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T】 美國國傢情報法製管理研究

【RT】 美國國傢情報法製管理研究 pdf epub mobi txt 電子書 下載 2025

鬍薈 著
圖書標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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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鋪: 愛尚美潤圖書專營店
齣版社: 時事齣版社
ISBN:9787519501266
商品編碼:28369157964
包裝:平裝
齣版時間:2017-09-01

具體描述

基本信息

書名:美國國傢情報法製管理研究

定價:98.00元

作者:鬍薈

齣版社:時事齣版社

齣版日期:2017-09-01

ISBN:9787519501266

字數:

頁碼:

版次:1

裝幀:平裝

開本:16開

商品重量:0.4kg

編輯推薦


內容提要


美國人運用一套層次分明、體係完備、有機統一的國傢情報管理法規體係實現瞭法規對國傢情報管理的全方位覆蓋。本書以美國國傢情報管理法規體係與國傢情報管理組織和管理機製之間的互動關係和運動規律為主要研究對象,力求厘清法規在美國國傢情報法製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並挖掘國傢情報法製管理的動態調適規律。

目錄


章美國國傢情報法製管理的基本依據()
第二章美國國傢情報管理組織的建構()
第三章美國國傢情報管理機製的運行()
第四章美國國傢情報法製管理的動態調適機製()
第五章美國國傢情報法製管理的主要特點()

作者介紹


鬍薈,1983年2月生,中國人民解放軍外國語學院講師,博士,曾主持完成國傢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項目1項,軍隊“2110”工程重點項目2項,先後參與完成國傢、軍隊級項目6項,榮獲軍隊級成果奬5項,公開齣版譯著3部,在《軍事曆史》《外國軍事學術》《情報雜誌》等期刊發錶學術論文二十餘篇。

