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侵权法(第5版)——侵权行为、损害赔偿及痛苦抚慰金(外国法学教科书精品译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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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 埃尔温·多伊奇,[德] 汉斯-于尔根 著,叶名怡,温大军 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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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ISBN:9787300224060
版次:1
商品编码:11928516
包装:平装
丛书名: 外国法学教科书精品译丛
开本:16开
出版时间:2016-04-01
页数:324

具体描述

内容简介

本书是一本经典的德国侵权法教科书,全书分为三个部分:
(1)一般理论:主要包括侵权行为的构成(行为、因果关系、违法性和过错)、数人侵权、免责事由
(2)具体的责任构成:过错责任、危险责任和客观的担保责任
(3)责任的后果:财产与非财产损害赔偿、预防请求权、程序和赔偿
本书的特点在于用*简短的语言表述*深刻的侵权法原理。

作者简介

埃尔温·多伊奇(Erwin Deutsch),

就读于德国海德堡大学并在美国哥伦比亚大学从事比较法学研究,1953年获得博士学位。1963年任哥廷根大学教授,为哥廷根大学医疗法研究所创始人。1970-1994年间兼任Celle州高等法院法官。1989年获得韩国釜山国立大学法学名誉博士学位,1994年获得德国科隆大学医学院医学名誉博士学位,1998年被授予汉诺威医学院名誉博士学位,2004年被授予哈勒大学法学院名誉博士学位,同年获得土耳其伊兹密尔大学法学名誉博士学位。曾任中国南京大学、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新西兰惠灵顿维多利亚大学、南非兰德大学客座教授。2016年3月11日离世。


汉斯-于尔根·阿伦斯(Hans-Juergen Ahrens),
1974年毕业于德国哥廷根大学,获得博士学位。1983年任奥斯纳布吕克大学教授,1995年任Celle州高等法院法官。2004年任中国南京大学客座教授。2007年1月1日至今兼任下萨克森州国家司法考试委员会副主席。主要从事侵权法、诉讼法与卡特尔法领域的研究。

目录

目录
第一部分 一般理论
第一章 损害承担与损害责任
第二章 过错责任的构成
第三章 事实构成
第四章 行为:作为与不作为
第五章 因果关系与相当性
第六章 因果关系的特殊形式:多重因果关系、因果关系中断、超越因果关系、
合法的替代行为
第七章 违法性
第八章 违法阻却事由
第九章 规范的保护目的和保护范围
第十章 过错:故意和过失
第十一章 过错能力与辅助性的公平责任
第十二章 多数人责任: 正犯 (T�|terschafte)与共犯(Teilnahme)
第十三章 责任的免除与减轻:与有过错、自甘冒险、免责条款及一般生活风险

第二部分 责任构成要件
第一编 过错责任
第十四章 对法益与权利的侵害:第823条第1款
第十五章 违反保护性法律:第823条第2款
第十六章 悖俗致害:第826条
第十七章 交往义务
第十八章 生产者责任与产品责任
第十九章 言论侵权:第824条及一般规则
第二十章 网络上的侵权行为
第二十一章 过错推定的特殊构成要件:雇主责任、监管责任、建筑物责任——第831条、第832条、第833条第2句以及第836条以下
第二十二章 公职义务的违反和国家赔偿责任:《德国基本法》第34条、
《德国民法典》第839条
第二十三章 专家因出具错误的司法鉴定所承担的责任

第二编 危险责任
第二十四章 危险责任理论
第二十五章 动物危险引起的危险责任:动物饲养人责任和狩猎责任
第二十六章 高速导致的危险责任:铁路、汽车和航空器
第二十七章 能源开发导致的危险责任:能源设施及核能
第二十八章 水质改变、采矿及工业环境污染导致的危险责任
第二十九章 药品生产和基因技术导致的危险责任

第三编 客观上的担保责任
第三十章 对合法侵害的补偿:私法上的牺牲
第三十一章 自我牺牲

第三部分 责任的法律后果
第一编 对财产损害和非物质损害的赔偿
第三十二章 损害归责:责任范围上的因果关系以及损害赔偿规范的保护范围
第三十三章 法定损害赔偿概述
第三十四章 人身损害
第三十五章 物的损害
第三十六章 损失计算的特殊形式: 需要和费用、 家庭规划、 用益丧失、 目的落空、
市场价值、 情感价值、 许可类比、 防卫损害
第三十七章 非物质损害
第三十八章 痛苦抚慰金:责任基础
第三十九章 痛苦抚慰金:责任范围以及责任类型
第四十章 痛苦抚慰金:一次性赔付总额和定期金

