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哲學沉思錄

法哲學沉思錄 pdf epub mobi txt 電子書 下載 2025

舒國瀅 著
圖書標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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齣版社: 北京大學齣版社
ISBN:9787301172476
版次:1
商品編碼:11459281
包裝:平裝
叢書名: 無
開本:32開
齣版時間:2010-08-01
用紙:膠版紙
頁數:321
字數:242000
正文語種:中文

具體描述

編輯推薦

  

  《法哲學沉思錄》是一本真正的思想力作!全書篇幅雖然不長,但卻嚴謹、雄辯地展現瞭法哲學思想的體係和精華。《法哲學沉思錄》是關於法哲學重大命題的思辨,行文頗有維特根斯坦《邏輯哲學論》的風格,但更適閤中國讀者的閱讀習慣和旨趣。
   法哲學是有誘惑性的,不是因為它的平實樸素,而是因為其所討論主題的嚴肅性與深刻性。本書在思想性、可讀性等方麵均有較高的價值,必將給讀者帶來閱讀和思考的樂趣。

內容簡介

  《法哲學沉思錄》共8章、64個命題,每章由8個命題以及命題展開的內容構成:命題1-8討論世界、理論與邏輯,宣示一種邏輯進路的哲學立場;命題9-16論述法學、法哲學與法教義學的關係,提齣“法教義學確定法學的基質和問學方式”的觀點;命題17-24談法、存在、行為與規範,提齣“在邏輯結構上,法律規則乃行為規則與裁判規則的結閤”和“若無裁判規則,法就失去其所應有的本性”的思想;命題25-32探討法律概念、法律規則和法律原則的關係,力圖證明法律規則是“行為規範”,法律原則是“證成規範”;命題33-40討論法律體係、結構與效力,將法律體係的效力分為“內部效力”和“外部效力”,並提齣“效力賦予”和“程序性確認”的概念及兩者的關係;命題41-48談規範承受者對法律的服從、抵抗與憲法權勢,重點討論“來自形式的單嚮性理由”與來自規範承受者之主觀理由之間的關係以及“閤法律性危機”問題;命題49-56討論價值多元、普遍共識與論證,強調“不通過理性論辯,無以證成對法或法律體係的反駁或質疑”;命題57-64的主題是時間、曆史、人與法治,其研究不同時代的法律對不同類型的人類形象的塑造,提齣“法治不是完美社會的完美原則,但無法治則無完美的社會”的結論。

作者簡介

  舒國瀅,湖北省隨州市人,中國政法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法理學研究所所長。
  著作:《在法律的邊緣》(2000年)、《思如浮萍》(2007年)。
  譯著:《法律智慧警句集》(2001年)、《法律論證理論》(2002年)、《古斯塔夫·拉德布魯赫傳》(2003年)、《法社會學原理》(2009年)。

內頁插圖

目錄

一、世界、理論與邏輯
命題1 這個世界是由理論錶述的
命題2 所有錶述這個世界的理論都是不完全的
命題3 錶述世界的理論之間是相互競爭的
命題4 相互競爭的理論並非不存在基本的約定
命題5 這些理論約定的基礎就是人類思想所共有的邏輯
命題6 承認這些邏輯的認識論根據在於人類的理性
命題7 人類的理性是不證自明的
命題8 理性的毀滅是一切理論的最終毀滅

二、法學、法哲學與法教義學
命題9 法學是充滿理論爭議的學問,但也有自己的理論約定
命題10 法教義學確定法學的基質和問學方式
命題11 法教義學沉默之處,便有法哲學
命題12 法哲學的目的在於使法學思想在邏輯上得以清晰
命題13 法哲學的使命不是改造世界,而是認識世界
命題14 法哲學的工作方式主要是反思、解釋和批判
命題15 法哲學是多元的,但不必然是混亂的
命題16 法哲學的命運不是死亡,而是再生

三、法、存在、行為與規範
命題17 法作為非物理存在,是由人類創設或約定的
命題18 人類創設或約定法,在於規製人的行為
命題19 法對人類行為的規製具有規範性
命題20 行為規製的規範性可以通過人類行為的邏輯加以辨識
命題21 人類行為與其應歸結的後果之關係不能看作是因果關係
命題22 在邏輯結構上,法律規則乃行為規則與裁判規則的結閤
命題23 若無裁判規則,法就會失去其所應有的本性
命題24 無論行為規則,還是裁判規則,都是通過語言建構的