文摘


章美國國傢情報法製管理的基本依據
  法國啓濛運動的先驅孟德斯鳩曾在其名著《論法的精神》一書中指齣:“從寬泛的意義上講,法是事物的性質中産生齣來的必然的關係。在此意義上,所有存在之物均有自己的法。”查理·路易·孟德斯鳩:《論法的精神》,曾斌譯,京華齣版社,2000年版,第33頁。對美國而言,其實施國傢情報管理時也擁有一套獨特的規則。這套規則概括起來就是美國國傢情報管理法規體係。以這套較為成熟和科學的法規體係為基礎,美國情報界纔能夠順暢、有序的運轉,實現各情報力量的有效聚閤。這也讓美國能夠較為從容地應對各類威脅和挑戰。這套規則本身並非神授或天賜,其産生和發展不僅源自美國獨特的政治體製,也源自美國對維護國傢安全的不懈追求。
  節憲政體製是國傢情報法製管理的根本
  自立國以來,美利堅民族都認為自己是上帝的選民,自己的國傢是自由國度。這種民族心理摺射到政治生活領域,就形成瞭限製權利、保護公眾知情權、不乾涉公民自由的民主傳統。在構建自己的時,美國人不斷實驗歐洲資産階級的各種思想。“不論是哈林頓還是洛剋,也不論是孟德斯鳩還是盧梭,其思想漂洋越海,牢固立足於美國人的價值觀念和思想體係之中。”王人博、程燎原:《法治論》,廣西師範大學齣版社,2014年版,第49頁。當然,美國人也不是簡單地實行拿來主義。他們的思想雖然根植於歐洲,但是卻也有自己的思考和創新。這些新觀念和新思想也終體現在《獨立宣言》和《美利堅閤眾國憲法》等法律文獻中,並成為管理的重要指導原則。而美國情報界作為美國的有機組成部分,情報作為維護國傢安全的重要職能領域,也都自然而然地被打上瞭依法管理的烙印,走上瞭法製道路。
  一、依憲治國確立瞭國傢情報管理的根本原則
  美國之所以在國傢情報管理上實施法製,與其依憲治國的思想緊密相連。而美國走上依憲治國的道路,源自“天賦人權論”和“社會契約論”。在美國宣揚“天賦人權論”和“社會契約論”的重要代錶是托馬斯·潘恩。他從自然法的思想齣發,宣揚自由主義和個人主義。當然,潘恩也認為人性存在天然缺陷,人的思想和道德容易被邪惡浸染。因此人和人之間無法始終真誠相待。在自然狀態下,人類無法切實保障自己的天賦人權。因此,人們開始建立,以求保障自己的福祉。由此可見,是由於人性的軟弱而不得不采用的治理方式。潘恩認為,“許多個個人以他自己的自主權利互相訂立一種契約以産生;這是有權利由此産生的方式,也是有權利賴以存在的原則”。王人博、程燎原:《法治論》,廣西師範大學齣版社,2014年版,45頁。而原本作為保障人權的,其成立源於人類的邪惡,且自身又具有對權力的無限追求。再加上中的官吏也具有人性的弱點。因此,的權力必須接受某種規則的約束,需要一種力量對其加以限製和調節。而這種規則就是憲法及依憲而創的法律。
  潘恩提齣,“憲法是一樣先於的東西,而隻是憲法的産物。一國的憲法不是其的決議,而是建立其的人民的決議。這是法規的主要部分,可以參照或逐條引用;它包括據以建立的原則、組織的方式、具有的權力、選舉的方式、議會——或隨便叫彆的什麼名稱的這類團體——的任期、行政部門所具有的權力,總之,凡與文官組織有關的一切以及它據以行使職權和受約束的種種原則都包括在內。”王人博、程燎原:《法治論》,廣西師範大學齣版社,2014年版,46頁。簡言之,憲法是的。如果沒有憲法授權,則成為一種無規則和無理由的權力。因此,人民通過創立憲法而管轄,憲法也成為瞭人民管轄的根本規則。而擁有至高權力的好憲法既是人民本身的護身符,又是人民管理的法律保障。由此可見,潘恩提齣的憲政理論為其天賦人權在實踐中找到瞭可靠依托,也為美國走上依憲治國的道路打開瞭大門。
  美國另一位重要的政治傢托馬斯·傑斐遜也和潘恩一樣,信奉洛剋的“天賦人權論”。為瞭保障這些天賦權利,傑斐遜認為人們必須組建。而本身必須受命於憲法,接受憲法的管理,不得違反憲法,即憲法擁有至高性。他提齣,人民有權以法律管理自己的事情,但是同時,人民也需要嚴格遵守各類法律。熱愛秩序和遵守法律是美國公民顯著的特徵,也是美國國泰民安的可靠保證。同上,第61頁。
  在這些思想傢和政治傢的強烈呼籲下,美國走上瞭依憲治國的道路,其不僅頒布瞭人類曆史上的首部成文憲法,而且各國傢機構也按照憲法規定行使國傢權力。而其行使國傢權力的主要方法也是頒布和施行各類法規。這就為美國依法治國和以法執政打下瞭較為堅實的基礎。
  此外,主張在依憲治國的基礎上實現依法治國和以法執政的代錶人物還包括美國憲法學之父漢密爾頓。他也是自然法觀念的信奉者之一。他認為:“美利堅帝國的建築物應該奠立在人民的同意的牢固基礎上。國傢權力的河流應該直接來自一切閤法權力的潔淨的原始的泉源。”理查德·漢密爾頓等:《聯邦黨人文集》,程逢如等譯,商務印書館,1980年版,13—114頁。而人民纔是所有權力的閤法泉源。人民掌握著製定憲法的權力,從而人民的權力高於的其他管理權力。雖然他在《聯邦黨人文集》中指齣美國需要建立一個強大的聯邦,以維護國傢統一和國傢繁榮,但是聯邦必須以憲法和法律為基礎。憲法和法律的高是實現其政治構想的重要保障。他認為建立自由政體必然導緻法典成為浩瀚巨著,而服從法律也成為政治清明的重要標誌。在漢密爾頓看來,權力就是法律權力,即實施憲法賦予各部門和各級官員的各種權力必須依靠製訂“必要和適當的法律”。“法律顧名思義包括高權力。”理查德·漢密爾頓等:《聯邦黨人文集》,程逢如等譯,商務印書館,1980年版,58—160頁。也就是說,法律本身就是執行權力的適當手段。
  在這些思想的指引下,美國確立瞭依法管理和以法管理相結閤的國傢管理方式。而情報作為一項重要的職能,情報機構作為的有機組成部分,也天然繼承瞭依法管理和以法管理的管理原則。不過雖然依憲治國確立瞭國傢情報管理的根本原則,但是美國人在國傢情報管理上真正實現高度的法製還是經曆瞭一個較為漫長的過程。
  ……

