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推薦
《行政組織法》對行政法諸製度進行理論上的歸納整理。在整理過程中,通過對行政過程進行更加動態的、綜閤的考察,注意對以前的行政法學不曾論及的一係列問題展開論述,即立於行政過程論的方法。
內容簡介
《行政組織法》是當代日本著名行政法學者鹽野宏先生的力作。【鹽野宏行政法教科書三部麯】能為我們的理論研究坐標建立一個參照係,使我們能更清晰地觀照日本以及我們自己的法治及行政法學研究狀況,其對日本行政法實跋和有關理論研究的細緻入微、係統全麵的考察和論述.無疑拉長、拓寬、展遠瞭我們的視綫和眼域,必將促進我鼠行政法治建設和行政法學研究的發展。內容豐富、資料翔實。體係全麵而極具係統性。在充分繼承傳統理論的同時,對應瞬息萬變的各種行政需要,修正、補充瞭有關理論,以行政過程論為軸心,通過對行政法的基礎、行政過程論、行政救濟論和行政手段論匹大部分的論述,完成瞭野宏行政法教科書三部麯一的架構,體現瞭清晰的體係架構發展的軌跡和架構完整體係的恢弘氣質。
作者簡介
鹽野宏,1931年6月13日生。1956年,畢業於東京大學法學部。曾任東京大學法學部教授、成蹊大學法學部教授。現任東亞大學通信製大學院教授。
[主要著作]
《奧特·瑪雅行政法學的構造》(《行政法研究》第1捲),有斐閣,1962年。
《公法和私法》(《行政法研究》第2捲),1989年。
《行政過程及其統製》(《行政法研究》第3捲),1989年。
《國傢和地方公共團體》(《行政法研究》第4捲),1990年。
《行政組織法的諸問題》(《行政法研究》第5捲),1991年。
《廣播法製的課題》(《行政法研究》第6捲),1989年。
《法治主義的諸形態》(《行政法研究》第7捲),有斐閣,2001年。
《國土開發》(現代法學全集),築摩書房,1976年。
《行政法I[第四版]》,有斐閣,2005年。
《行政法Ⅱ[第四版]》,有斐閣,2005年。
《條解行政程序法》(閤著),弘文堂,2000年。
《演習行政法》(新版,閤著),有斐閣,1989年。
《行政法散步》(閤著),有斐閣,1985年。
《行政法I》(繁體中文版),劉宗德、賴恒盈閤譯,颱北月旦齣版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
《日本行政法論·行政法IⅡ》(韓文版),徐元宇、吳世卓閤譯,韓國法文社,1996年。
《行政法》(簡體中文版),楊建順譯,法律齣版社,1999年。
譯者簡介
楊建順(1963~),男,山東招遠人,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憲政與行政法治研究中心副主任、學術委員會主任、比較行政法研究所所長,中國法學會行政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北京市法學會行政法學會副會長,日本國~橋大學法學博士。
[主要著作]
《日本行政法通論》,中國法製齣版社1998年版。
《行政規製與權利保障》,中國人民大學齣版社2007年版。
《日本行政法》([日]南博方著,閤譯),中國人民大學齣版社1988年版。
《行政法》([日]鹽野宏著,薑明安審校),法律齣版社1999年版。
《行政法Ⅱ[第四版]行政救濟法》([日]鹽野宏著),北京大學齣版社2008年版。
《行政法Ⅲ[第三版]行政組織法》([日]鹽野宏著),北京大學齣版社2008年版。
《憲政與法治行政的課題——憲法與行政法學領域的“現代性”問題研究》,載《人大法律評論》2001年第一輯,2001年10月。
《關於行政執行權力配置的思考》,載《人民法院報》2002年8月12日。
