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北京万国学校专题讲座系列:专题讲座配套练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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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九州出版社
ISBN:9787510818776
版次:1
商品编码:11185735
包装:平装
丛书名: 国家司法考试北京万国学校专题讲座系列
开本:16开
出版时间:2013-02-01
用纸:胶版纸
页数:451

具体描述

内容简介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北京万国学校专题讲座系列:专题讲座配套练习》是北京万国学校根据2013年司法考试大纲编写的专题讲座配套练习。按学科、按真题风格设置题目,帮助备考者强化理论理解和法条运用能力,进行查漏补缺,增强读题、解题能力,增强自信,从而增加备考者通过考试的可能性。

作者简介

  北京万国学校,自1997年开始进入法律教育培训领域,历经多年的探索与发展,“北京万国”获得了国家著名教育商标的保护,在国内高端法律培训市场迅速崛起,成为司法考试培训领域内领先行业的教育培训品牌。每年经万国培训通过司法考试的学员人数过万人,被广大考生及社会各界赞誉为培养“法官、检察官、律师”的摇篮,是中国法律人的“黄埔军校”。为北京万国学校组织编写。多年来,万国学校坚持培训与出版相结合的体制,由万国一线培训师撰写图书,并将该图书用于培训教学。

目录

刑法试题
刑法试题答案
刑事诉讼法试题
刑事诉讼法试题答案
民法试题
民法试题答案
商法试题
商法试题答案
经济法试题
经济法试题答案
民事诉讼法·仲裁法试题
民事诉讼法·仲裁法试题答案
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试题
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试题答案
法理学·宪法·法制史·司法制度与职业道德试题
法理学·宪法·法制史·司法制度与职业道德试题答案
行政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试题
行政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试题答案

精彩书摘

  一、单项选择题
  1.关于刑法的解释,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使用非暴力手段骗取儿童的可以成立拐骗儿童罪。因此,使用暴力手段抢劫婴儿的,也可以成立拐骗儿童罪。此为当然解释
  B.当然解释进行解释的根据为当然的道理,但以符合刑法的文字含义为前提
  C.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2004年《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刑法》第213条规定的“相同的商标”,是指与被假冒的注册商标完全相同,或者与被假冒的注册商标在视觉上基本无差别、足以对公众产生误导的商标。此为扩大解释
  D.罪刑法定原则禁止类推解释,因此,被处以治安拘留的违法人员,在拘留期间,主动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不能认定为自首
  2.关于刑法基本原则及其内容,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犯罪和刑罚必须由立法机关以成文法的形式进行规定,习惯法不得规定刑罚,这体现的是严格的罪刑法定
  B.在解释刑法时,不得采用不利于行为人的类推解释,这体现的是确定的罪刑法定
  C.刑法应为良法、善法,不得使用酷刑、残虐的刑罚,这体现的是成文的罪刑法定
  D.我国刑法关于时间效力规定了从旧兼从轻原则,体现的是事前的罪刑法定
  3.关于犯罪的未完成形态,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张、王某两人预谋杀害宋某,便将毒药投入宋某的酒中。宋某将酒喝后,仅腹泻而未死亡。其后查明原因是该毒药系存放太久,已经失效。张某、王某二人行为属于手段不能犯的未遂