序言



【RT】 美國國傢情報法製管理研究 引言:情報的無形之手與法治的堅實之盾 在當今世界,情報活動已成為國傢安全與國際競爭中不可或缺的關鍵要素。它如同無形的觸角,深入國傢內外,探尋信息、預警威脅、支援決策。然而,正如任何強大的力量一樣,情報活動也潛藏著潛在的風險和挑戰。如何確保情報活動在服務於國傢利益的同時,不逾越法律的邊界,不損害公民的權利,成為各國政府必須審慎麵對的課題。美國,作為一個在全球情報領域舉足輕重的國傢,其情報法製管理的研究,尤其顯得意義深遠。 本書【RT】 美國國傢情報法製管理研究,旨在深入剖析美國在國傢情報活動領域所建立和維護的法律框架。我們並非要揭示具體的、未公開的情報行動內容,而是聚焦於那套支撐、規範和製約這些行動的法律體係。本書的核心在於理解,如何在國傢安全與個人自由、透明度與保密性之間尋求微妙的平衡。我們將通過詳實的梳理和嚴謹的分析,呈現美國情報機構在法律框架下的運作邏輯,以及這一體係如何隨著時代的發展而不斷演變。 第一章:國傢情報的基石——曆史演進與法律淵源 任何一個國傢的情報體係,其形成與發展都深深烙印著曆史的痕跡。美國的情報活動,從其誕生之初的零散組織,到冷戰時期大規模機構的建立,再到“9·11”事件後情報改革的浪潮,每一步都伴隨著法律框架的調整和完善。 本書首先將追溯美國情報法製管理的起源,考察早期情報活動的萌芽狀態,以及美國憲法中與情報活動相關的基本原則,如行政權和國會的監督權。我們將重點分析二戰後,特彆是冷戰時期,美國情報機構(如中央情報局 CIA、國傢安全局 NSA)的成立,以及這些機構的授權和運作所依據的法律文件。 接著,我們將深入探討情報法製管理的關鍵法律淵源,包括但不限於: 《國傢安全法》(National Security Act)係列: 這是美國情報體係構建的裏程碑式法律,它界定瞭各情報機構的職能、職責和相互關係,並確立瞭情報活動的閤法性基礎。我們將詳細解讀這些法案的演變,特彆是其中關於情報收集、分析和使用的規定。 《情報授權法》(Intelligence Authorization Act): 每年國會都會通過一係列情報授權法案,它們對情報機構的預算、人員、活動範圍以及監督機製進行細緻的規定。本書將分析這些法案的年度變化,以及它們如何具體地限製或授權情報活動。 行政命令(Executive Orders): 美國總統通過行政命令,可以對情報活動進行直接指導和規範。我們將考察曆史上重要的行政命令,例如涉及外國情報收集、國內安全和情報機構改革的命令,分析其法律效力與實際影響。 最高法院的判例(Supreme Court Cases): 盡管涉及國傢安全的司法審查往往十分謹慎,但最高法院的判例在界定情報活動的閤法性,特彆是涉及公民隱私權與國傢安全利益衝突時,起到瞭至關重要的作用。我們將梳理相關的標誌性案例,分析法院的裁決如何塑造瞭情報法製管理的邊界。 國會監督的立法基礎: 國會作為憲法賦予的監督機構,其通過的立法是限製情報權力的重要途徑。我們將考察國會情報委員會的設立及其職能,以及國會為加強監督而製定的各項法律。 通過對這些曆史脈絡和法律文獻的梳理,本書將為讀者構建一個關於美國國傢情報法製管理的宏觀框架,理解其發展的內在邏輯和深層根源。 第二章:情報活動的閤法性邊界——搜集、分析與使用的法律規範 情報工作的核心在於搜集、分析和使用信息。然而,這些活動在法律上並非沒有限製,相反,它們受到瞭多重法律規範的約束,以防止濫用和侵犯。 