,從事律師職業的經驗豐富,這些都極大地影響瞭他所執教的學校和律師行業。他去世後,學校為瞭紀念他,專門開設瞭“梅林科夫講座”(David Meilinkoff Lecture),旨在弘揚他的精神,延續他的工作和事業,發現和培養新的人纔。
他齣生在賓夕法尼亞的麥基斯波特(McKeesport),在加利福尼亞的貝弗利山(Beverly Hills)長大並完成中學學業。他先後畢業於斯坦福大學和哈佛大學法學院。第二次世界大戰中,他在陸軍服役,擔任戰地炮兵上尉。擔任律師期間,他經常被邀請擔任軍事法庭的被告辯護律師,而且屢屢使被告無罪釋放。梅林可夫晚年曾經迴憶說,他的上司對法庭的無罪判決如此憤怒,以緻對他抱怨說:“上尉,你好像沒有明白,如果這些人無罪的話,他們就不會上軍事法庭的。”戰後,他在貝弗利山從事律師執業,非常成功。他很早就發現,“法律寄生在令人費解的話語上”。他開始調查背後的原因,尋找答案,結果發現“沒有一本書全麵迴答瞭這個問題”。於是,他關掉律師事務所,賣掉房子,搬到馬林縣(Marin County)的森林裏,全力以赴地寫書。七年之後,他齣版瞭經典著作《法律的語言》(人們由此記住瞭他)。這是一本無可挑剔的具有曆史意義的學術著作,其顯著特徵就是猛烈地、無情地批判律師對專業技術法律語言的由來已久的辯護(認為這樣法律語言纔準確)。這本書語言犀利,生動活潑,方法樸實,影響瞭無數的法學傢和律師。在標誌性的前言中,大衛宣言:“法律語言(其他語言亦然)要有價值,就不僅隻是錶達思想,還要承載思想。如果以交際作為目的,簡明原則要求律師使用的語言要與普通語言一緻,除非有標新立異的理由。”
《法律的語言》一書發起瞭法律寫作的簡明運動。後來他不斷接受邀請,要求他繼續推進這個運動。於是,他就相同的主題,又寫作瞭兩本同樣非常通俗易懂但精彩的書:《法律寫作:智慧之言與鬍說八道》和《梅林科夫美國法律用語詞典》)。在此期間,他還擠時間寫作瞭《律師的良心》(The Conscience of a Lawyer,1973)。這是一本對法律倫理進行深入思考的迷人著作。他還在法律評論、律師雜誌等一些刊物上發錶文章。
1965年,他放棄律師執業,成為加利福尼亞大學洛杉磯分校全職教授。無論是當教授教書,還是當學者,他都體現瞭在自己的書中提倡的原則。用他的一個同事的話說:“讀他的書,如同見證思想和媒體的完美結閤,結果,讀者獲得的不僅是思想的啓示,又是快樂。”
還有一位同事這樣說:“他從不讓人感覺枯燥,自己也從未感覺枯燥,他的生活充滿活力,總是有無窮的好奇心,熱情洋溢。無論何時,見到他,總像喝一杯質量上乘的法國香檳:醇香四溢,精神上令人陶醉。”
盡管他評價自己的著作和彆人的著作標準極其苛刻,但他作為同事卻總是熱情大方。他和他的妻子露絲(一位國際知名的藝術史傢,許多暢銷烹飪書的知名作者)在校內外擁有許多朋友。他們在傢裏舉行的宴會令人難忘,不僅因為食物一流,而且邀請來的客人背景豐富,令人著迷。
大衛給法學院帶來的不僅是資深審判律師的實際經驗,一位偉大的教師的獻身精神和熱情,還有一位一流學者和作傢的遠見卓識,仔細慎密,以及敏銳的分析力。他是真正的獨立精神的代錶。他知道他崇拜(認可)什麼,鄙視什麼。他一點也不在乎他的觀點會與一般主流觀點背道而馳。雖然與人論辯氣勢奪人,但他總是以詼諧的幽默來減輕他的犀利言辭。他曾經反對法學院決定用“法學博士”(Juris Doctor)稱號替代“法律學士”(Bachelor of Laws),明知寡不敵眾,他還是激問他的同事,為什麼放棄律師的榮譽頭銜,而追求博士頭銜?“你將在黃頁中如何找到自己的位置?”(他諷刺地說)“我們有各種各樣的博士:按摩技士和接骨醫生,手足病醫生,獸醫,等等,難道律師要與他們平起平坐嗎?大衛熱愛法律,但是他的愛是堅韌固執的,他意識到法律語言中(法律用法和司法意見書)根深蒂固的荒謬之處。他一生大部分時間緻力於讓法律成為公正和正義的僕人,我們因此而受益。藉用約翰·多斯·帕索斯對托斯丹·凡勃倫的評價說:對大衛好的紀念深深銘刻在他的作品裏:那些閃光的犀利的思想的棱柱。
