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书号:7511870070
条码:9787511870070
图书名称:人本法律观下的检察职权配置及其实现
定价:38
作者:詹建红
版别:法律
出版日期:2014-10-01
质量:380g
目录:
第一章概论
第一节人本法律观的基本范畴
一、法律观的历史演进
二、人本法律观中“人”的理解
三、人本法律观的内涵与立论依据
四、人本法律观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第二节人本法律观下的刑事司法理念
一、法治理念
二、人权保障理念
三、无罪推定理念
四、程序正义理念
五、权力制衡理念
第三节人本法律观下的检察活动原则
一、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原则
二、检察一体化原则
三、客观公正原则
四、程序法定原则
五、比例原则
第二章我国检察权配置之反思
第一节 我国检察权配置的基本情况
一、我国检察权的基本法律定位
二、我国关于检察权性质的讨论
三、我国检察权的基本内容
第二节我国检察权配置中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检察权配置的立法缺陷
二、我国检察权配置立法缺陷的现实表现
第三节我国检察权的优化配置
一、我国检察权优化配置需要廓清的思想认识
二、我国检察权优化配置的具体建议
第三章检察官客观公正义务探析
第一节检察官客观公正义务概述
一、检察官客观公正义务的含义
二、检察官客观公正义务的要求
第二节比较法视野下的检察官客观公正义务
一、关于检察官角色定位的比较
二、关于检察官客观公正义务的比较
第三节检察官客观公正义务的理论基础
一、权力伦理视角的解析
二、诉讼法史视角的解析
三、诉讼法理视角的解析
四、法社会学视角的解析
第四节我国检察官客观公正义务的制度实现
一、我国检察官客观公正义务的立法与司法现状
二、我国检察官客观公正义务的制度实现路径
第四章公诉裁量权的体系建构
第一节公诉裁量权概述
一、公诉裁量权的内涵
二、公诉裁量权的主要表现形式
第二节公诉裁量权的基本理论
一、公诉裁量权的理论依据
二、公诉裁量权的司法价值
三、公诉裁量权的运用原则
第三节公诉裁量权的比较法考察
一、英美法系国家的公诉裁量权
二、大陆法系国家的公诉裁量权
三、两大法系国家公诉裁量权的比较
第四节我国公诉裁量权的制度缺陷
一、立法设计上的缺陷
二、制度运作上的缺陷
三、制约机制上的缺陷
第五节我国公诉裁量权的扩充与制约
一、扩充我国公诉裁量权的现实基础
二、扩充我国公诉裁量权的具体建议
三、完善我国公诉裁量权的制约机制
第五章审查逮捕制度的变革
一、审查逮捕制度的内涵
二、我国审查逮捕制度的功能
第二节我国审查逮捕制度的基本状况评析
一、我国审查逮捕制度中的权力配置
二、我国审查逮捕制度运行中的既存问题
三、我国审查逮捕制度既存问题的成因
第三节我国审查逮捕制度的新发展
一、基本理念的贯彻
二、适用条件的细化
三、运行程序的完善
四、监督机制的创新
第四节当前背景下我国审查逮捕制度的完善
一、健全证据排除规则
二、引入逮捕听证程序
三、探索司法救济途径
第六章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的本土路径
第一节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概述
一、羁押的内涵
二、羁押必要性审查的内涵
第二节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的域外考察
一、大陆法系国家的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
二、英美法系国家的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
三、两大法系国家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之比较
第三节我国羁押必要性审查的制度探索
一、我国羁押制度的司法现状
二、我国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的实践尝试
三、羁押必要性审查的制度实施阻碍
第四节我国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的完善
一、我国现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的合理性
二、完善我国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的具体建议
三、完善我国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的保障机制
第七章量刑建议的制度走向
第一节量刑建议制度概述
一、量刑建议与量刑建议权
二、量刑建议制度的产生与发展
三、量刑建议制度的现实意义
第二节我国量刑建议制度的立法与司法现状
一、我国量刑建议制度的立法与司法概况
二、我国量刑建议制度存在的问题
第三节我国量刑建议制度的完善
一、规范量刑建议的提出机制
二、建立量刑建议制度的衔接机制
三、完善量刑建议制度的保障机制
四、健全量刑建议制度的监督制约机制
内容提要:
《人本法律观下的检察职权配置及其实现》共分为七章。其中第一章分析“人本检察”的理论来源,第二章至第四章从总体评价、检察官的客观公正义务和公诉裁量权这三个方面研究检察职权优化配置的实现途径,第五章至第七章从审查逮捕、羁押必要性审查和量刑建议这三个方面探讨检察职权优化配置下的制度建构与完善。
作者简介:
詹建红,1969年生,湖北红安人。曾先后就读于中南政法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获法学硕士和法学博士学位。从事过检察官、公务员、法官等职业,现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挂职),兼任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著有《刑事诉讼契约研究》,主编或参编高校教材6部;在法学类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40余篇,有多篇论文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中国社会科学》(英文版)《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等转载;主持或参与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课题10余项;曾获湖北省第八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中国法学会第三届中青年刑事诉讼法学优秀科研成果奖、武汉市第十三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科研奖励。