第二编 防卫请求权:不作为及排除妨害之诉
第四十一章 消极措施:现象及理论
第四十二章 不作为及排除妨害

第三编 诉讼及追索
第四十三章 证明: 释明责任和证明责任、 证明程度及评估、 强制执行
第四十四章 消灭时效和权利失效
第四十五章 追索:私立保险公司、公立保险机构、雇主、公职机关

内容索引
译后记

精彩书摘

第一部分 一般理论
第一章损害承担与损害责任
一、损害承担的种类
1.原则:法益所有者损害自负 应从如下原则出发:即法益所有者应自己承担该法益上的损害(casum sentit dominus)。一般情况下,损害由法益所有者来负担,至少其应作为第一承担者,这符合事物的本质。谁获得利益,谁就要(首先)承受损害。与该损害承担一般规则相对应的例外规则是,由他人来承担自己的损害。这被定性为例外就已经表明,承担损害需要具备一个特别理由。人们将该理由称作“归责”(Zurechnung)。 2.作为责任依据的归责归责或可归责性(Zurechenbarkeit)是将所遭受的损害转嫁给他人的法律理由的总称。其前提首先是存在一项损害。其后,归责发挥作用,使得他人承受该项损害。可归责性原则上只针对人的行为而产生。因而,责任法上的损害承担与对个体上的人及其行为的归责相关。这一责任的依据不是财产减少、保险抵偿或一般性的社会考量。归责涉及的毋宁是人的行为。 损害责任原则上是行为责任。只有那些由人的意志支配的行为引发的损害才能被转移分担。没有任何一种责任会建立于自然事件或非意志支配的行为之上,如人的反射或是尚未被人类饲养之野兽的侵犯。因此,德国联邦最高法院(BGH)认为,玩保龄球时原因不明的受伤并不构成一项责任基础。虽然某人的脸被扔出的保龄球击中,但不能确定的是:该保龄球是被人有意掷出,还是当球手遭受胃部击打后作为反射动作不得不扔出的。联邦最高法院认为,赔偿请求权的首要前提是存在一项人的行为(Tun),且该行为要受人的意识控制和引导。法院进一步指出,在物理强制下实施的或是经由外在作用而引发的反射性动作,根本不是一种行为(Handlung)。法院认定:受害人仍须承担下列证明责任,即其所受伤害是因他人的某项行为(Handlung)引起的(BGHZ 39,103; BGH VersR 1986, 1241:根据外在原因和内在原因而有所区别)。然而,练就的或自动实施的进攻性或防御性动作是一个行为(Handlung)。因而,联邦最高法院(BGH VersR 1968,175)判定:向后方未加控制的击打是一种受意志决定的防御性行为,而不是一种无意识的(willenlos)反射性动作。 3.主观归责与客观归责 当行为(Tat)和行为后果(Tatfolgen)可归咎于行为人个人时,便构成主观归责。在故意和可指责的过失(verwerfbare Fahrl�]ssigkeit)时,存在主观归责; 这对痛苦抚慰金以及与有过错(Mitverschulden)意义重大。另外,责任能力(Zurechnungsf�]higkeit)一般与主观归责相关。当一个事件(Geschehen)或后果(Erfolg)通过某种方式可归因于(zurückgeführt)某个人的意志时,该行为(Tat)就是客观上可归责的。只要后果与行为人的意志存在一般性联系即为已足。存在许多客观归责情形:其从客观类型化过失开始、横跨危险责任,直至相当因果关系。
二、损害赔偿责任的基础
作为所有权人对物之损失自负其责(Sachzust�]ndigkeit)原则① 的例外,损害赔偿义务需要特别的法律依据。该类所谓的责任基础(Haftungsgründe)或基于历史发展而来,或为实证法所构建。责任基础分为一般性的责任基础和补充性的责任基础。过错原则(Verschuldensprinzip)表明,行为人始终仅因故意和过失而负责, 而不必为偶然事件(Zufall)负责。因而,补充性的危险责任总是以特别的法律规定为前提条件,例如机动车持有人或药品生产者的责任。 1.过错责任 罗马侵权法已经发展出了过错责任。因循古罗马(altrmisch)规则的范式, 《十二表法》已经区分蓄意行为(überlegte Tat)和非故意行为(unvorstzliche Tat)。这在财产损害法上得以进一步发展。公元前286年《阿奎利亚法》(lex Aq-uilia)确立了对物的不法侵害(damnum iniuria datum)的前提条件,这在解释时被理解为:损害必是因某个有过错的(schuldhaft)行为而导致。过错(culpa)在此处第一次涵盖了故意(dolus malus)和过失(neglegentia)。偶然事件(casus)不会引发责任。 在现行法上,过错责任(Schuldhaftung)已经增强为过错原则(verschul-densprinzip)。过错原则有两方面的功能。其积极方面的作用在于:对于过错,也就是故意和过失,行为人始终需要负责。过错原则消极方面的意义在于:行为人仅需要对于过错、而非对已有的不利后果或违法性承担责任。过错原则明文规定在《德国民法典》第276条、第823条及其以下诸条。