四、概念、規則和原則
命題25 從語言上看,法是由法律概念構成的體係
命題26 法律概念是對經驗生活素材的提煉和抽象
命題27 法律概念的意義就是它在語言中的使用
命題28 沒有法律概念,法律規則無以構成,但法律概念本身不能說明法律規則的性質
……
五、體係、結構與效力
六、服從、抵抗與憲法權威
七、價值多元、普遍共識與論證
八、時間、曆史、人與法治
後記

精彩書摘

  19.04 法對行為人的已行行為的規製似乎是從行為觀察者角度著眼的:法裁判行為人的已行行為,實際上是將“規範性行為功能意嚮預設”投射於行為人的已行行為,確立行為人的已行行為是否呼應法律規範的判斷標準。然而,法對行為人已行行為之功能意嚮預設的投射,又不同於實際裁判人在“適用”法時對已行行為之功能意嚮預設的投射,後者在把法律規範中的“規範性行為功能意嚮預設”投射於行為人的已行行為時,有可能“重構”規範性行為功能意嚮預設,從而實際地增添或刪減“規範性行為功能意嚮預設”的意義或標準。此時,法律規範(規則)既以行為人的已行行為作為功能意嚮的投射對象,又以裁判人的裁判行為作為調整或指引的對象。正是在這個意義上,法律規範(規則)中所包含的“裁判規則”既是對裁判人的裁判行為的指引,又是對行為人已行行為的功能意嚮預設的投射。顯然,法此時針對的行為人的行為是已行行為,而針對裁判人的行為卻不是已行行為,而是現行行為或將行行為。
  19.05 現行行為是人類正在進行的,處於進行時態之中的,從空間的角度看是部分固化的、部分尚未完成的行為,這種行為對行為觀察者而言是現實存在的一種事實,它的存在本身不以行為觀察者的意誌為轉移,但對行為人而言,現行行為是行為人的意誌可以乾預的行為,是體現其個人意嚮性且應當體現人類集體意嚮性的行為。從意嚮性角度看,現行行為需要一個從開始到完成的時間過程,這個過程保證整個行為的完整性。一個完整的現行行為是具有完整的意嚮性的行為,一個體現行為人之完整意圖和目的的行為。理解一個人的行為的完整性可以從“事態”、“意嚮性”、“機會”、“結果”四個方麵進行。一個人實施某個行為,實際上是先有造成或者阻止世界中的事態變化的意嚮性,在他意圖造成或者阻止世界中的事態變化的過程中,可能遭遇造成或者阻止事態變化的機會(或時機),我們可以稱之為“行為機會”,這些行為機會與行為者之間存在著復雜的關係,錶現為:(1)行為機會存在,行為者不在場;(2)行為者在場,而客觀上不存在行為機會;(3)行為機會存在,行為者在場,但行為者主動放棄瞭行為機會,采取“不作為”;(4)行為機會存在,行為者在場,並且按照其欲造成或者阻止世界中的事態變化的意嚮性來行為,並且實際造成或者阻止世界中的事態變化的結果。我們可以把(4)看作一個完整的行為。
  19.06 但現行行為會隨著行為人的意嚮性的改變或者由於客觀原因(如發生行為人不可預料的意外事件)的阻礙而中斷或終止,這個時候現行行為就是不完整的行為。所謂不完整,是指中止或終止的行為沒有體現行為人的完整的意嚮性,不體現其完整的意圖和目的。
  19.07 應當區分現行行為的中斷和終止的不同意義。現行行為的終止可能已經造成部分的後果或效果(不一定符閤行為人之意嚮性的後果或效果),終止的現行行為成為一種不以人的意誌為轉移的客觀事實,因此,可以視為已行行為。現行行為的中斷本身是一個客觀事實,但中斷的現行行為處在未定狀態:它有可能終止,也有可能在中止期結束或因中止事由的排除而繼續進行。若中斷的現行行為最後終止,就可以視為已行行為;若中斷的現行行為繼續進行,就仍然構成一個完整的現行行為。不過,在中斷期內,有待繼續完成的剩餘部分行為也可以看作一個非獨立的將行行為。這裏的所謂非獨立,是指有待繼續完成的剩餘部分行為不是一個獨立於中斷的現行行為的將行行為。
  ……

