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當我們迴視這些當年時髦過的法言法語也許忍俊不禁,也許會哀嘆知識分子的逆來順受,也許驚異於這些法律人竟然這麼輕易就否定瞭自己接受過的法律教育。不過今日的視角已是越過瞭共和國十年動亂,越過瞭蘇聯解體的悲劇,越過瞭“不受限製的公法”給人帶來的苦難,此般種種當時人自然無法預見。站在20世紀50年代初,誰也不會知道新法,新政權,會是怎樣,而憑著對祖國的美好希望,憑著對新事物的好感,對強大蘇聯的羨慕,當時的法律人是懷著一腔熱忱去學習的,態度很認真。1951年,謝懷栻專門撰文《我怎樣擺脫舊法影響?》,談及自己在中國新法學研究院學習改造的經驗:“我的學習方法是遵照領導上的號召,先就新的規定研究,就具體的問題去體會新法的精神,然後轉頭來站在新的方麵去看舊的理論。在一次民法討論中,我們討論一件汽車案件,我就絕不去想那些“理論”(例如所有權、善意的保護等)隻是想這個問題要如何決定纔好……以前我總不放棄那些理論,以為那些理論不會變的,是因為自己離不瞭那些理論,恐怕離瞭它,沒法辦事。現在我丟開它,可以解決問題,並且可以解決得更好些。”[16]
評分“接受新法、摒棄舊法,保持自省、自我糾正”實乃經曆過“新法”的“舊法人”共有之心態。正如同時代的政法人張誌讓[17]言:“我在接觸革命後,就連鑽研任何法律或從事法院工作,都覺得沒有多大意義,留戀舊法的思想,自信是不會有的。資本主義的法律、政治製度及其理論,正是革命所要推翻的東西;所以欣賞這些製度和理論觀念,自信更是不會有的。但我生長在舊社會,又學過舊法,做過有關舊法的職業,所以個彆資産階級思殘餘、舊法的思想殘餘,甚至封建思想參與,都是會有的。”[18]
評分慕名而買,可惜對裏麵的法律不熟悉,要想有所收獲,還要好好多看幾遍,可惜時間少啊
評分 評分大師的作品,值得一讀
評分接下來的1949年無論對於中國大陸還是颱灣都可謂刻骨銘心。1949年2月22日,共産黨方麵發布瞭《中共中央關於廢除國民黨的六法全書與確定解放區司法原則的指示》,1949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這一切都昭示著中華民國的法統撤齣大陸退居颱灣一省,由此,兩岸的法治之路也從此處開始分道揚鑣。
評分好,姚瑞光寫的東西都還不錯的
評分姚先生的風格很犀利,對立法的批評很多,說理也很精闢。
評分一本好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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