吴家峰,1963年生,湖北天门人。1991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获法学硕士学位,2003年曾赴英国曼彻斯特大学商学院WTO规则与国际法培训班学习。曾先后在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武汉市武昌区综合治理办公室、武汉市武昌区委办公室、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检察院等单位工作,现为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注重检察实务研究,主编《人本青检》系列丛书等,在各类刊物上发表论文20余篇。
读完这本书,我被它所蕴含的深刻洞察力和前瞻性所折服。作者们以“人本法律观”为主线,对检察职权的配置与实现进行了系统性的梳理与创新性的思考。我尤其赞赏书中对“人本”理念在法律实践中具体落地问题的深入探讨。它并非简单的理论阐述,而是试图构建一个从哲学理念到制度设计的完整链条。书中关于如何通过优化职权配置,来更好地实现人本价值,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例如,在处理一些涉及民生、弱势群体的案件时,检察机关的职权是否能够更加主动、更加柔性?在追求打击犯罪效率的同时,如何才能有效避免权力运行过程中的“机械化”和“冷漠化”?这本书让我开始审视,检察权在社会治理中扮演的角色,不仅仅是惩罚和监督,更应是促进社会和谐、保障个体发展的积极力量。我期待书中关于如何实现检察职权“人本化”的路径设计,能够为当前中国检察改革提供切实可行的思路和方法,帮助检察机关更好地肩负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守护人民幸福安康的神圣使命。
评分读完这本书,我最大的感受是,原来检察职权的配置和行使,可以有如此深刻的人文维度。这本书并非一本枯燥的法条堆砌,而是将“人本”的理念贯穿始终,让我看到了一个更加温暖、更加人性化的司法视角。作者们对于检察职权的分析,不仅仅停留在理论层面,更注重其在现实中的落地。我特别欣赏书中关于“程序正义与实质正义的辩证统一”的论述,这恰恰是实践中很多难题的症结所在。如何平衡效率与公正?如何在打击犯罪的同时,最大限度地保护无辜?书中似乎提供了一些新的思路,不再是简单的二元对立,而是强调在人本理念的指引下,寻求一种更加精妙的融合。书中对“人本”的解读,让我联想到很多现实案例中,当事人所承受的痛苦与无助,而检察机关的介入,本应是带来希望与公正的一束光。这本书让我开始思考,这种“光”的投射,是否能更具温度?是否能更充分地体谅当事人的处境,即便是在行使强制权力时?我对书中关于“人本”理念如何指导具体职权配置的探讨,尤其是涉及到侦查、公诉、监督等环节的具体设计,充满了浓厚的兴趣,相信这会为理解和改进检察工作提供重要的理论支撑和实践启示。
评分初次看到这本书的书名,脑海里立刻浮现出很多关于法律与人性的思考。我一直认为,法律的最终目的应该是为了更好地服务于人,维护人的尊严和权利。而“人本法律观”这个概念,听起来就充满了人文关怀,让人好奇它将如何应用于检察机关的职权配置。检察权,作为国家公权力的一部分,如何才能在保障公共利益的同时,不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如何在追究犯罪、维护秩序的过程中,体现对人的尊重和理解?这其中涉及到的平衡之道、实现路径,一定是本书探讨的核心。我想象中,作者们可能会从法理学的角度出发,阐述人本法律观的核心要义,并以此为基石,分析现行检察职权配置的合理性与不足。如果能结合具体的案例,阐释如何在实践中运用人本法律观来引导检察权的行使,那将更具启发意义。我特别期待书中能够对“人本”这一概念进行深入剖析,它是否意味着对弱势群体的倾斜保护?是否意味着在追求程序正义的同时,也要兼顾实质正义?如何才能避免“以人为本”沦为空洞的口号,真正落到实处,避免公权力被滥用?这本书的名字本身就勾起了我强烈的好奇心,迫不及待地想一窥究竟。
评分这本书的书名就非常有吸引力,让我产生了强烈的阅读冲动。我一直对中国的法律体系充满好奇,尤其是那些致力于提升法律人文性的研究。而“人本法律观下的检察职权配置”,这个标题一下子就触及了我关注的核心——如何在强大的国家公权力体系中,找到并强化对人的关怀和尊重。检察权,作为连接国家与公民的重要桥梁,其职权的配置和行使方式,直接关系到公民的切身利益。我好奇书中是如何论证,“人本”的理念如何能够成为检察职权配置的根本遵循。是仅仅停留在理论的呼唤,还是能够提供具体的制度设计和操作指南?我特别期待书中能够深入探讨,当检察权与公民权利发生潜在冲突时,如何通过“人本”的视角来调和矛盾,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这种思考,对于构建一个更加公正、更具人情味的法治社会至关重要。我希望这本书能为我揭示,在复杂的法律实践中,检察机关如何才能真正做到“以人为本”,将冰冷的法律条文,转化为温暖的司法实践,成为守护个体尊严和权利的坚实屏障。
评分这本书的视角非常独特,它将“人本”这个宏大的哲学理念,巧妙地嫁接到检察职权配置这样具体的法律框架中,确实让我眼前一亮。我一直觉得,法律作为一种社会规范,其根本目的无非是为了保障人的生存、发展与尊严。然而,在现实的法律实践中,我们常常会看到程序僵化、权力异化,甚至是以“法律的名义”对人造成伤害的情况。这本书的出现,就像是一股清流,提醒我们重新审视检察权的本质与边界。作者们似乎在尝试回答一个关键问题:在国家权力与个人权利的博弈中,检察权的角色应该如何定位?它既是国家机器的利剑,又应是守护人民权利的盾牌。书中对“人本”的解读,让我思考,这是否意味着在检察权的行使过程中,应该更加注重对个体利益的考量,更加关注法律对普通民众的实际影响?例如,在刑事侦查阶段,如何才能在保障侦查效率的同时,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嫌疑人及其家属可能造成的二次伤害?在提起公诉时,又该如何平衡罪与罚的尺度,才能体现对人的生命价值的尊重?我迫切希望了解,书中是如何通过理论分析,将这些抽象的“人本”原则,转化为具体可操作的职权配置方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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