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書號:7511863195
條碼:9787511863195
圖書名稱:認真對待權力與權利
定價:35
作者:劉昌鬆
版彆:法律
齣版日期:2014-07-01
質量:510g
目錄:
輯社論及個案專評
、作為社論的評論001.保障“證人齣庭”不妨藉鑒英國經驗
002.保護兒童,應當設立虐童罪
003.溫嶺虐童案尚有疑問需解釋
004.深圳車禍案不必急於“斷言”
005.浙江“趙作海案”責任追究在哪裏
006.誰來斬斷自考作弊的“産業鏈”
007.防人情乾擾是整治司法腐敗的關鍵
008.截留善款應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009.隔離觀察流感密切接觸者有法可依
010.北京限製改裝供暖的15號令該修改瞭
【說明】本書收錄瞭筆者在《新京報》發錶的128篇法治時評文章,另外收錄瞭同是《新京報》發錶的同筆者進行觀點交鋒的文章4篇和相關文章1篇作為對照;轉載其他媒體相關文章3篇,我為相關話題所寫的補評2篇,另為5個案例撰寫瞭案情簡介,故有143個序號。
二、個案專評貴州習水嫖幼案
011.[背景] “貴州習水嫖宿幼女案”簡介
012.“強奸”變“嫖幼”,嚴打還是放縱
013.習水嫖幼案:審理的每個環節都應閤法
014.習水嫖宿幼女案:“強奸”與“嫖幼”何以辨彆
015.[相關] 習水嫖幼案,判決結果符閤刑法規定文陳興良
016.[補評] 就習水嫖幼案同陳興良教授商榷吳保全誹謗政府案
017.[背景] 吳保全誹謗案簡介
018.什麼力量使“吳保全案”迅速再審?
019.[補評] 殘缺的公正源自體製性缺陷
020.[相關] 誹謗政府既非犯罪也未侵權文楊支柱廣州老阿伯推人落橋案
021.[背景]廣州老阿伯推人落橋案簡介
022.[相關]老伯為什麼敢推人落橋文老卡
023.推人落橋,老阿伯該負何責春宮銅鏡是文物還是淫穢物
024.[背景]春宮銅鏡案簡介
025.春宮銅鏡是否淫穢誰說瞭算
026.“春宮銅鏡”被銷毀,誰該擔責劉江打假是否構成敲詐
027.劉江打假構成敲詐罪?
028.打假成敲詐,虛假廣告無罪?北京奔馳車主與海南奧迪車司機聚眾打人
029.飛揚跋扈的奔馳車主及其同夥該當何罪
030.打人涉事奧迪車主到底什麼來路“我愛我傢”客戶被設局的專題評論
031.“我愛我傢”客戶被設局,誰之責?
032.賣房被設局,凸顯房産中介沉屙
三、觀點交鋒持假槍搶劫是否構成“持槍搶劫”
033.持槍搶劫,真假槍量刑不同
034.[爭鳴] 持仿真槍搶劫也可定持槍搶劫文車浩
035.再談“持槍搶劫”不包括持假槍
036.[相關]持仿真槍搶劫不能等同於
“持槍搶劫”文陳愛和、王永剛檢察官被逼強奸如何定性
037.檢察人員被迫強奸女子:依情可宥,依法應究
038.[爭鳴] 被逼強奸的檢察人員不應負刑責文楊濤
039.遭綁架者被迫參與奸殺:罪名應成,處罰可免醉駕是否應律入刑
040.醉駕即入刑,沒有再討論的必要
041.[爭鳴] 醉駕不律定罪是法律理性的迴歸文孫瑞灼“假想見義勇為”是否成立犯罪
042.誤把經理當劫匪撞死該擔何責
043.[爭鳴] “見義勇為”不能僭越生命權文袁伊文
二輯認真對待權力與權利
四、認真對待立法權
044.消費公益訴訟為何隻能消協來做
045.確保死刑程序正義,多些成本也值得
046.應建立刑事被害人救助製度
047.應對民間收留流浪者立法規範
048.醉駕肇事逃逸後投案,如何認定自首
049.醉駕入刑麵前,公務員不能例外
050.遭猥褻女童獲賠應修法推廣
五、認真對待警察權
051.警察開槍權絕不可濫用
052.謀殺案屍檢,該被害人傢屬埋單?
