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对“道德”与“法律”之间的关系感到好奇,尤其是当它们交织在一起,试图规范人类的行为时。这本书的书名“刑法的道德界限”,就像一把钥匙,开启了我对这一复杂课题的探索。我猜想,在“对他人的损害”这一部分,作者会从历史、哲学、社会学的角度,梳理刑法对“损害”概念的演变过程。比如,从早期的身体伤害,到如今更关注精神和名誉上的损害,这种转变背后又折射出社会价值观的哪些变化?这本书是否会探讨不同文化背景下,对“损害”的定义和刑法的容忍度是否有所不同?我尤其想知道,当一个行为既不触犯法律,但又明显违背了普遍的道德良知时,刑法是否应该介入?这种“道德的真空”地带,是否正是作者所要探讨的“界限”所在?我期待这本书能够提供一些深刻的洞见,帮助我理解法律如何反映并塑造我们的道德观念,以及这种动态关系如何影响着我们共同生活的社会。
评分这本书的书名听起来就充满了引人深思的意味,"刑法的道德界限"——这本身就点出了一个核心的哲学命题:法律的边界在哪里?尤其是在“对他人的损害”这一卷里,更让我好奇的是,究竟什么程度的“损害”才足以触碰刑法的底线?我设想,作者一定深入探讨了那些模糊不清的灰色地带,比如言语侮辱、网络暴力,甚至是一些看似无害但可能间接造成心理创伤的行为。这本书会不会挑战我们对“损害”的传统认知,让我们重新审视那些我们习以为常的社会现象?它是否会提出一套全新的道德评判标准,来衡量行为的性质,从而引导刑法在保护个体自由与维护社会秩序之间找到更精妙的平衡点?我期待这本书能给我带来一些意想不到的启发,让我从一个全新的视角去理解法律的运行机制,以及它背后所承载的道德价值。尤其对于那些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常常因为“不够严重”而忽视的行为,这本书或许会揭示其潜在的道德风险,促使我们更加谨慎地对待自己的言行,以及对他人的影响。
评分拿起这本书,我立刻被“刑法的道德界限”这个标题所吸引。这是一种对现有规则进行反思和挑战的姿态,尤其当落脚点是“对他人的损害”时,更是让我充满了阅读的欲望。我设想,作者可能会剖析一些极具争议性的案例,比如那些涉及故意伤害、过失致人死亡,甚至是可能引发社会群体性情绪的网络言论。书中会不会详细阐述,在这些案件中,刑法是如何界定“损害”的程度,又是在何种道德考量下做出裁决的?它是否会分析不同立法者的倾向性,以及司法实践中可能存在的偏见?我好奇的是,当法律的条文显得冰冷而僵硬时,道德的温度又会在多大程度上影响它的解读和适用?这本书是否会引领我思考,在面对复杂的人性以及多变的社会现实时,刑法应该如何才能更好地坚守其道德底线,同时又不至于过度干预个体自由?我期望能从书中获得一种更具批判性的思维方式,去审视法律的公正性以及其背后的伦理基础。
评分这本《刑法的道德界限(第一卷):对他人的损害》的书名,在我看来,简直是一声对现有法律体系的温柔叩问。它并非要颠覆,而是要审视。我脑海中浮现出的画面是,作者如同一个冷静的解剖师,细致地探究着刑法触及“损害”概念的每一个神经末梢。这本书是否会从功利主义、义务论等不同的伦理学派出发,来评估刑法的道德正当性?例如,在某些情况下,法律似乎是为了最大化社会整体的福祉而牺牲了少数人的权利,这种做法是否符合道德?而对于那些看似轻微的损害,比如不经意的言语冒犯,它又该如何纳入刑法的考量范围?我期待这本书能够提供一套严谨的理论框架,帮助我理解法律背后的道德逻辑,以及在不断变化的社会语境下,刑法应该如何调整其“道德界限”。我希望它能让我对“公正”和“正义”有更深刻的理解,并思考我们作为社会的一份子,应该承担怎样的道德责任。
评分“刑法的道德界限”,这几个字本身就充满了张力,预示着一场思想的探险。而“对他人的损害”这个副标题,则为这场探险设定了一个清晰的焦点。我猜想,这本书的作者一定是一位非常细致入微的思想家,他不会满足于仅仅罗列法律条文,而是会深入探究法律制定者在设定这些条文时所背负的道德重担。书中是否会讨论,当我们认为某个行为“道德上错误”但又“不违法”时,我们应该如何理解这种认知上的偏差?它是否会深入分析,当刑法试图干预那些可能对他人造成心理或情感上伤害的行为时,所面临的挑战和潜在的风险?我尤其感兴趣的是,在一些非常规的“损害”场景下,例如网络欺凌、信息泄露等,刑法又该如何权衡自由表达的权利与保护个体免受伤害的责任?我希望这本书能够带我进入一个关于法律、道德与人性的深度对话之中,让我对“何为法律,何为道德”有一个更深刻、也更具辨识度的理解。
评分四、环境污染:公共累积性损害的示例
评分好
评分好
评分二、损害的大小
评分六、方法论
评分强烈推荐!本书还有其他三卷,之前有英文版的,期待早日翻译出来。商务印书馆出版,值得信赖
评分《刑法的道德界限》作者乔尔·范伯格(1926—2004)是美国当代著名法哲学家,长期在美国多所著名大学任教,他的著述颇多,在法哲学领域学术影响重大。方泉,女,1974年9月出生,安徽芜湖人。1995年6月获武汉测绘科技人学(现武 汉人学测绘分部)工学学士学位,2001年7月获上海大学法学硕士学位,2004年6月获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学位。现为澳门科技入学法学院副教授。在内地及澳门的学术期刊发表《略论刑法学研究中的“事”与“器”》等十余篇学术论文;合著或参与写作的著作包括《罪刑均衡论》、《技术制衡下的网络刑事法研究》、“澳门消费者权利保护及市场竞争法律制度研究》等;先后参与上海市政府信息化办公室项目“欧美中信息社会政策与法律问题比较研究”、北京大学985项目“罪刑均衡论”、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基金项目“技术制衡下的网络刑事法研究”等科研活动,先后主持澳门基金会“澳门市场竞争与消费者保护法律制度研究”及“澳门刑法有关犯罪成立的立法及理论的比较研究”等项目。
评分精品之作,值得阅读和思考。
评分八、刑法的替代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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