前言/序言



好的,以下是為您構思的一份圖書簡介,該書名為《法哲學沉思錄》,但簡介內容完全不涉及原書的任何具體內容: --- 書名:《法哲學沉思錄》 副標題:人類境況、正義圖景與法律秩序的形而上學審視 內容簡介: 這是一部旨在深入探討法律現象背後核心哲學問題的著作。它不滿足於對既有法律條文或製度的機械梳理,而是試圖穿透日常法律實踐的迷霧,直抵關於“法”的本質、起源與價值的形而上學追問。本書的敘事軌跡,是一場對人類社會結構、權力運行邏輯以及個體自由邊界的深度挖掘。 本書的基石建立在這樣一種認識之上:法律並非自然而然的存在,而是人類在特定曆史與文化情境下,為維係共同體生存、協調衝突、實現某種理想秩序而構建的心智産物。因此,要真正理解法,我們必須先理解人——作為擁有理性和道德感的有限存在,是如何在無序的自然狀態與必須的社會約束之間,艱難地塑造齣“規則”這一工具的。 第一部分:秩序的構建與閤法性的幽靈 在開篇,本書即拋齣瞭一個古典而永恒的命題:權力如何轉化為閤法的統治?我們審視瞭從神授君權到社會契約論的演變曆程,分析瞭支配理論(Dominance Theory)與同意理論(Consent Theory)在解釋國傢強製力上的差異與張力。作者認為,法律的權威性(Authority)並非單純來自暴力威懾,而是內嵌於一套復雜的“閤法性敘事”之中。這種敘事,關乎社會成員是否在深層意義上“接受”瞭現有製度的價值基礎。 本書詳細剖析瞭“法治”(Rule of Law)的內涵。法治不僅僅是“法律高於一切”,更是一種對恣意權力的係統性約束。我們探討瞭形式法治(Formal Rule of Law)與實質法治(Substantive Rule of Law)之間的鴻溝。形式要求明確、公開、可預測性,但當這些形式規則被用來維護極端不公的社會結構時,其道德價值便蕩然無存。作者引導讀者思考,一個在形式上完美無瑕的惡法係統,在哲學上是否仍然配得上“法治”之名? 第二部分:正義的迷宮與道德的睏境 本書的中心議題聚焦於“正義”(Justice)。正義,作為法律的最高理想,卻是一個多義且常常相互衝突的概念。我們不再停留在功利主義的效率計算或簡單的平均主義分配,而是深入到分配正義(Distributive Justice)、矯正正義(Corrective Justice)以及程序正義(Procedural Justice)的內部邏輯。 在分配正義的討論中,我們考察瞭權利(Rights)的哲學基礎。權利是如何從天賦的道德屬性,轉變為可被法律保障的實體權利?本書批判性地審視瞭自由至上主義與平等至上主義在資源配置上的固有缺陷,並提齣,真正的正義可能存在於一種動態平衡之中,即在承認個體自主性的同時,對曆史遺留的不平等進行必要的補償。 矯正正義,即懲罰與賠償的哲學基礎,是本書的另一個重點。我們探討瞭報應主義(Retributivism)與功利主義(Utilitarianism)在刑罰目的上的辯論。懲罰的意義,究竟在於恢復失衡的道德秩序,還是在於震懾未來犯罪?本書試圖構建一個超越二元對立的視角,強調“恢復性司法”(Restorative Justice)的潛力,探尋如何通過法律程序實現人與人之間關係的實質性修復,而非僅僅是國傢權力的單嚮傾瀉。 第三部分:法律的語言、邊界與解釋的睏境 法律實踐的日常,無不依賴於語言的界定與解釋的活動。本書將目光投嚮法律語言的內在模糊性與不確定性。法律文本如同一個多孔的容器,其意義在麵對具體案件時,總是麵臨“開放性”(Open Texture)的挑戰。 我們深入分析瞭法律解釋學的核心流派。實證主義者堅持文本的客觀意義,而目的論者則強調將法律置於其産生和運行的社會目的之中。本書著重探討瞭“法律人”(Jurist)在解釋過程中的能動性問題。當法律規則本身不足以提供明確答案時,法官的自由裁量權邊界何在?這種自由裁量,是通往暴政的滑坡,還是實現實質正義的必要途徑? 作者強調,法律的解釋並非純粹的技術操作,而是一種價值選擇的體現。每一次解釋,都是在現有法律傳統、社會道德期待與未來製度願景之間進行的權衡與定位。本書旨在揭示,隱藏在嚴謹法律邏輯之下的,是對人類價值體係的持續重塑。 第四部分:超越國傢的法:全球化時代的法律想象 隨著全球化進程的加速,傳統上以民族國傢為中心的法律觀念受到瞭前所未有的挑戰。本書將視野擴展至國際法、人權法以及跨國商事規範等領域,探討“超越國傢”(Supranational)的法律秩序建構的可能性與難題。 我們分析瞭主權(Sovereignty)概念的侵蝕與重構。當環境危機、金融流動和人道主義乾預不再受製於國界時,法律的管轄權和強製力將如何重新定位?本書對國際人權法的有效性進行瞭審視,探討瞭在不同文化背景下,普遍性人權原則如何與地方性價值體係發生摩擦與整閤。 結論:在不完善的現實中追求完善的理想 《法哲學沉思錄》的最終目的,並非提供一套包治百病的法律藥方,而是培養讀者一種審慎的、批判性的思維方式。它邀請讀者以哲學傢的銳度去審視我們賴以生存的法律世界,認識到任何法律製度都是人類理性局限性的産物,永遠處於一種未完成的、持續自我修正的過程中。 閱讀本書,意味著與人類曆史上最偉大的思想傢們一同,在秩序與混亂、自由與約束、現實與理想的永恒張力中,進行一場深刻的、不妥協的對話。它關乎我們如何定義“好社會”,以及我們願意為之付齣何種代價。 ---

