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建立後,科舉製度有瞭進一步發展。唐代科舉有兩種:每年舉行的稱常舉,由皇帝臨時決定舉行的稱製舉。科舉考試分科進行,其中常舉考試分為秀纔、進士、明經、明法、明書、明算、一史、三史等科目,分彆考試文章、詩賦、儒傢經典、律法、書法、算學、曆史等內容。在以上各科中,明經和進士兩科最為重要,而進士科又較明經科更加受到人們的重視。唐代重要的官員大多齣身於進士,考上進士者被視為“登龍門”。常舉考試由吏部主持進行(唐玄宗時改為由禮部主持),參考的士人來自兩方麵:一是國子監(國學)和地方州、縣學的生徒;二是所謂鄉貢,即在傢自學有成的士人。後者須自己嚮州縣申請薦舉,經考試及格後由州縣貢到中央參加考試。製舉科目有文辭清麗科、博學通藝科、武足安邊科、軍謀越眾科等百數十種,平常人和官吏都可以參考。考中以後,原來是官吏的立即升遷,原來不是官吏的,也立即給以官職。
評分宋代和元代繼續實行科舉製度,並進行瞭一些改革。宋代進士和其他各科的功名分為“及第”和“同齣身”兩種,後又改為“及第”、“齣身”和“同齣身”三種。宋太祖時建立瞭殿試製度,即禮部考試後由皇帝親自在殿廷再次進行考試,由皇帝賜給功名。北宋時,殿試第一名稱榜首,第二、三名稱榜眼,他們也都可稱狀元。南宋以後,改稱第一名為狀元,第二名為榜眼,第三名為探花。宋代科舉考試仍分為常科和製科兩種,常科考試分為州府試(解試)、禮部試(省試)和殿試三級;至元代,這三級考試稱為鄉試、會試和禦試。元代對科舉考試進行瞭一項有曆史影響的改革,即儒傢經典經義的考試從《大學》《中庸》《論語》《孟子》四書中選題,答案以硃熹的《四書集注》為準。
評分清代科舉製度是一種通過考試選拔官吏的製度,所謂科舉,也就是“分科舉士”。
評分在中國曆史上,選拔官吏成為一種有章可循的定製是在漢代。西漢初年,大官僚的子弟和擁有十萬資産的富人商人除外)可以到京師作皇帝的侍從,進而補授其他官職。由於這種製度難以選拔真正優秀的人纔,所以後來實行自下而上的推選製度,即察舉製。其辦法是由各郡國及公卿嚮中央舉薦有學問、有道德、有纔華的各種人纔,具體科目包括孝廉、茂纔、賢良方正、文學等等。魏晉南北朝時期實行九品中正製,由中央任命“賢有識鑒”的官員,兼任各郡的“中正”,負責察訪與之同籍的各地士人,評列為九等,作為朝廷除授官職的依據。由於各地的中正均為士族官僚貴族的成員,所以他們在評定士人品級時一般隻重視齣身門第而不重視纔學,結果造成“上品無寒門,下品無士族”的情況,阻塞瞭普通士人入仕的渠道,也不利於統治階級選拔人纔。
評分在中國曆史上,選拔官吏成為一種有章可循的定製是在漢代。西漢初年,大官僚的子弟和擁有十萬資産的富人商人除外)可以到京師作皇帝的侍從,進而補授其他官職。由於這種製度難以選拔真正優秀的人纔,所以後來實行自下而上的推選製度,即察舉製。其辦法是由各郡國及公卿嚮中央舉薦有學問、有道德、有纔華的各種人纔,具體科目包括孝廉、茂纔、賢良方正、文學等等。魏晉南北朝時期實行九品中正製,由中央任命“賢有識鑒”的官員,兼任各郡的“中正”,負責察訪與之同籍的各地士人,評列為九等,作為朝廷除授官職的依據。由於各地的中正均為士族官僚貴族的成員,所以他們在評定士人品級時一般隻重視齣身門第而不重視纔學,結果造成“上品無寒門,下品無士族”的情況,阻塞瞭普通士人入仕的渠道,也不利於統治階級選拔人纔。
評分科舉中人寫科舉,絕對有感覺,何況還查閱瞭這麼多材料。可惜缺貨太久,本次主要購買此書。
評分清朝的進士寫的,還是很詳實的,可以知道清朝是如何選官員階級的,還是比較先進的製度。
評分的反反復復反反復復反反復復
評分以親身經曆,作係統論述,非同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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