《論危機管理中的權力配置與責任機製》,載《法學傢》2003年第4期,2003年8月。
《行政裁量的運作及其監督》,載《法學研究》2004.年第1期(總第26捲第1期),2004.年1月23日。
《論政府職能轉變的目標及其製度支撐》,載《中國法學》2006年第6期(總第134期),2006年12月9日。
《行政訴訟中和解的法理》(上)(下)([日]南博方著),載《環球法律評論》2001年春季號(2001年3月);鼕季號(2001年11月)。
精彩書評
行政法是實現憲法價值的技術法。因此,本書所要解決的基本問題是,在實現法治國的、民主的憲法所具有的諸價值的過程中,行政法和民事法、刑事法相比較具有什麼特色以及需要何種特彆的法技術的問題。本書對行政法諸製度進行理論上的歸納整理。在整理過程中,通過對行政過程進行更加動態的、綜閤的考察,注意對以前的行政法學不曾論及的一係列問題展開論述.即立於行政過程論的方法。這是本書的特色之一。
——鹽野宏無論從體係的完整性和科學性的角度,還是從內容的廣泛性和深刻性的角度,抑或是從學術研究的規範性和紮實性的角度,本套書都堪稱力作。正如我曾經給予本套書的評價三冊在手,融會貫通,行政法學,行傢裏手。
——暢建順
目錄
新中文版三分冊總序
閤訂本中文版序言
序言[第三版]
序言[初版]
序言[第二版]
文獻簡稱與全稱對照一覽錶
譯者說明
第四編 行政手段論
緒論 行政手段論的概念
第一部行政組織法
第一章 行政組織法的一般理論
第一節 行政組織法的特殊性質
第二節 行政機關——概念
第三節 行政機關通則
第二章 國傢行政組織法
引言
第一節 內閣
第二節 在內閣統轄之下的行政機關
第三節 特彆行政主體
第四節 委任行政
第三章 地方自治法
引言
第一節 地方自治的基礎
第二節 地方公共團體的概念
第三節 地方公共團體的事務
第四節 地方公共團體的權能
第五節 地方公共團體的機關
第六節 居民的權利和義務
第七節 國傢與地方公共團體的關係
第八節 地方公共團體相互間的關係
第二部 公務員法
序章公務員製度的理念及其展開
第一章 公務員法製的基本構造
第一節 公務員的概念及其種類
第二節 公務員法的法源
第三節 人事行政機關
第二章 勤務關係總論
第一節 勤務關係的性質
第二節 勤務關係的變動
第三章 公務員的權利和義務
引言
第一節 公務員的權利
第二節 公務員的義務
第三節 公務員的責任
第三部公物法
第一章 公物法的概念
引言
第一節 概括性公物的概念
第二節 公物法的存在形式
第二章 公物法通則
引言
第一節 公物的要素
第二節 公物的種類
第三節 公物和交易秩序
第四節 公物的成立及消滅
第五節 公物管理權
第六節 公物的使用關係
第七節 補論——公物法論的定位及局限性
判例索引
事項索引
閤訂本中文版譯後記
三分冊中文版譯後記
精彩書摘
(三)與《國組法》不同,《內府法》不是規定組織的基準,而是規定所設置的組織本身。在這種意義上,不是相對於《國組法》,而是被置於和各省設置法相對比的地位。另一方麵,審議會、外局、內部部局等的組織的基準,幾乎沿襲瞭《國組法》的有關規定,所以,關於這方麵的問題,留在《國組法》的相關部分去敘述。不過,審議會、特彆的機關等,《國組法》所預定瞭的機關,在內閣府,不僅對通常的行政事務,而且對作為內閣府的主要任務的綜閤調整,也得以使用,這可以說是其特色。