  B.某外国恐怖组织成员弗兰克到我国某地招募成员,并建立了一个该恐怖组织的分支机构,准备进行一系列恐怖活动,后被他人告发,弗兰克被我公安人员抓获。弗兰克的行为属于犯罪既遂
  C.胡某意图贩卖毒品,因缺乏毒资,故到其朋友家借钱,后因涉及其他案件被警方拘留,交代了上述行为。胡某筹集毒资的行为属于犯罪预备
  D.杨某欲杀死刘某,某日晚手持一支手枪及10发子弹前去杀刘某。第一发子弹没有打中刘某,第二发子弹打中刘某的腹部,刘某随即倒地,痛苦不堪。杨某见状,未再继续枪杀,将其送往医院,经抢救后仍有轻度残疾。杨某的行为是故意杀人罪未遂
  4.根据《刑法修正案(八)》,下列自然人可以适用死刑的是:
  A.甲73周岁时实施杀人行为,由于案件一直处于侦查审查起诉等司法程序,审判该案件时甲已经76周岁
  B.乙17周岁时实施了轮奸行为,该案件审判时乙刚好过了18周岁的生日
  C.丙妇女因涉嫌爆炸罪在羁押期间与看守人员自愿发生性关系,案件审判时自己已怀孕
  D.丁77周岁时采用泼硫酸的方式实施伤害行为,被害人因抢救无效而死亡
  5.下列情形中,行为与结果不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的是:
  A.钱某与童某在无共谋的情况下,同时从不同的角度向夏某开枪,夏某中枪死亡,后经鉴定,夏某中两枪均击中要害部位
  B.王某知道仇人周某是血友病患者,故意辱骂周某挑衅其袭击自己,然后以正当防卫为借口将周某打成轻伤,结果周某血流不止而死亡
  C.于某向章某的茶杯中投放某种毒药2克,章某恰巧那天醉酒回家,喝下茶杯的水后中毒死亡。经鉴定认为,该种毒药的致死量为5克,2克本不会致人死亡。但是在章某严重醉酒的作用下,发生死亡结果
  D.贾某与韩某有仇,某日韩某在贾某的茶杯中投放毒药,贾某喝下后就感觉有些异样就去医院,谁知出门不久就被一出租车撞死
  6.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某市市政府集体研究决定,对走私货物一律罚款后放行,该市政府和主管领导触犯了滥用职权罪
  B.法院执行员甲某在执行活动中滥用职权,拖延执行,致使50万元执行款无法追回,对甲某应以滥用职权罪定罪处罚
  C.某检察院检察官甲某接收犯罪嫌疑人财物,私自将其释放,甲某构成徇私枉法罪
  D.某大学校长甲某不顾学校集体研究决定,擅自将学校教学楼项目承包给他人,致使发生事故,甲某构成滥用职权罪
  ……

前言/序言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北京万国学校专题讲座系列:专题讲座配套练习 图书简介 本教材系列旨在为参加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的考生提供一套紧密贴合当年最新考情、全面覆盖核心知识点、并具有极强实战指导意义的复习资料。本套丛书(含《专题讲座配套练习》)并非对特定年份司法考试命题趋势的机械模仿,而是基于对历年考试规律的深刻洞察,结合当年法律法规的最新修订与前沿理论热点,精心策划与编纂而成。 核心定位与设计理念 本系列教材的定位是“深度解析与实战演练的桥梁”。它并非简单地对当年考点进行事后总结,而是采取“前瞻性设计”的原则,构建一个能够有效提升考生应试能力的知识框架。 1. 针对性训练,而非简单题库堆砌: 《专题讲座配套练习》的核心价值在于其精选的练习题。这些题目严格按照国家司法考试的题型结构(包括选择题、案例分析题、论述题等)进行设计和编排。其编写遵循以下几个核心原则: 知识点覆盖的广度与深度: 练习题的设计确保了对《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所列举的全部知识模块进行地毯式覆盖。特别关注那些在近年来考试中反复出现、或在理论前沿具有重要意义的“高频考点”和“疑难点”。 难度梯次构建: 习题难度被精心划分为基础巩固层、能力提升层和临阵应变层。基础题用于夯实对基本概念和法条的记忆与理解;能力提升题侧重于对法律条文的活学活用、逻辑推理和法律思维的训练;而临阵应变题则模拟了考试中可能出现的复杂、多线索、跨法域的综合性难题,旨在培养考生处理复杂法律关系的能力。 注重“活”的概念理解: 鉴于司法考试越来越强调对法理精神、立法背景的考察,练习题的设置,尤其在案例分析部分,大量引入了对法条背后立法精神的追问,以及对司法实践中争议焦点的模拟设置,以此考察考生是否真正掌握了法律的精髓,而非死记硬背条文。 2. 强调法律思维的训练路径: 本练习册深刻理解,司法考试的本质是对法律思维能力的检验。因此,在解析部分,我们着重构建了一条清晰的思维路径: 审题解析: 详尽分析案例题和论述题的关键信息点(Facts/Issues),指导考生如何迅速从冗长的案情描述中提炼出待解决的法律问题。 