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版 物权法(王利明法学教科书) 王利明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法学法律 物权 所有权 土地经营权 本

正版 物权法(王利明法学教科书) 王利明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法学法律 物权 所有权 土地经营权 本 pdf epub mobi txt 电子书 下载 2025

图书标签:
  • 物权法
  • 王利明
  • 法学
  • 法律
  • 教科书
  •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 所有权
  • 土地经营权
  • 物权
  • 正版
想要找书就要到 新城书站
立刻按 ctrl+D收藏本页
你会得到大惊喜!!
店铺: 翠林祥顺图书专营店
出版社: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ISBN:9787300205199
商品编码:30205528277
丛书名: 物权法(王利明法学教科书)
出版时间:2015-04-13

具体描述

王利明法学教科书

             物权法

                                        

基本信息

书名:物权法(王利明法学教科书)

:49.8元

作者:王利明 著

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5-04-01

ISBN:9787300205199

字数:518000

页码:478

版次:1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商品重量:

编辑推荐


王利明法学教科书:物权法》编辑推荐:2007年《物权法》的颁布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由于该法关系国计民生、国家基本经济制度的维护、人民基本财产权益的保护,因而,该法的颁行标志着我国推进依法治国方略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物权法》是维护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法律。我国目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所有制形态上实行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既然要实行多种经济成分的共同发展,就需要对公有经济和非公有经济实行同等保护,物权法次在法律上确立了平等保护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的原则,把公、私财产置于平等保护的制度框架之下,对于鼓励人民群众积极创造社会财富具有重要意义。为强化对国有财产的保护,《物权法》明确了行使国家所有权的主体,明确界定了国有财产尤其是国家专有财产的范围,并对、国有企事业单位管理和使用国家财产的权限作出了规定。为强化对集体财产的保护,《物权法》确认了农民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属于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次提出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的概念,并通过确立成员权完善了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物权法》规定了集体财产的范围、权利主体以及权利行使方式等,加强了对集体财产权的保护。还要看到,《物权法》强化了对私人所有权的保护。《物权法》规定的私人所有权,是指公民个人依法对其所有的动产和不动产享有的权利,以及私人投资到各类企业中所依法享有的出资人的权益。《物权法》通过一系列制度创新,切实保障了作为基本人权内容的个人财产权。


作者介绍


王利明,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学科评议组成员兼召集人、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九届、十届、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九届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委员,十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十一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副主任,人民法学特邀咨询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员,部特邀监督员,建设部法律顾问,北京市政府专家顾问团成员,北京市局专家咨询员,福建省政府顾问,北京市仲裁委员会副主任。

 

目录


编 总论
章 物权和物权法
节 物权概述
第二节 物权的效力
第三节 物权的分类
第四节 物权的客体
第五节 物权法的概念、调整对象及《物权法》的体系
第六节 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第七节 物权的行使与保护
第二章 物权变动
节 物权变动概述
第二节 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
第三节 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
第四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五节 动产交付
第二编 所有权
第三章 所有权的一般原理
节 所有权概述
第二节 所有权的内容及所有权权能的分离
第三节 所有权取得的方式
第四节 国家、集体和私人所有权
第四章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节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概述
第二节 专有权
第三节 共有权
第四节 车位、车库的归属和使用
第五节 共同管理权
第六节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
第五章 相邻关系
节 相邻关系的概念和性质
第二节 相邻关系的种类
第三节 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
第六章 共有
节 共有的概念及分类
第二节 按份共有
第三节 共同共有
第四节 共有财产的分割
第三编 用益物权
第七章 用益物权的一般原理
节 用益物权概述
第二节 用益物权的内容
第三节 准用益物权
第八章 土地承经营权
节 土地承经营权概述
第二节 土地承经营权的设定
第三节 土地承经营权的内容
第四节 土地承经营权的流转
第五节 土地承经营权的消灭
第九章 建设用地使用权
节 建设用地使用权概述
第二节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
第三节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内容
第四节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
第五节 空间权
第六节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消灭
第十章 宅基地使用权
节 宅基地使用权概述
第二节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
第三节 宅基地使用权的内容
第四节 宅基地使用权的消灭
第十一章 地役权
节 地役权概述
第二节 地役权的设立
第三节 地役权的内容
第四节 地役权的消灭
第四编 担保物权
第十二章 担保物权的一般原理
节 担保物权概述
第二节 担保物权的设立
第三节 担保物权的效力
第四节 担保物权的消灭
第十三章 抵押权
节 抵押权概述
第二节 抵押权的设定
第三节 抵押财产
第四节 抵押权标的物的范围
第五节 抵押权的效力
第六节 几种特殊的抵押
第七节 抵押权的实现
第十四章 质权
节 质权概述
第二节 动产质押概述
第三节 动产质押的设定
第四节 动产质押的效力
第五节 权利质押概述
第六节 权利质押的类型
第七节 质权的实现
第十五章 留置权
节 留置权概述
第二节 留置权的成立条件
第三节 留置权的效力
第四节 商事留置权
第五节 留置权的实现和消灭
第六节 留置权与其他担保物权的竞存
第五编 占有
第十六章 占有
节 占有概述
第二节 占有的分类
第三节 占有的效力
第四节 占有保护请求权
主要参考书目