(四)作為《內府法》所設置的機關,在行政組織法論上具有特色的,有“關於重要政策的會議”。這是作為“為瞭謀求有關內閣的重要政策在行政各部門的措施上的統一,有助於所需要的企劃、立案以及綜閤調整,而以內閣總理大臣或者內閣官房長官為其首長,由其掌管適閤於經相關大臣及具有學識經驗者等的閤議來處理的事務的機關”(《內府法》第18條第1款),設置於內閣府的。經濟財政谘詢會議、綜閤科學技術會議、中央防災會議、男女共同參與會議,就屬於這種機關。①從國傢行政組織法論上,可以指齣如下幾點:首先,會議的主要掌管事務是,針對內閣總理大臣等的谘詢,就所規定的重要政策事項進行調查審議(第19條,第26條等),姑且不論其審議事項的輕重之不同,在該限度內,與後麵考察的政策建議型審議會②沒有什麼不同。另~方麵,在該會議中,議長是內閣總理大臣或者是官房長官,在這一點上,與使這兩者區彆開來的通常的審議會不同(以下稱為自問方式)。關於這一點,有人認為,其由來於“明確行政責任的觀點”⑧,而從確保行政責任的明確性的觀點來看,可以說,在接受迴答的基礎上,谘詢者(例如大臣)在真摯地進行檢討的基礎上作齣該政治性、行政性決斷,會使得責任的所在更加明確。所以,可以說,自問方式的采用,不是以行政責任的明確化這種官僚製度為前提的行政組織法層麵的問題,的確是當時的內閣為瞭推行政策的便利而設立的內閣輔助機關(自問方式在會議之中,由於谘詢者陳述意見,直接地對審議行使影響力,都是從製度上得以確保瞭的,所以,大臣以外的學識經驗者也是從與谘詢者基本上持有相同政策者中選任,這與被認為廣泛徵求民間意見的近年來的審議會的成員構成是不同的)。
前言/序言
我的行政法教科書,在日本已經曆瞭數次改版。在中國,其最新版再次由楊建順教授翻譯成中文,即將付諸齣版,這對我來說是非常榮幸的事情,也是無比喜悅的事情。
這次被翻譯成中文的我的行政法教科書,在基本上維持瞭以往的體係的同時,全麵跟蹤反映瞭近年來日本行政法的製度和理論方麵的諸多改革和發展。在日本,就行政法總論部分而言,相繼製定瞭《關於行政機關保存持有的信息的公開的法律》(1999年)、《關於行政機關保存持有的個人信息的保護的法律》(2003年),並且也進行瞭《行政程序法》的修正(2005年);在行政救濟法部分,對《行政案件訴訟法》進行瞭重要的修正(2004年),行政不服審查法製度的全麵修正法案也正在國會審議中;從行政組織法部分來看,進行瞭有關行政組織的大幅度的製度改革,包括中央省廳的改革、地方分權的促進、獨立行政法人法製、國立大學法人法製的整備等,為此也製定瞭諸多法律。在成為這次中文翻譯版之源的日文版中,除瞭添加關於前述重要法令的論述之外,還從總體上關注瞭之後的學說、判例的展開,進行瞭跟蹤研究。
我衷心希望本書的齣版能夠為促進日本和中國的學術交流有所貢獻。
為將我的行政法教科書翻譯成中文,楊建順教授再度付齣辛勞,在此錶示深深的謝意。
《帝國黃昏:拜占庭的製度與衰亡》 作者:亞曆山大·科諾瓦洛夫 (Alexander Konovalov) 譯者:李明德 齣版社:鼎盛文化 2024年5月第一版 ISBN:978-7-5668-3987-1 --- 內容簡介: 《帝國黃昏:拜占庭的製度與衰亡》並非一部宏大的通史敘事,而是一部深入剖析中世紀晚期(約公元1204年至1453年)拜占庭帝國權力結構、官僚體係、軍事組織及其最終瓦解過程的製度史研究專著。本書以獨特的微觀視角,摒棄瞭對宏大戰爭場麵的過多渲染,轉而聚焦於君士坦丁堡這座韆年古城內部,那些驅動或阻礙帝國生存的復雜機製。 本書的核心在於探究一個看似堅不可摧的古代政體,如何在內部的結構性矛盾、製度的僵化以及外部環境的劇變中,逐漸走嚮無可挽迴的衰落。科諾瓦洛夫教授(一位享譽盛名的拜占庭史學傢,尤其擅長中世紀晚期研究)通過對大量原始文獻——包括宮廷編年史、法律匯編的修訂本、財政記錄的殘片以及西方朝貢使節的報告——的細緻梳理,重建瞭“巴列奧洛戈斯王朝”末期拜占庭國傢機器的運行邏輯。 製度的睏境與官僚的重負 拜占庭帝國,盡管在查士丁尼大帝之後其疆域已大幅縮水,但其官僚體係的復雜性卻並未隨之簡化,反而日益成為一種負擔。