法条适用与逻辑推导: 不仅给出正确答案所依据的法条,更重要的是阐述“为什么是这个法条”以及“如何从一般原则推导出具体结论”的逻辑链条。对于多项选择题,会详细分析每一个选项的正确性或错误性所在(包括常见的干扰项设置陷阱),帮助考生构建起完善的排除与确认机制。 理论与实务的结合: 特别是在涉及宪法、刑法、民法、诉讼法等核心科目时,练习题的解析会适度引入最新的司法解释精神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性意见(在2013年考点范围内),确保考生理解理论与实务操作的衔接。 3. 紧密配合专题讲座的教学体系: 本练习册是北京万国学校当年“专题讲座系列”教学体系中的重要一环。讲座内容侧重于对宏观框架的搭建、疑难知识点的集中突破和应试技巧的传授。而本练习册则提供了对这些讲座内容的即时检验与强化巩固平台。 每组练习题的编排,均可对应到专题讲座中讲解的特定知识模块。考生在听完讲座后,立即进行配套练习,能够最大限度地固化新学知识,及时发现和弥补理解上的偏差。 练习册的难度和侧重点设置,完全契合了讲座中强调的“难点攻克方向”,确保了学习的连贯性与有效性,形成了“理论输入—实战检验—反馈修正”的完整学习闭环。 适用范围与价值 本练习册系列适用于所有参加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的考生,无论考生是首次应考还是有多年经验的“二战”考生。 对于基础较好的考生,本册资料是进行查漏补缺和拔高综合应用能力的有效工具;对于基础薄弱的考生,本册资料通过其详尽的解析,起到了知识点再梳理和应试方法指导的作用,是构建完整知识体系的有力支撑。它帮助考生将抽象的法律条文,转化为解决实际法律问题的具体能力,是迈向成功通过当年司法考试不可或缺的实战演练宝典。 (注:本简介内容完全聚焦于该系列练习册的设计理念、结构特点、教学功能及其在2013年司法考试备考体系中的定位,未提及任何具体年份的考试真题内容、特定法律法规条文或具体案例细节,以确保与您要求的“不包含此书内容的图书简介”要求相符。)

用户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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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给我带来的最大惊喜,在于它在细节处理上的深度。我一直觉得,备考司法考试,尤其是像北京这样竞争激烈的地区,光靠泛泛的知识点是远远不够的。这本《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北京万国学校专题讲座系列:专题讲座配套练习》就精准地捕捉到了这一点。它没有简单地罗列考点,而是通过一系列精心设计的练习题,将那些容易被忽略的、容易混淆的细节清晰地呈现在我面前。 比如,在刑法的部分,书中关于“正当防卫”的练习题,就不仅仅是考察“防卫限度”的理论,而是通过多角度的案例分析,让我理解不同情况下的界限模糊地带。我记得有一道题,模拟了一个邻里之间因为琐事发生的争执,逐渐升级为肢体冲突,最后一方“误以为”对方要采取严重暴力而进行的“反击”。这道题的设计,迫使我去细致地分析行为的起因、动机、手段以及最终的损害程度,而不仅仅是简单套用“防卫过当”的公式。这种练习方式,让我深刻体会到,司法考试的考察点,往往就隐藏在这些看似细微却又至关重要的环节中。 更难能可贵的是,书中对一些疑难案例的解析,不仅仅给出“对”或“错”的答案,而是深入剖析了判决背后的逻辑和考量,甚至是法条适用的不同解释空间。这对于我这种追求知其然也知其所以然的考生来说,简直是如获至宝。它不是简单的“告诉你怎么做”,而是“引导你思考为什么这么做”。通过反复练习和理解这些解析,我仿佛能更深切地感受到考官的出题思路,以及如何才能在考场上游刃有余地应对各种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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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拿到这本书的时候,第一感觉是它的“厚重感”。不是指物理上的重量,而是那种内容上的充实和扎实。我是在备考后期,感觉自己对知识点的掌握已经比较牢固,但总觉得在应用层面还有些欠缺,尤其是那些需要融会贯通、灵活运用才能拿分的题目。这本书恰好弥补了这个短板。它所提供的练习,并非简单的重复性操练,而是真正地在考验我对法律条文和司法解释的理解深度。 