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機構的適當性義務研究 王銳著 法律齣版社旗艦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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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鋪: 和諧萬邦圖書專營店
齣版社: 法律齣版社
ISBN:9787519709266
商品編碼:28664848244
叢書名: 金融機構的適當性義務研究
齣版時間:2017-06-01

具體描述

序言

金融在一國的市場經濟體係中居於核心地位,大國競爭的激烈角逐場之一就在於金融市場,而金融市場的競爭力則離不開良好的金融法治環境。金融審判雖然不能對金融市場層齣不窮的新鮮事物予以一一迴應,但卻為金融爭議與糾紛一錘定音,為金融市場行為畫下不可逾越的紅綫,從而在打造、建設具有競爭力的金融法治環境中發揮著獨特的關鍵作用。

金融市場上的適當性義務規則主要針對的是金融産品銷售者,要求其將適當的産品銷售給適當的客戶,從而規製銷售者濫用其優勢地位與不對稱信息、對客戶進行不當推薦或放任客戶做齣不當交易決策的現象。在金融市場不斷發展、産品日益豐富之時,客戶對金融産品的認知具有相當的局限性,往往不得不求助於銷售者進行推薦建議,此時銷售者就不能在誤導客戶之後再以“買者自負”為由主張免責,而必須履行專業判斷、提供專業建議、對客戶銷售適當的産品;而對於那些由客戶主動發起的、但卻明顯不適當的交易,金融機構也有義務提齣警告。因此適當性義務規則既是交易者保護規則,又是針對銷售者的反欺詐規則。作為一個不時收到疑似金融欺詐信息的消費者,看到金融欺詐新聞報道,接觸到一些金融欺詐案例,我個人對於貫穿刑、民領域的金融欺詐非常關注。由於欺詐行為外部錶現形態韆差萬彆,新型的欺詐手段、欺詐方式層齣不窮,這就要求刑、民兩個領域的審判者與研究者不斷調整自己的知識結構,深刻把握欺詐與反欺詐的本質特徵,不緻“亂花漸欲迷人眼,反把欺詐當創新”,同時也為金融市場上的消費者與投資者提供更有利的保障。

作者是我院民商事審判教研部的教師,她在2010年讀博之初就選定瞭這個題目,從材料的收集、選擇、整理到思路的形成、結構的確定乃至書稿的完成,經曆瞭較長時間。甚至在其博士學位取得後,也沒有匆忙付梓,而是持續觀察,以實踐不斷檢驗其理論,並進行瞭相應的修正,傳承瞭司法係統研究者一貫的嚴謹、踏實學風。在這一過程中她也被推薦去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庭室工作、學習,審判業務部門的淬煉無疑對於她更好地完成這個題目發揮瞭重要作用。

以適當性義務為題的研究具有一定的挑戰性。一方麵,對金融市場與交易規則的深刻理解需要在瞭解、把握基本經濟原理的基礎上獲得;另一方麵,大量的外文資料也需要付齣較大的努力去收集比較。作者的經濟學背景使她得以在將一個個復雜的經濟問題闡述得清楚簡單方麵顯得遊刃有餘;而她的語言能力也在對一手外文資料的整理過程中展示齣較大的優勢。更為難得的是,對於這樣一個討論主要限於學術領域的研究題目,作者試圖將其與實定法體係、審判實踐結閤起來,為審判中應用適當性義務規則提供瞭直接可參考、可適用的方法與思路。本書不僅是作者個人努力的成果,也是國傢法官學院教師對學術發展、司法事業的貢獻之一。雖然在此領域疏於研究,但對於我們的教師以科研成果反哺司法、推動司法審判工作進步,我樂見其成,並欣然作序。

2017年2月

 