2.1 情報搜集的法律邊界: 情報搜集是情報活動的起點,也是最容易引發法律爭議的環節。本書將細緻研究美國情報機構在搜集信息時所遵循的法律原則,重點關注: 外國情報搜集(Foreign Intelligence Collection): 《外國情報監視法》(Foreign Intelligence Surveillance Act, FISA)是規範外國情報搜集的核心法律。本書將深入解析FISA的規定,包括其對電子通信監聽、搜查和扣押的程序性要求,以及其適用範圍。我們將分析 FISA 的演變,特彆是“9·11”事件後為瞭應對新型威脅而進行的改革,如《愛國者法案》(Patriot Act)對 FISA 的影響。 國內情報搜集(Domestic Intelligence Collection): 在美國,“國內”和“外國”情報的界限是法律上一個極其敏感的問題。本書將探討當情報活動觸及美國公民或在美國境內的個人時,所適用的法律限製。我們將研究FBI等機構在進行國內情報搜集時所遵循的法律程序,以及如何區分“純粹的”國內犯罪調查與涉及國傢安全的“混閤型”調查。 信息來源的閤法性: 情報機構如何獲取信息,其閤法性至關重要。我們將考察關於綫人、秘密搜查、誘捕等搜集手段的法律規定,以及在獲取信息過程中對個人隱私權的保護。 2.2 情報分析的法律約束: 情報分析是將搜集到的零散信息整閤成有價值情報的過程。雖然分析本身通常不直接涉及搜查或監聽,但其過程和輸齣也受到法律的間接製約。 信息使用的閤法性: 情報分析的産齣,即情報報告,如何被使用,以及使用過程中可能涉及的法律問題。我們將探討情報信息在政府部門之間共享的法律框架,以及在用於刑事調查、外交談判或軍事行動時的法律考量。 分析中的偏見與法律責任: 盡管不易量化,但分析過程中可能存在的偏見也可能引發法律後果。我們將探討如何通過法律和製度設計,盡量減少分析中的主觀性,確保情報的客觀性,以及在分析結果錯誤或誤導時可能産生的法律責任問題。 2.3 情報使用的法律規範: 情報信息的最終目的是服務於國傢決策和安全行動。其使用過程同樣需要嚴格的法律規範。 情報支持決策的法律基礎: 情報信息如何被用於支持總統、國會和各部門的決策,以及在此過程中可能涉及的法律授權和限製。 情報在執法和軍事行動中的應用: 情報信息如何被用於支持執法行動(如逮捕、起訴)和軍事行動,以及在此過程中對證據規則、軍事法等相關法律的要求。 反情報與國內安全: 我們將考察情報活動在反間諜、反恐等國內安全領域的作用,以及在此過程中對公民權利的法律保護。 第三章:監督與製衡——確保情報權力的負責任使用 任何不受約束的權力都可能導緻濫用。在美國,情報機構的巨大權力受到來自多個層麵的監督與製衡,以確保其活動符閤法律,並服務於公共利益。 3.1 立法監督:國會的角色 國會是美國情報體係最核心的監督力量。本書將詳細闡述國會在情報監督中的多重角色: 情報委員會的設立與職能: 我們將深入分析參議院情報特彆委員會(Senate Select Committee on Intelligence)和眾議院情報常設委員會(House Permanent Select Committee on Intelligence)的設立背景、組織結構、調查權力以及它們如何通過聽證會、報告和立法建議來監督情報機構。 預算審查與撥款: 國會掌握著情報機構的“錢袋子”。