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改革与中国刑事证据制度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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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宗智 等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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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
ISBN:9787516211601
版次:1
商品编码:12011690
包装:平装
丛书名: 时代天元法学文库
开本:16开
出版时间:2016-05-01
用纸:胶版纸
页数:498
字数:548000
正文语种:中文

具体描述

内容简介

  《司法改革与中国刑事证据制度的完善》是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主要围绕我国刑事证据制度的完善这一主题,以刑事诉讼法对证据制度修改的内容为主要对象,就我国刑事证据制度运行和制度完善涉及的主要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司法改革与中国刑事证据制度的完善》注意把握近年来司法改革的脉动,结合刑事诉讼法的修改,以及之前“两个证据规定”的颁布施行,同时结合新一轮司法改革完善“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对证据制度完善的要求,既关照过去,又前瞻未来,尤其注重现实的司法适用和制度完善,研究了司法改革方案中确定的、中国刑事证据制度中*突出的问题。《司法改革与中国刑事证据制度的完善》将刑事证据法的基本法理与中国刑事司法实际结合起来,努力实现理论创新,完善适合中国实际的刑事证据理论,从而为制度规范与实际操作提供依据与指引。

作者简介

  龙宗智,1954年9月生,四川成都人。现任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四川大学法学研究所所长。系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人民检察院特邀专家咨询员、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检察学研究会副会长。1982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本科,1999年获法学博士学位(西南政法大学),曾任西南政法大学校长。主要著作:《相对合理主义》、《刑事庭审制度研究》、《理论反对实践》、《证据法的理念、制度与方法》等。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杂志上发表独著论文26篇,其余法学文章发表200余篇。

目录

第一章 证据概念和分类
第一节 法律规定及立法精神
第二节 实践效应与存在的问题
一、证据概念之检讨
二、现行证据分类制度之检讨
第三节 实务处理意见
第四节 制度完善建议
一、关于证据概念的制度调整
二、关于证据法定分类制度的改革

第二章 非法言词证据排除规则
第一节 立法与司法解释的意义与精神
第二节 实践操作及存在的问题
第三节 司法操作上的完善
一、刑讯逼供的认定问题
二、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方法的认定问题
三、反复自白是否应当排除?
第四节 制度上的修改完善
一、对刑讯逼供标准的细化
二、明确“等非法方法”的范围
三、明确反复自白的排除及范围

第三章 非法实物证据排除规则
第一节 立法与司法解释的意义与精神
第二节 实践操作及存在的问题
第三节 司法操作上的完善
一、非法实物证据的适用证据类型问题
二、“不符合法定程序”的认定问题
三、“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判断问题
四、补正或合理解释问题
第四节 制度上的修改完善
一、扩大非法实物证据的范围,使其涵盖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二、对“不符合法定程序”进行明确界定,澄清其中不合理之处
三、对“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立法明确具体判断标准
四、限制可以补正或合理解释的证据范围

第四章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程序问题
第一节 我国非法证据排除程序概述
一、排除程序的立法过程
二、排除程序的主要内容
三、现行排除程序的基本特征
四、排除程序的总体问题
第二节 检察机关主导之非法证据排除程序
一、主要法律规定的解读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第三节 审判机关主导之非法证据排除程序
一、法律规定及司法解释内容
二、存在的问题
第四节 程序反思与制度完善

第五章 不被强迫自证其罪原则
第一节 规定的意义与含义
一、刑事诉讼法规定不被强迫自证其罪原则的意义
二、该原则的引入并不意味着沉默权的确立
三、法律为何未明示沉默权
第二节 实践中的问题分析
一、对供述“自愿”或“强迫”的探讨
二、强迫范围的界定

第六章 直接言词原则实施及相关问题
第七章 物证、书证证据规则
第八章 刑事鉴定与非鉴定专家意见
第九章 笔录类证据的审查判断规则
第十章 视听资料证据研究
第十一章 电子数据证据研究
第十二章 技术侦查证据规则
第十三章 行政执法证据在刑事诉讼中的使用
第十四章 刑事辩护证据规则
第十五章 “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标准与方法