目錄

第一章引言

第一節問題的提齣

第二節適當性義務理論研究概況及評價

一、適當性義務的理論基礎

二、其他國傢和地區的適當性義務製度

三、我國金融機構適當性義務製度的研究現狀

第三節研究意義

第二章適當性義務概述

第一節適當性義務發生的特殊領域:金融産品銷售概述

一、金融産品

二、金融産品的銷售行為

三、不當銷售行為

四、不當銷售的責任主體辨析——中介機構與賣方機構

第二節金融産品銷售中的適當性義務

一、適當性

二、適當性何以成為一種義務——基於義務要件的分析

三、適當性義務的閤理性——基於信息理論新發展的思考

第三章適當性義務的發展與比較分析

第一節美國的適當性義務製度:碎片化的規則構成

第二節英國的適當性義務製度:整閤立法下的一般規則

第三節歐盟的適當性義務製度:兼顧安全與自由的交易規則

第四節國際組織中的適當性義務製度:趨同的認知與義務要求

小結

第四章適當性義務的法律性質

第一節閤同義務:源於適用性義務的類推

一、從適用性到適當性——基於邏輯的分析

二、從適用性到適當性——基於經驗的梳理

三、將適當性義務視為閤同義務的質疑與思考

第二節信義義務:適當性義務的高級標準

一、信義義務

二、適當性是信義義務的內在要求

三、將適當性義務視為信義義務的質疑與思考

第三節誠信義務:適當性義務與我國法的結閤

一、誠信義務

二、誠信義務在金融産品銷售領域的具體化——適當性義務

三、當前的適當性義務:與實定法的結閤

四、應然的適當性義務:嚮法定義務的轉化

第五章適當性義務的主體

第一節適當性義務的主體——其他國傢的製度藉鑒

一、美國的適當性義務:針對證券經紀商的義務

二、歐盟的適當性義務:針對投資公司與部分保險公司的義務

三、英國的適當性義務:針對金融産品銷售者的義務

第二節適當性義務的主體——我國的金融機構分析

一、商業銀行

二、保險機構

三、證券公司

四、期貨公司

五、其他金融機構

小結

第六章適當性義務的對象

第一節其他國傢的經驗與做法:客戶分類

第二節我國的金融客戶與客戶分類方法

一、專業客戶

二、非專業客戶

三、特殊客戶

小結

第七章適當性義務的規範行為模式

第一節其他國傢適當性義務所確定的規範行為模式

一、美國法的規定

二、歐盟法的規定

第二節我國適當性義務的規範行為模式

一、存在推薦時的規範行為模式

二、不存在推薦時的規範行為模式

小結

第八章違反適當性義務的法律責任

第一節民事責任

一、民事責任概述

二、侵權責任

三、締約過失責任

四、違約責任

第二節行政責任與刑事責任

一、行政責任

二、刑事責任

第九章我國適當性義務法律規則的完善

第一節現行規則體係中的適當性義務

一、市場準入型適當性規則

二、適當性義務製度

第二節現行規則體係存在的問題與改進建議

第三節整閤金融産品銷售立法的未來展望

第十章結論

參考文獻

後記

 


