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买来,应该很好,推荐书目
评分整个法哲学的演变史,按老默的说法就是“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所应追求的最高目标”的认识过程,对“法律控制所要达到的确当目标和目的”的繁杂观点的组成。我不知道这里的法律控制的英文原句是什么,但通读全书,我认为更应该理解为法律内在本质。整部法哲学史从形式上更似是自然法的理解、实在法的认识、自然法和实在法冲突的解决这三点展开。
评分书很厚,冯军的翻译值得拥有,我认为冯教授是中国对日本刑法理论研究的比较深的一个教授,他翻译的很多书籍都是可以保质保量的,大家可以放心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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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诞期间买书,很划算,书很好。
评分此书共分三部分,第一部分是法哲学的历史导读。把在法律进程上的哲学家观点按照历史进程进行了简要提点,描述了法哲学的演变进程。第二部分是老默通读百家后对法律的本质进行的思考,主要是讲述法律的两大价值要素秩序与正义。第三部分说法律的渊源和技术。这部分貌似针对普通法的一些疑问讲解得比较多,读的时候印象不算深。今天这5个小时,仅仅是对第一部分进行了梳理。第二部分等 要写文章或者再有时间再进行回顾吧。
评分等了很久了,冯军教授的翻译,刑法专业研究生的必读书
评分朴素的自然法理论直接影响着中世纪的法哲学思想,其一脉相承地认为存在自然法则,且与神学结合,强调其为上帝法,世俗法违反上帝法的应视为不存在。中世纪的法哲学思想是对自然法则的强调,那么古典自然法哲学就对自然法则进行了全面的阐述。古典自然法则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格老秀斯、普芬道夫等从人的本质出发,去阐述自然法则的存在必要和内涵,提出国家起源于契约。霍布斯、斯宾诺沙等从财产不可侵犯,每个人都竭尽全力保护自身等阐述自然法则。第二个阶段是洛克、孟德斯鸠等从天赋人权的自然法则出发(其实是霍布斯财产权利不可侵犯的延伸),认为人的自然权利必须得到保护,提出法律就是限制专制和权力的工具,维护自然法则和人的自然权利,通过分权来实行。第三个阶段,自然法则与实在法的结合。美国的三权分立制度的确立,明确用司法权去保护人的自然权利,确立司法审查原则。而卢梭从社会契约论出发,认为议会制定的法具最大权威,代表了人民的公意,与自然法的冲突时,实在法不可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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