内容提要


1、作者独立成体系之作,繁简得当,常适合本科生的教学使用。因而具有性、适用性及示范性特点。2、作者结合物权法研究成果和颁布的物权法规范,从物的概念、物权种类、特征及具体物权类型等方面进行介绍,体系性强。 3、摆脱传统法学教材纯粹注释法条的编写风格,借鉴台湾、日本及英美教材的写法,灵活使用案例、参考资料、图表、注释等手段。

 

 

文摘


 

2007年《物权法》的颁布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由于该法关系国计民生、国家基本经济制度的维护、人民基本财产权益的保护,因而,该法的颁行标志着我国推进依法治国方略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物权法》是维护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法律。我国目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所有制形态上实行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既然要实行多种经济成分的共同发展,就需要对公有经济和非公有经济实行同等保护,物权法次在法律上确立了平等保护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的原则,把公、私财产置于平等保护的制度框架之下,对于鼓励人民群众积极创造社会财富具有重要意义。为强化对国有财产的保护,《物权法》明确了行使国家所有权的主体,明确界定了国有财产尤其是国家专有财产的范围,并对、国有企事业单位管理和使用国家财产的权限作出了规定。为强化对集体财产的保护,《物权法》确认了农民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属于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次提出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的概念,并通过确立成员权完善了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物权法》规定了集体财产的范围、权利主体以及权利行使方式等,加强了对集体财产权的保护。还要看到,《物权法》强化了对私人所有权的保护。《物权法》规定的私人所有权,是指公民个人依法对其所有的动产和不动产享有的权利,以及私人投资到各类企业中所依法享有的出资人的权益。《物权法》通过一系列制度创新,切实保障了作为基本人权内容的个人财产权。 《物权法》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法。从世界范围来看,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体制是否是市场经济,关键要看市场是否在资源的优化配置 中发挥基础性作用,而其中一个重要的标志就是规范市场经济的民商法体系是否建立和健全。我国《宪法》明确规定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构建首先要求产权清晰、权责明确,这样交易关系才有可能顺利进行。《物权法》构建了产权制度的基本框架,为市场的正常运行奠定了基础。《物权法》确认了平等保护原则,维护了市场主体的平等地位和基本财产权利。《物权法》的一系列规则,如公示公信原则、所有权转移规则、善意取得制度等都是直接服务于交易关系的。《物权法》的颁行对于维护交易安全、构建市场秩序具有重要的作用。 《物权法》是保护广大人民群众财产利益的基本法律。在一切法治国家,私有财产权都被视为公民重要的权利之一,它与生命权、自由权一起被并称为公民的三大基本权利。英国学者约翰?;洛克有句名言:没有个人物权的地方,就没有公正。保护合法的财产权,就是保护公民的基本人权,保护公民通过诚实合法的劳动创造的财富,保护公民基本的生产和生活条件。什么是民生?在我们看来,首先是要维护公民的财产权利。民生问题首先是一个权利问题,这是大的民生。物权法确立了平等保护原则,强调对公民私产的尊重,其内涵是非常深刻的。在平等保护的原则之下,较以往更加关注、重视、保障、改善民生,注重对公民的财产权益的确认和保障。例如, 《物权法》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为公民对其住房长期享有产权奠定了制度基础。《物权法》为了保护广大购房人的利益,防止开发商将房产一房数卖,规定了商品房预告登记制度。《物权法》还确认了对物权的保护制度和方法,确立了物权的各项规则。可以说,《物权法》通过对各类财产权的保护,奠定了中国法治社会的基础。 《物权法》是鼓励人民群众创造财富的法律。制定《物权法》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法律本身虽不能直接创造财产,但是可以通过确认和保护财产来鼓励财富的创造。法律的这一功能,主要就是通过《物权法》来实现的。古人说,有恒产者有恒心。如果缺乏完备的《物权法》,不能形成 一整套对财产予以确认和保护的完整规则,那么人们对财产权利的实现和利益的享有都将是不确定的,从而就不会形成所谓的恒产,也很难使人们产生投资的信心、置产的愿望和创业的动力。《物权法》的制定有利于推动人民创造财富、增强我国综合国力。《物权法》通过对于所有民事主体一体保护,从而有利于鼓励亿万人民创造财富,实现共同富裕的伟大历史使命。《物权法》的制定也是制定民法典、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重要步骤。物权法是民法典的核心内容,其颁行标志着我国民法典的制定进入 了实质性的阶段,也标志着我国民事法律制度的核心内容已经形成。