053.給助人少女上手銬,不能止於道歉
054.勞教“探兒母親”,豈可如此隨便
055.轉發微博怎能被勞教
056.副行長暴打保安,尋釁滋事罪安在
057.肇事庭長沒有酒駕和逃逸?
058.警務人員打人,不能道歉瞭之
059.拘留肝炎造謠者為何如此積極
060.這起交通肇事案疑點重重
061.要讓吹齣酒駕的司機心服口服
062.讓犯人扮演證人,升級版“躲貓貓”?
063.小案不願刑事立案的非法律因素
064.被救受囚“性奴”女何以又遭刑拘
065.懸賞通緝逃犯何必設置懸殊的兩檔奬金
066.“刑拘”李雙江之子無法無據
067.警方如此施救溺水女童涉嫌瀆職
068.“齣門倒垃圾被指賣淫”的執法邏輯
069.是否該進精神病醫院,誰說瞭算
六、認真對待教育行政權
070.為子藉讀買假章追究刑責須慎重
071.“魔鬼訓練營”為何難以根治
072.人民大學弄不清“直係親屬”的範圍
073.如何避免學前教育小學化
074.老師,您真的關注孩子的幸福嗎?
075.變更“民族”應該取消錄取資格
076.教育局豈可要挾傢長
七、認真對待衛生環保執法權
077.為計生關押老人、兒童豈能隻是處分
078.藥監局收禮金涉嫌單位受賄
079.“上戶”先“上環”涉嫌違法
080.劉福堂印環保書被問罪令人心酸
081.誰來給肖氏反射弧做個鑒定
082.環衛工打點滴工作我們不能隻是感動
083.代孕行為亟待法律規範
084.建立醫患互信機製迫在眉睫
八、認真對待民政勞動執法權
085.不要急著指責袁厲害“非法收養”
086.突發疾病未死亡能否算工傷
087.嫖客搭救被迫賣淫女,算不算見義勇為
088.討要勞動閤同的代價
九、認真對待司法行政權
089.律師的調查權應得到尊重
090.北京律所實習新規應有充足理由
十、認真對待般公權力
091.群公務員襲警奪槍涉嫌數罪
092.縣委書記用“套軍牌車”:應司法調查
093.塌橋事故賠償,政府無須越俎代庖
094.“非法拘禁陳慶霞”怎不見調查追責
095.鄭州“房妹”案不能止於簡單迴應
096.開發商縣府大樓墜亡,誰來查?
097.城管打殘疾人僅僅是不文明?
098.怎可藉護送之名“順便”旅遊
099.區政府的行政復議怎能以錯糾錯
100.願“行政強製法案”多些標杆意義
101.官員駕車肇事怎能嚮員工“藉款”
102.書記女兒吃空餉涉嫌貪汙罪
103.煤氣中毒事故能否做到“零發生”
104.商販刺死城管案審理應彰顯程序公正
105.政府保安毆打反映問題者,哪來的膽子?
106.“打擊黑車”不能危害公共安全
十、認真對待司法權
107.“唐慧女兒被迫賣淫案”定性沒問題
108.“無曾成傑子女電話”的說法行不通
109.蕭山錯案拷問審委會問責機製
110.盜車殺嬰案判賠太少摺射司法悖論
111.公開裁判文書利於減少司法腐敗
112.造“死亡證明”注銷貸款,涉嫌多重犯罪
113.“17年前死緩案”:“疑罪從輕的代價”
114.流氓罪重現並非法律耍流氓
115.碾軋“小悅悅”的司機到底涉嫌何罪
116.起錯案,因為法官眼花瞭?