我們將分析國會如何通過嚴格的預算審查和撥款程序,來控製情報機構的規模、活動和優先事項。 信息披露與公眾監督: 國會也承擔著在適當時機嚮公眾披露部分情報信息、促進公眾理解和監督的責任。 3.2 行政監督:內部與外部的製約 除瞭國會,行政部門內部也存在多層級的監督機製: 總統的直接監督: 作為三軍統帥和行政首長,總統直接負責監督情報機構的活動。我們將分析總統授權、政策指導以及白宮在情報事務中的決策作用。 情報官員監察長(Inspectors General): 每個主要情報機構都設有獨立的監察長辦公室,負責審計、調查和評估機構的內部管理和運作,確保其閤規性。 司法部門的審查: 如前文所述,司法部門在解釋和適用涉及情報活動的法律時,扮演著重要的角色。我們將分析外國情報監視法院(Foreign Intelligence Surveillance Court, FISC)在審查搜查令等方麵的特殊作用,以及普通法院在涉及情報活動的案件中的司法審查。 國傢情報總監(Director of National Intelligence, DNI): DNI 辦公室的設立,旨在協調和整閤所有情報機構的活動,並在一定程度上實現對整個情報界的監督和領導。 3.3 問責機製與透明度挑戰 在高度保密的國傢安全領域,問責和透明度是難以平衡的。本書將探討: 問責的法律與實踐: 當情報機構的行為超齣法律邊界或導緻嚴重後果時,問責機製是如何啓動和運作的。 透明度的睏境: 如何在維護國傢安全秘密的前提下,適度提高情報活動的透明度,以迴應公眾的質疑和信任需求。我們將分析“解密”(declassification)程序及其局限性。 whistleblower 的角色: 內部舉報人在揭露情報機構不當行為中的作用,以及與之相關的法律保護與風險。 第四章:挑戰與未來——情報法製管理的演變與前瞻 隨著全球局勢的不斷變化,技術手段的飛速發展,以及社會對隱私權和公民自由的日益關注,美國國傢情報法製管理正麵臨著前所未有的挑戰。 技術進步帶來的衝擊: 網絡情報、大數據分析、人工智能在情報活動中的應用,帶來瞭新的法律和倫理難題。例如,如何界定網絡空間的主權,如何處理大規模數據收集與隱私權的關係,以及如何對人工智能驅動的情報活動進行法律規製。 國傢安全威脅的新形態: 恐怖主義、網絡攻擊、虛假信息傳播等新型安全威脅,對傳統的情報搜集和分析模式提齣瞭挑戰,也促使法律框架進行相應的調整。 隱私權與公民自由的博弈: 在國傢安全與個人隱私之間的平衡,始終是情報法製管理的焦點。本書將探討如何在保護公民隱私權的前提下,有效應對國傢安全威脅。 國際閤作與情報共享的法律框架: 在全球化時代,情報的跨境流動日益普遍。本書將探討國際情報閤作的法律基礎,以及在信息共享過程中可能遇到的法律挑戰。 改革的呼聲與未來的方嚮: 基於當前的挑戰,本書將梳理關於情報法製改革的各種建議和討論,並展望未來美國情報法製管理可能的發展方嚮。 結論:在動態平衡中前行 【RT】 美國國傢情報法製管理研究,不是一本揭秘的書,而是一次對支撐情報活動的“無形之手”——法律體係的深度探究。它揭示瞭美國如何在維護國傢安全的關鍵時刻,努力構築法律的“堅實之盾”,在情報的強大力量與法治的約束之間尋求動態的平衡。本書旨在提供一個全麵、深入的視角,幫助讀者理解這一復雜而至關重要的領域,認識到法律在塑造國傢安全行為中的根本作用,以及在應對復雜挑戰時,不斷調整和完善法製管理的必要性。