从现实情况看,在《物权法》颁布之前,由于《物权法》基本规则缺乏,已经颁布的《合同法》、《担保法》等法律也难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因而《物权法》的制定是建立和完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内容。“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为此,需要正确解释《物权法》,完善《物权法》的配套法律法规,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使《物权法》真正从“纸上的法律”变为“行动中的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修订草案)解析与案例研究》 序言 物权法,作为民事法律体系中的重要支柱,其核心在于明确和保护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对物的支配和利用的权利。它不仅关乎个体财产的安全,更深刻地影响着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和国家法治的完善。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颁布以来,其在调整各类物权关系、维护市场秩序、保障交易安全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然而,随着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和法律实践的不断深化,原有法律条文在应对新出现的问题和挑战时,也显露出其局限性。特别是近年来,土地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权利的流转和保障问题日益突出;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完善,对不动产物权的确认和公示提出了更高要求;以及互联网时代下虚拟财产的兴起,对传统物权理论提出了新的课题。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进行修订,以适应新形势、解决新问题、体现新发展,已成为一项紧迫而重要的任务。本书并非对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简单重述,而是聚焦于其修订过程中的核心争议点、关键修改内容以及可能引发的深远影响。本书致力于为法学研究者、法律实务工作者、以及对物权法修订高度关注的社会公众,提供一份深入、全面、具有实践指导意义的解读。 第一章 物权法修订的时代背景与理论基础 1.1 经济社会发展的驱动力:从生产资料所有制改革到要素市场化配置 深入剖析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十余年来,经济社会结构发生的深刻变化。重点阐述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特别是土地、资本、技术、数据等生产要素的日益活跃,以及这些要素在促进经济增长、激发社会活力的同时,对原有物权体系提出的挑战。例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市场化流转,如何保障承包农户的权益,同时促进农业现代化;城市居民对于共有产权住房、租赁住房等新型居住模式的需求,如何通过物权法的修订予以回应。 1.2 法治建设的新要求:回应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强调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其中重要的一环就是对财产权利的更加稳定、更加充分的保护。从“居者有其屋”到“住有所居”,从保障普通住宅的产权安全到规范各类商事不动产的权利安排,物权法的修订需要更好地回应人民群众的物质和精神需求。例如,针对当前社会上存在的“小产权房”等问题,修订草案如何在承认历史遗留问题的同时,划清法律界限,保障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 1.3 理论前沿的借鉴与本土化:比较法研究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融合 梳理国内外物权法理论的最新发展,特别是大陆法系物权法理论在物权变动、公示公信、占有保护等方面的成熟经验,以及英美法系在信托、担保等领域的创新。同时,强调将这些理论成果与我国的国情、社情、法治实践相结合,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物权法理论体系。重点探讨如何在新修订的草案中,体现物权法定原则的灵活性,以及如何处理好物权权利与合同权利之间的关系。 第二章 物权法修订的核心焦点与关键条文解析 2.1 不动产登记制度的深化与完善:从“权利确认”到“权利保障” 详细探讨修订草案在完善不动产登记制度方面所做的努力。分析不动产登记的法律效力,包括登记的对抗效力、取得效力,以及公示公信原则在实践中的具体体现。重点解析修订草案在登记程序、登记材料、登记信息公开等方面的创新,以及如何通过完善登记制度,有效防范“一房多卖”、“虚假登记”等风险,切实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例如,探讨建立健全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机制,以及不动产登记机构在登记错误时的赔偿责任。 2.2 农村土地权利的重塑与保障: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的新解读 深入分析修订草案在农村土地权利方面的新规定。