用戶評價

評分

《法哲學沉思錄》這本書,給我的感覺就像是走進瞭一個思想的迷宮,但它不是讓人感到迷失,而是充滿探索的樂趣。書中的每一章節都像是一塊精心雕琢的拼圖,當你將它們一一解讀並聯係起來時,一個關於法律本質和價值的宏大圖景便逐漸顯現。我被作者對於“權利”與“義務”之間辯證關係的闡釋深深吸引,那種對個體自由邊界和社會秩序需求的平衡,既深刻又富有啓發性。書裏的一些案例分析,雖然篇幅不長,但卻精準地切中瞭法律實踐中的核心矛盾,讓那些抽象的法哲學理論不再遙不可及。我常常在閱讀的過程中,會不由自主地聯想到現實生活中的一些法律事件,然後開始思考,如果按照書中的理論去分析,會得齣怎樣的結論?這種將理論與實踐相結閤的閱讀體驗,讓這本書的價值得到瞭極大的提升。它不是一本教你如何成為律師的書,而是一本教你如何理解法律、如何思考法律的書,能夠幫助你以一種更批判、更深刻的視角去認識我們所處的社會。

評分

我最近入手瞭一本《法哲學沉思錄》,它的內容如其名,確實是一場思想的盛宴。我並非法律科班齣身,但對法律背後蘊含的哲學思辨一直充滿好奇。這本書恰好滿足瞭我的求知欲。它並沒有直接給齣法律條文的解釋,而是深入探討瞭法律産生的根源、其內在的邏輯以及它與人類道德、社會倫理之間的微妙聯係。我尤其被作者對於“自然法”和“實在法”的辨析所吸引,那種嚴謹的邏輯和對不同學派觀點的梳理,讓我對法律的製定和執行有瞭更深刻的理解。書中的一些章節,例如關於“懲罰的哲學基礎”和“財産權的起源與正當性”的討論,簡直是醍醐灌頂。作者並沒有迴避那些最具爭議性的問題,而是以一種冷靜而客觀的態度,呈現瞭各種可能的觀點及其論證過程,從而促使讀者形成自己的判斷。這是一本需要靜下心來,反復咀嚼纔能體會其深意的書,每一次閱讀都能從不同的角度獲得新的啓示,絕對是一本值得反復品味的經典之作。

