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介紹
在兩韆多年的時間裏,中國經曆瞭十數次重大的經濟變革,每一次變法,都順應社會發展而發生,也都對曆史進程産生瞭重大影響。而今,新的社會發展又提齣瞭繼續變革的要求。
本書是作者近年來研究中國經濟變革史的集大成之作,對中國曆史上十數次重大經濟變法的種種措施和實踐作瞭係統的概述和比照,指明因革演變,坦陳利害得失,既高屋建瓴地總括瞭中國式改革的曆史脈絡,又剖析瞭隱藏在曆代經濟變革中的內在邏輯與規律。辯駁得失,以史為鑒,實不失為一部簡明的“中國經濟史”。
作者介紹
吳曉波,著名財經作傢,“藍獅子”財經圖書齣版人,上海交通大學、暨南大學EMBA課程教授,常年從事公司研究。2009年被《南方人物周刊》評為年度“中國青年領袖”。主要齣版著作有:《激蕩三十年:中國企業1978-2008》(上下捲)、《跌蕩一百年:中國企業1870-1977》(上下捲)、《浩蕩兩韆年:中國企業公元前7世紀—1869年》、《吳敬璉傳:一個中國經濟學傢的肖像》、《大敗局》、《大敗局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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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導論 研究中國的方法
崛起或崩潰,是一個問題
“分久必閤,閤久必分”,是誰傢的“大勢”?
兩個研究工具及兩個結論
第-講 管仲變法:兩韆多年前的“凱恩斯主義”
第二講 商鞅變法:命令型計劃經濟的鼻祖
第三講 漢武帝變法:頂層設計的集大成者
第四講 王莽變法:第-個社會主義者的改革
第五講 世民治國:zui盛的王朝與zui小的政府
第六講 王安石變法:zui後的整體配套改革
第七講 明清停滯:大陸孤立主義的後果
第八講 洋務運動:缺乏現代性的現代化變革
第九講 兩個民國:從極度自由到“統製經濟”
第十講 計劃經濟:從自負到自毀的大試驗
第十一講 改革開放(上):沒有藍圖的改革
第十二講 改革開放(下):集權主義的迴歸
結語 迴到曆史的基本麵
一個不容置疑的前提:“統一文化”是一切自由化改革的邊界
兩個永恒性的主題:分權與均富
三個zui特殊的戰場:國有經濟、土地和金融業
四股前所未見的新勢力:互聯網、非政府組織、企業傢和自由知識分子
跋
在綫試讀
被嚴重誤讀的“士農工商”
在漫長的前工業時期,經濟治理的流派無非兩種,一個是重農主義,一個是重商主義。哈耶剋認為,東西方的早期文明都是重農輕商,對商業的厭惡是一個共同的早期傳統。古希臘思想傢柏拉圖在《理想國》中把國民分為三等:第-等是哲學傢,第二等是戰士,第三等是商人、手工業者和農民。在中國,儒傢孟子輕衊地把商人稱為“賤丈夫”。然而,商人齣身的管仲,是極其少數的重商主義者。管仲興齊,用的正是商人的辦法,司馬遷評論他的當國之道時曰:“其為政也,善因禍而為福,轉敗而為功,貴輕重,慎權衡。”也就是說,管仲zui擅長的是配置資源,提高效率,以妥協和謹慎的方式重建各種秩序,很有“企業傢精神”。
管仲變法中有一項頗為後世熟知、引起zui大誤讀的政策:“四民分業,士農工商”。
這一政策的要點是,把國民分成軍士、農民、工匠、商賈四個階層,按各自專業聚居在固定的地區。《國語·齊語》記載,管仲規劃士鄉十五個,工商之鄉六個,每鄉有兩韆戶,以此計算,全國有專業軍士三萬人,職業的工商臣民一萬兩韆人(均以一戶一人計算)。此外,在野的農戶有四十五萬戶。
管仲認為,四民分業有四個好處:一是“相語以事,相示以巧”,同一行業的人聚居在一起,易於交流經驗,提高技藝;二是“相語以利,相示以時”、“相陳以知價”,對促進商品生産和流通有很大作用;三是營造專業氛圍,使民眾安於本業,不至於“見異物而遷焉”,從而造成職業的不穩定性;四是無形中營造良好的社會教育環境,使子弟從小就耳濡目染,在父兄的熏陶下自然地掌握專業技能。
專業分工、子承父業的製度讓齊國的製造業技術領先於其他國傢,《考工記》對齊國手工業作坊有很多記錄,以絲綢為例,我國zui早齣現的絲織中心就在齊國首都臨淄,當時,臨淄生産的冰紈、綺綉、純麗等高檔絲織品,不僅齊國國內供給充分,還大量暢銷周邊各諸侯國,乃至“天下之人冠帶衣履皆仰齊地”。
把社會各階層按職業來劃分管理,管仲是曆史上的第-人,這種專業化的商品經濟模式,自兩漢以來被尊奉為基本形態及指導原則。細緻的職業化分工及世代相傳的製度安排,是中國早期文明領先於世界的重要原因之一。颱灣學者趙岡認為:“中國的社會職能分工比歐洲早瞭至少一韆年,主要的傳統生産技術(工業革命前的非機器生産技術)在中國齣現的時間也比歐洲早八百年至一韆年。”他甚至認為:“明清以前的産品商品率未必就比明清時期低。”自秦以後,嚴格意義上的“四民分業”就被揚棄瞭,不過它成瞭戶籍製度的雛形,而匠籍製度一直沿用到清朝。
引起重大誤讀的是“士農工商”。
後人論及於此,先是用知識分子或有學問的官吏替代瞭軍士,然後,又認為這是尊卑排序,以士為首,農次之,以工商為末,這就形成瞭所謂的“末商主義”。而實際上,管仲提齣的“士農工商”,乃並舉之義,並沒有先後尊卑之分。
古人對工商的態度有過數度戲劇性的轉變。
遠古的中國人似乎並不輕商。早在殷商時期,人們非常樂於、善於經商及從事手工製造業。商亡周興之後,周朝的建國者們在反思商朝滅亡的教訓時認為,殷商之亡就是因為民眾熱衷工商而荒廢瞭農業,造成民心浮躁,國基不穩。因此,轉而推行鄙視工商的重農政策。在周製中,工商業者的地位非常低賤,金文中“百工”常與處於奴隸地位的臣、妾並列。《易·遁卦》曰:“君子以遠小人,不惡而嚴。”《逸周書·程典》曰:“士大夫不雜於工商。”《禮記·王製》曰:工商“齣鄉不與士齒”。也就是說,士大夫必須遠離商人,*與工商業者混居在一起,工商業者離開居住地則不得與士大夫交談。《周禮·地官·司市》中還規定,貴族們不能進入市場進行交易,否則就會受到懲罰。
管仲的立場則完全不同,他將“工商”與“士農”並列,認為這些人是“國之石民”,他說:“齊國百姓,公之本也。”這種把工商業者抬升到與“士農”並列地位的觀念,在當時的士大夫階層並非共識,《戰國策》中記載的姚賈與秦王的對話中就有一句:“管仲,其鄙之賈人也。”對管仲的商人經曆頗為鄙視。當代史傢李劍農依據《史記》、《國語》和《左傳》中的記載斷定:“中國商業之開化,當以齊為zui早。”
如果當年管仲提齣“士農工商”,是以“士農”為優,“工商”末之,那就很難理解之後的變法政策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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