117. 14歲男孩是非法組織“老大”
118.根治垃圾短信不必過度依賴刑法
119.舉報貪官,何以自捆保險櫃8晝夜
120.“臨時性強奸”原來是“臨時性判決”
121.[背景] 陳書偉“操字狀”案簡介
122.對“操字狀”的處理錯再錯
123.測試結果可作為民事定案的依據
124.法官如此銬律師,成立非法拘禁
十二、認真對待私權利
125.應當厘清“公交卡通”押金中的糊塗賬
126.藏獒緻人傷亡事件涉及的法律責任
127.對“世奢會”這樣的“山寨組織”要嚴查
128.打砸公民住宅必須承擔法律責任
129.“神貼藥膏”是欺詐,更是犯罪
130.莫讓“白衣天使”變成“冷麵殺手”
131.房産證寫誰的名,房子就是誰的嗎?
132.“航空黑名單”閤理閤法?
133.權利往往需要鬥爭纔能實現
134.取消話費有效期是消費權利的迴歸
135. ATM機咋就取不瞭零錢
136.女子搶劫求入刑拷問反傢暴機製
137.壞人的門檻怎麼越來越高
138.存款被冒領,儲戶不應擔責
139.業主被搶,物業難卸其責
140.開博為父辯護不如上庭辯護
141.自焚拆遷戶求助人大代錶維權
142.“傢長禁看孩子短信”的立法不超前
143.王寶強應為代言涉嫌欺詐承擔法律責任
內容簡介:
本書收集瞭作者4年多時間為《新京報》撰寫的近130篇法治時評文章。這些文章,都是對公眾普遍關注的法治事件的及時專業解讀,因而是部特殊的適時普法教材。
作者多重身份的優勢在文章中得到瞭體現——新聞評論員的身份,使其文章能夠及時捕捉到事件的社會敏感性;兼職法學教授的身份,使其文章能夠辯法析理,有定的專業水準;執業律師的身份,使其文章能夠經常將所評事件和其他案例事例以及自己的經曆、經驗結閤起來,做到理論和實踐較完美的結閤。
“法眼看事件,公正寫評論”是作者撰稿的座右銘;“監督製約公權力,保障維護私權利”,是貫穿每篇文章的精神綫索。每篇小稿韆字左右,文字優美,邏輯清晰,深入淺齣,好讀耐看,讀後讓人很受啓發。
該書可作為般公眾的普法讀物,大學法律係學生學習法治時評寫作的參考讀物,參加司法考試人員“小論文”的寫作示例。
這本書的書名——“認真對待權力與權利”,一下子就擊中瞭我的“痛點”。我覺得很多人可能對這個話題的理解還停留在比較錶層,或者說,在實踐中往往是“隻知道自己有權利,卻不知道如何恰當行使;或者隻看到自己有權力,卻忽略瞭它背後的責任”。我希望能在這本書中找到對“認真”這兩個字的深度解讀。什麼是“認真對待”?它意味著什麼?是敬畏?是審慎?是自覺?它是否要求我們在擁有權力時,時刻警惕權力可能帶來的腐蝕和濫用?在行使權利時,是否也要考慮到對他人可能造成的影響?這本書會不會探討一些哲學層麵的思考,比如,權力的倫理基礎是什麼?權利的本質又是什麼?我希望它能幫助我建立一種更深刻的、更具人文關懷的法律觀,不僅僅是學習法律條文,更是理解法律背後的精神。劉昌鬆教授的名字,以及法律齣版社的招牌,讓我相信這本書一定充滿瞭深刻的洞見和獨到的分析。
評分這本書的名字“認真對待權力與權利”立刻吸引瞭我。這幾個字背後蘊含著深刻的社會意義和人生智慧。在日常生活中,我們可能並不經常直接討論“權力”和“權利”,但它們卻無處不在,深刻地影響著我們的生活軌跡。比如,作為父母,我們擁有教育和管教孩子的權力,但同時孩子也享有受尊重和受保護的權利。作為公民,我們享有參與政治生活的權利,但這並不意味著我們可以隨意乾涉他人的生活。這本書會不會從一個更宏觀的視角,去探討權力與權利的普遍規律?它是否會涉及不同文化、不同曆史時期,權力與權利的不同形態和演變?我希望從中能夠學到如何在這種復雜的互動關係中,保持一種審慎的態度,不濫用自己的權力,也不放棄應有的權利。我希望這本書能給我一些啓示,教我如何在復雜的人際關係和公共事務中,找到那個恰當的平衡點,既能維護自己的閤法權益,又能成為一個負責任的社會成員。劉昌鬆教授的著作,加上法律齣版社的嚴謹,我深信這本書會是一次有益的探索。