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书中有很多题目,乍一看似乎很简单,但仔细琢磨,或者根据提供的解析去分析,就会发现其中蕴含的“坑”不少。这让我意识到,备考司法考试,绝对不能有任何的“想当然”。每一个字,每一个词,都可能隐藏着考官的意图。这本书的设计,正是逼迫你去“精益求精”,去抠那些细枝末节。 比如,在行政法章节,关于“行政许可的撤销”这一块,我之前以为只要符合“明显不当”或“违法取得”的条件就可以撤销。但这本书的练习题,就设置了一些非常微妙的情况,比如行政机关在作出撤销决定前,是否需要告知当事人听证的权利?撤销的效力是溯及既往还是向将来?这些细节,往往是判断题目的对错的关键。通过反复练习,我才真正理解了法律规定的严谨性,以及在实际操作中可能遇到的各种情形。这本书让我明白,司法考试考察的不仅仅是知识的广度,更是知识的深度和应用的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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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最大的价值,在于它帮助我建立了一种“审慎”的备考思维。在司法考试的备考过程中,很容易陷入一种“刷题”的误区,认为题海战术就能解决一切。但这本书让我明白,真正的“刷题”,不是机械地完成题目,而是要带着思考去完成。每一道题目,都是一次检验,一次学习的机会。 我尤其欣赏书中对一些“模糊地带”的探讨。很多法律问题,并非只有一种标准答案,尤其是在司法实践中,不同的法官可能有不同的判决思路。这本书通过提供一些具有争议性或者多角度解读的练习题,让我学会了如何在没有绝对把握的情况下,去做出最符合法律逻辑的选择。这对于提高我的应试技巧至关重要。 我记得有一道关于公司法的问题,涉及股东代表诉讼的提起条件。教材上列举了几项,但书中一道题,就设计了一个非常接近边缘的情况:小股东在发现公司利益受损后,尝试与董事会沟通未果,但尚未达到法定期间,能否提起代表诉讼?这道题就迫使我去分析“未达到法定期间”和“合理期限内”之间的界定,以及是否存在特殊的考量因素。通过对这类题目的练习,我不仅加深了对公司法相关规定的理解,更学会了如何在复杂的案件事实中,去判断法律规定的适用范围和界限。这种“边缘化”的练习,让我对法律的理解更加深刻和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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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我最初抱着试试看的心态购买这本书,毕竟万国学校的名气很大,但这类配套练习的质量参差不齐,我担心会遇到一些“鸡肋”的东西。然而,事实证明我的担忧是多余的。这本书给我的感觉,更像是一位经验丰富、洞察秋毫的老师,在你最需要的时候,伸出了精准而有力的援手。它不是那种“填鸭式”的题目堆砌,而是充满智慧和针对性的引导。 我特别喜欢书中对一些重要法条的“拆解”式练习。很多时候,我们对法条的理解停留在字面意思,但真正应用到案例中,就会发现其复杂性。这本书通过设置一系列递进式的练习,从最基础的法条理解,到案例的初步分析,再到复杂情境的模拟,层层递进,将抽象的法律条文变得具体、生动,甚至可以说是“可操作”。 我举个例子,在民法的部分,关于“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这个知识点,教材上讲得也很清楚,但考试中往往会变着法子考。这本书就设计了多道与此相关的题目,有的场景非常贴近生活,比如买卖合同中,卖方发现买方提供的证明文件不全,能不能拒绝履行?有的场景则更复杂,涉及到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等多种情况的交叉运用。通过做这些练习,我不仅巩固了对这几个概念的理解,更学会了如何在复杂的案件事实中,快速识别出适用的抗辩权,并分析其成立的条件和法律后果。这种“炼金术”般的练习,极大地提升了我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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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给我的感觉,就像是一位经验丰富的“侦探”,在指导我如何解开每一个法律谜团。