精彩书摘

  《司法改革与中国刑事证据制度的完善》:
  第二节 实践效应与存在的问题
  一、证据概念之检讨
  新《刑事诉讼法》以“材料说”代替“事实说”来界定证据概念,有助于解决原规定中的逻辑矛盾,实现法律规范内部的逻辑自洽。而且,“材料说”的确立可能有助于我们对传统的证据“三性”(客观性、相关性、合法性)问题进行反思清理,从而厘清证据、诉讼证据、定案根据三者之间的关系。由于长期以来立法和实务上均将证据界定和理解为“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事实”,由此忽视对证据收集后的审查判断。因为,既然进入诉讼的“证据”都被先人为主地当做“事实”,那么岂有必要再做严格的审查与判断?以“材料”代替“事实”彻底颠覆了传统观念,既然是“材料”,那么其内容既可能为“真”,也可能为“假”,还可能“真假难辨”。“真材料”是证据,“假材料”也是证据,在办案人员收集、提取时,这些材料的内容往往“真假难辨”,我们能否因此而不将其视为证据予以收集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通常的做法是,办案人员只要认为该材料与案件相关(形式上相关),便将其收集在案,随着程序的推进,依照法定程序和方法对其相关性、合法性、真实性等事项进行审查。这既符合实践中证据收集、运用的实际,也反映了诉讼认识论的基本规律。根据现行法的证据概念,“可以用来证明案件事实”这一表述强调的是证据概念的“证明性”,其实就是对证据“相关性”的要求,并无“合法性”和“客观性(真实性)”的要求。如果将传统证据概念中的“三性”进行分解,似乎可以发现如下一种对应关系:相关性=证据材料;相关性+合法性=诉讼证据;相关性+合法性+客观性(真实性)=定案根据。为什么近年来我国传统的证据“三性”理论会被证据“两力”(证据能力和证明力)理论所代替,笔者认为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在于其模糊了证据材料、诉讼证据与定案根据三者之间的关系,导致传统“三性”理论对证据运用实践缺乏解释力,将丰富的证据理论和复杂的证据制度简单化。例如,如果证据必须具备“三性”,那么不具备“三性”的材料是否就无须收集?又如,移送到法院的证据既然已经具备“三性”,何必还要经过法庭上的举证、质证等程序进行审查判断?又如何解释“非法证据”在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被排除的问题,等等。对诸如此类的问题,传统证据“三性”理论已经显得捉襟见肘,难以给出有力的回答。
  但在另一方面,证据概念的修改所带来的问题也不容忽视,对“材料说”仍有检视之必要。
  第一,忽视了证据内涵的多样性,犯了以偏概全的错误。证据是证据信息和证据载体的统一,其实也就是内容与形式的统一。我国台湾地区学者林钰雄教授认为,所谓“证据”,其实包含两层意义:(1)作为“证据方法”的意思,(2)作为“证据资料”的意思。证据数据(资料)是指所有可能与待证犯罪事实直接或间接相关的信息内容,其来源可能是任何一种相关的人(被告人、目击者)、地(现场)、物(尸体、枪支)。证据数据必须透过特定的方法才能呈现,此特定方法即称证据方法,指探求证据资料内容的调查手段。例如,目击的内容是证据资料,传讯目击者为证人则是探求该证言内容的证据方法;又如,凶案现场的情状及其遗留的犯罪相关信息,属于证据数据,现场勘验则是探求相关信息的证据方法;再如,作案枪支也是重要的信息来源,其性质、状况、形态及所有遗留其上的犯罪相关信息,属于证据数据,将枪支送请鉴定人比对并作成鉴定意见,该鉴定人即属证据方法。①由此可见,证据数据(资料)是一种与案件有关的信息,而证据方法则是为揭示证据资料的内容而开展的一系列调查手段或者调查行为,如传唤证人出庭作证、勘验、检查、辨认、鉴定等。无论是信息还是行为,并非都以有形的“材料”形式表现出来。在实行传闻证据规则的台湾地区,更是反对书面材料的使用。大陆学者龙宗智教授、陈瑞华教授在论述证据概念时不约而同地引入了“证据事实”这一术语来进行阐释。
  ……