評分

《法哲學沉思錄》這本書,在我看來,並非僅僅是一部學術著作,它更像是一麵鏡子,映照齣人類對於秩序、公正以及個體與社會關係的永恒追問。我尤其欣賞作者在闡述過程中所展現齣的那種跨學科視野,將哲學、曆史、政治學乃至文學中的精髓巧妙地融入到法學討論之中,使得整本書的論述既有深度又不失廣度。讀來,仿佛與柏拉圖、洛剋、康德等先哲在思想的海洋中遨遊,他們的智慧之光透過文字,照亮瞭法律概念背後的復雜肌理。書中的每一個論斷,都經過瞭嚴密的邏輯推演和深刻的哲學反思,不會輕易地給齣一個簡單的答案,而是引導讀者自己去思考,去辯駁。這種“沉思”的過程,恰恰是本書最迷人的地方。它迫使你走齣舒適區,挑戰那些習以為常的觀念,去探尋法律的本質,去理解為何某些規則被認為是正義的,而另一些則不然。這本書的價值,不在於它提供瞭多少既定的答案,而在於它點燃瞭你獨立思考的火種,讓你成為一個更自覺、更深刻的法律思考者。

評分

在書店的貨架上,一本名為《法哲學沉思錄》的書吸引瞭我的目光。它的封麵設計簡潔而富有質感,沒有華麗的插圖,隻有深沉的文字,這讓我對它所蘊含的思想産生瞭濃厚的興趣。我仔細地翻閱瞭目錄,發現其中涉及的法學理論和哲學思辨非常廣泛,從古希臘的法治精神,到現代社會的權力製衡,再到關於正義、權利和義務的根本性探討,無不令人著迷。讀完目錄,我仿佛已經踏入瞭一個宏大的思想殿堂,迫不及待地想要深入其中,去領略那些偉大的思想傢們是如何構築他們的法學大廈的。這本書似乎不是那種能讓你輕鬆讀完的書,它更像是一場漫長的智力冒險,需要耐心、專注和深刻的反思,去理解那些復雜的概念,去辨析那些精妙的論證。我期待著在這本書中,能夠找到一些能夠顛覆我固有認知,或者至少能為我提供全新視角的東西,去審視我們所處的法律世界,去思考那些關於“應該如何”的根本問題。

評分

我最近偶然翻到一本《法哲學沉思錄》,雖然我不是法律專業的,但書名本身就有一種吸引力,讓人忍不住想一探究竟。書的厚度不薄,裏麵的文字也帶著一種沉靜的力量,不是那種輕鬆讀物,而是需要坐下來,慢慢品味的。它不像教科書那樣枯燥,反而充滿瞭思辨的火花,探討的都是一些非常根本的問題,比如“什麼是真正的公平?”、“法律的邊界在哪裏?”、“個人自由與社會秩序的衝突如何調和?”等等。我特彆喜歡作者在論述過程中穿插的那些曆史典故和案例分析,它們讓抽象的理論變得生動具體,也讓我看到瞭不同時代、不同文化背景下人們對於法律和正義的理解。有時候讀著讀著,我會停下來,思考作者提齣的問題,對照現實生活中的一些現象,感覺自己的頭腦被打開瞭一個新的維度,開始用一種更深刻、更理性的方式去審視周圍的世界。這本書需要反復閱讀,每一次重讀都會有新的收獲,就像與一位睿智的長者對話,總能從中汲取到寶貴的智慧。

評分

東西不錯!!!值得購買!!!!!!

評分

國內法哲學原創經典,值得細讀深思

評分

法哲學,並不是高深的學問,值得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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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法哲學原創經典,值得細讀深思

評分

還不錯,沒事翻看翻看還是很享受的

評分

老師推薦,彌補專業不足

評分

比較精美,比較實惠,比較大氣,比較豐富。

評分

還幾年沒有買過國內的人撰寫的法哲學書籍瞭;並不是應為崇洋媚外的緣故;就是覺得國內的法哲學都是輸入的東西價值相對不是很大;這次看到這本書促銷就買瞭一本,看看國內的學者研究相關問題到瞭什麼程度瞭瞭解一下;拿到的書不厚,先放起來抽時間閱讀學習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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