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购买,不错!
评分京东的服务态度、售后都挺好的
评分:..熊红文1.熊红文写的的书都写得很好,还是朋友推荐我看的,后来就非非常喜欢,他的书了。除了他的书,我和我家小孩还喜欢看郑渊洁、杨红樱、黄晓阳、小桥老树、王永杰、杨其铎、晓玲叮当、方洲,他们的书我觉得都写得很好。检察业务技能丛书(3)公诉实战技巧(修订版),很值得看,价格也非常便宜,比实体店买便宜好多还省车费。书的内容直得一读检察业务技能丛书(3)公诉实战技巧(修订版)由一线检察官的倾心力作,司法实务的经验总结,实战技能的精品教程。,阅读了一下,写得很好,检察业务技能丛书(3)公诉实战技巧(修订版)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对新刑事诉讼法及两个证据规定中的证据规则作了总结归纳,对全书中涉及刑事诉讼法的条文作了更新,并对相关内容作了修改。二是结合自己2008年至2009年办理大要案的经验体会,对公诉人审查证据中应注意的问题作了全面总结归纳。三是充实和完善了实体审查的方法与技巧,增加了犯罪理论运用的内容,包括三阶层论的借鉴及客观一主观案件分析思路、期待可能性理论的运用等。,内容也很丰富。,一本书多读几次,(五)违法搜查刑事诉讼法原则上规定的是有证搜查,即侦查人员进行搜查时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但同时新刑事诉讼法第136条第2款规定在执行逮捕、拘留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不另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此项规定实际上是对前项规定的补充规定,是一种例外情况。但是,该条文没有对紧急情况作出具体解释,因而,侦查人员在执行逮捕、拘留时不另用搜查证的现象十分普遍。即使是不在执行逮捕、拘留时,也经常是无证搜查,一旦搜出物证,再事后补办手续。有些侦查人员甚至在还没有立案、没有启动刑事诉讼程序之前,即以种种借口对涉嫌犯罪人员的人身及住处进行搜查,获取有利证据后再立案、补办搜查手续。由于这种违反刑事诉讼程序的行为在案卷中不易暴露,很多被搜查人也因缺乏相应的法律知识而没有举报,公诉人在审查起诉中对这种违法取证情况难以监督到位。此外,侦查人员对人身搜查的随意性大于对物、对场所的搜查。公诉实践中,公诉人审查案卷时几乎见不到专门针对人身开具的搜查证。这说明侦查人员在平时工作中对依法搜查人身的程序重视程度远不及对物和场所的搜查。(六)违法扣押实践中,侦查人员滥用权力,随意扩大扣押范围的情况时有发生,原因在于首先,根据我国现行扣押上缴制度的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违禁品和犯罪所用的个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实施扣押的部门将扣缴财物上缴财政部门后,财政部门将按照上缴财物的一定比例进行返还。而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对扣押物品的保管机关和返还的方法未作出明确规定,实践中往往是哪个机
评分还不错。。。还不错。。。
评分作者用丰富的从业经验,内容很有启发性
评分一线检察官力作,不错,后辈值得一看,学长的理论跟实践功底贴近现实
评分熊红文写的的书都写得很好,检察业务技能丛书(3)公诉实战技巧(修订版)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对新刑事诉讼法及两个证据规定中的证据规则作了总结归纳,对全书中涉及刑事诉讼法的条文作了更新,并对相关内容作了修改。二是结合自己2008年至2009年办理大要案的经验体会,对公诉人审查证据中应注意的问题作了全面总结归纳。三是充实和完善了实体审查的方法与技巧,增加了犯罪理论运用的内容,包括三阶层论的借鉴及客观一主观案件分析思路、期待可能性理论的运用等。还是朋友推荐我看的,后来就非非常喜欢,他的书了。除了他的书,我和我家小孩还喜欢看郑渊洁、杨红樱、黄晓阳、小桥老树、王永杰、杨其铎、晓玲叮当、方洲,他们的书我觉得都写得很好。检察业务技能丛书(3)公诉实战技巧(修订版),很值得看,价格也非常便宜,比实体店买便宜好多还省车费。书的内容直得一读检察业务技能丛书(3)公诉实战技巧(修订版)由一线检察官的倾心力作,司法实务的经验总结,实战技能的精品教程。,阅读了一下,写得很好,检察业务技能丛书(3)公诉实战技巧(修订版)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对新刑事诉讼法及两个证据规定中的证据规则作了总结归纳,对全书中涉及刑事诉讼法的条文作了更新,并对相关内容作了修改。二是结合自己2008年至2009年办理大要案的经验体会,对公诉人审查证据中应注意的问题作了全面总结归纳。三是充实和完善了实体审查的方法与技巧,增加了犯罪理论运用的内容,包括三阶层论的借鉴及客观一主观案件分析思路、期待可能性理论的运用等。,内容也很丰富。,一本书多读几次,(五)违法搜查刑事诉讼法原则上规定的是有证搜查,即侦查人员进行搜查时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但同时新刑事诉讼法第136条第2款规定在执行逮捕、拘留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不另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此项规定实际上是对前项规定的补充规定,是一种例外情况。但是,该条文没有对紧急情况作出具体解释,因而,侦查人员在执行逮捕、拘留时不另用搜查证的现象十分普遍。即使是不在执行逮捕、拘留时,也经常是无证搜查,一旦搜出物证,再事后补办手续。有些侦查人员甚至在还没有立案、没有启动刑事诉讼程序之前,即以种种借口对涉嫌犯罪人员的人身及住处进行搜查,获取有利证据后再立案、补办搜查手续。由于这种违反刑事诉讼程序的行为在案卷中不易暴露,很多被搜查人也因缺乏相应的法律知识而没有举报,公诉人在审查起诉中对这种违法取证情况难以监督到位。此外,侦查人员对人身搜查的随意性大于对物、对场所的搜查。公诉实践中,公诉人审查案卷时几乎见不到专门针对人身开具的搜查证。这说明侦查人员在平时工作中对依法搜查人身的程序重视程度远不及对物和场
评分正品,不错的一次购物
评分看了一下书的内容,很好
本站所有内容均为互联网搜索引擎提供的公开搜索信息,本站不存储任何数据与内容,任何内容与数据均与本站无关,如有需要请联系相关搜索引擎包括但不限于百度,google,bing,sogou 等
© 2025 book.cndg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新城书站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