前言/序言

  司法改革视角下的刑事证据制度完善
  龙宗智
  完善刑事诉讼证据制度,是中央确定的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刑事证据制度之所以成为近年来司法改革的关注点,主要原因有以下三点:
  一,证据是诉讼的核心,证据制度完善对于实现司法改革的目标具有重要意义。因证据裁判原则是刑事诉讼的基石。科学、理性的现代刑事诉讼程序,其诉讼过程,是围绕证据的发现、搜集、运用、审查,以及认定展开,因此,刑事案件的质量,虽有法律适用方面的标准,但其基础和主要决定因素,是证据搜集运用及事实认定的水平。我国司法改革的目标是实现司法公正,兼顾诉讼效率,而司法公正的基础,是证据的运用和事实的认定。如果没有证据制度的合理设置及适当、有效的运行,显然不可能实现司法公正,同时也会妨碍诉讼效率。
  二,原有的证据规范粗疏,证据制度已成为刑事诉讼程序最薄弱的环节,亟待调整和完善。在刑事诉讼各项程序制度中,证据制度最为重要。且其设置和运行,对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这一刑事诉讼的基本矛盾有着深刻的影响,因此立法及实施均有相当难度。长期以来,我国刑事诉讼法证据规范较为简单粗疏,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改之前,证据一章仅有8个条文。非法证据排除无规定,直接、言词原则未建立,关于各类证据能力的法律规范过于粗疏,证明责任、证明标准也不够明确,不便操作等。这使证据制度的完善,成为刑事司法改革的迫切需要,成为刑事诉讼制度完善最重要的内容。
  三,完善证据制度,是防范冤假错案、提高刑事案件办案质量的现实需要。近年来暴露、揭露出一批冤假错案,基本原因都是在证据的搜集、使用以及审查认定上出现了错误。从杜培武、佘祥林、赵作海冤案,到浙江张氏叔侄、福建念斌、内蒙古呼格吉勒图案等,冤错均在证据搜集、运用和事实认定方面出现错误。几年前法院曾经总结十六起冤假错案的发生原因,一位是刑讯逼供,而在证据搜集、使用和判断上出现各种其他错误,也是主要原因。实践中的问题,与证据制度不完善,甚至某些基本证据规则,如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直接言词证据规则未建立有直接关系。而要加强司法人权保障,防范冤假错案,完善证据制度则势在必行。
  基于以上理由,2008年底颁布施行的“中央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意见”,明确提出了“完善刑事诉讼证据制度”的任务。主要涉及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明确证据审查和采信规则以及不同诉讼程序的证明标准等;二是完善非法证据排除制度,明确非法证据排除的范围、证明责任、审查程序和救济途径等;三是完善证人、鉴定人出庭制度和保护制度,明确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的范围和程序。同时,改革意见还提出技术侦查的法制化问题。
  以贯彻改革决定为起点,以证据制度与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重要节点为标志,近年来我国刑事证据制度的完善,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
《法治光影:二十世纪中国法律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变革与挑战》 本书简介: 本书深入剖析了二十世纪中国法律体系在国家现代化进程中所经历的深刻变革与面临的复杂挑战。着眼于社会结构转型、政治思潮变迁与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之间的内在张力,力图勾勒出中国法律制度从传统向现代迈进的艰难历程,尤其关注法典编纂、司法体系重塑以及法律人才培养等关键领域的历史脉络与实践困境。 第一部分:近代法律的萌芽与移植(1900-1949) 本部分聚焦于清末“预备立宪”时期至民国初年的法律建构尝试。