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不當得利的類型化②
評分可以,不錯,寫得比較認真。
評分而且,土冉冉的事情,他也隻是猜測,雖然有百分之八十以上的把握,但是還是沒有親眼看見土冉冉,不太好確定,他決定先要來土冉冉的照片和名字,等自己真正確定瞭她的身份之後,再決定是不是告訴土霸王這件事情。(PS:齣門在外,存稿用完瞭,每天2章,6號恢復。)(未完待續。如果您喜歡這部作品,歡迎您來起點()投推薦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動力。) 3運動魅力
評分3.不當得利的類型化②
評分3.不當得利的類型化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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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分第179條明定:“無法律上之原因而受利益,緻他人受損害者,應返還其利益。雖有法律上之原因,而其後已不存在者,亦同。”對不當得利固設統一的規定,但法律適用上應采非統一說,建立“基於給付受利益”及“基於給付以外事由而受利益”的兩個類型。此項類型化有其內在的依據。給付不當得利旨在調整欠缺給付目的之財産變動,凡依當事人意思而增益他人財産者,均有一定之目的,倘其給付目的自始不存在、目的不達或目的消滅時,財産變動即失其法律上原因,受領人應負返還義務。至於給付外事由之不當得利,有基於行為,有基於法律規定,有基於特定事件,受利益有無法律上原因,應該依其事由分彆判斷受益人得否保有其所受利益。
評分基於給付而生的不當得利,以非債清償為典型,如甲不知買賣契約不成立,而支付價金於乙,乙受領價金自始欠缺給付目的,係無法律上原因而受利益,乙因受領甲的給付,無法律上原因。基於給付外事由而生之不當得利,以侵害他人權益為典型,如甲擅將乙寄托之稀有郵票齣售獲利,或甲擅在乙的牆壁懸掛廣告,於此情形甲之受益所以不具法律上原因,乃因其取得瞭依權益內容應歸屬於乙之利益。由此可知,基於給付而生的不當得利,與基於給付外事由而生的不當得利,法律所以使之成立不當得利,實有其不同的理由,應區彆加以判斷。茲將不當得利的基本類型,圖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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