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特别欣赏书中对“体裁”约束的批判性审视。人类学家被期望以某种特定的方式写作,这种期待本身就构成了创作的巨大压力。书中似乎探讨了当一位学者试图突破这些既定的叙事模式,比如尝试融入更多个人化的反思或者采用非线性的结构时,所会面临的学术界反应。这种对规范的反思,使得全书充满了内在的辩证张力。它挑战了读者对“权威性文本”的既有认知,引导我们去质疑:究竟是什么让一篇人类学论文获得了被接受的资格?是其严谨的方法论,还是其流畅易读的文笔,抑或是两者之间那种微妙的权力关系?这本书像一把手术刀,精准地解剖了学术场域中的写作潜规则,让我对所有我读过的研究报告产生了更深层次的怀疑和尊重——怀疑其背后的建构过程,尊重其完成所付出的心血。
评分坦白说,初翻这本书时,我有些担心它会陷入无休止的专业术语迷宫,但很快,我的疑虑就被打消了。作者的叙事节奏把握得极其精准,那种将个体经历与宏大理论交织在一起的能力,堪称一绝。它触及了一个非常核心的议题:人类学家,作为一种特殊的“作者”,其身份是如何在研究对象眼中、在同事眼中、以及在自己内心深处不断重塑的。书中的案例分析,虽然我无法完全对照书中的具体内容来验证,但那种关于“他者化”和“自我反思”的张力,却在我的脑海中形成了清晰的画面。这感觉就像是看了一场精彩的舞台剧,灯光聚焦在人类学家孤独的写作桌前,背景却是他所描绘的那个遥远而鲜活的世界。它迫使我思考,我们日常生活中所依赖的叙事结构,究竟有多少是真实的反映,又有多少是精心构建的“可信的谎言”。
评分这本关于人类学家的著作,读起来像是一趟穿越专业文献与日常实践的奇特旅程。作者巧妙地编织了关于“写作”这一核心人类学行为的复杂性,让我这位局外人得以窥见学者们在田野调查与最终文本呈现之间所经历的挣扎与蜕变。它没有提供那种教科书式的、冷冰冰的理论框架,反而更像是一次深入心扉的访谈,揭示了那些光鲜亮丽的出版物背后,有多少次修改、多少次自我怀疑,以及作者如何试图在客观记录与主观体验之间找到一个微妙的平衡点。尤其令人印象深刻的是,书中对“声音”的探讨,即人类学家如何确保被书写对象的“声音”不被自己的学术语境所吞噬或扭曲。这种对伦理和修辞的双重关注,使得整本书不仅仅停留在方法论层面,而是上升到了对知识生产责任感的深刻反思。我感觉自己不是在阅读一篇论文,而是在见证一位技艺精湛的手工艺人如何打磨他赖以生存的工具——文字。
评分读完后,脑海中留下的是一种持续的、温和的震撼感。它没有给我提供一蹴而就的答案,反而是提出了一系列更深刻的问题,关于“身份的政治学”如何在书页上显形。那种“作为作者的人类学家”的身份标签,本身就充满了矛盾性:你必须保持距离以保持客观,却又必须深度投入才能真正理解。书中的论述似乎聚焦于这种永恒的拉扯,它展示了人类学家如何努力将自己从一个单纯的观察者提升为一个富有洞察力的讲述者,而这个过程,充满了语言学的陷阱和情感的泥沼。我能想象,对于那些正在进行田野研究并准备撰写最终报告的学生来说,这本书会是他们书桌上必备的一面镜子,映照出他们自身在记录与创造之间的那道细微的、却又无比关键的界线。
评分这本书的行文风格带着一种近乎自嘲的坦诚,这让它避免了学术著作常有的那种高高在上的姿态。我体验到了一种强烈的共鸣感,尽管我的职业与人类学相去甚远,但对于任何需要通过文字来表达复杂经验的人来说,那种试图将流动的现实凝固在静态符号中的努力,是共通的。它似乎在暗示,人类学的“著作”与其说是客观的发现,不如说是一种高度个人化的诠释行动。那位作者似乎毫不避讳地展示了写作过程中的那些“不完美”——那些被放弃的章节,那些难以言喻的直觉时刻。这种透明度极大地增强了文本的说服力,它让我相信,真正的学术洞察往往诞生于模糊地带,而非清晰的公式。这不只是一本关于人类学写作的书,更像是一本关于如何成为一个有意识的“记录者”的哲学指南。
评分作为象征人类学和解释人类学的代表人物,格尔兹以其在印度尼西亚和摩洛哥的田野工作为基础,对宗教、文化等领域的研究影响巨大,著有:《爪哇宗教》(1960)、《被信奉的伊斯兰教》(1968)、《文化的解释》(1973)、《尼加拉:19世纪巴厘剧场国家》(1980)、《地方性知识》(1983)、《论著与生活》(1988),《追寻事实》(1995)等,并先后获得了美国社会学会索罗金奖、美国人文-自然科学院社会科学奖、日本福冈“亚洲奖大奖”等多项荣誉。