前言/序言


法律的边界与正义的重量:刑法学前沿的深刻洞察与本土化建构 本书聚焦于当代刑法理论与实践的复杂交织,深入剖析了刑法在新时代背景下面临的重大挑战与发展趋势,旨在为法律研究者、司法实践者及法律教育者提供一套全面、深入且具有前瞻性的学术视角。 第一部分:刑法基本原理的重塑与现代挑战 本卷首先回溯了刑法学的核心基石——罪责原则、谦抑性原则与刑罚目的论,但其探讨并非停留在传统教科书的范式内。我们着重审视了在技术飞速发展、社会结构深刻变迁的背景下,这些基本原则如何受到冲击并需要进行现代化的重塑。 一、 责任基础的理论迭代:从古典主义到风险刑法 传统刑法理论侧重于行为人基于自由意志所做出的“错误选择”。然而,面对高度专业化、群体化的现代犯罪形态(如金融犯罪、环境污染、网络安全威胁),单一的归责模式已显露出其局限性。本书深入探讨了“风险刑法”的兴起,分析了其在刑法基础理论层面带来的范式转移:如何界定“可容许风险”与“超越可容许风险”之间的界限?在高度依赖复杂因果链条的现代社会中,如何确立刑法上可责难的“具体危险”而非仅仅是“抽象危险”?我们详细辨析了行为犯、不作为犯、抽象危险犯等概念在司法实践中不断扩大的适用空间,并警示其可能对事前预防的过度干预。 二、 刑法谦抑性的当代困境与出路 刑法作为“最后手段”(Ultima Ratio),其谦抑性是衡量现代法治文明的重要标尺。本书以详尽的篇幅,剖析了在社会治理压力增大、民意对严厉惩罚呼声高涨的背景下,刑法“膨胀”的内在动因和外在表现。我们不仅批判性地分析了“口袋罪”的泛化趋势、行政法规中“刑事化”条款的过度扩张,更着力于探索在新的社会风险面前,如何坚守刑法的谦抑底线。这包括对刑法解释论的严格限制、对构成要件的精细化界定,以及在立法层面如何建立有效的“防火墙”,防止刑法被不适当地用作社会管理工具。 三、 刑罚目的的再平衡:威慑、预防与修复的张力 刑罚的固有目的——报应、一般预防、特殊预防——在当代刑罚理论中持续拉锯。本书特别关注“恢复性司法”思潮对传统刑罚目的的挑战。我们系统梳理了西方主要国家在刑罚执行阶段引入修复性实践的经验教训,探讨了被害人中心主义的介入如何重塑传统上以国家惩罚为核心的司法逻辑。重点分析了量刑阶段中,如何将“弥补损害”的修复目标,有效地融入到自由刑和非自由刑的量定框架之中,避免目的混淆导致刑罚的失衡。 第二部分:特殊领域犯罪的理论前沿与司法应对 本书的第二部分将目光投向了当代最具挑战性的犯罪领域,探讨了针对这些新形态犯罪的法律规制在理论构建和司法适用中遇到的具体难题。 一、 组织性、跨国性犯罪的体系建构:公司责任与共同犯罪理论的延伸 随着全球化和企业集团化进程的加速,公司和组织成为了实施大规模经济犯罪、环境犯罪的主体。本书对“组织犯罪责任”进行了深入的专题研究,尤其关注了如何将传统刑法中的“共同犯罪”理论(如共谋、教唆、间接正犯)有效地迁移和改造,以规制复杂的企业决策链条。