重点解读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抵押等相关内容,如何在保障农民基本生产生活资料的同时,促进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规模化经营。对于宅基地使用权,分析修订草案如何规范其取得、使用和转让,如何处理好宅基地使用权与村民的居住权、继承权之间的关系,以及如何与国家土地管理政策相协调。例如,探讨宅基地使用权退出机制的建立,以及对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宅基地使用权的处理。 2.3 区分所有权与共有关系的优化:商品房、公寓楼的管理与纠纷解决 关注商品房、公寓楼等区分所有权以及共有关系的修订内容。分析修订草案在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设立与运作、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履行、共有部分的使用和收益分配等方面的具体规定。探讨如何通过明确区分所有权人的权利义务,以及规范共有关系的运作,有效化解物业管理领域常见的矛盾纠纷,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例如,修订草案如何对开发商延迟交付、虚假宣传等行为进行规制,以及如何明确物业服务企业的责任。 2.4 担保物权的新发展: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理论与实践的更新 审视修订草案在担保物权方面可能进行的调整。分析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担保物权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以及修订草案可能提出的解决方案。重点探讨动产抵押登记制度的完善,以及无形资产(如知识产权、股权)质押等新型担保方式的法律规制。例如,探讨如何通过完善动产抵押的公示方式,提高抵押权的实现效率,以及如何界定和保护新型担保物权的权利范围。 2.5 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的界定与保护:物权与债权关系的再梳理 深入探讨修订草案在物权基本权能(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界定与保护方面的具体内容。分析物权作为一种对世权,与债权作为一种对人权之间的关系。探讨如何通过物权法的修订,进一步明确物权人对物的支配范围和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以及如何有效地保护物权人免受非法侵害。例如,探讨新增的占有保护措施,以及对于物权受到侵害时的救济途径。 第三章 物权法修订的重大影响与未来展望 3.1 对民事交易安全的影响:稳定预期,促进经济活动 分析物权法修订对民事交易安全带来的积极影响。通过更加清晰、稳定的物权规则,能够有效降低交易成本,增强市场主体的交易信心,从而促进各类民事交易的活跃和经济的健康发展。例如,完善的产权保护制度能够吸引更多的国内外投资。 3.2 对社会公平正义的促进:保障弱势群体,维护基本生活 探讨物权法修订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方面的作用。通过对土地、住房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物权的特殊规定,能够更好地保障农民、城市低收入群体等弱势群体的基本权利,维护其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例如,对居住权的法律保障。 3.3 对中国法治体系的贡献:完善民事法律,提升国家治理能力 评价物权法修订对我国法治体系完善的重要意义。物权法的修订不仅是民事法律条文的更新,更是国家法治理念和治理能力的体现。一个健全、完善的物权法律体系,是国家现代化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3.4 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的前沿:挑战与机遇并存 展望物权法修订后,在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方面可能出现的新的课题和挑战。例如,虚拟财产的物权化、数字经济下的物权保护、跨国物权纠纷的处理等。鼓励法学界和社会各界继续关注和参与物权法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共同推动物权法学的不断发展。 结语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修订草案)解析与案例研究》一书,旨在搭建一座连接立法、司法、学界与社会的桥梁。通过对修订草案的深入剖析,我们期望能够为读者提供一个清晰的视角,理解物权法修订背后的逻辑,把握其核心要义,预见其可能带来的深远影响。物权法的每一次发展,都是对社会现实的回应,也是对法治理想的追求。我们相信,随着物权法的不断完善,我国的物权保护体系将更加坚实,人民的财产权利将更加安全,国家法治的基石也将更加牢固。 (本书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修订草案)》进行理论解析和案例研究的学术专著,内容不代表现行已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全部条文。所有内容基于对修订草案潜在修改方向和相关学术观点的探讨,旨在促进对物权法理论和实践的深入理解。)

