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本誌分十七類共二十捲,相比於清代佛山誌,大幅增加瞭清末民初的民間史料,記錄瞭當時製度、教育、商業、醫療、稅務等諸多方麵的重大變革。本書資料翔實,記載嚴謹,是研究佛山的一把鑰匙,也是民國佛山市井生活的真實寫照。
作者簡介
杜傢驥,南開大學曆史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著有《清朝簡史》《清朝滿濛聯姻研究》《八旗與清朝政治論稿》,編有《清嘉慶朝刑科題本社會史料輯刊》
目錄
上冊:
上編
第一章 宗族、傢庭關係
一、緒言
二、清代宗族、傢庭的基本形態及其相互關係
三、清代宗族的內外關係
四、清代的傢庭關係
參考資料
第二章 親戚關係
一、緒言
二、親戚之間的往來
三、親戚矛盾麵麵觀
參考資料
第三章 鄉裏關係
——以直隸順天府寶坻縣為中心
一、緒言
二、生活關係
三、生産關係
四、日常糾紛
五、鄉間女性的人際關係
六、鄉裏糾紛解決的一般方式及調解依據
參考資料
第四章 流寓民的社會關係
一、緒言
二、清代人口流遷的社會背景
三、清代流寓民的整體概況
四、流寓民的空間重構
五、流寓民社會關係的重構
參考資料
中編
第五章 婦女的社會關係
一、緒言
二、清代婦女的日常生活與交往活動
三、清代人口流動影響下的婦女及其社會關係
四、清代婦女的訴訟活動及其所體現的社會關係
五、各階層女性的群體關係——以天津廣仁堂為例
參考資料
第六章 尊老養老行為中所體現的老人社會關係
一、官方的尊老活動
二、社會的尊老敬老習俗
三、宗族的尊老養老舉措
四、傢庭中的老人贍養
參考資料
下編
下冊:
第七章 醫病關係
——以醫病糾紛為中心
一、緒言
二、清代醫病糾紛的概況
三、醫病糾紛形成的原因
四、醫病糾紛的解決
五、結語
參考資料
第八章 主佃關係
一、緒言
二、主佃關係事例列舉
三、主佃雙方身份關係的多樣化與復雜性
四、主佃矛盾的復雜性
五、主佃矛盾起因的歸納性分析
參考資料
第九章 主雇關係
一、緒言
二、主雇關係事例列舉
三、主雇關係的復雜性
四、主雇矛盾産生的復雜原因
五、主雇矛盾易激化的原因
參考資料
精彩書摘
《清代社會基層關係研究(套裝上下冊)》:
(二)清代傢庭的基本形態
對傢庭形態來說,規模和結構乃其綱領,綱舉目張,故而筆者將從規模和結構兩個方麵來論述清代傢庭基本形態。
1.傢庭規模
中國自漢代以來,曆代都有戶數與口數的統計,梁方仲據此編著瞭《中國曆代戶口、田地、田賦統計》一書,徐泓曾主要根據該書及韋慶遠《明代黃冊製度》中所提供的數據,統計瞭明代每戶平均口數,從洪武二十四年到明末,每戶平均口數為5.23-6.77,其中成化至隆慶年間的明中期,每戶平均口數大於6,而前期和後期均小於6。該書沒有清代的全部數據,但其情況也應大緻相仿,以浙江嘉興府為例,從乾隆三十四年至道光十八年,每戶平均口數為4.99-5.42,隻有同治十二年數字較低,為3.76。馮爾康還曾利用類似性質的材料就清代的情況做瞭一些隨機性的統計,並分成全國、省和縣三級來加以說明。根據他的統計,乾隆十八年全國戶數為3884萬,口數為1億8367萬,每戶平均口數4.7。在省一級,他列舉瞭道光九年福建的數字,每戶平均口數亦為4.7。在縣一級,他利用各縣縣誌的記載進行研究,雖然僅僅抽選瞭10個縣的16個數據,但其錶現齣來的差距令人吃驚。其中浙江諸暨縣在康熙四年的每戶平均口數隻有1.4,而安徽蕪湖縣在順治三年的每戶平均口數卻高達18.9。而且就是同一個縣,不同時期也相差懸殊,比如江蘇江陰縣在康熙十一年的每戶平均口數為8,至乾隆六年猛降至3.6,而到道光十九年卻驟升達11,頗讓人感到匪夷所思。不過若將馮爾康所列各縣的戶數和口數全部相加,然後進行平均,每戶平均口數為4.8,與上文所說全國與省的每戶平均口數幾乎一緻。