我们详细辨析了“法人刑罚责任”在大陆法系中的理论争议,并结合具体案例分析了“控制论”在认定公司高管刑事责任中的适用限度。 二、 网络空间与数据主权的刑法保护 信息时代的到来,使传统刑法中关于“物”与“行为”的界定面临挑战。本书设立专章研究“网络犯罪的构成要件与客体认定”。这不仅包括对传统盗窃、诈骗等犯罪手段利用互联网后的形态变化分析,更聚焦于新型犯罪,如数据窃取、算法歧视、深度伪造(Deepfake)的非法性判断。尤其对“虚拟财产”的刑法保护客体地位,以及“网络匿名性”对追诉和证明提出的结构性困难,进行了细致的论述。 三、 新兴环境与生物伦理领域的刑法介入 面对气候变化和生物科技的飞速发展,刑法被寄予了更重的“环境治理”和“生命伦理保护”的期待。本书探讨了在环境损害案件中,如何运用“高度危险责任”的理念来弥补传统上对“故意”或“过失”证明的困难。在生物科技方面,则探讨了对基因编辑、辅助生殖等前沿技术的法律规制红线,以及刑法应如何介入以维护人类尊严和生物多样性。 第三部分:量刑理论的精细化与本土化建构 刑罚的公正性,最终体现在量刑的精细化和合理性上。本书超越了对法定刑的简单罗列,着力于构建一套适应我国国情,同时又能吸收国际先进经验的量刑理论体系。 一、 累积的量刑考量因素与自由裁量权的边界 我们系统梳理了现有刑法体系中存在的量刑情节(如自首、立功、坦白、退赃等)的价值定位,并分析了司法实践中对这些情节的“量化”倾向。本书主张,在量刑裁量中,应更加重视对行为人“人格”的整体评价,而非仅仅是其外在行为的机械叠加。重点讨论了“量刑阶梯”的科学性构建,以确保刑罚的个别化与均衡性。 二、 惩罚与教育的结合:非监禁刑的适用与拓展 随着人口老龄化和社会结构的复杂化,对非监禁刑(如管制、假释、缓刑)的有效适用显得尤为重要。本书深入分析了我国在适用缓刑和假释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如“程序空心化”与“执行乏力”。我们提出,要真正发挥非监禁刑的教育功能,必须构建起一套强有力的、社会力量深度参与的“社区矫正支持网络”,实现对特定罪犯群体的有效管控和融入。 三、 司法解释与判例指导在量刑中的作用 本书重视我国司法实践的特殊性,对最高司法机关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和司法解释在统一裁判尺度中的作用进行了评估。我们分析了司法解释如何填补立法真空,但在引入“类案裁判”标准时,如何避免司法教条主义对法官独立裁量权的侵蚀,是本书探讨的重点之一。 结论:面向未来的刑法学:规范、效率与价值的统一 本书的整体基调是审慎的乐观主义。我们坚信,刑法作为社会规范的最后防线,其生命力在于不断地自我批判与理论创新。在复杂的现代社会治理格局中,刑法必须在维护社会秩序的“效率”要求与坚守人权保障的“规范”价值之间,寻求动态的、符合时代精神的平衡点。本书为读者提供了一套批判性的工具箱,用以审视、批判和构建更具现代性和人性化的刑法体系。