用户评价

评分

这本书《正版 物权法(王利明法学教科书)》带给我的感受,更多的是一种对法律条文背后逻辑链条的探索。作者在组织材料时,力求将物权法的基本原则贯穿始终,例如物权神圣不可侵犯、一物一权等。在讲解所有权的客体时,书中对不动产和动产的区分,以及各自所附着的法律规则,进行了较为清晰的描绘。我特别关注了书中关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部分,它详细阐述了区分所有权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共有部分的管理规定,这对理解城市居住中的物权问题非常有帮助。然而,在一些更具实践性的问题上,比如房地产抵押的法律程序,以及抵押权实现时的顺序和优先权,书中给出的指导显得有些笼统,未能充分揭示实践中的复杂性。对于一些新兴的财产形式,例如数据和数字资产的物权化问题,书中并未提及,这使得其理论体系在面对快速变化的社会现实时,显得有些滞后。总的来说,它提供了一个物权法理论的基本框架,但离满足现代社会复杂多样的物权需求,还有一定的距离。

评分

拿到这本《正版 物权法(王利明法学教科书)》时,我怀揣着对物权法体系构建的期待。在学习过程中,我发现这本书在一些基础概念的梳理上,确实下了一番功夫。它试图用清晰的语言解释诸如占有、所有权等核心概念,并试图将它们置于一个完整的法律框架下。例如,在阐述所有权的权能时,书中列举了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等基本要素,并辅以一些案例来帮助理解。我尤其注意到书中对“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强调,认为物权法不仅仅是赋予权利,更是对权利行使边界的约束。然而,在深入探讨一些复杂问题时,比如不动产登记与善意取得的冲突,或者相邻权纠纷的调处,我感觉书中在理论深度上还有些欠缺,有时仅仅停留在概念的陈述,而未能提供更具启发性的分析。对于一些前沿的物权法问题,例如虚拟财产的物权性质,书中更是几乎没有涉及,这让我感到有些遗憾。总的来说,作为一本教科书,它为初学者打下了一个理论基础,但要真正掌握物权法的精髓,还需要更广泛的阅读和更深入的思考。

评分

翻阅《正版 物权法(王利明法学教科书)》的过程中,我最直接的感受是它在体系化方面所做的努力。作者试图将庞杂的物权法条文,通过逻辑推理和理论归纳,整合成一个易于理解的知识体系。书中关于物权客体的分类,比如动产和不动产的区分,以及由此引发的不同法律效力,阐述得比较系统。我印象比较深的是关于用益物权的章节,它详细介绍了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几种主要的用益物权,并尝试区分它们各自的法律特征和权利内容。作者在阐述过程中,经常引用相关的司法解释和学界观点,试图展现物权法理论的多元性。但是,在一些具体的制度设计上,例如物权变动的公示公信原则,书中虽然提到了,但对于其背后的理论支撑和实践中的疑难点,讨论得不够深入。我期待能看到更多关于物权担保制度,特别是抵押权和质权之间区别与联系的细致分析,以及它们在实践中如何有效保障债权人的利益。对于一些新兴的物权形式,比如知识产权的物权化趋势,书中也未触及,这使得这本书在时效性上略显不足。

评分

阅读《正版 物权法(王利明法学教科书)》的体验,更像是在完成一份详细的法律条文解释指南。这本书的优点在于它忠实地反映了我国现行的物权法规定,并逐条对其进行了注释和解读。对于每一个法条,作者都会尝试解释其立法本意,以及在实际生活中可能遇到的具体适用情况。我尤其赞赏书中对“物权法定”原则的解读,强调了除法律规定外,不得创设新的物权类型,这对于维护物权秩序的稳定至关重要。在论述相邻关系时,书中也引用了一些典型的案例,让法律条文不再是冰冷的文字,而是有了鲜活的生命。然而,这本书的缺点也同样明显。它过于强调对现有法律条文的解释,而缺乏独立的理论创新和批判性思考。对于一些存在争议的学说,书中往往采取比较保守的立场,或者仅仅列举,而没有深入探讨其合理性。例如,关于添附制度在我国物权法中的适用范围和法律后果,我认为书中讨论得不够充分,未能提供清晰的法律指引。总而言之,这是一本作为工具书具有一定价值的读物,但若期望从中获得深刻的法学洞见,则可能需要另寻他书。

评分

我拿到这本《正版 物权法(王利明法学教科书)》的时候,是抱着学习法律基础知识的态度。这本书在梳理物权法基本概念方面,确实下了不少功夫。作者试图用较为严谨的语言,解释诸如“权利公示”、“物权变动”等关键术语,并将其纳入一个相对完整的知识体系。在讲解占有制度时,书中区分了直接占有和间接占有,并阐述了它们在法律上的不同效力,这对于理解物权法中关于占有的各种规定,有很好的入门作用。然而,在深入探讨一些更具挑战性的问题时,例如物权与债权的区分,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影响,我觉得书中论述得不够透彻,有时仅仅停留在表面。对于一些前沿的物权法议题,比如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之间的关系,书中也未能提供更具深度和前瞻性的分析。总的来说,这本书可以作为一本物权法入门的读物,为初学者提供基础的理论框架,但要真正掌握物权法的精髓,还需要更多的实践案例和理论的深入研讨。

相关图书

本站所有内容均为互联网搜索引擎提供的公开搜索信息,本站不存储任何数据与内容,任何内容与数据均与本站无关,如有需要请联系相关搜索引擎包括但不限于百度google,bing,sogou

© 2025 book.cndg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新城书站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