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元代色目人傢族及其文化傾嚮研究》作者張沛之,曆史學博士。天津師範大學講師。專攻元史。《元代色目人傢族及其文化傾嚮研究》采取個案切入與類型分析相結閤的方法,對元代因徵戍、任官、經商等逐漸留居漢地的土土哈、阿沙不花、唐兀昔裏氏、汪古馬氏等色目人傢族進行深入細緻的研究,並在此基礎上綜閤考察其漢化、濛古化、伊斯蘭化等文化變異傾嚮,探討此文化變異給元代基層社會帶來的多方麵影響,包括在元朝地方政治和社會活動中扮演較為特殊的角色,給社會增添瞭新的民族文化因素和互動交流的契機等。
目錄
導言
第一章 欽察土土哈傢族探研
一 土土哈傢族的族屬、居地與世係
二 土土哈傢族成員的軍事政治活動與地位變遷
(一)效力疆場,步人濛元勛臣行列
(二)擁立海山,取得封爵,開始貴族化進程
(三)擁文弑明,崛起為色目人第一顯貴傢族
三 土土哈傢族的婚姻、祭祀及其文化傾嚮
四 結論
第二章 康裏阿沙不花傢族史事輯存
一 阿沙不花傢族的族源、世係與居地
二 阿沙不花傢族的仕宦活動與地位浮沉
(一)降附濛元
(二)崛起與興盛
(三)暫時失勢與再起
三 以官僚為核心的社會網絡
(一)官僚
(二)其他
四 婚喪祭祀與文化傾嚮
(一)婚姻
(二)喪葬祭祀及信仰情況
(三)文化傾嚮
五 小結
第三章 元代唐兀昔裏氏傢族研究
一 族屬、姓氏考辨及世係、居地狀況
二 昔裏氏仕進與從政事跡的考察
(一)昔裏都水一支
(二)昔裏鈐部一支
(三)玉裏止吉住一支
三 婿喪、宗教、交遊及文化傾嚮
(一)婚喪禮俗與宗教信仰
(二)社會交往
(三)多樣化的文化傾嚮
四 小結
第四章 元代唐兀李氏傢族探研
一 世係與居地
二 李氏傢族成員的政治、軍事生涯
(一)仕進情況
(二)仕宦活動與年事政治貢獻
三 唐兀李氏的社會網絡
(一)江西省內地緣交往網絡
(二)官僚圈
(三)其他
四 李氏傢族的婚嫻、喪葬祭祀與文化
五 小結
第五章 汪古馬氏傢族考察
一 族源、世係與居地
二 馬氏傢族成員仕宦活動輯考
(一)遼金時期
(二)馬氏傢族歸降濛元到元武宗時期
(三)仁宗至順帝時期
三 汗古馬氏的社會網絡
(一)寓居之地的同鄉
(二)官僚
(三)各類文武之士
(四)方外人士
四 馬氏傢族的婚姻、喪葬、宗教及文化傾嚮
(一)婚姻
(二)喪葬祭祀與宗教信仰
(三)姓名居處
(四)“風流文采,萃於一門”——馬氏的語言文字與文學藝術造詣
(五)“世非齣於中國,而學問文獻過於鄒魯之士”——馬氏學儒
(六)汪古馬氏文化傾嚮評析
五 小結
附求:馬祖常之社會網絡
(一)寓居同鄉及曾任職之地的鄉人
(二)同年、座主及門生、後學
(三)官僚
(四)詩文儒術同道及方外之士
第六章 元代色目人傢族的文化傾嚮與原因分析
一 以漢化為土的色目人傢族
二 以濛古化為土的色目人傢族
三 以保持伊斯蘭文化為主的色日人傢族
四 部分濛古化或漢化的色目人傢族
五 元代色目人傢族不同文化傾嚮的原因分析
(一)濛、漢二元復閤政治文化體製的影響
(二)色目人生活環境的變化及漢文化的吸引力
(三)色目人原有文化狀況、文明程度及傢學、傢風等因素的影響
(四)怯薛身份和仕宦經曆的製約作用
(五)色目人傢族婚姻與社會交遊的影響
附錄:元代主要色目人傢族文化錶現情況錶
徵引史籍文獻與參考論著
後記
精彩書摘
在任職領域方麵,該傢族有4人擔任過行政類職務,14人任過軍事類職務,有8人曾在宣徽院、太僕寺等涉及皇傢事務的機構中留下任職記錄。可見,該傢族的任職領域明顯集中於軍職和管理馬匹、掌供禦食等皇傢事務機構,這自然與其長於軍事徵伐、戰功顯赫及充任大汗的哈剌赤等怯薛執事密切相關。
在該傢族有任職經曆的18人中,曾擔任過中央官職的達16人,可確認有過地方軍、政活動經曆的共6人,其中4人主要活動於元廷抗擊北方叛王的漠北、遼東地區,占已知該傢族成員地方任職總數的三分之二。這錶明該傢族成員多數有中央官職的任職經曆,這與其怯薛背景、傢族成員的擁立大功及其色目顯貴傢族的身份相吻閤。而其地方任職明顯集中於漠北、遼東地區,反映瞭其長於軍功的傢族傳統及其在元廷抗擊北方叛王軍事鬥爭中的重要作用。
土土哈傢族與濛元統治者的最初接觸始於成吉思汗徵衊兒乞,其時土土哈曾祖亦納思為欽察玉理伯裏部之主,他抗命收留瞭被成吉思汗追擊的衊兒乞部火都,一開始就錶現齣不閤作的態度。但濛古鐵蹄的強大聲勢畢竟難以抗拒,1237年其子忽魯速蠻“自歸於太宗”,其孫班都察亦在濛哥率師壓境之時“舉族來歸,從討衊乞思有功” 。自班都察“率其種百人侍左右” ,直到燕鐵木兒拜相封王,權傾朝綱,該傢族地位由哈剌赤牧奴逐漸上升至元代色目人第一顯貴傢族,其權勢一度遠超其他色目乃至濛古貴族官僚。這種地位變遷與迅速崛起主要與元中後期的上層政治鬥爭緊緊捆綁在一起。可以說,土土哈傢族勢力與地位的急劇膨脹,正是忽必烈對北方叛王鬥爭及元中後期頻繁激烈的皇位更迭鬥爭的一個副産品或怪胎。
前言/序言
自先秦到明清,基層社會秩序的基本構成要素有三:宗族、鄉裏、士大夫。宗族是血緣組織,是男係血緣關係的各個傢庭在宗法觀念規範下組成的社會群體。鄉裏是地緣組織,它以鄉官或鄉役充任職事人員,管理基層社會的人戶和有關各類事務。士大夫,泛指有官職或有地位、聲望的知識層。宗族、鄉裏、士大夫三者的有機協調組閤,形成瞭古代不同時期的基層社會秩序。官府權力對基層社會的控馭,也往往在這三者前後略有差異的配置組閤及互動中不斷演進變化。
一、夏商西周:基層血緣組織與地緣組織的兼容
夏商西周,大抵屬於早期國傢和領主製階段。氏族、宗族等血緣組織是這段時期社會的主體或框架,有人甚至稱其為“血緣社會”。由於國傢行政權力的形成與發展,與之相應的社會地緣組織也較多齣現。血緣組織與地緣組織的兼容,應該是夏商西周基層社會結構的共同特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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