現代金融監管的基石:市場信任與投資者保護的內在邏輯 在一個日益復雜且高度互聯的金融世界中,金融機構扮演著連接儲蓄與投資、引導資本流動、提供多樣化金融服務的重要角色。然而,其業務的廣泛性、專業性以及信息的不對稱性,天然地孕育著潛在的風險,可能損害公眾利益,甚至引發係統性危機。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適當性義務”——一項要求金融機構審慎評估産品或服務的風險,並將其與客戶的風險承受能力、投資目標、專業知識及經驗相匹配的監管原則——應運而生,並逐漸演變為現代金融監管不可或缺的基石。 本書並非僅僅聚焦於“金融機構的適當性義務研究”這一特定命題,而是旨在從更宏觀、更具前瞻性的視角,深入剖析金融機構在現代社會經濟運行中所承擔的復雜角色,以及與之相伴的責任和監管邏輯。我們將跨越狹隘的“適當性”概念,探究金融機構得以穩健發展、贏得市場信任的深層原因,以及投資者在參與金融市場時應有的權益保障。 第一章:金融機構的多重角色與社會功能 金融機構遠不止是簡單的“錢袋子”。它們是經濟的“血管”,通過信貸、投資、支付等功能,將資金輸送到實體經濟的各個角落,支持企業發展,驅動創新,促進就業。它們是風險的“分散器”,通過保險、證券化等機製,將個體或企業麵臨的風險進行有效轉移和分攤。它們是財富的“管理者”,通過資産管理、財富規劃等業務,幫助個人和機構實現資産的保值增值,規劃長遠未來。 本書將首先梳理金融機構在現代經濟體係中的多元化角色,包括但不限於: 信用中介功能: 銀行、信托公司等如何通過吸收存款、發放貸款,實現資金融通,彌閤資金盈餘者與短缺者之間的鴻溝。 支付清算功能: 支付機構、商業銀行等如何保障資金在經濟體內的順暢流轉,降低交易成本,提高運行效率。 投資與融資功能: 證券公司、基金公司、投資銀行等如何為企業提供融資渠道,為投資者提供多元化投資選擇,促進資本市場發展。 風險管理功能: 保險公司、再保險公司等如何通過風險定價、承保、理賠,幫助社會個體和企業規避和轉移風險。 信息中介功能: 金融機構在業務開展過程中,需要收集、分析、處理大量信息,並將其轉化為産品或服務,同時也在一定程度上承擔著嚮客戶傳遞市場信息、解釋産品風險的責任。 理解瞭金融機構的廣泛社會功能,纔能更深刻地認識到其行為對整個社會經濟穩定和個體福祉的潛在影響。 第二章:市場信任的構建:金融機構的內在約束與外部監管 市場經濟的基石是信任。對於金融機構而言,信任更是其生存和發展的生命綫。一旦信任崩潰,可能引發擠兌、市場恐慌,甚至金融危機。因此,金融機構必須建立強大的內在約束機製,同時輔以嚴格的外部監管,纔能有效構建和維護市場信任。 本章將深入探討: 聲譽機製的內在力量: 金融機構為何高度重視其聲譽?聲譽如何成為一種重要的無形資産和市場約束?品牌價值、客戶忠誠度與長期盈利能力之間的關係。 公司治理的重要性: 健全的公司治理結構如何確保決策的科學性、透明性,防止內部人控製和道德風險?董事會、監事會、審計委員會的作用,以及獨立董事製度的意義。 內部控製體係的構建: 從風險識彆、評估、監測到報告,全方位的內部控製如何防範操作風險、閤規風險、信用風險等?風險文化在其中的關鍵作用。 外部監管的必要性與演進: 監管機構(如央行、證監會、銀保監會等)的角色、職責和監管工具。監管的滯後性與前瞻性,以及監管沙盒、科技監管等創新模式的齣現。 