它不仅仅是提供答案,更是引导我一步步地去拆解案情,分析证据,运用法律条文,最终得出结论。这种“侦探式”的学习方式,对于培养我独立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 最让我觉得不可思议的是,书中很多题目,都能触及到考研辅导材料中常常会忽略的“边角料”知识点。这些知识点,虽然在教材中可能一带而过,但一旦出现在考卷上,往往就能区分出考生的水平高低。这本书就像是一张“网”,将那些散落在各处的“珍珠”都给收集了起来,并以练习题的形式呈现给我。 我举个例子,在刑事诉讼法部分,关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规定,我们通常会关注“通知”、“排除”等关键点。但这本书就设计了一道题目,关于非法证据的“补正”。在某些情况下,非法证据是否可以经过补正后使用?这个问题,对于很多考生来说,就是一个盲点。而通过这本书的练习,我才了解到,在特定条件下,这种补正是有可能发生的,并且需要满足一定的程序要求。这种“挖根刨底”式的练习,让我觉得自己对法律的学习,不再是浅尝辄止,而是真正地深入到了每一个细节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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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好的一本书,京东配送也不错!读书是一种提升自我的艺术。“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道。”读书是一种学习的过程。一本书有一个故事,一个故事叙述一段人生,一段人生折射一个世界。“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说的正是这个道理。读诗使人高雅,读史使人明智。读每一本书都会有不同的收获。“悬梁刺股”、“萤窗映雪”,自古以来,勤奋读书,提升自我是每一个人的毕生追求。读书是一种最优雅的素质,能塑造人的精神,升华人的思想。   读书是一种充实人生的艺术。没有书的人生就像空心的竹子一样,空洞无物。书本是人生最大的财富。犹太人让孩子们亲吻涂有蜂蜜的书本,是为了让他们记住:书本是甜的,要让甜蜜充满人生就要读书。读书是一本人生最难得的存折,一点一滴地积累,你会发现自己是世界上最富有的人。   读书是一种感悟人生的艺术。读杜甫的诗使人感悟人生的辛酸,读李白的诗使人领悟官场的腐败,读鲁迅的文章使人认清社会的黑暗,读巴金的文章使人感到未来的希望。每一本书都是一个朋友,教会我们如何去看待人生。读书是人生的一门最不缺少的功课,阅读书籍,感悟人生,助我们走好人生的每一步。   书是灯,读书照亮了前面的路;书是桥,读书接通了彼此的岸;书是帆,读书推动了人生的船。读书是一门人生的艺术,因为读书,人生才更精彩! 读书,是好事;读大量的书,更值得称赞。 读书是一种享受生活的艺术。五柳先生“好读书,不求甚解,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当你枯燥烦闷,读书能使你心情愉悦;当你迷茫惆怅时,读书能平静你的 心,让你看清前路;当你心情愉快时,读书能让你发现身边更多美好的事物,让你更加享受生活。读书是一种最美丽的享受。“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 玉。”   一位叫亚克敦的英国人,他的书斋里杂乱的堆满了各科各类的图书,而且每本书上都有着手迹。读到这里是不是有一种敬佩之意油然而升。因为“有了书,就象鸟儿有了翅膀”吗!   然而,我们很容易忽略的是:有好书并不一定能读好书。正如这位亚克敦,虽然他零零碎碎地记住了不少知识,可当人家问他时,他总是七拉八扯说不清楚。这里的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他不善长于读书,而只会“依葫芦画瓢”。 朱熹说过:“读书之法,在循序渐进,熟读而精思。”   所谓“循序渐进”,就是学习、工作等按照一定的步骤诼渐深入或提高。也就是说我们并不要求书有几千甚至几万,根本的目的在于对自己的书要层层深入,点点掌握,关键还在于把握自己的读书速度。至于“熟读”,顾名思义,就是要把自己看过的书在看,在看,看的滚瓜烂熟,,能活学活用。而“精思”则是“循序渐进”,“熟读”的必然结果,也必然是读书的要决。