用户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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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的标题本身就充满了吸引力,特别是“侵权行为、损害赔偿及痛苦抚慰金”这几个核心词,直接点明了其研究的重点和深度。作为一本理论性极强的教科书,我预设它会提供一个系统性的框架,帮助读者构建对德国侵权法体系的完整认知。对于“侵权行为”的界定,我希望能看到对各类侵权行为(如合同侵权、侵权责任、产品责任等)的清晰区分,以及其各自的构成要件和法律依据。而“损害赔偿”部分,我期待能够了解德国法在评估和计算各种损害(包括财产损害、人身损害、间接损失等)时的具体方法和原则,特别是其对因果关系和可预见性的把握。至于“痛苦抚慰金”,这是我对这本书最期待的部分之一,因为这涉及到对精神痛苦的法律评估,我相信德国法在这方面一定有着独到的见解和成熟的理论支撑,能够帮助我理解其对非财产性损害的保护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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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起这本书,我感受到的是一份沉甸甸的学术气息。作为一本外国法学教科书的精品译丛,它肩负着将德国侵权法这一重要法律领域介绍给中文读者的使命。我非常期待书中对德国侵权法基本原则的阐述,例如“过错责任”和“无过错责任”的适用范围,以及它们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体现。关于“损害赔偿”,我希望能够详细了解德国法在确定损害赔偿数额时所依据的标准和考量因素,尤其是对于未来损害、附带损失等复杂情况的处理。而“痛苦抚慰金”这个概念,更是我关注的焦点,我希望书中能够深入剖析其理论基础、构成要件以及在不同侵权场景下的适用差异。这本书不仅仅是一本教科书,更像是一扇窗户,透过它,我们可以窥探德国法学界在侵权法领域的前沿研究和实践经验,这对于拓宽我们的法学视野,深化我们的理论理解,具有不可估量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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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的“第5版”字样,本身就传递着一种不断更新和完善的信息。我尤其关注的是,在经历了几次修订后,德国侵权法在理论和实践上可能存在的最新发展和变化。对于“侵权行为”的分析,我期待书中能够涵盖最新修订的法律条文,并对其进行深入解读,尤其是在新兴的侵权领域,如网络侵权、环境侵权等方面。而“损害赔偿”部分,我希望能看到对损害赔偿计算方法的最新研究和实践案例的分析,以及对一些复杂赔偿问题的最新解决方案。至于“痛苦抚慰金”,我非常好奇德国法在量化和评估精神损害方面,是否有一些新的理论进展或者判例上的突破,以及这些变化如何体现在最新的教科书中。作为一本精品译丛,我相信这本书能够提供一个高质量、与时俱进的德国侵权法学习体验,帮助我们站在巨人的肩膀上,更深入地理解这一重要法律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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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拿到这本《德国侵权法(第5版)》,脑海中闪过的第一个念头就是它所承载的知识密度。外国法学教科书精品译丛的标签,本身就暗示了其内容的深度和广度,以及经过精心遴选和打磨的学术价值。我尤其看重的是其对侵权行为类型的细致划分,以及每个类型下法律适用上的细微差别。例如,对于过失侵权和故意侵权,其在责任认定和赔偿数额上的差异,无疑是理解侵权法精髓的关键。而“损害赔偿”章节,我期待能看到系统性的分析,从损害发生的因果关系,到损害的种类、程度,再到损害评估的标准,都希望能有清晰的阐述。更让我好奇的是“痛苦抚慰金”的部分,这部分内容往往最能体现一个法域对个人尊严和精神权益的保护程度,德国在这方面的理论和实践是如何构建的,我非常期待书中能有深入的探讨。这本书的出版,对于有志于深入研究民商法,特别是侵权法领域的学者和实务工作者来说,无疑是一份宝贵的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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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的封面设计给我一种庄重而学术的感觉,厚重的装帧预示着内容的扎实。虽然我还没有深入阅读,仅仅是从其书名和作者的声望来推测,它一定是一部非常详尽和权威的著作。我尤其期待书中对德国侵权法核心概念的梳理,比如区分不同类型的侵权行为,以及它们各自的构成要件和法律后果。对于“损害赔偿”部分,我希望能看到对各种损害形式(财产损害、人身损害、精神损害等)的详细分类和计算方法,以及在不同情境下的赔偿原则。而“痛苦抚慰金”更是我的关注点,因为这涉及到对非财产性损害的补偿,其背后蕴含着复杂的价值判断和法律考量。作为一本外国法学教科书的精品译丛,我相信这本书在翻译质量上也会有保障,能够准确地传达德国法学界的最新研究成果,为我理解和学习德国侵权法提供坚实的基础。我希望它能帮助我建立起对德国侵权法体系的整体认知,并理解其在大陆法系中的独特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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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错的不错呀干嘛不说话了不错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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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自营店的物流就是快!头天下单第二天就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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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正品,送货快包装好,很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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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很好!京东正品,一向给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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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内容没看,不知道翻译如何,品相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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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是一本经典的德国侵权法教科书。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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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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