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精神,可以有诸多不同的定义。我们一般是在这样的意义上界定精神这一概念的:它是人内在的一种意向性存在,是人的理性与感性诸多心理因素的有机统一,是人不断超越自我、完善自我的一种心理活动过程。因而,精神的价值不同于物质的价值,精神价值是内在的、本体的、不断超越自身的。文学艺术的创造活动是文学艺术家的精神活动,文学作品属于人类的精神产品,文学艺术的接受鉴赏也属于人们的精神领域的活动,所以,文学艺术的精神性价值应当是其自身最为内在的、基本的价值所在。正如早期的德国现象学学家Moriz Geiger指出的,“在艺术作品中,存在着一些构成其价值的确定的特性,那就是艺术的精神性价值的特性,即它并不为实现某种目的而服务的手段。这些价值是作为存在于作品之中,作为被包含在艺术作品之中的特性而被人们体验的。”
评分艺术行政学会理事长
评分学习国学很好的一本参考书,值得学习品读。
评分中华武侠文学会理事长
评分中华道教学院副院长
评分当代思潮研究社理事长
评分龚鹏程先生四十岁时写的回忆录,在学者中年回忆录之中,这本作品,应该居前三位。
评分龚鹏程在文化上继往开来,自觉担当起传承中国优秀文化遗产、弘扬中华文明的重任,身兼海内外多种学术性和文化性社会职务,如:
评分不错不错…………不错不错…………不错不错…………不错不错…………
本站所有内容均为互联网搜索引擎提供的公开搜索信息,本站不存储任何数据与内容,任何内容与数据均与本站无关,如有需要请联系相关搜索引擎包括但不限于百度,google,bing,sogou 等
© 2025 book.cndg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新城书站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