芮沐,浙江吴兴(今湖州)人。上海震旦大学1930年毕业,文学士;法国巴黎大学1930-1933年毕业,法学硕士;德国佛琅克府大学1933-1935年毕业,法学博土;重庆中央大学法律系教授1939-1941;昆明西南联合大学法律系教授1941-1945;美国哥伦比亚大学访问学者1945-1947;北京大学法律系教授1947-1952;北京政法学院教授(政治经济学教研室主任)1952-1954;北京大学法律系教授1954-现在;1980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评分f二、法律行f为之部f分
评分大体上讲,二十世纪是中国法制现代化U的世纪。这一个世纪的历程,不仅仅是移植新法T、开启民智、会通中西的法制变革的历程,更是整个中华文明走出传统的困局、与世界接U轨并获得新生的历程。百年曲折坎坷,百U年是非成败、得失利W弊,值此新旧世纪交替之X际,亟待认真而深刻的反省。这一反省,不仅有助于当代中国法制建设的深入,亦有助于推进新世纪中国民主Y与法治社会的形成。这X一反省,是一项跨X世纪的伟大X工程Z。作为这一工程的起始或基础,我们应全面系统地检视、总结二十世纪a中华法学全部学术成就,并试Z图作初步点评。为此,我们特郑重推出“二十世纪中华法学文丛”。
评分好书,JD给力!
评分芮沐先生是民法学界,乃至近代学术界最后一员大将了吧。
评分二、权利主体a
评分要仔细读一下才知道
评分二、消灭时效与除斥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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