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於2024-11-27
圖書基本信息 | |||
圖書名稱 | 隋唐五代史(五代捲) | 作者 | 呂思勉 |
定價 | 16.00元 | 齣版社 | 華中科技大學齣版社 |
ISBN | 9787568011730 | 齣版日期 | 2016-01-01 |
字數 | 頁碼 | 136 | |
版次 | 1 | 裝幀 | 平裝 |
開本 | 32開 | 商品重量 | 0.4Kg |
內容簡介 | |
《隋唐五代史》是呂思勉先生中國斷代史係列著作的*後一部。本次新版,按作者原稿重新作瞭校訂,分為三部,隋唐捲、五代捲和文明捲。前兩捲是政治史,包括王朝興亡盛衰和曆史事件。後一捲是社會經濟和文化等方麵的發展情況。*書包括總論部分共分為十五章,記錄瞭隋唐五代的曆史。本版將原書的繁體直排、雙行夾注改為簡體橫排、單行夾注,更適閤現代人的看書習慣。本書多角度地呈現瞭隋唐五代這段紛繁曆史期間的各種風貌。 |
作者簡介 | |
呂思勉(1884~1965),字誠之,今江蘇常州人,與陳垣、陳寅恪、錢穆並稱“史學四大傢”。先後曾在常州府中學堂、蘇州東吳大學、江蘇省立*一師範專修科等校任教,學生中包括後來成為文史大傢的錢穆、趙元任、黃永年等人。呂思勉是我國現代史學界一位在通史、斷代史和專史等諸多領域裏都作齣瞭重大貢獻的曆史學傢。 |
目錄 | |
第十二章 五代十國始末上 節 梁唐盛衰 第二節 梁室之亡 第三節 後唐莊宗亂政 第四節 唐滅前蜀 第五節 後唐莊宗之亡 第六節 後唐明宗時內外形勢 第七節 從榮從厚敗亡 第十三章 五代十國始末中 節 唐晉興亡 第二節 晉高祖時內外形勢 第三節 石晉之亡 第四節 契丹北去 第十四章 五代十國始末下 節 郭威代漢 第二節 南方諸國形勢上 第三節 南方諸國形勢中 第四節 南方諸國形勢下 第五節 周世宗徵伐 第六節 宋平定海內 |
編輯推薦 | |
文摘 | |
論史者率以漢、唐並稱,其實非也,隋、唐、五代,與後漢至南北朝極相似,其於先漢,則瞭無似處,何以言之? 先漢雖威加四夷,然夷狄之入居中國者絕鮮,後漢則南單於、烏丸、鮮卑、氐、羌,紛紛入居塞內或附塞之地,卒成五鬍亂華之禍。而唐代亦然,沙陀入據中原,猶晉世之鬍、羯也。蕃、渾、黨項,紛紜西北,卒自立為西夏,猶晉世之氐、羌也。而契丹雄據東北,與北宋相終始,亦與晉、南北朝之拓跋魏極相似,一矣。漢有黃巾之起,而州郡據地自專,終裂而為三國,唐有黃巢之起,而長安之號令,不齣國門,終裂而為五代十國,二矣。不特此也,漢世儒者,言井田,言限民名田,法傢則欲行均輸,管鹽鐵,初猶相爭,《鹽鐵論》賢良文學與禦史大夫之爭是也。至新莽遂閤為一,田為王田,兼行五均、六筦是也。功雖不成,其欲一匡天下,措斯民於衽席之安,其意則皎然也。而自魏、晉以來,人競趨於釋、老,絕不求矯正社會,而惟務抑厭其本性,以求與之相安。本性終不可誣也,則並斯世而厭棄之,而求歸於寂滅,為釋、老者雖力自辯白,然以常識論之,豈不昭昭如此耶?常人論事,固無深遠之識,亦鮮偏蔽而去實際太遠之病,順世外道之所由立也。夫舉一世而欲歸諸寂滅,是教社會以自殺也。教社會以自殺,終非社會所能聽從,故至唐而闢佛之論漸盛,至宋而攘斥佛、老之理學興焉。然宋儒之所主張者,則以古代社會之組織為天經地義,而強人以順從古代之倫紀而已;人心之不能無慊於古道,猶其不能無慊於今日之社會也。而宋儒於此,亦惟使人強抑其所欲求,以期削足而適履,此與言佛、老者不求改革社會,而惟務抑厭人之本性者,又何以異?此又其若相反而實相類者也。世運豈真循環耶?非也。世無不變之事,亦無驟變之物,因緣相類者,其所成就,亦不得不相類,理也。然則自後漢至於南北朝,與夫隋、唐、五代之世,其因緣之相類者,又何在也?人性莫非社會所陶甄,今世社會學傢言:人類已往之社會,大變有四:曰原始共産社會,曰奴隸社會,曰封建社會,曰資本主義社會。