我購買這本書純粹是齣於一種“好奇心驅使”,起初我對於“法律的語言”這個概念並沒有一個清晰的認知,但這個標題本身就帶著一種神秘感和吸引力,讓我忍不住想要一探究竟。我設想作者會是一位極其擅長將復雜概念簡單化的大師,能夠用清晰、流暢的語言,為我這個法律領域的“門外漢”揭示法律的本質。我希望能從中獲得一種“頓悟”的感覺,理解那些在新聞報道、法庭辯論中反復齣現的術語,究竟意味著什麼,它們是如何被創造齣來,又如何被理解和運用的。我期待這本書能夠提供一個獨特的視角,讓我看到法律不僅僅是冰冷的條文,更是人類社會為瞭實現某種秩序、解決某種衝突而精心構建的一套溝通體係。我希望書中會包含一些關於語言在法律發展過程中的作用的論述,例如,某些詞匯的定義是如何隨著時間推移而演變的,或者某些修辭手法在法律文本中的運用效果。我希望這本書能讓我感受到語言的力量,以及它在塑造我們對法律的認知和理解中所扮演的關鍵角色。
評分這本書的標題《法律的語言》立刻引起瞭我極大的興趣,因為我一直認為,語言是連接我們與世界的橋梁,而法律更是構建社會秩序和規範行為的關鍵。我希望能通過這本書,深入瞭解法律的“錶達方式”,理解那些看似冰冷的條文背後所隱藏的邏輯和思想。我期待作者能夠像一位引路人,帶我穿越法律的語言迷宮,讓我看清那些專業術語的含義,理解法律文本的結構和邏輯。我更希望能探討法律語言的“力量”,它如何影響人們的行為,如何塑造我們的觀念,又如何在司法實踐中發揮作用。我設想,這本書不僅僅是關於法律知識的傳遞,更是一次關於語言與權力,語言與社會公正的深刻思考。我希望能從書中獲得一種“通透”的感覺,不再將法律視為遙不可及的學問,而是能夠以一種更親近、更理解的方式去麵對它。這本書對我而言,是一次關於“理解法律的語言,就是理解社會運行的規則”的探索之旅。
評分這本《法律的語言》吸引我的地方在於它試圖連接兩個看似截然不同的領域:法律和語言。我一直認為,語言是人類思想的載體,而法律又是人類社會秩序的基石,那麼,法律的語言必然是承載著社會運行規則和價值觀念的獨特錶達方式。我希望能在這本書中找到關於法律語言的“密碼”,理解那些看似晦澀的法律術語背後所蘊含的精確含義和邏輯。我期待作者能夠像一位精明的翻譯傢,將法律的“天書”轉化為我能夠理解的“白話”,讓我不再因為麵對法律文本而感到束手無策。我希望書中能夠探討法律語言的演變,它是如何從原始的習俗和不成文的規定,發展到如今高度係統化、專業化的體係。同時,我也對法律語言的“藝術性”感到好奇,是否存在一些特殊的句式、詞匯的選擇,是為瞭達到某種說服力、權威性,甚至是情感上的共鳴?這本書對我來說,是一次對語言在社會建構中作用的深刻探索,我希望能通過它,更清晰地認識到語言如何塑造著我們的社會結構和權利義務。
評分這本書的封麵設計就充滿瞭智慧和力量,厚重的紙張,簡潔卻充滿衝擊力的標題,都預示著這是一次深入探索的旅程。我一直對法律的運作方式感到好奇,但又覺得它高深莫測,仿佛被一層晦澀的語言所籠罩。這本書的齣現,就像一盞明燈,照亮瞭這條通往理解的道路。我期待著能夠透過這本書,看到法律背後那些邏輯的脈絡、思想的演變,以及它如何真正地影響著我們的生活。它不僅僅是一本關於法律的書,更像是一次關於社會秩序、公平正義的哲學思辨。我希望作者能夠用一種引人入勝的方式,將那些復雜的法律概念娓娓道來,讓我能夠從一個全新的角度去審視那些看似枯燥的條文。這本書的篇幅也讓我充滿期待,它意味著作者有足夠的空間去鋪陳論述,去構建一個完整的知識體係,讓我能夠係統地學習和理解。我尤其對書中是否會涉及到一些具體的案例分析感到好奇,因為我認為,理論與實踐的結閤,是理解任何學科最有效的方式。希望這本書能夠幫助我打破對法律的刻闆印象,發現它其中蘊含的智慧和魅力。
評分對於《法律的語言》這本書,我最大的期待是它能幫助我理解法律是如何“說話”的。我常常在閱讀新聞或觀看影視劇時,遇到一些法律相關的錶述,但總是覺得模棱兩可,難以抓住核心。我希望這本書能夠提供一套解析法律語言的“工具箱”,讓我能夠更準確地理解法律條文的意圖,分辨法律文本中的細微差彆。我期待作者能夠深入淺齣地剖析法律語言的特徵,例如它的精確性、嚴謹性,以及在不同情境下的靈活性。我更希望能看到書中關於法律語言如何影響法律的解釋和適用,甚至是如何影響案件的審判結果的論述。我設想,語言不僅僅是傳遞信息,更是構建現實,法律語言的特殊性,必然在很大程度上塑造瞭我們對公平、正義的理解。這本書對我來說,是一次關於“如何正確理解法律”的實踐指南,我希望它能讓我擺脫對法律的畏懼,更自信地去麵對和運用法律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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