法律與閤規的雙重保障: 法律法規的強製性約束,以及閤規部門在引導機構行為、防範風險方麵的重要作用。 第三章:投資者保護:信息不對稱下的權力平衡與權益保障 在金融市場中,金融機構與投資者之間天然存在信息不對稱。金融機構擁有更專業、更全麵的産品知識和市場信息,而普通投資者往往知識有限,容易受到誤導。因此,投資者保護成為現代金融監管的核心目標之一。 本書將重點關注: 信息披露的原則與實踐: 為什麼信息披露如此重要?什麼樣的信息需要披露?披露的及時性、準確性、完整性如何界定?招股說明書、基金閤同、年報等關鍵信息的解讀。 禁止欺詐與誤導行為: 金融機構在銷售産品、提供服務過程中,有哪些行為是絕對禁止的?虛假宣傳、隱瞞重要信息、誇大收益、誤導投資者風險偏好等具體錶現。 産品風險的評估與揭示: 金融機構如何對自身的産品進行風險評估?風險等級的劃分標準和意義。如何以清晰易懂的方式嚮投資者揭示産品風險?風險提示的有效性。 公平交易與利益衝突防範: 如何確保投資者在交易中獲得公平的待遇?金融機構如何識彆、披露和管理潛在的利益衝突?例如,關聯交易、內幕交易等。 糾紛解決機製的建立: 當投資者權益受損時,有哪些途徑可以尋求救濟?內部投訴、外部調解、仲裁、訴訟等機製的介紹。投資者教育的長期價值。 第四章:金融科技(FinTech)浪潮下的新挑戰與新機遇 近年來,金融科技的飛速發展深刻地改變著金融行業的格局。人工智能、大數據、區塊鏈等技術在金融領域的廣泛應用,既帶來瞭效率的提升、成本的降低和服務的普惠,也帶來瞭新的風險和挑戰。 本章將探討: FinTech對傳統金融模式的衝擊: 移動支付、智能投顧、P2P藉貸、數字貨幣等新業態對傳統金融機構的競爭與閤作關係。 FinTech帶來的風險: 數據安全與隱私保護、算法偏見、係統性風險(如算法傳染)、監管套利等。 科技賦能下的適當性義務: 金融科技公司在提供服務時,如何履行適當性義務?智能投顧如何進行客戶畫像和風險匹配? 監管科技(RegTech)的應用: 監管科技如何幫助金融機構和監管機構提升閤規效率,更好地識彆和管理風險。 開放銀行與數據共享的挑戰: 在數據互聯互通的時代,如何平衡創新需求與風險控製? 第五章:全球金融監管的趨勢與展望 金融市場的全球化使得監管也呈現齣跨國協調的趨勢。不同國傢和地區在金融監管方麵既有共性,也存在差異。理解全球金融監管的最新動態,有助於我們把握未來金融發展的方嚮。 本書將對以下方麵進行展望: 國際金融監管協調的努力: 巴塞爾協議、金融穩定委員會(FSB)等國際組織在推動全球金融監管一緻性方麵的作用。 宏觀審慎監管的深化: 如何從微觀層麵關注單個機構的風險,轉嚮從宏觀層麵關注整個金融體係的係統性風險。 金融普惠與投資者教育的推廣: 如何利用科技手段,讓更多人享受到金融服務,並提高其風險識彆能力。 可持續金融與綠色金融的興起: 金融機構在應對氣候變化、推動可持續發展中的責任與作用。 未來監管的挑戰: 如何應對技術的快速迭代、地緣政治風險以及不斷演變的金融創新。 總而言之,本書旨在提供一個關於金融機構責任、市場信任、投資者保護以及未來發展趨勢的全麵而深入的思考框架。它並非一份操作手冊,而是一次關於金融本質、監管邏輯以及社會責任的探索之旅。我們希望通過這樣的探討,能夠加深讀者對金融體係運行規律的理解,提升對金融風險的認識,並最終促進一個更加穩健、公平、高效的金融生態係統的形成。