據此,我們似乎可以說,明清時期的平均傢庭規模雖然各時各地不盡一緻,但多在4-7人,大都為五六人。然而,就如上麵從清代分縣統計數據中看到的那樣,這種總體上平均數的基本一緻其實掩蓋瞭各時各地懸殊的差異,從而不能不令人懷疑這類數據的可信度。其實結閤現有的研究稍做分析便可發現,僅僅憑這樣的數據,並不能對明清傢庭的規模做齣令人信服的說明。首先,明清時代的戶與傢庭這兩個概念雖然有相通之處,但差異也很明顯。一般說來,傢庭是指同居共財的親屬團體,而戶則是以居住地為標誌的人口群體,為國傢藉以實現賦稅徵收、社會基層治理的一個基本單位。那些並無親屬關係者,比如奴婢、為逃避服役的投獻者等,完全可視為一戶,卻顯然不屬於一個傢庭。更為重要的是,戶是國傢為實現其統治而設立的,如若國傢對戶的統計完全符閤實際,那麼傢與戶之間的差異也不會太大,畢竟在多數情況下,一傢即為一戶。但是,由於人力、物力、技術以及製度上的原因,傳統國傢幾乎沒有可能長期保持相對準確的戶口編製。
……
前言/序言
一、清代社會基層關係簡析
所謂“社會基層關係”,主要指平民之間的社會關係。古代社會,人們相處、交際的範圍相對較小,主要局限於兩方麵,一是宗族內部、傢庭內部、親戚之間,一是鄉裏、鄰居之間。由於清代人口劇增,流寓民遠較往代為多;同時由於商品經濟發展,工商業者及市鎮居民數量也大為增加,異地之人五方雜處,這又是清代社會基層中較突齣的社會關係特點。某些類彆人口如婦女、老人等,群體如宗教、幫會、公益組織等,以及各種職業性人群,他們的生活、社會活動、從業狀況及其所形成的社會關係,也是社會基層關係的重要內容。
二、本書研究重點及結構安排
在對社會基層關係的考察中,本書特彆關注四點:第一,清代基層民眾之間的關係究竟是怎麼樣的,這要從人們的日常生活、生産及行業活動中考察。第二,社會基層成員在哪些方麵、哪些情況下容易發生矛盾與激烈衝突。第三,一般矛盾糾紛發展為激烈衝突乃至釀成命案的原因是什麼。對第二、第三兩點進行探討,對現實不無參考意義。第四,對官方處理社會基層矛盾的原則、態度、目的、方式及其調適與改進的研究。這一點對於全麵認識清代國傢的統治職能是有意義的。
基於以上考慮,本書內容分為三編:
上編,講的是平民的社會關係,主要是宗族、傢庭關係,親戚關係,鄉裏關係。另外,由於清代有不少流寓民,這些人帶有流動性,社會關係也比較復雜,反映瞭清代基層社會的某種特色,因而也作為一個重要內容放入此編,專設一章。
中編,講的是類彆性、職業性人群的生活、社會活動、從業狀況及其人際關係,內容為:婦女的社會關係、尊老養老行為中所體現的老人社會關係、醫病關係、主佃關係、主雇關係、商業中的社會關係、礦業中的社會關係、戲劇界的社會關係。此編除瞭介紹各類彆人群、職業性人群的基本情況,還著重於考察這些群體帶有時代特徵的內容。
下編是對清代社會基層關係的總結,內容為:宗族、傢庭關係的某些變化;傢庭關係中的突齣問題;鄉裏關係的復雜狀況;人口大幅度增加帶來的社會問題;社會基層矛盾激化的原因及特點;官府對社會基層矛盾的處理及其所反映的國傢職能;餘論。有的內容是對上編、中編一些問題的補充。因筆者閱讀資料有限,隻能根據事件的性質做分析,有些觀點、結論不一定準確,期望得到大傢的指正。三、本書使用的資料本書使用的資料,除常用的實錄、政書、文集、傢譜、方誌、筆記、年譜、日記、書信、遊記等以外,主要依靠清代檔案。這些檔案包括中央衙門的刑科題本檔案、地方的州縣衙門檔案以及這些檔案的齣版物,還有一些案例匯編。此外,在官員尤其是地方官的文集中,也有有關刑事案件的奏疏、公文、記錄等,與檔案有同等價值。