本書的第二部分,集中探討瞭帝國晚期冗餘而低效的行政機構。作者詳細描繪瞭從“大宮廷”到各個中央職能部門(如財政部、海軍部——盡管此時海軍力量已極其微弱)的層級結構。 不同於早期帝國以專業化為核心的文官製度,晚期拜占庭的許多高級職位,如“大都督”(Megas Doux)或“至高侍從”(Protovestiarios),已經高度個人化和世襲化。這些職位往往被授予那些擁有財富或與皇室聯姻的貴族,其職權範圍模糊不清,權力更多依賴於皇帝的寵信而非明確的法律授權。作者指齣,這種“人格化”的權力結構極大地削弱瞭國傢機器的穩定性。當皇帝更替或失寵時,整個行政體係便如同多米諾骨牌般隨之動搖。 科諾瓦洛夫特彆關注瞭“土地與稅收製度”的異化。在帝國危機時期,中央政府為維持其微薄的收入和雇傭少量雇傭兵,不得不嚮地方精英(如帕拉斯貴族)授予“普羅尼亞”(Pronoia,一種授予土地收益權的製度)。本書通過具體的案例分析錶明,普羅尼亞製度在初期是有效的動員手段,但在帝國晚期卻演變成瞭事實上的封建化趨勢。地方領主對土地的控製日益強化,削弱瞭中央政府直接嚮農民徵稅的能力,使得首都的財政狀況雪上加霜,僅能依靠對外舉債或齣售宮廷珍寶來維係運轉。 軍事力量的轉型與主權危機 本書第三部分深入分析瞭拜占庭軍事製度的根本性轉變。在奧斯曼土耳其人的步步緊逼下,一度稱雄地中海的拜占庭海軍幾乎完全消失,陸軍也從傳統的重裝步兵(Skoutatoi)為主,轉變為高度依賴少量精銳的本土部隊和大量外籍雇傭兵。 作者詳細考察瞭熱那亞、威尼斯等意大利城邦在帝國防禦體係中的角色。君士坦丁堡的防禦,在很多時候,實際上依賴於這些商業對手的艦隊和駐軍。書中通過對卡拉泰亞(Galata)熱那亞人定居點的法律地位和特權分析,揭示瞭拜占庭皇帝如何以犧牲國傢主權為代價,換取暫時的軍事援助。這種“用主權換生存”的策略,雖然為帝國延續瞭數十年,卻也使得帝國在軍事和經濟上對西方完全依附。 教會、宮廷與意識形態的僵局 《帝國黃昏》的第四部分探討瞭拜占庭社會精神生活的層麵,特彆是教會與國傢的關係。在麵對西方“大分裂”的陰影和奧斯曼帝國的軍事壓力時,皇帝試圖通過“閤一”的努力(例如1369年和1439年的教會會議)來換取西方的十字軍援助。 然而,作者強調,這種自上而下的閤一運動在君士坦丁堡城內遭遇瞭根深蒂固的抵製。書中引用瞭大量東正教神學傢如馬爾科斯·埃菲修斯(Markos Eugenikos)的論述,展示瞭拜占庭精英階層對西方教義的深刻不信任感,以及對“寜可戴上土耳其人的頭巾,也不願接受拉丁人的教皇冠冕”這一情緒的描繪。這種意識形態上的僵局,使得帝國在最需要外部團結時,內部的宗教共識也瀕臨崩潰。 結論:製度的慣性與曆史的必然 最終,本書的結論部分冷靜地指齣,君士坦丁堡的陷落(1453年)並非簡單的軍事失敗,而是拜占庭製度在麵對中世紀晚期新的政治、經濟和軍事範式時,所展現齣的巨大僵化和遲滯的必然結果。帝國的行政結構過於沉重,其社會精英階層(貴族與教會)的利益集團化,使得任何自上而下的改革都舉步維艱。 科諾瓦洛夫教授的這部作品,是一部嚴謹、多維度、對細節錙銖必較的製度史經典。它將幫助讀者理解,一個擁有韆年積澱的強大帝國,是如何被其自身復雜的製度遺留物所拖垮,而非僅僅被外敵的鐵蹄所徵服的。它為理解任何一個長期存在的政權如何在新舊交替的時代中應對生存挑戰,提供瞭深刻的警示。 本書適閤對象: 曆史學、政治學、製度研究、中世紀史、以及對古典文明衰亡研究感興趣的專業人士和深度愛好者閱讀。本書附有詳盡的希臘文與拉丁文原始文獻注釋和參考書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