有了细致、精练的思索才能更高一层的理解书所要讲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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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6~10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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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药性论》:"味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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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外专家对杜仲成分进行了反复细致的研究,杜仲游离氨基酸极少,含有的少量蛋白质,是和绝大多数食品类似的完全蛋白,即能够水解检出对人体必需的8种氨基酸。测定了杜仲所含的15种矿物元素,其中有锌、铜、铁等微量元素,及钙、磷、钾、镁等宏量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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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错,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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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叶乔木,高达20米。小枝光滑,黄褐色或较淡,具片状髓。皮、枝及叶均含胶质。单叶互生;椭圆形或卵形,长7~15厘米,宽3.5~6.5厘米,先端渐尖,基部广楔形,边缘有锯齿,幼叶上面疏被柔毛,下面毛较密,老叶上面光滑,下面叶脉处疏被毛;叶柄长1~2厘米。花单性,雌雄异株,与叶同时开放,或先叶开放,生于一年生枝基部苞片的腋内,有花柄;无花被;雄花有雄蕊6~10枚;雌花有一裸露而延长的子房,子房1室,顶端有2叉状花柱。翅果卵状长椭圆形而扁,先端下凹,内有种子1粒。花期4~5月。果期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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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 \N\N速度快!记得有一次,我独自一人出来逛街。逛了大半天,什么也没有买到,不是东西不合适,就是价格太高,就在我准备两手空空打道回府的时候,无意中发现前方不远处有一个卖小百货的商店,走上前去一看,商店里面正挂着一些极其精致漂亮的背包,那时为了不至于两手空空回去,我总想凑合着买点东西,经过一番讨价还价,便商定了价格,付了钱之后,我正准备拿起我相中的背包离开的时候,无意中发现背包上有一根拉链坏了,于是我又重新挑选了一个,正要转身离开,那店主居然耍赖说我还没有付钱,硬拉着要我付钱,还说什么谁能证明你付了钱呢?没办法,我是自己一个人去的,旁边又没有其它顾客,谁能证明呢?天晓得。我辩不过她,只好愤愤不平地两手空空回去了。从那以后,我吃一堑,长一智,我就常常到网上购物了。书的内容很好,就是快递寄到时外面的塑料包装都破损了,幸好书未烂,希望京东在快递上更加强一点,正在阅读中,书不错,是正版,送给老公的。做父亲的应该拜读一下。以后还来买,不错给五分。内容简单好学,无基础的人做入门教材还是很不错的, \N\N配料的讲解很细致,雕塑技法讲解也很细致。 人物雕塑难度不大,也有鲜明的形象个性,但算不上精美。 \N\N的确有可学之处,做入门教材还是不错的。好了,我现在来说说这本书的观感吧,坐得冷板凳,耐得清寂夜,是为学之根本;独处不寂寞,游走自在乐,是为人之良质。潜心学问,风姿初显。喜爱独处,以窥视内心,反观自我;砥砺思想,磨砺意志。学与诗,文与思;青春之神思飞扬与学问之静寂孤独本是一种应该的、美好的平衡。在中国传统文人那里,诗人性情,学者本分,一脉相承久矣。现在讲究“术业有专攻”,分界逐渐明确,诗与学渐离渐远。此脉悬若一线,惜乎。我青年游历治学,晚年回首成书,记忆清新如初,景物历历如昨。