这一阶段,中国面临着前所未有的主权危机与社会动荡,法律现代化被视为“救亡图存”的重要一环。 一、晚清法制的“中体西用”: 详细考察了清政府引入西方法律观念的初衷、路径及其在具体立法实践中的局限性。重点分析了《大清新刑律》、《大清民律草案》等重要立法草案的起草过程,揭示了传统儒家伦理与近代法律形式主义之间的结构性矛盾。特别关注了“修律”过程中,以沈家本、伍廷芳为代表的改革派士大夫所处的政治生态与思想困境。 二、民国法典的赓续与断裂: 梳理了北洋政府和国民政府时期主要法律典籍的编纂与颁布情况。分析了《中华民国民法典》等重要成就在于确立了近代民事私法关系的基本框架,但在实际的司法实践中,其有效性受到军阀混战、地方割据以及社会经济结构落后的严重制约。本书批判性地探讨了法律的“移植性”特征,即在未完成充分的社会动员与经济基础重塑的情况下,现代法律制度如何面临“水土不服”的挑战。 三、司法权的早期重构与地方干预: 考察了近代法院系统的设立与运作,包括审判权的集中化尝试,以及与地方士绅、宗族势力在司法解释权和执行力上的博弈。通过对具体案件的分析,揭示了近代司法独立性在政治高压下的脆弱性。 第二部分:建国初期的法律重建与治理转型(1949-1978) 新中国成立后,法律制度经历了一次彻底的社会化重塑。本书将此阶段视为一种“革命性的重构”,即以阶级斗争的逻辑取代私法自治的理念,建立一套服务于社会主义改造和国家计划经济的新型法律规范体系。 一、法律角色的定位: 探讨了在“法律信仰”尚未建立的初期,法律如何被定位为国家意志的工具性体现,而非独立的价值体系。分析了《婚姻法》、《土地改革法》等早期立法如何作为社会改造的利器,迅速瓦解旧有的社会结构。 二、国家刑法规范的初期形态: 考察了这一时期刑法思想的“群众路线”与“政策性”特征,即法律条文的适用往往让位于政治运动和群众路线的判断标准,这对法律的稳定性和可预测性构成了巨大挑战。重点分析了“镇反”、“肃反”等特殊历史时期的司法实践对法治观念的深远影响。 三、法制建设的阶段性停滞: 详细分析了特定历史时期对法律专业知识和既有法律传统的排斥,导致了法典编纂工作的长期停滞,以及法律人才培养体系的中断。 第三部分:改革开放后的法制重塑与规范化回归(1978至今) 随着国家工作重心转向经济建设,法制建设被提升到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本部分是本书的核心,关注中国如何重新启动法律的现代化进程,并努力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框架内重建现代法律秩序。 一、立法权的恢复与“制度补课”: 详尽分析了“恢复和健全法律制度”的历史性任务。重点分析了《刑法》、《民法通则》等基础性法律的重新制定和修订过程,揭示了立法者在借鉴国际经验、消化自身历史教训与平衡体制内部诉求之间的复杂斡旋。本书探讨了这一时期立法“效率优先”与“审慎推进”之间的张力。 二、司法机构的现代化尝试与困境: 考察了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职能的重新界定与专业化建设。特别是对审判监督程序的改革、律师制度的恢复与发展,以及法院内部管理机制的规范化进行了深入的案例研究。指出了在司法资源分配不均、地方保护主义以及法律适用中的“政策渗透”等长期存在的结构性制约因素。 三、法治理念的深化与制度的本土化: 本部分着重探讨了中国在吸收国际法治理念过程中,如何努力实现“本土化”的构建。分析了依法行政、人权保障等现代法治核心要素在行政诉讼法、物权法等领域中的具体体现与争议焦点。强调了从“有法可依”向“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转变过程中,法律的实施层面所面临的观念转变和技术性挑战。 结论:持续的张力与未来的图景 全书总结认为,二十世纪中国的法律现代化是一部充满矛盾与探索的历史。法律体系的每一次重大调整,都深刻映照着国家治理目标、社会阶层利益与国际环境的复杂互动。现代法律制度的构建并非一蹴而就,而是在传统惯性、革命遗产与时代要求之间持续进行的动态平衡过程。本书旨在提供一个多维度的历史视角,以理解当代中国法律体系的形成逻辑及其未来发展的潜在方向。