用戶評價

評分

《金融機構的適當性義務研究》這個書名,讓我想到瞭金融監管體係的不斷完善。隨著金融市場的全球化和復雜化,傳統的監管模式已經難以應對層齣不窮的新問題。尤其是在過去幾年,一些由不當銷售或信息披露不足引發的金融糾紛,使得“適當性義務”的重要性愈發凸顯。這本書的書名,讓我聯想到作者可能是在對現有監管框架下的“適當性義務”進行一次全麵梳理和批判性審視。我猜想,書中可能會深入分析不同國傢或地區在界定和執行“適當性義務”方麵的經驗教訓,包括其成功的模式和存在的不足。更重要的是,我期待這本書能夠提齣一些前瞻性的研究方嚮,為未來金融監管政策的製定和完善提供理論參考。在信息爆炸、技術飛速發展的今天,如何通過法律和製度來確保金融機構的行為更加審慎、閤規,從而構建一個更加穩定和可持續的金融生態,這本書的探討無疑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評分

這本書的書名《金融機構的適當性義務研究》給我的第一印象是它具有很強的學術性和專業性。作為一名長期關注金融行業動態的讀者,我深知“適當性義務”這個概念在金融監管中的重要性。尤其是在近年來,隨著金融産品的日益復雜化和金融市場風險的不斷纍積,金融機構在嚮客戶推薦産品、提供服務時,是否充分考慮瞭客戶的風險承受能力、投資目標和財務狀況,已經成為一個備受關注的焦點。這本書的書名直接點齣瞭這一核心問題,讓我對其內容充滿瞭期待。我猜測作者在書中會深入探討“適當性義務”的法律淵源、內涵以及在不同國傢和地區的實踐情況。同時,我也希望書中能夠結閤最新的金融監管政策和典型案例,對金融機構在履行適當性義務過程中可能遇到的挑戰和風險進行深入剖析,並提齣一些可行的解決方案。這本書的齣現,無疑為我們理解和掌握金融機構的法律責任,以及如何更好地保護投資者權益,提供瞭一個重要的研究視角。

評分

當我看到《金融機構的適當性義務研究》這個書名時,我的腦海中立刻浮現齣我在投資理財過程中,與銀行和證券公司工作人員打交道的場景。有好幾次,我覺得銷售人員推薦的産品似乎並不太適閤我,但我當時因為對專業知識的缺乏,也無法提齣更有力的質疑。這本書的書名,恰恰觸及瞭我內心深處的疑惑和對公平交易的渴望。我一直認為,金融機構在提供服務時,應該像一位負責任的顧問,而不是僅僅追求銷售業績的推銷員。他們應該真正站在客戶的角度,理解客戶的需求,並提供真正適閤客戶的産品和服務。這本書的書名讓我覺得,它可能是在探討金融機構應該承擔的這種“責任感”,這種“不隻是交易,更是負責”的態度。我非常好奇作者是如何界定這種“適當性”,以及如何衡量金融機構是否履行瞭這一義務。這本書的齣現,或許能為普通投資者提供一些理論上的支撐,讓我們在麵對金融機構時,能更有底氣地維護自己的閤法權益。

評分

這本書的名字讓我想起瞭我在大學時期,第一次接觸到金融法規的時候,那種既興奮又充滿挑戰的感覺。當時,老師講到金融機構在麵對不同客戶時,需要承擔的責任,尤其是信息披露、風險提示等方麵的義務,就覺得這是一個既復雜又至關重要的領域。這本書的書名——《金融機構的適當性義務研究》——恰恰點齣瞭這個核心,讓我立刻産生瞭濃厚的興趣。我一直認為,金融市場的健康發展,離不開每一個參與者的恪盡職守,而金融機構作為市場的主體之一,其行為規範直接關係到投資者利益和社會穩定。這本書的齣現,仿佛為我打開瞭一扇通往更深層次理解的大門。我很好奇作者是如何梳理和剖析這個概念的,是否從曆史演變、理論基礎、實踐睏境等多個維度進行瞭探討。在當今金融業日新月異的背景下,如何界定和落實“適當性義務”,對於防範金融風險、維護市場秩序至關重要。我期待這本書能夠提供一些具有洞察力的分析,也許還能為我們未來在金融領域的學習和工作提供寶貴的啓示。

評分

這本書的名稱《金融機構的適當性義務研究》讓我瞬間聯想到瞭一些關於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的討論。在日常生活中,我們常常會聽到一些關於“被誤導投資”的新聞,這些事件的背後,往往都與金融機構在嚮客戶推薦産品時,未能充分履行“適當性義務”有關。這讓我覺得,這本書的書名所涵蓋的範圍非常廣泛,它不僅僅局限於理論上的探討,更可能涉及到實際操作層麵。我很好奇,作者在書中是如何界定“適當性”的,是僅僅從客戶的風險偏好齣發,還是會更全麵地考慮客戶的知識水平、投資經驗以及財務狀況?Furthermore, I wonder if the book delves into the practical challenges faced by financial institutions in fulfilling these obligations, such as information asymmetry, the pressure to meet sales targets, and the difficulty in accurately assessing client profiles. I believe understanding these aspects is crucial for fostering a more responsible and ethical financial indust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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