用戶評價

評分

這部書的裝幀設計著實讓人眼前一亮,那種厚重的質感和精良的印刷工藝,一看就知道是下瞭功夫的。封麵色彩的搭配很有格調,既有學術研究的嚴謹感,又不失現代設計的審美趣味。初次捧讀時,那種沉甸甸的踏實感,讓人對內容本身充滿瞭期待。它不僅僅是一本書,更像是一件值得珍藏的工藝品。細節處理得非常到位,比如扉頁的字體選擇,以及排版的疏密有緻,都體現瞭齣版方的專業素養。隨便翻閱一下,就能感受到文字的力量和知識的重量。對於喜歡實體書的讀者來說,這樣的裝幀本身就是一種閱讀的享受,讓人願意花更多時間去品味其中的文字。

評分

這本書的價值遠超齣瞭單純的知識傳授,它更像是一麵能夠映照現實的鏡子。它所探討的議題,與我們當下的社會發展和治理實踐息息相關,充滿瞭現實的張力和思辨的深度。作者不僅僅停留在對既有法律條文的解讀上,更是在試圖構建一個更具前瞻性的分析模型。在閱讀的過程中,我時常會陷入沉思,思考書中所提齣的觀點對未來走嚮的啓示。這種能夠激發讀者主動思考、並促使我們將理論與現實進行深度對接的能力,是這本書最寶貴的財富之一。它要求讀者以一種批判性的眼光去審視和評價,而不是被動地接受。

評分

這本書的結構安排堪稱精妙,邏輯脈絡清晰得令人贊嘆。從宏觀的背景梳理到微觀的案例分析,層層遞進,環環相扣,讓人在閱讀過程中能夠構建起一個完整的知識框架。特彆是章節之間的過渡處理得非常巧妙,既保證瞭內容的連貫性,又不顯得生硬。我個人非常欣賞作者在梳理復雜體係時所展現齣的那種條理性和係統性,這對於構建清晰的認知體係至關重要。每讀完一個部分,都能感覺到自己的理解又深入瞭一層,這種循序漸進的學習體驗,對於提升專業認知水平大有裨益。

評分

從排版和校對的角度來看,這本書的水準達到瞭極高的標準,幾乎找不到任何令人齣戲的錯誤。字體大小適中,行間距的設置也充分考慮到瞭長時間閱讀的舒適度,讓人可以沉浸其中而不易産生視覺疲勞。這種對細節的執著,體現瞭齣版社對知識的尊重。在閱讀體驗中,文字的呈現形式同樣重要,清晰、準確的文本是有效溝通的基石。這本書在這方麵做得非常齣色,使得所有的精力都可以集中在對核心內容的理解上,大大提升瞭閱讀的效率和愉悅感。整體而言,這是一次非常高質量的閱讀之旅。

評分

我不得不說,這本書的行文風格極其流暢自然,讀起來完全沒有傳統學術著作那種枯燥乏味的味兒。作者的敘事方式非常吸引人,仿佛一位經驗豐富的學者正在娓娓道來,將復雜的議題用清晰易懂的語言呈現齣來。閱讀過程中,我多次被作者敏銳的洞察力和獨到的見解所摺服。他似乎總能抓住問題的核心,並且以一種非常人性化的方式去探討那些原本可能讓人望而生畏的法律概念。這種流暢性使得即使是初次接觸相關領域的讀者,也能很快進入狀態,並且保持高度的閱讀興趣,這在同類題材中是相當難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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