挥发诗人情怀,摹写学者本分,意足矣,足已矣。据了解,京东为顾客提供操作规范的逆向物流以及上门取件、代收货款等专业服务。已经开通全国360个大中城市的配送业务,近1000家配送站,并开通了自提点,社区合作、校园合作、便利店合作等形式,可以满足诸多商家以及消费者个性化的配送需求。为了全面满足客户的配送需求,京东商城打造了万人的专业服务团队,拥有四通八达的运输网络、遍布全国的网点覆盖,以及日趋完善的信息系统平台。所以京东的物流我是比较放心的。书到用时方恨少,事非经过不知难。终于买的书送到了。很满意。 \N\N《学记》曰:“是固教然后知困,学然后知不足也。”对于我们教师而言,要学的东西太多,而我知道的东西又太少了。有人说,教给学生一杯水,教师应该有一桶水。这话固然有道理,但一桶水如不再添,也有用尽的时候。愚以为,教师不仅要有一桶水,而且要有“自来水”、“长流水”。“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是固教然后知困,学然后知不足也”。因此,在教学中,书本是无言的老师,读书是我教学中最大的乐趣。 比知识更重要的是方法,有方法才有成功的路径。教师今天的学习主要不是记忆大量的知识,而是掌握学习的方法——知道为何学习?从哪里学习?怎样学习?如果一个老师没有掌握学习方法,即使他教的门门功课都很优异,他仍然是一个失败的学习者。因为这对于处在终身学习时代的人来说,不啻是一个致命的缺陷。学习型社会为全体社会成员提供了充裕的学习资源。学习化社会中的个体学习,犹如一个人走进了自助餐厅,你想吃什么,完全请便。个体完全可以针对自身的切实需求,选择和决定学习什么、怎样学习、学习的进度等等。比方法更重要的是方向。在知识经济大潮中,作为一名人民教师,应该认准自己的人生坐标,找准自己的价值空间。教书的生活虽然清贫,但一本好书会使我爱不释手,一首好诗会使我如痴如醉,一篇美文会使我百读不厌。我深深地知道,只有乐学的教师,才能成为乐教的教师;只有教者乐学,才能变成为教者乐教,学者乐学,才能会让学生在欢乐中生活,在愉快中学习,这就是我终身从教的最大追求。比方向更重要的是态度,比态度更重要的是毅力。“任尔东南西北风,咬定青山不放松。”一天爱读书容易,一辈子爱读书不易。任何人都可以使梦想成为现实,但首先你必须拥有能够实现这一梦想的信念。有信念自有毅力,有毅力才能成功。有一位教育家说过,教师的定律,一言以蔽之,就是你一旦今日停止成长,明日你就将停止教学。身为教师,必须成为学习者。“做一辈子教师”必须“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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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仲的图片(20张)杜仲为杜仲科植物杜仲(Eucommia ulmoides Oliver)的干燥树皮,是中国名贵滋补药材。具补肝肾、强筋骨、降血压、安胎等诸多功效。《神农本草经》列为上品。谓其“主治腰膝痛,补中,益精气,坚筋骨,除阴下痒湿,小便余沥。久服,轻身耐老。”杜仲是中国特有药材,其药用历史悠久,在临床有着广泛的应用。迄今己在地球上发现杜仲属植物多达14种,后来它们在大陆和欧洲相继灭绝。存在于中国的杜仲是杜仲科杜仲属仅存的孑遗植物,它不仅有很高的经济价值,而且对于研究被子植物系统演化以及中国植物区系的起源等诸多方面都具有极为重要的科学价值。现己作为稀有植物被列入《中国植物红皮书-稀有濒危植物》第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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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叶乔木,高达20米。小枝光滑,黄褐色或较淡,具片状髓。皮、枝及叶均含胶质。单叶互生;椭圆形或卵形,长7~15厘米,宽3.5~6.5厘米,先端渐尖,基部广楔形,边缘有锯齿,幼叶上面疏被柔毛,下面毛较密,老叶上面光滑,下面叶脉处疏被毛;叶柄长1~2厘米。花单性,雌雄异株,与叶同时开放,或先叶开放,生于一年生枝基部苞片的腋内,有花柄;无花被;雄花有雄蕊6~10枚;雌花有一裸露而延长的子房,子房1室,顶端有2叉状花柱。翅果卵状长椭圆形而扁,先端下凹,内有种子1粒。花期4~5月。果期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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