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珀·李(1932-),生于美国阿拉巴马州,曾被授予普利策奖及其他众多文学奖项。她与杜鲁门·卡波特是幼年的邻居和一生的朋友。《杀死一只反舌鸟》是她唯一的长篇小说,据说是以卡波特为原型之一创作的,现已成为公认的美国文学经典。此后,她一直隐居在家乡阿拉巴马的小镇上,拒绝各种采访,过着平静的生活。有人问她为什么不在盛名之下接着写作,她回答:“有过这样一次,还有什么可写的?”
本书获1960年普利策奖。三十年代,美国大萧条时期南部的一个小镇,三个天真孩子的生活因为两桩冤案而改变。羸弱而失语的人、固守太多偏见的无知的人,还有恪守原则的善良的律师父亲,迫使他们艰难地去理解成人世界里的偏见和冷漠,去理解真相所包含的危机和无奈,同时试着去理解,坏人的 内心也可能无辜。
勇敢是,当你还未开始就已知道自己会输,可你依然要去做,而且无论如何都要把它坚持到底。你很少能赢,但有时也会赢。
评分##正义感总是可以让人热泪盈眶 真的 阿蒂克斯_芬克让人钦佩 而对人人平等的追求则显得伟大 哪怕其中总有辛酸 美国 据我所知 不完美 但是因为有它的准则并一直在完善着 便值得向往 下次看派克演的电影版
评分##好多年以前就从某部美剧中知道了这本美国人家喻户晓的书,但我看完后并未有一种特别震撼的感觉,或许是时代的因素。如果把这本书放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中,如果我曾亲身经历过那个时代,或许更能感受到它的伟大。但阿蒂克斯无疑为所有的律师树立了永恒的楷模:无论前途多么险恶,无论请求他辩护的被告人多么为社会所痛恨不齿,只要做出了承诺,便要不惜一切代价,坚定不移的为委托人抗辩到底。他是值得敬佩的人! P.S. 1、书中法庭上的对决很有法庭推理的感觉,很喜欢~ 2、我觉得还是《杀死一只知更鸟》更好些,Wiki了一下,反舌鸟与知更鸟貌似是不同的品种吧……也不知道那个正确 ><
评分 评分##这一周看《杀死一只反舌鸟》,感慨良多。趁记忆还温热,人物还鲜活之际,草草写下。见笑。 深度与广度 长篇小说,最考验作者驾驭能力的,是主题深厚与广泛之间的拿捏。哈珀·李是个半路出家的作家,科班出身的法学学生。《反舌鸟》描摹的是一位律师,中心事...
评分##文/P&P 哦,斯库特。就在那个凉爽而又闷热的夏天的夜晚,你闻见风。 你闻见风从莫迪小姐家门口的滨簪花丛间穿过,夹杂着星星点点的水汽和葡萄的香味。你闻见风吹过卡波妮新做好的油渣饼,把温和的甜腻送上你们迫不及待的鼻尖和嘴唇。你闻见风——哦,斯库特,风也掠过了拉德利...
评分##对于许多中国读者来说,《杀死一只知更鸟》这个名字并不能一眼就理解。 在美国南方有这样一句俗语: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一种罪恶。书中也做出了解释,律师阿迪克斯就对他的孩子——杰姆和斯科特说过,知更鸟有着动听的歌喉,它除了给人们尽情歌唱外,从不破坏花草,不毁坏庄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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