原始共産之世,遐哉尚已,吾儕今日,僅得就古先哲人追懷慨慕之辭,想像其大略而已。我族肇基之地,蓋在江、河下遊?故炎、黃交戰及堯、舜所都之涿鹿,實在彭城,《世本》。與今稱為馬來,古稱為越人者密邇。其爭鬥蓋甚烈?吾族俘彼之民,則以之為奴隸,故彼族斷發文身之飾,在吾族則為髡、黥之刑,本族有大罪者,儕之異族。苗民之所以見稱為酷虐者以此。古所謂刑者,必以兵刃虧人體至於不可復屬,此其始皆用諸戰陳,施諸異族者也。苗民之作五刑,蓋以施諸異族者,及本族也。黃帝,書稱其清問下民,亦侯之門仁義存耳,其所恃以自養者,恐亦無以異於三苗也。此吾國之奴隸社會也。江、河下遊,古多沮澤,水利饒而水患亦深,共工、鯀、禹,仍世以治水為務,共工與鯀皆濛惡名,而禹獨擅美譽,非其治水之術,果有以大異於前人也。 自夏以後,吾族蓋稍西遷?夏代都邑,皆在河、洛。西遷而水災澹焉,則以為神禹之功雲爾。齣沮澤之地,人蒼莽之區,不務力耕,惟求遠跡,則於所徵服之民,但 使輸稅賦而止,夏後氏之貢法是也。貢之名,乃取諸異部族者,與取諸本部族之稅賦大異,夏後氏之貢,實以稅而濛貢名,蓋初施諸來服之異部族,後雖入居其部,徵服者與所徵服者,已閤為一,而其法仍未變也。至此,則嚮恃奴隸之耕作以為養者,一變而衣食於農奴之租稅矣。此吾國之封建社會也。自夏至於西周,此局蓋未大變?故尚論者多以三代並稱焉。孔子稱殷因於夏,周因於殷,禮所損益可知,必有所據。禮即法,惟俗相類,故禮相類,惟社會之組織相類,故俗相類也。東周以降,種殖、製造之技蓋日精,通工易事之風亦益盛,則斯民之生計漸舒,戶口日增,墾拓日廣,道途日闢,風尚日同,則可以興大師,則可以造利兵,則可以遠徵,則可以久駐。所徵服之國能供億也。吳入郢能久留者,以郢故都會也。生事之演進,無一非軍事、政事之先驅,而統一之業,與資本之昌駢進矣。然以吾國疆域之廣,水陸程途之修阻,風同道一,固非一蹴可幾,地方豪右及政府所命官吏之桀驁者,蓋罔不乘隙思逞,一旦中樞失馭,則紛然並起而圖割據矣,此州郡藩鎮之禍所由來也,瘠土之民,脫沃土之富厚而思攘奪之,勢也。吾國東南臨海,大軍不能飛越,西南則山嶺崎嶇,處其間者不能閤大群,亦無由成為強寇,惟漠南北之地,既瘠苦足資鍛練,又平夷有利驅馳,每為侵掠者所根據,而河、湟、青海之間,亦其次也。爭戰必資物力,瘠土之民,固非沃土之民之敵,漢、唐盛時,所以能威棱遠憺者以此,然自來操政治之權者,多荒 淫而無遠慮,睹異族之臣服,則苟利一時之休息,而不暇維萬世之安,而官吏、豪民,又利其可供賦役,恣虐使也,如後漢之苦役降羌,晉世並州多以匈奴為佃客,且掠 賣鬍羯為奴婢是也。則使之入居塞內;而風塵有警,又驅其人以為兵;於是太阿倒持矣,此五鬍及沙陀、契丹、黨項之禍所由來也。孔子所謂大同,即古共産之世也,其和親康樂無論矣。封建之世,黷武之族,雖坐役殖産之民以自活,然其所誅求者,亦稅賦力役而已,於所徵服之族社會固有之組織,未嘗加以破壞也。以力脅奪,所得究屬有限,而曆時稍久,且將受所徵服之族之感化而漸進於文明,故封建之世,社會之規製,尚未至於大壞,猶之人體,雖有寄生之蟲,猶未至於甚病,故孔子稱為小康也。至資本主義既昌,則昔時之分職,悉成為獲利之彰,盡墮壞於無形之中,社會遂變而為無組織,而民之生其間者苦矣。東周以降,仁人誌士,日怵目劌心,而思有以移易天下,蓋由於此。然斯時之社會,其體段則既大矣,其情狀則既隱麯而難明矣,而生其間者,利害又相齟齬而不可閤,凡所措置,所收之效,悉齣於豫期之外,而事變之來,又多不可捉摸,則安得不視社會為無可控製,不能以人力改造,其惟務抑壓一己,以求與之相安,亦固其所。故新室與東漢之間,實為古今一大界。魏、晉以後之釋、老,宋、明兩代之理學,實改造社會之義既湮,人類再求所以自處,而再敗績焉者也。此又其所以若相反而實相類也。讀隋、唐、五代之史者,其義當於此求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