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在公安部門工作瞭十多年的老同誌,雖然經驗豐富,但麵對不斷發展的法律法規,知識的更新和鞏固依然十分重要。《公安機關刑事法律文書製作與使用(2006年修訂本)》這本書,在我看來,是一本值得反復研讀的經典之作。它在2006年修訂,雖然距離現在已經有些年頭,但其中關於文書製作的基本原則和核心要求,依然是公安機關刑事工作不可或缺的指導。書中對於復雜案件的文書處理,比如涉及多名犯罪嫌疑人、多個罪名的案件,是如何通過層層遞進的文書來梳理案情、固定證據、提齣指控,都做瞭深入的剖析。我尤其對書中關於證據保全和審查的章節印象深刻,它提示我們在文書製作過程中,要時刻關注證據鏈的完整性和閤法性,避免因證據瑕疵導緻案件無法推進。這本書的價值在於,它不僅告訴我們“怎麼做”,更強調瞭“為什麼這麼做”,從根本上提升瞭我們製作文書的自覺性和責任感。
評分我是一名曾經參與過刑事案件審判工作的法官助理,雖然現在已經離開瞭法院係統,但對刑事法律文書製作的規範性要求一直有著深刻的認識。《公安機關刑事法律文書製作與使用(2006年修訂本)》這本書,其嚴謹的體係和豐富的實踐指導,至今仍令我印象深刻。書中對不同類型文書的側重點和適用場景的區分,做得非常到位。我曾注意到,在處理一些復雜的侵財類案件時,案情往往錯綜復雜,證據鏈條也需要仔細梳理。這本書中關於財産報告、涉案財物清單等文書的製作,提供瞭非常實用的參考,確保瞭案件審理過程中對財産的追繳和認定能夠有條不紊地進行。此外,書中對於程序性文書的錶述,如強製措施的變更、案件延期等,都體現瞭對法律程序的尊重和保障,這對於確保司法公正具有至關重要的意義。
評分對於我這樣的法律愛好者來說,《公安機關刑事法律文書製作與使用(2006年修訂本)》提供瞭一個深入瞭解公安機關刑事司法活動的絕佳窗口。它不僅僅是一本操作指南,更是一本關於公正與程序正義的百科全書。通過閱讀,我得以窺見偵查、起訴、審判等各個環節是如何通過一係列規範化的法律文書來銜接和推進的。書中對於文書的語言風格、邏輯結構,乃至一些細節的處理,都充滿瞭智慧和經驗。例如,在關於證據收集的文書中,書中強調瞭證據的閤法性、關聯性和真實性,並且細緻地說明瞭不同類型證據的收集方式和固定方法。我還注意到,書中關於羈押期限的計算、強製措施的解除等內容,都闡述得非常清楚,這對於理解刑事訴訟的效率和時效性非常有幫助。它讓我明白,每一次文書的製作,都不僅僅是文字的堆砌,更是法律精神的體現,是保障公民權利、維護社會秩序的基石。
評分作為一名剛入行的基層民警,拿到這本《公安機關刑事法律文書製作與使用(2006年修訂本)》簡直是如獲至寶。翻開第一頁,就仿佛置身於一個清晰、嚴謹的文書製作課堂。書中對各種刑事法律文書的定義、作用、製作要求、填寫規範,都進行瞭極為詳盡的闡述。從最基礎的報案記錄、詢問筆錄,到復雜的起訴意見書、判決書,每一個環節、每一個要素的錶述都力求精準。我尤其喜歡其中關於詢問筆錄的章節,詳細列舉瞭如何纔能使筆錄既準確反映事實,又符閤法律規定,避免齣現誘導性、暗示性提問,保障瞭公民的閤法權益。同時,書中還提供瞭大量案例,將抽象的條文規定轉化為具體的實踐操作,讓我這個新手能夠迅速理解和掌握文書製作的要點和難點。比如,在撰寫搜查證時,書中不僅列齣瞭法定必備要素,還結閤案例分析瞭不同情形下搜查證的申請和批準流程,以及搜查過程中需要注意的細節,比如搜查範圍的界定、搜查對象的確定等。這些貼閤實際的講解,讓我感覺自己不再是孤軍奮戰,而是有瞭一個可靠的嚮導。
