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错
评分不错,物流很耐心,很及时,考试用得
评分。。。。。。。。。。。。。
评分2.合同法与物权法。物权法体系由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及占有等部分组成,其体系基础亦在于法律效果的相似性,即产生特定权利主体要求不特定义务主体不作为的绝对法律关系。以合同法为主干的债权法与物权法虽同为财产法的两翼,但仍存在诸多差异,主要表现为:(1)物权为对世权,绝对权,具有排他性,同一物上一般不能并存两个内容相同的物权,如存在两个物权,以时间先后定优劣。例如先成立的抵押权优先于后成立的抵押权受清偿。合同债权为对人权、相对权,具有平等性,不具有排他性,一个债务人可以承担两个内容相同的债务,两个债务同时有效,不因时间先后有优劣之分。(2)物权具有追及力,作为物权客体的物不论辗转人谁人之手,权利人皆可追及其所在,请求返还。合同债权无追及力,合同标的落人他人之手,债权人对于该物不得行使任何权利。(3)权利内容不同.基于物权的排他力、追及力,为维护交易安全,法律禁止当事人任意创设物权关系,物权种类、内容采法定主义,物权变动必须公示。而合同债权为对人权、相对权,不具有排他力、追及力,在不违反法律规定、公序良俗的基础上,法律允许当事人自由创设相互间的法律关系,实行意思自治。(4)法律特征不同。物权法与一国所有制密切相关,而呈现不同的国情特点,尤其是不动产制度。法国民法典中的先取特权、德国民法典中的土地债务就具有强烈的民族性。而合同法是调整市场交换关系的基本法,随国际贸易的发展,各国合同法呈现出国际趋同性,《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欧洲合同法通则》等即为明证。在经济生活中,合同法与物权法常相互补充。其一,合同法具有手段性。合同是所有权人行使自己权利或非所有权人取得所有权的主要手段,没有合同法,所有权人就失去了处分财产的中介,人们也失去了取得财产的可能,所有权与物权也就失去其应有之义。
评分《合同法学(第2版)》以我国《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等相关民事法律为依托,并参考国际通行立法和惯例,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广泛研究域内外合同研究的先进成果,系统详尽地阐述了合同法的基本概念、具体制度和重大原则。论述脉络和行文框架与新合同法的体系基本契合配套。总论按照逻辑顺序阐述了合同从磋商、订立、生效、履行、变更到救济的整个动态过程,对各种概念、制度、原则均有精析。分论以15个有名合同类型为论述对象,针对合同法进行深入研究和实际操作,注重对具体情况和细节问题的分析和解答。并为各章提供了较为详细的参考书目、延伸阅读文章和思考题,强化了教材的导学、助学功能。
评分《合同法学(第2版)》以我国《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等相关民事法律为依托,并参考国际通行立法和惯例,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广泛研究域内外合同研究的先进成果,系统详尽地阐述了合同法的基本概念、具体制度和重大原则。论述脉络和行文框架与新合同法的体系基本契合配套。总论按照逻辑顺序阐述了合同从磋商、订立、生效、履行、变更到救济的整个动态过程,对各种概念、制度、原则均有精析。分论以15个有名合同类型为论述对象,针对合同法进行深入研究和实际操作,注重对具体情况和细节问题的分析和解答。并为各章提供了较为详细的参考书目、延伸阅读文章和思考题,强化了教材的导学、助学功能《侵权责任法(第二版)》侵权对于一个企业来讲,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可能会对其分支机构或者整个企业的财务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而对于那些不具有资深会计背景的私营部门或者公共部门的执行官、经理或者财务分析师来讲,《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实用指南(第6版)》则给他们提供了参与讨论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适用性以及决策所必需的工具。
评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商考研书目,肯定得买本学习,虽然版本相对来说更新慢点吧,但是内容言简意赅,归纳很好!值得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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