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法学教科书精品译丛:刑法总论讲义(第4版补正版)》是日本立命馆大学松宫孝明教授的《刑法总论讲义》(第4版补正版)的中译本。相较于日本其他同类教科书,《外国法学教科书精品译丛:刑法总论讲义(第4版补正版)》的特色在于:在问题的思考上,作者反对仅对问题作个别的、权宜的解释或解决,而是基于“同样的事情作同样的处理”这一法秩序统一性的要求,重视对问题的体系性思考与法概念的统一性运用,并且强调对法律的解释应当忠实于法律文本本身。同时,《外国法学教科书精品译丛:刑法总论讲义(第4版补正版)》没有受困于历来将刑法理论的对立全部还原为“结果无价值论”和“行为无价值论”对立的日本刑法学思潮,而是以规范主义、机能主义的刑法思想和“积极一般预防论”为基础,力求探明各种理论和学说的对立根源,并根据当今社会的状况展开刑法所应依据的客观主义。从这一立场出发,本书结合德、日大量学说和判例,对犯罪体系、构成要件、违法性、责任、未遂犯、共犯、罪数、刑罚等刑法总论基本问题作了精致而又富有创见的演绎和阐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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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一罪含义:姐姐犯罪单复数问题。一罪与数罪是适用数罪并罚前提。 一罪分类:实质的一罪、法定的一罪、处断的一罪。 实质的一罪:(1)继续犯:又称持续犯,指犯罪行为在一定时间内处于继续状态按一罪处罚。(2)想象竞合犯:又称想象并合犯或想象的数罪,是指一个犯罪行为触犯数个罪名。(3)结果加重犯:指法律上规定的一个犯罪行为,由于发生了严惩结果而加重其法定刑的情况。直接按照刑法规定的一罪处罚。 法定的一罪:(1)惯犯:以某种犯罪为常业,或以犯罪所得为生活主要生活来源,较长时间内多次实施犯罪。按一罪从重处罚。(2)结合犯:指原为刑法上数个独立的犯罪,依法结合成一个新的罪(A+B=C)。我国刑法A+B=A或B罪的严重情节。按一罪处罚。 处断的一罪:(1)连续犯:指基于同一个犯罪故意,连续数次实施犯罪行为,触犯同一罪名。按一个罪从重处罚。(2)牵连犯:指以实施某一犯罪为目的,而实施其他犯罪行为又触犯了其他罪名的情况。按一罪从重处罚。(3)吸收犯:指一个行为被另一个行为所吸收,仅以吸收的行为论罪,对被吸收的行为不予论罪。按一罪处罚。 20:几种主刑概念和期限 管制:(概念)对罪犯不实行关押,交由公安机关管束和群众监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评分纯粹主观说由来于主观主义刑法理论,主张危险的判断是以本人所认识到的事实为基础,从本人的立场来判断危险性的有无(参见前注{20},[日]前田雅英书,第148页)。该说由德国学者布黎等倡导,威尔泽尔、玛拉哈(Maurach)等也持此说;在日本,宫本英修、江家义男是该说的主要代表。根据该说,只要行为人实施了在其看来能够表动犯罪意思的行为,就成立未遂犯。但该说又认为,迷信犯的场合,由于行为人性格懦弱,只是单纯地表明了希望而已,并不具有性格上的危险性,所以是不能犯。该说的缺陷甚为明显:第一,该说以主观主义为理论根基,将法益侵害的危险性完全谋求于行为人的主观意思的危险性,行为人的主观意思就成为决定不法的唯一因素,这与当代法治社会中应予坚持的行为刑法和法益保护的原则完全背道而驰。第二,作为纯粹主观说的逻辑归结—基于重大无知实施的行为本身也是犯意的外化,因而也应成立未遂犯。但该说却又例外地认为这种情况下属于不能犯,这样一来,其理论就未能坚持一贯性。如今,随着主观主义刑法学的没落,纯粹的主观说已几乎看不到了,成为一种仅具历史符号意义的学说。
评分纯粹主观说由来于主观主义刑法理论,主张危险的判断是以本人所认识到的事实为基础,从本人的立场来判断危险性的有无(参见前注{20},[日]前田雅英书,第148页)。该说由德国学者布黎等倡导,威尔泽尔、玛拉哈(Maurach)等也持此说;在日本,宫本英修、江家义男是该说的主要代表。根据该说,只要行为人实施了在其看来能够表动犯罪意思的行为,就成立未遂犯。但该说又认为,迷信犯的场合,由于行为人性格懦弱,只是单纯地表明了希望而已,并不具有性格上的危险性,所以是不能犯。该说的缺陷甚为明显:第一,该说以主观主义为理论根基,将法益侵害的危险性完全谋求于行为人的主观意思的危险性,行为人的主观意思就成为决定不法的唯一因素,这与当代法治社会中应予坚持的行为刑法和法益保护的原则完全背道而驰。第二,作为纯粹主观说的逻辑归结—基于重大无知实施的行为本身也是犯意的外化,因而也应成立未遂犯。但该说却又例外地认为这种情况下属于不能犯,这样一来,其理论就未能坚持一贯性。如今,随着主观主义刑法学的没落,纯粹的主观说已几乎看不到了,成为一种仅具历史符号意义的学说。
评分处罚:刑法规定“加重处罚”;新刑法规定对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23:自首的分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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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处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 24:数罪并罚的概念、适用 概念:指法院对行为人在法定期限内所犯数罪分别定罪量刑,按照法定的并罚原则及刑期计算方法决定应执行的并罚制度。
评分没收财产:将犯罪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家所有的刑罚方法。 22:累犯的分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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