評分作為一名旁聽庭審並對刑事訴訟過程有濃厚興趣的法律專業學生,我發現《公安機關刑事法律文書製作與使用(2006年修訂本)》這本書的內容,能夠幫助我更好地理解庭審中的證據齣示和質證環節。書中對起訴書、證據目錄、證人名單等文書的製作要求,讓我能夠清晰地看到控方是如何構建起指控體係的。例如,起訴書中對於犯罪事實的描述,如何做到簡潔明瞭、重點突齣,以及如何準確引用法律條文,都為我理解公訴方的論證邏輯提供瞭重要綫索。另外,書中關於辯護意見記錄的格式和要求,也讓我瞭解到在法庭辯論階段,辯護方的觀點是如何被記錄和呈現的。這種從宏觀到微觀,從程序到實體,全方位地解讀刑事法律文書製作的這本書,對於我這樣一個希望係統性掌握刑事訴訟流程的學生來說,無疑是一份寶貴的學習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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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分正在拜讀 正版圖書 質量沒問題
評分內容豐富,還可以用,很好的東西。
評分書不錯 適閤剛參加工作的用
評分據說,這片山地陰邪,不知是亂葬崗,還是誰的墳地,反正有邪祟齣沒,鬧得盤山道上也不太平。
評分看瞭一點,很好看,推薦大傢買。
評分,閱讀瞭一下,寫得很好,公安機關刑事法律文書製作與使用(2006年修訂本)是一部全麵、係統地論述製作與使用公安部現行規定的刑事法律文書的專業圖書。公安機關刑事法律文書製作與使用(2006年修訂本)既有一定的理論高度,又通俗易懂,具有很強的實用性和可操作性,是一部集知識性、工具性為一體的辦案實用工具書。自1996年發行以來深受廣大讀者的歡迎和肯定,因而各地公安機關將此書作為培訓民警的教材。公安機關刑事法律文書製作與使用(2006年修訂本)自發行以來,編著人員以與時俱進,緻力於服務廣大基層辦案民警的精神,始終關注著我國刑事法律、法規的不斷完善和廣大刑偵人員在與刑事犯罪作鬥爭中不斷積纍的經驗,對不符閤法律要求和不適應打擊犯罪、證實犯罪的需要之處進行改進,以促進刑事法律文書製作水平的不斷提高,為此,1997年進行過一次修訂。1998年以來,全國人大常委會又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作瞭一些修正,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也相繼作齣瞭一些司法解釋。公安部於1998年頒布瞭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2002年又對公安機關刑事法律文書格式進行瞭修訂。廣大民警在使用過程中也對公安機關刑事法律文書製作與使用(2006年修訂本)提齣瞭一些意見和建議。,,1.首部。首部內容包括製作單位名稱、文書名稱、發文字號、受文單位名稱。發文號要按順序填寫,開頭要填已作決定的人民檢察院名稱。2.正文。正文包括要求復議事項、要求復議的理由和法律依據及要求三部分內容。(1)要求復議事項。要寫明同級人民檢察院作齣不批準逮捕或不起訴決定書的簽發日期、發文字號、案件名稱和作齣的決定。在填寫案件名稱時,一定要與人民檢察院決定書中案件名稱相符。這樣寫的目的是為瞭講明要求復議一事的原委,便於人民檢察院核對原案件材料。(2)要求復議的理由。這是本文書的重點。製作時,要針對人民檢察院作齣決定的具體事項,結閤案件的具體情況,闡明公安機關要求復議的理由。對人民檢察院不批準逮捕決定提齣復議的,如決定認為犯罪嫌疑人不構成犯罪,在敘述復議理由時,要說明犯罪嫌疑人的行為觸犯瞭刑法哪一條或哪幾條,涉嫌什麼罪,應當追究刑事責任如決定認為犯罪嫌疑人沒有逮捕必要的,則要說明對犯罪嫌疑人不采取逮捕的強製措施不足以防止犯罪嫌疑人發生新的社會危險性,或不能保證偵查、起訴和審判活動的順利進行。對人民檢察院不起訴決定提齣復議的,要針對不起訴決定的理由,結閤案件的具體情節進行敘述。如果人民檢察院認為犯罪嫌疑人的行為不構成犯罪,而作齣不起訴決定的,在闡述復議理由時,要緊緊圍繞犯罪構成的
評分雖然裏麵有些東西我用不住,但是也有些內容比我想想中要好
評分幫同事買的,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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