好的,這是一份關於其他曆史研究書籍的詳細簡介,確保不涉及《清代社會基層關係研究(套裝上下冊)》的內容: --- 《晚明士紳的社會重塑:地域、宗族與國傢權力的交織(1550-1644)》 作者: 李鴻鈞 齣版社: 華夏文源齣版社 頁數: 約 680 頁(上、下冊) 內容簡介: 本書深入探討瞭晚明時期(約1550年至1644年)中國東南地區士紳階層在社會結構、地域認同與國傢治理體係中的復雜演變。通過對江南和福建沿海特定地域的案例研究,作者旨在揭示一個動態的社會轉型期:在這個時期,傳統的儒傢倫理規範如何與日益增強的商業經濟活動、地域性的利益集團以及不斷滲透的國傢官僚體係相互作用,共同塑造瞭晚明社會的底層肌理與上層精英的自我認知。 第一部分:地域認同的形成與固化 本書首先將焦點置於“地域”這一概念上。在晚明,隨著人口流動性的增加和商業網絡的擴張,地域不再僅僅是地理上的坐標,而是演變為一種強有力的社會資本和政治身份。作者考察瞭不同地域精英(如以府、州、縣為單位的地方賢達)如何通過修建公共設施、資助地方文化活動以及在科舉考試中形成地域性社團,來構建並維護其排他性的社會網絡。 具體而言,本書詳細分析瞭以下幾個關鍵領域: 1. 鄉土精英的知識構建: 考察瞭地方誌、族譜和碑刻等一手文獻中,地域精英如何通過敘事策略,將自身塑造成該地域秩序的天然維護者和文化的傳承者。這種“地方知識”的生産,實際上是精英群體鞏固其社會地位的有效手段。 2. 地域性商業網絡與政治互助: 分析瞭晉商、徽商等跨地域商幫,如何在維護自身商業利益的同時,也扮演瞭連接地方與中央權力機構的橋梁角色。不同地域的士紳通過商業投資、聯姻等方式,形成瞭超越純粹血緣關係的利益共同體。 第二部分:宗族結構的適應性與重組 晚明時期,宗族組織經曆瞭深刻的調整。麵對戰亂、瘟疫和經濟變遷,宗族不再僅僅是血緣和祭祀的共同體,而是轉變為一種關鍵的社會保障體係和動員機構。本書著重剖析瞭宗族在以下方麵的適應性: 1. 義莊與濟貧體係的專業化: 詳細研究瞭在官方救濟力量不足的情況下,地方士紳如何利用宗族資源,建立起更為復雜和製度化的義莊(或稱義倉)。這些機構不僅進行賑災,更涉及教育資助和信貸服務,從而將宗族內部的經濟資源重新分配,強化瞭族長或有識之士的權威。 2. 族規的世俗化傾嚮: 通過比對不同地域的族規文本,本書發現晚明族規中,關於財産繼承、婚姻規範以及對地方商業活動的指導性條文顯著增加,反映齣宗族在應對日益市場化的社會環境時,不得不對傳統規範進行務實的調整。 3. 宗族與地方士紳權力的重疊: 揭示瞭地方精英如何利用其在宗族中的地位,來協調傢族內部的利益衝突,並在麵對地方政府的徵派或需要維護地方穩定時,充當宗族集體與外部世界的發言人。 第三部分:國傢權力的滲透與士紳的迎閤 本書的第三部分聚焦於國傢權力與地方社會力量之間的互動模式。晚明中央政府的財政壓力和軍事需求,迫使朝廷必須更有效地從基層獲取資源,這極大地改變瞭國傢與地方精英的關係。 1. 賦稅徵收中的“士紳化”中介: 探討瞭國傢如何日益依賴地方士紳而非純粹的官僚係統來完成稅糧的催繳和地方治安的維持。士紳在此過程中扮演瞭“雙重代理人”的角色:既代錶國傢嚮地方傳遞壓力,也利用其地位為鄉鄰爭取利益,從而鞏固其在地方上的閤法性。 2. “賢良”品格的政治化: 分析瞭晚明士人對“廉潔”、“循良”等傳統美德的強調,如何與中央政府對地方治理人纔的需求相呼應。當一個士紳被中央認可為“賢良”時,其在地方上的權威往往得到實質性的提升,這促使地方精英將政治資本的積纍視為維護自身社會地位的必要途徑。 3. 反思與反抗的邊界: 雖然本書主要關注士紳的適應和閤作,但也審慎考察瞭在極端壓力下,地方士紳與流民、農民起義之間復雜的關係。它探討瞭士紳如何平衡維護既有秩序的責任與對底層民眾的同情,以及在何種情況下,地方精英會選擇與中央決裂或消極抵抗。 結論: 《晚明士紳的社會重塑》認為,晚明並非一個簡單的衰亡時期,而是一個充滿活力和深刻矛盾的社會重組階段。士紳階層通過精妙地操作地域網絡、重構宗族功能以及靈活應對中央的政治需求,成功地將其社會影響力轉化為政治韌性。他們的活動深刻地影響瞭明清易代之際的社會走嚮,為理解中國傳統社會的長期穩定性及其對外部衝擊的反應機製,提供瞭極為精細的微觀視角。本書的研究方法綜閤運用瞭社會史、政治史和文化史的成果,旨在為深入理解中國前現代精英政治提供紮實的實證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