評分這本書我一直期待已久,終於拿到手瞭。從書名“認真對待權力與權利”以及作者劉昌鬆和法律齣版社這些信息,我就能預見到這是一本深度探討法律領域核心概念的著作。法律,歸根結底,就是權力與權利的分配、界定和保障。權力是如何産生的?它有哪些錶現形式?又該如何被製約?而權利,又為何而生?它們具有怎樣的邊界?在現實生活中,我們又該如何有效地行使和維護自己的權利,同時尊重他人的權利?這些都是我一直以來非常感興趣的問題。我希望能在這本書中找到清晰的解答,找到理論上的嚴謹論證,也期待作者能結閤實際案例,用生動的方式來剖析這些復雜的概念。比如,在社會治理中,政府的權力邊界在哪裏?公民的權利又如何得到充分保障?在勞動關係中,勞動者的權利和用人單位的權力如何平衡?在傢庭關係中,親屬之間的權力與權利又有哪些值得探討之處?我希望能從書中獲得更深刻的理解,提升自己的法律意識,並且能夠更好地應對生活中可能遇到的各種法律問題。劉昌鬆教授在法律界的聲譽我早有耳聞,他的學術造詣和實踐經驗都是毋庸置疑的。而法律齣版社作為國內頂尖的法律齣版機構,其齣版的書籍一嚮以嚴謹、權威著稱。因此,我對這本書的品質充滿信心,相信它能為我帶來一場思想的盛宴。
評分拿到這本書,我第一反應是它能幫我理清一些模糊的法律概念。我們常常聽到“權力”和“權利”這兩個詞,但在實際語境中,它們的關係並非總是那麼清晰。權力,可以理解為一種支配、影響或決策的能力;而權利,則是法律賦予或保障的某種利益或自由。但這兩者之間是如何相互作用、相互製約的呢?這本書能否提供一個清晰的理論框架來解釋這一切?我尤其想知道,在現代社會,權力是如何被閤法化,又如何被有效監督的。例如,政治權力、經濟權力、社會權力,它們各自的界限和邊界在哪裏?又該如何防止權力濫用?同時,公民的各項基本權利,例如言論自由、隱私權、財産權等,又該如何理解其內涵和外延?在權利受到侵害時,我們應該如何尋求救濟?我期待這本書能夠深入淺齣地講解這些問題,而不是枯燥的法條堆砌。我希望能夠通過閱讀,獲得一種對權力與權利更具辨識度的視角,理解它們在構建一個公正、有序的社會中所扮演的關鍵角色。劉昌鬆教授的名字本身就帶著一種學術的嚴謹和審慎,再加上法律齣版社的齣品,足以讓我對接下來的閱讀充滿期待。
評分我一直對如何理解和應用法律充滿好奇。在實際工作中,經常會遇到一些涉及權力與權利邊界模糊的情況,讓我感到睏惑。例如,在閤同履行過程中,一方的權利是否會影響到另一方的義務?在知識産權領域,創造者的權利與公眾獲取信息的權利之間又該如何權衡?這本書以“認真對待權力與權利”為題,讓我看到瞭它試圖解決這些實際問題的決心。我特彆希望書中能提供一些分析模型或思考框架,幫助我更係統地理解權力與權利之間的張力與協調。比如,它會不會探討權力與權利的來源,是自然法還是實在法?它們是如何隨著社會發展而變化的?書中會不會引用大量的案例,用真實的法律糾紛來印證理論觀點?我希望能從中獲得一種更具操作性的指導,不僅僅是理論上的認知,更能體現在實際的處理問題上,做到既有原則又不失靈活。法律齣版社的書我一嚮很信賴,劉昌鬆教授在法律界的聲望也讓我充滿瞭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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