用户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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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的书名听起来就非常吸引人,尤其是对于我这样一个对法学领域,特别是刑事司法实践有浓厚兴趣的普通读者而言。我一直关注着中国社会的进步,而司法改革无疑是其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尤其是刑事证据制度,这直接关系到每一个公民的权利能否得到公正的保障,关系到法律的生命力。我常常在想,那些在法庭上被呈上的证据,究竟是如何被收集、审查、采信的?其中又存在着哪些可能导致冤假错案的隐患?这本书的出现,似乎能为我解答这些困惑。我期待它能深入浅出地剖析我国现行刑事证据制度的各个环节,揭示其在实践中遇到的挑战和瓶颈,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切实可行的改革思路。我希望作者能够站在一个宏观的视角,将中国刑事证据制度的完善置于整个司法改革的大背景下考量,探讨其与其他改革措施之间的相互联系和协同作用。同时,我也期望书中能够引用一些鲜活的案例,通过具体事例来论证理论观点,让抽象的法律条文变得更加生动和易于理解。毕竟,法律最终是要落实在具体的个案中的,通过案例分析,我们更能体会到制度设计的初衷以及实际运行中的得失。这本书能否为我带来新的视角,能否帮助我更深入地理解司法公正的内涵,我充满了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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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到这本书名,我立刻联想到近年来社会上关于公正与效率的激烈讨论。司法改革,尤其是刑事司法领域的改革,其核心目标之一便是实现公正。而刑事证据制度,恰恰是实现公正的基石。如果证据收集过程存在瑕疵,审查标准不严谨,那么公正的判决就无从谈起。我非常好奇,这本书将如何审视当前我国刑事证据制度在“公正”与“效率”之间取得平衡的努力。是否会探讨如何既保证证据的可靠性,又避免庭审的过度延宕?我期待书中能够就一些具体的证据类型,比如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检查笔录等,进行深入的分析,指出其在实践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具体的完善建议。例如,对于证人出庭作证的制度,我国的实践与西方国家相比有何差异?如何才能更好地保护证人,鼓励其如实作证?对于鉴定意见的审查,是否存在“一锤定音”的弊端,而缺乏有效的制衡机制?这本书能否提供一些具有创新性的思路,来解决这些长期存在的难题?我期望它能够成为一本既有学术价值,又能指导实践的力作,为推动我国刑事司法朝着更加公正、更加高效的方向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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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所以对这本书名产生浓厚的兴趣,是因为我对国家司法体系的进步一直保持着高度关注,而刑事证据制度的完善,无疑是司法改革中最核心、最关键的一环。我常常思考,一个公正的刑事审判,究竟需要哪些坚实的证据作为支撑?这本书似乎为我提供了一个深入探究的机会。我期望它能够跳出泛泛而谈的框架,而是能够真正触及到刑事证据制度的“毛细血管”,比如对搜查、扣押、勘验、检查等证据收集行为的规范,对非法证据的有效排除机制的构建,以及对不同证据形式(如言词证据、实物证据、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的审查标准和采信规则的细化。我更希望看到的是,作者如何将抽象的法律原则与生动的司法实践相结合,通过对具体案例的深入剖析,来揭示当前制度的不足之处,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方案。例如,在保障辩护权方面,如何让辩护律师在证据收集和审查阶段发挥更大的作用?如何在庭审中更好地实现证据的质证和辩论?这本书能否为这些问题提供清晰的思路和可供借鉴的经验?我期待它能成为一本既有理论高度,又有实践价值的著作,能够为我国刑事证据制度的未来发展指明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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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的书名“司法改革与中国刑事证据制度的完善”着实勾起了我极大的阅读兴趣。作为一名法律从业者,我深知刑事证据制度的健全与否,直接关系到司法公正的实现程度。一直以来,我国在刑事证据制度的构建和完善方面都面临着不少挑战,比如证据的收集、固定、审查、排除等环节,都存在着需要改进的空间。我希望这本书能够系统地梳理我国刑事证据制度的发展脉络,深入剖析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一系列具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的改革建议。我特别关注书中是否会就如何加强对非法证据的排除,如何提高证据的科学性和权威性,如何更好地平衡控辩双方的举证责任等方面进行深入的论述。同时,我也期望书中能够借鉴国际上刑事证据制度的有益经验,并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提出符合中国特色的改革方案。例如,在电子证据日益普及的今天,如何应对电子证据的认定和审查难题?如何在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有效地打击犯罪?这些都是我非常关心的问题。总之,我希望这本书能够为我国刑事证据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提供有益的启示和参考,引领我们走向更加公正、更加可信的司法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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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书名来看,这部作品似乎直指中国刑事证据制度的痛点与未来的发展方向。作为一名对法学理论颇有研究的读书人,我对“完善”二字尤为敏感。这意味着作者并非仅仅停留在对现状的描述,而是要积极地探索改进的路径。我猜想,书中很可能会对英美法系的证据规则、大陆法系的证据理论等进行一定的比较,从中汲取有益的养分,但同时也会强调中国刑事证据制度的本土特色和发展规律。尤其是在证据的合法性、关联性、真实性等方面,可能会有深入的讨论。例如,电子证据的提取、固定和审查,在当前信息化时代背景下,无疑是极其复杂且具有挑战性的问题,这本书是否能为我们提供一些前沿的思考和解决方案?再者,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完善,历来是中国刑事证据制度改革的重中之重,我期待书中能够就此展开详尽的论述,探讨如何才能更有效地杜绝刑讯逼供等非法取证行为,切实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同时,鉴于司法改革的动态性,书中对未来趋势的展望和前瞻性的建议,也可能是我关注的重点。总而言之,我希望这本书能为我提供一个既有理论深度又不失实践指导意义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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挺快的,就是封面有点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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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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厉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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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不错呦,值得向大家推荐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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厉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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厉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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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论文买的,里面的有些还是实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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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赢好的,一有活动就来了,哈哈哈哈哈,买吧,多看看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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