评分说是很不错。高尔基曾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的确,看一本好书就像在和一个高尚的人谈话,书在每个地方,每个时代都有着重要的地位,包含着无穷无尽的知识。“一个家庭没有书,就等于一间房子没有窗子。”可想而知书在日常生活中的重要性。它像一束阳光,一扇风景。不仅可以提高我们的生活情趣,而且,使生活变的更加丰富多彩,有声有色。我们通过读书丰富知识,增长见识,让生活过得更充实,更有意义。在书中我们可以学习许多小窍门,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小难点。几百上千年前的古人已经知道了读书的好处,有许多热爱读书的故事都流传至今,其中王羲之的故事非常值得我们深思相传。一天中午,王羲之正在读书,书童送来馍馍和蒜泥,他因为看书入了迷,竟拿着一块馍沾了墨汁就往嘴里送,错把墨汁当蒜泥吃了,还说:“今天的蒜泥真香啊!”通过这个故事,我深深体会到了读书的重要性,前人能做到读书废寝忘食的地步,为后人留下了许多宝贵的知识,财富,我们有什么不好好读书而沉迷于游戏,电视?与他们相比我们不感到惭愧吗?读书的过程是艰难的,也是快乐的。渐渐的,在读书中我有了“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吟诗也会吟”的才气,感受到了“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豪气,体会到了“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的傲气……在读书的过程中,我的作文水平也得到了提高,以前,我写作文时,总是不知道该用哪些词。所以老去问妈妈,妈妈就说:“孩子,你应该多看些书,哪一个作家像冰心,老舍都不是破了万卷书,才下笔如有神的呢?”从此,我就天天看书,记录书中的好词,好句,体会作者的思想感情。果然,一段时间过后,我的作文水平就有一点点提高。书是人类一生的朋友,在哪里都有极其崇高的地位,正如三字经中所言“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苟不教,性乃迁。教之道,贵以专。”充分说明了读书的人后天的影响。读书有这么多的好处,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好好读书么?
评分众人瞩目、颠覆性技术,所有成功者都是很紧张的。张瑞敏的办公桌上就是一个泰坦尼克号往海下沉的模型。华为现在整个讨论的就是出现颠覆性的技术怎么办?完全把你淘汰掉。
评分田野归来,杂乱的素材该如何变成民族志?人类学家究竟是“作者”还是“写作者”?民族志呈现的究竟是“他者”在“那里”的生活,抑或也带着“我们”在“这里”的生活的印迹?格尔兹带领我们阅读列维-斯特劳斯、埃文斯-普里查德、马林诺斯基和本尼迪克特四位人类学家的作品,试图探讨这些问题。可以说,本书既是他对于这些作品的品读,也表达了他对于人类学研究及民族志写作的基本观点。这本书里的论文,因其和人类学相关,涉及认知、记忆、识读。但是,因为所有的讨论皆有一个总体的理论探讨贯穿其中,这三类划分隐藏着一种更根本的统一性。主旨约言之下,每章各从起类,彼此之间的关联既有显明而确实的,也就是人类学家可以较易理解的属于报告人的知识类型,也有隐晦而无意识的知识,此类知识更为深层和根本。合在“认知”这个门类下的章节延续了一个肇源更早的讨论(Bloch1977,1986)。这些文章主要检讨有关文化和认知是否可等量齐观的理论预设,有关这一点,我认为在大部分人类学讨论中约略都有某种暗示。然而,我认为当人类学家讨论自己所欲分析的某些特殊文化表征时,更多的是基于显明的文化事实,这或许是因为人类学家所获得的知识多半由报告人表述,或是通过实践的仪礼所推导出来的事实。这些材料不足以让我们理解这些人群所生存的世界。对文化和认知不加甄别,:
评分宗教仇视利息,提倡借多少还多少。忽视了时间也有价值。投资就是未来消费。
评分「人类活动的第一个字母和最后一个字母就是收入,是income=enjoyment」「工资不是收入,用工资换来的各种享受才是收入。」
评分格尔兹随笔。页数少
评分速度快就是好!就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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